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长江油运公司延期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补正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我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20,000万股——60,0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250,000万元,控股股东南京长江油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油运”)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50%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南京油运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提交了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申请的相关文件。2010年2月20 日,南京油运收到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00155 号),对其报送的《南京长江油运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文件》提出了补正要求,并要求其在30个工作日内对补正通知进行回复。补正通知书中要求提供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发行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相关文件,而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目前处于证监会审核过程中,尚未取得发行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相关文件。鉴于此,南京油运已向证监会申请延期提交补正材料,待取得上述所需的发行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相关文件后,将及时报送证监会。特此公告。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 年3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