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南油(601975)_公司公告_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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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09-03-04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已到期的与关联方控股股东南京长江油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油运或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协议进行了重新拟订。现对公司2009年与关联方之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如下: 一、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交易内容 关联人 1、委托南京油运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所属船舶 提供油品销售、仓储和送供以及供应代理服务; 提供物资、劳保用品、设备、配件等销售、代购 和送供服务;提供修理和改造服务;提供通信导 接受劳务或购 航设备维护服务;提供代理服务;提供交通车、 南京油运及 买商品 船等零星服务;提供医疗器械、保健药品销售和 其子公司 配送服务,船舶劳动卫生等防疫服务;提供各项 应急服务;2、委托南京油运为本公司所属船员 提供培训和医疗保健服务;3、委托南京油运为 本公司提供办公场所及其他综合服务。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中,燃油销售、船舶修理、船舶洗舱、测厚测爆、代理费、船舶配件、物料、劳保销售等2009年预计发生额约为1,0550万元,约占同类交易金额的10%左右;办公房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2009年预计发生额约为550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100%;交通车船、通导保障综合服务及其它综合服务预计发生额约为900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1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成立于1975年,法定代表人王涛,注册资本113,168万元,注册地址为南京市中山北路324号,经营范围:长江航线的石油及其制品储运业务。 2、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南京长江油运公司及其子公司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原则 1、南京油运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所属船舶提供油品销售、仓储和送供以及供应代理服务,提供物资、劳保用品、设备、配件等销售、代购和送供服务,提供修理和改造服务以及船舶代理服务,本公司根据实际完成的业务量,按照市场价格结算有关费用;南京油运为本公司提供提供交通车船和通导保障服务,办公场所及其他综合服务,为本公司所属船员提供培训和医疗保健服务,本公司参照市场价格,按照协议支付费用。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本公司充分利用控股股东完善的后勤保障系统、员工服务系统和长江化工品经营的优势,可以避免重复建设;有利于双方优势互补,降低公司的营运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公司对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或协议价确定,与对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基本一致,无重大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因此,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上市公司也不会因此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审议程序 公司与控股股东2009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业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南京油运的4名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放弃了对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权。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的日常关联交易都是因为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利益。 以上关联交易总额预计将超过3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2和10.2.5条的要求,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南京长江油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南京油运草拟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以上协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签订手续,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1、交易内容 1)委托南京油运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所属船舶提供油品销售、仓储和送供以及供应代理服务;提供物资、劳保用品、设备、配件等销售、代购和送供服务;提供修理和改造服务;提供通信导航设备维护服务;提供代理服务;提供交通车、船等零星服务;提供医疗器械、保健药品销售和配送服务,船舶劳动卫生等防疫服务;提供各项应急服务; 2)委托南京油运为本公司所属船员提供培训和医疗保健服务; 3)委托南京油运为本公司提供办公场所及其他综合服务。 2、交易费用: 初步预计2009年上述交易总额约为12,000万元,与上年度实际发生额基本持平。 3、本协议有效期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上述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记录及决议; 2、独立董事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九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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