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998 债券简称:长债暂停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20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12 年 6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处置“亚洲之星”轮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船队结构,集中资源发展优势运力,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将“亚洲之星”轮择机以不低于评估值对外处置。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通过了《关于公司 2 艘船舶售后回租的议案》。 为应对航运危机,防范资金风险,公司将“永兴洲”轮和“长航探索”轮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人民币 4 亿元,租赁期限为 8 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ST 长油关于公司 2 艘船舶售后回租的公告》(临 2012—021 号)。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应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要求和我公司请求,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长江油运公司为公司“永兴洲”轮和“长航探索”轮售后回租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此向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ST 长油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公告》(临 2012—022 号)。 南京长江油运公司及其关联方出任的董事(朱宁、李万锦、余俊、丁文锦、姜庭贵)系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没有参与此项议案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控股股东南京长江油运公司为公司船舶售后回租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此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12 年 7 月 13 日上午 9:30。 3、会议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 324 号油运大厦 16 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开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于 2012 年 7 月 6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事不能出席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四)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 2012 年 7 月 12 日 9:00—17:00 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的,请于会议召开当日 9:00 之前到油运大厦 16 楼办理登记,会议开始后将不再接受股东登记。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 324 号油运大厦 6 楼 联 系 人:龚晓峰 许唐 联系电话:025-58586145 58586146 传 真:025-58586145 邮 编:210003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