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南油(601975)_公司公告_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投资者问询事项及其解答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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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投资者问询事项及其解答情况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4-27
债券代码:122998  债券简称:长债暂停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投资者问询事项及其解答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将近期投资者问询的主要事项及公司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问询的主要事项 投资者重点关注与问询事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公司年报披露后股票是否会暂停上市交易及暂停上市的时间? (二)暂停上市后,公司将采取什么措施保证公司持续经营?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有无重组计划? 二、公司回复情况 对投资者有关问询事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均予以及时接听、耐心解答、认真回复。回复情况如下: (一)公司年报披露后股票是否会暂停上市交易及暂停上市的时间? 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ST 长油 2012 年年度业绩预亏暨股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于 3 月 1 日披露了《*ST 长油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于 3 月 16 日、3 月 23 日、3 月30 日、4 月 8 日和 4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因公司 2010 年、2011 年连续两年亏损,且预计 2012 年度继续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披露 2012 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 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2.1的相关规定,股票暂停上市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最近一年年度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正值;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 1000 万元;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5、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未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6、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7、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规范、无重大内控缺陷; 8、不存在本规则规定的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情形; 9、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 2012 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了《*ST 长油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因 2010 年、2011年和 2012 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于 4 月 20 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 15 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暂停上市后,公司将采取什么措施保证公司持续经营? 为保证资金正常周转,维持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1、大力开拓经营。公司将加快经营结构的调整,积极开拓优质市场,巩固与大客户的战略合作,稳定和提高 COA 比例;优化市场结构,加快推进船舶“西进战略”;优化经营结构,推进船舶期租经营或加入 POOL(经营联营体)经营;加快特种品运输市场布局,进一步提升高端运输市场的经营能力;拓展新的经营业务,积极推进境内外燃油贸易业务的开展。 2、强化成本控制。进一步强化成本控制意识,从严预算,重点抓好燃油等主要成本控制;完善采购管理体系,加大集中采购力度;在 VLCC 降速航行的基础上,推进 MR 船舶降速航行,降低燃油成本;从严压缩可控费用。 3、多种措施融资。公司计划采取股权融资、债务融资、结构融资和资产处置等多种措施,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保障资金链安全。推进与货主、战略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合资合作,实现股权融资;利用现有清洁船舶,开展船舶售后回租融资;加大资产处置力度,通过处置船舶回笼资金;在集团的支持下,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和合作,争取银行贷款的续贷及新增授信额度,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债券和信托等债务融资方式解决资金的缺口。 4、推进合资合作。大力推进与货主的合资、合作,建立以资本为纽带、以业务为平台、以互利共赢为目标的新型合作发展模式,积极推动与货主建立运价稳定机制,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5、争取政策支持。公司将通过实际控制人和行业组织,积极向国家和地方政府争取在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有无重组计划? 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9 日披露了《*ST 长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截至 2013 年 3 月 8 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未来 3 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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