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7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所持大盛公司、大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本公司所持江苏大盛板业有限公司72.86%的股权转让给连云港灌河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并授权经营层将本公司所持南京大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50%的股权以2,892万元(评估价格的90%)再次挂牌转让。(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7月29日临2009-014号《长航油运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9年8月27日,南京大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挂牌期满,江苏天纵商贸有限公司以2,892万元的价格摘牌受让。 本公司已与受让方连云港灌河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和江苏天纵商贸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 上述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拥有上述两家子公司的股权。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