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了《关于201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