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冻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退市整理 期届满后的次日终止交易并被摘牌。 本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 30 个交易日,截至本公告日 (含本公告日)已交易 26 个交易日,剩余 4 个交易日,交易 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2014 年 5 月 26 日,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863,942,535 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92%)被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 2014 年 5 月 23 日至2016 年 5 月 22 日止。 目前,南京长江油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1,863,942,5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92%。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