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南油(601975)_公司公告_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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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4-12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 8, Chaoyangm en Beidaj ie, ShineWing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 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关于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20 1 1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 关联资金往来 的专项说明 XYZH/2011A5010-1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航油运公司)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 2012 年 4 月 5 日签发了 XYZH/2011A5010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上市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三号--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要求,长航油运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长航油运公司 201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长航油运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长航油运公司 2011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长航油运公司实施于 2011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长航油运公司201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长航油运公司 2011 年度报告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一: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树新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行芳  中国 北京 二○一二年四月一十日附表 201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编制单位: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  占用方与上 上市公司核 2011 年度累计占用发生金 资金占用方名称  2011 年年初占用资金余额 2011 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 2011 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额 2011 年年末占用资金余额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用 市公司的关 算的会计科  额(不含利息)现大股东及其附 属企业 小 计前大股东及其附 属企业 小 计 合 计其它关联资金往  往来方与上 上市公司核 2011 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  资金往来方名称  2011 年年初往来资金余额 2011 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 2011 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额 2011 年年末往来资金余额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来 市公司的关 算的会计科  额(不含利息)  南京长江油运公司  母公司 应收账款 0.00  59,521,770.72 0.00  59,521,770.72 0.00 代收代付联运运费 经营性往来  宁波长油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 预付账款 840,000.00 0.00 840,000.00 0.00 代收代付港口费 经营性往来大股东及其附属 企业  舟山长油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 预付账款  1,200,000.00 0.00  1,200,000.00 0.00 代收代付港口费 经营性往来  南京长江油运公司紫金山船厂 同一控制人 预付账款 0.00 741,853.00 0.00 741,853.00 0.00 船舶技术改造费 经营性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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