中国重工(601989)_公司公告_中国重工:中国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中国重工:中国重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8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6月7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中心1号楼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提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良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十一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十一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11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的100.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