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南油(601975)_公司公告_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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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12-01
债券代码:122998 债券简称:长债暂停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2 年 5 月 11 日,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 2012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 29,170 万元。 为拓展公司产业链,实现公司业务由油轮运输向上下游延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长航油运(新加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京达燃油运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达公司”),与中石化长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长燃”)开展船舶燃油贸易,由京达公司在境外向中长燃销售船舶燃油,双方按照市场价格结算。预计2012年发生的贸易量约为25万吨,交易金额约为9.5亿元。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南京长江油运公司及其关联方出任的董事(朱宁、李万锦、余俊、丁文锦和姜庭贵)系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没有参与此项议案表决,有表决权的4名非关联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2和10.2.5条的相关要求,此项关联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法定代表人邹晓瑜,注册资本38,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街旅顺路1号,经营范围: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石油制品、淡水的销售、仓储。 中长燃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故中长燃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内容 京达公司在其经营区域内和中长燃开展船舶燃油贸易,双方遵循“业务操作市场化”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中长燃每月月底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以及需要向京达公司提出下月要货计划,京达公司按照中长燃要货需求向中长燃提供长期、稳定的船用燃油资源,具体方式、价格及条款遵照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达成的约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京达公司与中长燃开展燃油贸易,对公司有以下几方面的积极意义: 1、有利于拓展公司的业务链条,改变公司以往单一的经营模式,实现公司业务由油轮运输向上下游延伸,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布局。 2、有利于增加公司收入,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京达公司在消化其公司设立开办费用后今年将实现盈利。随着业务的正常开展和业务量的扩张,京达公司的盈利水平将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3、中长燃为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内从事船舶燃油供应和燃油贸易的专业化公司,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贸易款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贸易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茅宁、胡正良和裴平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交易风险可控,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记录及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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