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南油(601975)_公司公告_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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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5-01-29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会议无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月28日在公司本部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人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已于2004年12月28日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30282.1627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2%,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流通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246.955万股;非流通股股东及其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30035.2077万股,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受董事长刘锡汉先生的委托,常务副董事长薛国良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决定聘请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30282.162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其中,流通股246.955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非流通股30035.2077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景忠先生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水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O五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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