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轮胎(601966)_公司公告_玲珑轮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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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本报告所指前次募集资金包括本公司2020年11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资发行资金(以下简称“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以及2022年3月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非公开发行资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增资发行募集资金及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合称为“前次募集资金”)。

(一)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16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22号),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增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798,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2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1,135,5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518,09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8,617,490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1月26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105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增资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荆门年产 800 万套半钢和 120 万套全钢高性能轮胎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增资发行募投项目”)已经结项。经2023 年 4 月 17 日总

裁审批通过后,本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2,052,664元(约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14%,其中: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59,323,314元、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2,729,35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12月31日,增资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624-034658-050活期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37050166628000001286活期已销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增资发行募投项目存放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的款项均已转出并对两个银行账户予以销户。

(二)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2日签发的《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5号),本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2,121,21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04,999,99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193,77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4,806,219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3月30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276号验资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春年产 120 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和 300 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经结项。经2024年12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3,388,789元

(约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95%,其中: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211,252,308元、收到的银行利息人民币2,136,48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于2024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175-001213-013活期11,722,13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1606021729200216540活期223,167
合计11,945,303

本公司开立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账号:175-001213-013) 和开立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账号:1606021729200216540)分别于2025年1月和2025年3月予以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

1、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增资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增资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增资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及原因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增资发行募投项目已完成,实际投资总额较承诺投资总额少人民币59,323,314元,导致增资发行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截至增资发行募投项目结项止,公司增资发行募投项目有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但该等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的支付周期较长,申请项目结项并将现有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按照相关项目合同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4、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4,801,96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1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 3301 号)。

5、闲置增资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2020年11月30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需于2021年11月29日前归还。2021年8月26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元。

2021年1月5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需于2022年1月4日前归还。2021年4月23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00元;2021年6月16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元;2021年7月17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00元。2021年8月26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增资发行募投项目承建子公司湖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9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需于2022年8月25日前归还。2021年10月13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元;2021年12月14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元;2022年2月15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元;2022年7月15日,本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00元;2022年8月24日,本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00元。

2022年8月25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增资发行募投项目承建子公司湖北玲珑轮胎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需于2023年8月24日前归还。2022年12月12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元。2023年4月13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0,000元。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3、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及原因说明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完成,实际投资总额较承诺投资总额少人民币211,252,308元,导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截至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止,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有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但该等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的支付周期较长,申请项目结项并将现有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按照相关项目合同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4、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4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2年4月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74,999,244元以及已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人民币919,271元(不含增值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4月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 3238 号)。

5、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2022 年 4 月 1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75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需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前归还,本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49,990,000元。2023年3月17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749,990,000元。

2022年4月13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需于2023年4月12日前归还。2022年7月7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00元;2022年9月14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元;2022年10月29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元;2022年12月13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元;2023年1月17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元;2023年2月24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元。

2023年3月17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需于2024年3月16日前归还。2023年4月14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元;2023年5月20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元;2023年6月8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元;2023年6月22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0元;2023年7月27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0,000元;2023

年11月11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元;2024年3月6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00,000元。2024年3月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需于2025年3月7日前归还。2024年5月15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元;2024年9月12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元;2024年12月13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元。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

1、增资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

增资发行募投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表详见附表3。

2、增资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增资发行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增资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根据《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增资发行募投项目建设期3年,生产期12年,项目自生产期第3年起达产,达产后可实现年产半钢子午线轮胎8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120万套,达产第一年(指连续12个月)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260,986,700元。

本公司增资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2年2月整体达到可使用状态,进入生产期。本公司2020年起部分生产线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投入运行而逐步产生效益,2020年度实现效益人民币46,988,199元;2021年度实现效益人民币100,674,952元;2022年度实现效益人民币98,554,119元;2023年度实现效益人民币177,053,000元,2024年度实现效益人民币166,257,966 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累计实现效益人民币589,528,236 元。由于承诺效益的计算以整个项目全部达产(2024年2月)之后连续12 个月为效益计算期间,因此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所实现效益尚无法与承诺效益进行对比。

(二)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

1、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

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表详见附表4。

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3、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根据《山东玲珑轮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期2年,达产后可实现年产新增半钢子午线轮胎产能30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产能120万条。达产第一年(指连续12个月)实现年均利润总额人民币268,499,700元。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3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公司在募投项目达产前,自2022年起部分生产线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投入运行而逐步产生效益,2022年度实现效益人民币-87,506,275元,2023年度实现效益人民币-37,364,173元;2024年度实现效益人民币-5,592,580元,未达到预计效益。

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分析如下:

吉林玲珑的客户群主要集中在国内,由于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及国内下游汽车市场需求乏力,导致工厂产能利用率不足,规模效益尚未完全发挥;市场竞争激烈使部分产品价格未达预期,外加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等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等因素影响,产品毛利挤压,导致项目未达预期。

四、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增资发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4月17日,经总裁审批,本公司将增资发行募投项目进行结项,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由

于增资发行募投项目已顺利完成,本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募投项目投入结余及银行存款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12月1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进行结项,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由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顺利完成,本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募投项目投入结余及银行存款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20年12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附表1: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3: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表附表4: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表

附表1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978,617,49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919,294,1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比例:无2020年度:998,733,698
2021年度:641,505,495
2022年度:239,879,887
2023年度:39,175,096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及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
1荆门年产800万套半钢和120万套全钢高性能轮胎生产项目1,400,000,0001,400,000,0001,340,676,6861,400,000,0001,400,000,0001,340,676,686(59,323,314)2022年2月
2补充流动资金591,135,580578,617,490578,617,490591,135,580578,617,490578,617,490-不适用
合计1,991,135,5801,978,617,4901,919,294,1761,991,135,5801,978,617,4901,919,294,176(59,323,314)

注1:本公司在募集资金前后投资项目无变化,相关项目已于2023年4月结项。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原因系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小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所致。注3:为了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1年8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增资发行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1年12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本公司增资发行募投项目最终于2022年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附表2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2,384,806,219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173,553,91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比例:无2022年度:1,516,619,788
2023年度:497,554,378
2024年度:159,379,745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及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
1长春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和300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1,750,000,0001,750,000,0001,538,747,3921,750,000,0001,750,000,0001,538,747,392(211,252,608)2023年8月
2补充流动资金654,999,997634,806,219634,806,519654,999,997634,806,219634,806,519300不适用
合计2,404,999,9972,384,806,2192,173,553,9112,404,999,9972,384,806,2192,173,553,911(211,252,308)

注1:本公司在募集资金前后投资项目无变化, 相关项目已于2024年12月结项。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原因系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小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所致。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人民币300元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4:由于2022年国内市场严重萎缩,开工率持续走低,导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建设期延后。为了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3年4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3年8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

附表3

增资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2022年2月)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间,投资项目的累计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注2:“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以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累计实现效益”均以利润总额列示。注3:增资发行募投项目于2022年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入生产期,但由于承诺效益的计算以整个项目全部达产年(生产期第三年)起之后连续 12 个月为效益计算期间,因此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所实现效益尚无法与承诺效益进行对比。

实际投资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1荆门年产800万套半钢和120万套全钢高性能轮胎生产项目72%项目建成后,达产年(即自生产期第三年)起连续12个月实现利润总额260,986,700元。98,554,119177,053,000166,257,966589,528,236注3

附表4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2023年8月)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间,投资项目的累计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注2:“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以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累计实现效益”均以利润/(亏损)总额列示。本公司在募投项目达产前,自2022年起随着部分生产线陆续投入运行而逐步产生效益。

注3: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为:吉林玲珑的客户群主要集中在国内,由于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及国内下游汽车市场需求乏力,导致工厂产能利用率不足,规模效益尚未完全发挥;市场竞争激烈使部分产品价格未达预期,外加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等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等因素影响,产品毛利挤压,导致项目未达预期。

实际投资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1长春年产12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和300万条半钢子午线轮胎生产项目86%项目建成后,达产年实现年均利润总额268,499,700元。(87,506,275)(37,364,173)(5,592,580)(130,46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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