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9年3月15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9年3月25日在南京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一致选举刘毅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