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轮胎”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2025年3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玲珑轮胎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现就玲珑轮胎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2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5号),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轮胎”或“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2,121,21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04,999,99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193,77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4,806,219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3月30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27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379,745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73,553,911元。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经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春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和300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3,388,789元(约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8.95%,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11,252,308元,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2,136,48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5年3月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2,384,806,219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173,553,911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2,136,481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注) 213,388,789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01,443,486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余额 11,945,303注:结项时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系截至结项当日(即2024年12月13日)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之和。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175-001213-013 活期 11,722,13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 1606021729200216540 活期 223,167
11,945,303
2022年4月1日,公司、公司之子公司吉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以及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开立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招远支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账号:724899991013000042937)已于2023年度予以销户。公司开立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账号:175-001213-013)和开立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账号:
1606021729200216540)分别于2025年1月和2025年3月予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问题
2024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5)第0570号《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 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玲珑轮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
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2025年3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4年11月修订) 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84,806,21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9,379,745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73,553,91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比例 无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长春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和300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
无 1,750,000,000 1,750,000,000 1,750,000,000 159,379,745 1,538,747,392 -211,252,608 88%
2023年
8月
-5,592,580 否 否
补充流动资金 无 654,999,997 634,806,219 634,806,219 - 634,806,519 30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2,404,999,997 2,384,806,219 2,384,806,219 159,379,745 2,173,553,911 -211,252,30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由于2022年国内市场严重萎缩,开工率持续走低,导致项目建设期延后。为了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3年8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本募投项目最终于2023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2年4月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74,999,244元以及已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919,271元(不含增值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4月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3238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4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5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需于2023年3月31
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49,990,000元。2023年3月17日,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749,990,000元。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需于2023年4月12日前归
还。2022年7月7日,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00元;2022年9月14日,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元;2022年10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元;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元;2023年1月17日,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元;2023年2月24日,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元。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需于2024年3月16日前归还。2023年4月14日,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元;2023年5月20日,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元;2023年6月8
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元;2023年6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0元;2023年7月27日,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00元;2023年11月11日,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元;2024年3月6日,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00,000元。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2024年3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
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需于2025年3月7日前归还。2024年5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
2024年9月12日,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元;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元。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2024年12月1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春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和300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3,388,789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11,252,308元,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2,136,48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于2025年3月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募投项目结项时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是截止募投项目结项止,公司有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但该等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的支付周期较长,申请项目结项并将现有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按照相关项目合同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相关款项。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注1:本表中“募集资金总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确定。“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募投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分析如下:(1)吉林玲珑的客户群主要集中在国内,由于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及国内下游汽车市场需求乏力,导致工厂产能利用率不足,规模效益尚未完全发挥;(2)市场竞争激烈使部分产品价格未达预期,外加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等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等因
素影响,产品毛利挤压,导致项目未达预期。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人民币300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