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8年4月1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8年4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并同意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及组成人选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本次董事会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并明确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朱宁 委员:李万锦、徐瑞新、段彦修、金卫民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邵瑞庆 委员:吴建斌、金卫民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蔡驱 委员:吴建斌、朱宁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吴建斌 委员:蔡驱、朱宁 三、通过《关于申请2004年中国长航油运企业债券上市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加强2004年中国长航油运企业债券的管理,增强债券流动性,公司拟申请该企业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四、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