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南油(601975)_公司公告_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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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4-12-26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1月2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宁商破字第 9-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航油运”或“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长航油运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2日披露的《长油3管理人关于法院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临2014—077)。 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对公司的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日前,有关人员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出资人权益调整及划转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计划》中对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规定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 以长航油运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4.8股的比例实施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约162,921.08万股。上述转增股票不 向股东分配,全部用于根据本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转增后,长航油运总股本将由339,418.92万股增至502,340万股(最终转 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证登北京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2、全体股东让渡股票 全体股东按照相应比例让渡其目前持有的长航油运股票,其中第一大股东南京长江油运公司让渡其持股总数的50%,共计让渡约93,197.13万股股票;其他中小股东让渡其持股总数的10%,共计让渡 约15,302.47万股股票;全体股东合计让渡约108,499.59万股股票(最 终让渡的准确股票数量以通过中证登北京分公司实际划转的数量为准)。 上述转增及让渡股票合计约271,420.67万股,将由管理人向债权 人进行分配并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置。 二、《重整计划》中对以转增及让渡股票抵偿债务的规定 对长航油运经审核确认的普通债权扣除以现金清偿部分的债权之后,剩余普通债权以长航油运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票和股东让渡的股票抵偿,每 100 元债权可分得 43.5 股长航油运股票,每股股票的 抵债价格为 2.3 元。 三、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具体实施情况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 1、转增比例: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以长航油运现有总股 本 3,394,189,206 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4.8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 1,629,210,818 股。 2、转增实施日:2014 年 12 月 23 日。 3、股本变动:长航油运总股本由 3,394,189,206 股增至 5,023,400,024 股。 (二)全体股东让渡股票 1、让渡比例:控股股东南京油运让渡其持股总数的 50%,共计 让渡 931,971,268 股股票;其他中小股东让渡其持股总数的 10%,共计让渡152,903,689股股票;全体股东合计让渡1,084,874,957股票。 2、让渡实施日:2014 年 12 月 24 日。 3、流通股股东因让渡所产生的不足一股的零碎股按四舍五入原 则取整处理。 4、长航油运未确权股东的股份数据按以上原则同步执行让渡, 未确权股东后续确权工作按让渡后的持股情况申报确权。 上述转增及让渡的股票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划转。 公司将继续推动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将对重整计划执行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公告。 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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