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南油(601975)_公司公告_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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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8-28
债券代码:122998  债券简称:长债暂停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8 月 27 日在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 1,867,926,1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3%,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受董事长朱宁先生的委托,董事丁文锦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867,926,13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1,867,926,13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12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867,926,13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海神律师事务所指派张建新律师、杨永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上海海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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