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南油(601975)_公司公告_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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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1-03-04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3月2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毅彬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到会监事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同意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经营情况及运作发表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0年,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通过内控体系的建设,构建了全面的、符合公司实际的内控体系,公司的治理结构更加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诚信勤勉、尽职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规操作行为或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2010年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三)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新增募集资金,亦无前期募集资金延续到本报告期内使用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收购和出售行为,进一步优化了船队结构,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国油国运'的运力规模,并更好地促进特种品运输业务的发展。监事会监督了相关交易的决策及执行情况,认为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功能平台和渠道,降低运营成本,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经营业绩的提升。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无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2010年,公司内部控制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开发了一套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应用系统,并设计了一套内控和风险管理的运行机制,包括体系组织机制和运行机制。内控体系覆盖了公司全部经营管理活动,保证了各项活动的规范开展和风险控制,能够合理保障实现内控的各项目标。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了内控部并配备了专职人员,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有效的监督。监事会认为:《201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五、对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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