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12月2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长航油运(香港)有限公司以'光船租购'的方式收购1艘32万吨级VLCC油轮的议案》。 为落实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油运业务整合方案,解决公司与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运航运')之间的同业竞争,我公司全资子公司长航油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拟以'光船租购'的方式收购中外运航运所属的1艘VLCC油轮'GRAND SEA'。 租期为5年,年租金941.7万美元,5年后香港公司以8,000万美元购入该轮。 收购该轮在实质性解决公司与中外运航运同业竞争的同时,有利于进一步扩大我公司'国油国运'的运力规模并优化船队结构,更好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采取'光船租购'的收购方式,可以有效减轻我公司短期的资金支付压力。 收购后,该轮的目标市场为我国进口原油运输业务,并用于开拓中东以西航线的原油运输市场。预计在船舶使用期内平均每年可实现净利润约420万美元,内部收益率11.10%,投资回收期为11.89年。(详见临2011-002:长航油运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锡汉、朱宁、李万锦、王涛和徐瑞新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处置'大庆434'轮的议案》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所属'大庆434'轮为从事我国国内成品油运输的单壳油轮。为优化运力结构,集中资源发展优势运力,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将'大庆434'轮以不低于评估价值的价格择机对外处置。'大庆434'轮账面原值2792.6万元,截止到2010年8月31日,账面净值565万元,评估价值1,045.89万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