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南油(601975)_公司公告_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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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4-11-24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 7月 18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或“法院”)作出(2014)宁商破字第 9-1号民事裁定,受理了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航油运”或“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做出(2014) 宁商破字第 9-1 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和无锡融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一、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 11月 2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年 11月 18日 15:00至 2014 年 11月 20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会议召开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 324号长航油运 16F大会议室。 二、出资人组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5人,代表股份 1,899,758,97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5.97%。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并有效表决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共计 21 人,代表股份 1,887,818,21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5.62%。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4人,代表股份 11,940,757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 0.35%。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合并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总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的出资人代表股份为 1,895,499,719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本总数的 99.78%;反对的出资人代表股份为 4,259,257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本总数的 0.22%。按照《企业破产法》及《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所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重整期间,公司存在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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