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75 证券简称:ST长油 公告编号:临2019-011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预计残值率会计估计变更将增加公司2019年利润
总额约2,300万元;本次船舶坞修分摊期限会计估计变更将增加公司2019
年利润总额约8,300万元,两者合计预计增加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约
10,600万元。
一、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1)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 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 (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2)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会计政策变更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的有关规定“对所有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
分年度计算折旧”。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的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规定,每个会计年度终了,企业应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与原先会计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进行相应调整。为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实际使用寿命更加匹配,更加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的折旧情况,进而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参考同行业和集团内相关公司通行做法,公司对固定资产的分类和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对船舶的净残值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船舶坞修分摊期限的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六条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的处理原则: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为使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与收益期更加匹配,更加准确地反映船舶为满足公约和法规要求定期开展坞修情况,进而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参考同行业和集团内相关公司通行做法, 公司将根据船舶坞修情况判断是否予以资本化,并在后续使用年限中计提坞修折旧。
(二)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1、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①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②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公司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后续计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在处置时不能转入当期损益,改为直接调整留存收益;
④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⑤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⑥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版准则22号、23号、24号、37号。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对本公司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未产生重大影响,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2、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会计政策变更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固定资产确认标准为:单位价值2,000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固定资产确认标准为:单位价值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或以上(或等值外币)的有形资产。对新购进的单位价值在人民币 2,000 - 5,000 元的大额低值易耗品,建立台账视作固定资产实物管理。
(3)变更日期
公司从2019年4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确认标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4)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因本次涉及的固定资产总额较小,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上期报告影响不大,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本次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变更,预计对公司利润总额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的会计估计变更
(1)本次变更前后的情况如下:
(2)变更时间
公司从2019年4月1日起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
序号
类别
变更前 | 变更后 | ||||||
3运输车辆653乘用车、车辆附属设备554办公用品555机械设备556仪器55信息化设备光缆205计算机设备35网络设备55安全设备35终端设备35存储设备55输入输出设备35机房辅助设备55视频会议系统设备35其他558家具及家电559坞修2.5010其他55 | |||||||
1 | 40 | 5 | 1 | 商住房屋 | 25 | 5 | |
2 | 按废钢市场价确定 | 2 | |||||
二手船 | 尚可使用年限和强制年检年限孰短 | ||||||
4 | 办公设备、机器设备、通讯及其他设备 | 5 | 5 | ||||
7 | |||||||
报表产生影响。与原折旧年限和预计残值率相比,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估计变更将导致2019年4-12月折旧费用减少约2,300万元,进而增加公司2019年利润总额约2,300万元。
2、船舶坞修分摊期限的会计估计变更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公司将船舶为了满足法定及入级检验要求和保持船舶的技术状况而进行的定期修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公司将船舶正常发生的坞修,依据船舶属性判定是否资本化,其中自有船舶和长期租入船舶的坞修资本化处理,一年以内短期租入船舶发生的坞修费和进入特检期船舶每年一次发生的坞修费应予费用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非正常发生的坞修,如撞船等事故导致的坞修,扣除保险赔付额后,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自有船舶坞修费按照法定和入级检验时间间隔在30个月逐月等额计提折旧,长期租入船舶坞修费根据上述30个月与剩余租期孰短逐月等额计提折旧;坞修资本化金额在下次坞修完成前全部计提完毕。如两次坞修间隔期少于预计的30个月,则将坞修资本化余额在最后一期全部计入当月折旧成本;如两次坞修间隔期多于预计的30个月,则完成30个月计提后,至下次坞修之间的期间内不再计提折旧成本。
(3)变更时间
公司从2019年4月1日起对船舶坞修分摊期限的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变更。
(4)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根据公司2019年4-12月份船舶修理计划,结合船舶修理市场价格,预测船舶坞修分摊期限变更将增加公司2019年利润总额约8,300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充分考虑会计准则之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变更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充分考虑会计准则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实施的。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