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南油(601975)_公司公告_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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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3-22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一、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鉴于 2013 年度公司亏损,同意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利润、不转增股本。 二、关于 2013 年度财务非标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董事会对非标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的说明。 2、关于预计损失。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 10 艘长期期租 VLCC 确认了预计损失,有利于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于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该审计报告揭示了公司的财务风险;我们将督促公司对审计报告中所提到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三、关于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在对公司以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并在听取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有关人员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就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采购商品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可以降低公司的营运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展公司的业务链条,改变公司以往单一的经营模式,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布局,有利于增加收入,改善财务结构,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 2013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 2013 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除此之外,截至 2013 年末,我们未发现公司有其他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况。 2、对外担保 截止到 2013 年底,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 60,000 万元、美元16,864 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报告期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航油运(新加坡)有限公司续贷提供反担保,担保金额 13,064万美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航油运(香港)有限公司续贷提供反担保 3,800 万美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扬洋化工运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0,000 万元。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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