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9年4月13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9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表决通过了《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利用'广兴洲'、'长航希望'轮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的议案》。 为应对金融危机,防范资金风险,确保公司现金流的稳定,公司将'广兴洲'轮和'长航希望'轮两艘船舶按7亿元人民币融资出售给独立第三方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公司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回上述船舶,承租期10年,融资成本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低5%。融资额的70%及融资的利息在回租期内等额按季以支付租金的方式来偿还,余款30%到期一次还清,余款付清后上述船舶即归我公司所有。 实施该方案后,公司可以在不减少运力的前提下筹集资金7亿元人民币,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增强公司应对风险的能力。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