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高波先生、解亘先生和李英女士向公司提交的相关自查文件,经董事会核查前述人员的简历、任职情况等资料,未发现前述人员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5.4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符合前述规定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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