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工(601989)_公司公告_中国重工:中国重工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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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工:中国重工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公司2020年度亏损,2020年度公司拟不分配现金股利,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重工”)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为-481,193,919.7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3,493,951,954.29元,母公司口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6,651,776,613.95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2020年度,公司拟不分配现金股

利,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综上,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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