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南油(601975)_公司公告_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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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日期:2014-01-10
债券代码:122998 债券简称:长债暂停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因公司 2010 年、2011 年和 2012 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股票上市交易: 1、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第 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 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 2、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第 14.1.1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的年度报告; 3、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4、上市公司或者收购人以终止股票上市为目的回购股份或者要约收购,在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5、上市公司被吸收合并; 6、股东大会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作出终止上市的决议; 7、公司解散; 8、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9、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最近一年年度报告,但未在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10、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11、恢复上市申请未获同意; 12、《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 条规定的其他条款。 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由于国际油运市场运价低迷和公司财务费用较高,预计公司 2013 年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较大幅度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 2013年年报公布后被终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情况及终止上市决定 公司股票已自 2013 年 5 月 14 日起停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3 条的规定,若公司 2013 年度报告经审计后最终确定为亏损,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披露 2013 年年度报告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提示 若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下一个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30 个交易日后终止上市。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退市后如果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条件的话,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重新上市。公司将本着对股东负责、对资本市场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客户关系维护和银行的协商沟通工作,确保公司持续经营;研究和推进资产、债务重组,努力实现减亏扭亏;加大资产处置力度,推进资本、资产和业务结构的调整,积极为公司股票重新上市创造条件。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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