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ShineWing No.8, Chao yang men Beidajie ,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 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关于对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XYZH/2012A5019-10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航油运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2 年 4 月 18 日出具了 XYZH/2012A5019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证监发[2001]157 号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的要求,我们对出具上述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审计意见说明如下: 一、 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1、保留意见 在 2012 年度审计的过程中,长航油运公司的境外子公司长航油运(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未及时提供境外船东公司的相关信息,我们未能完成对新加坡公司预付境外船东公司租金的函证程序。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新加坡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为 295,592 万元,占长航油运公司资产总额的 15%,其中前述预付境外船东公司的租金余额为 295,580 万元。 如上所述,由于前述预付账款的函证程序尚未完成,且其金额影响重大,替代程序不能提供我们所需要的审计证据,对于前述新加坡公司预付境外船东公司的租金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12 号-函证》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之相关规定,对长航油运公司的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审计意见。 2、强调事项 长航油运公司 2012 年度发生净亏损 123,834.79 万元,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46,520.94 万元。未来一年内需要偿还的短期债务为 558,035.70 万元,其中需要偿还的短期借款为 292,379.88 万元,需要偿还的长期借款为 188,708.66 万元,需要偿还的长期应付款为 12,975.84 万元,需要支付的长期期租租金为 63,971.33 万元。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长航油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长航油运公司拟在 2013 年大力开拓经营,强化成本控制,继续实施售后租回融资方案,处置现有船舶资产,争取银行贷款的续贷及新增授信额度等多种筹资举措,但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如上所述,虽然长航油运公司积极寻求改善经营状况的途径,并已充分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经营状况未得到明显改善,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之相关规定,我们对长航油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作为强调事项予以说明。 二、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 2012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保留意见涉及的预付境外船东公司租金的余额为295,592 万元,占长航油运公司资产总额的 15%。上述强调事项不会对长航油运公司 201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具体金额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