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11月26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9]1271号)《关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非公开发行20,000万股-6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方案。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