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04长航债'票面利率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适用的利率:4.25% ●调整后适用的利率:5.25% ●起息日:2011年5月26日 公司发行的'2004年中国长航油运企业债券'(简称'04长航债')规模为10亿元,期限为10年。本期债券为浮动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基准利率与基本利差之和。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和其他各计息年度起息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基本利差为2%,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现将'04长航债'下一计息期间(2011年5月26日-2012年5月25日)适用的债券利率公告如下: 截至2011年5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为3.25%。若在2011年5月26日(含当日)之前,中国人民银行不对当前一年期定存利率水平进行调整,则下一计息期间适用的债券利率为5.25%,即基本利差2%+基准利率3.25%;若中国人民银行此间进行利率政策调整,则需视具体调整情况而定。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