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垦农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4年度的履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变动情况
2024年7月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调整组成人员,将董事袁晓斌先生调整为董事顾宏武先生。
2025年1月,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满,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确认,独立董事李英女士、独立董事单锋先生和董事顾宏武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2025年1月16日至2028年1月15日,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由会计专业人士李英女士担任。解亘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上述变动及委员任职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英,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管理学博士。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吉首大学商学院特聘讲座教授,《会计研究》审稿专家,《财务管理研究》杂志编委,中国会计学会内部控制委员会委员。现任苏垦农发独立董事,兼任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单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南京大学不动产与住宅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特约研究员,江苏省委宣传部法律顾问,江苏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房地产法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获江苏省十大
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南京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等称号。现任苏垦农发独立董事,兼任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袁晓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曾任南京电影机械厂财务处副处长,连云港苏垦农友种苗有限公司监事,江苏省苏舜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江苏省岗埠农场有限公司董事,农垦集团审计部部长,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苏垦农发财务总监、董事,江苏和垦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工作职责。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听取或审议议案15项,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历次会议并重点审议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事项。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认真发表审核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建议,在公司审计与内控体系高效运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内容 |
2024年1月10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十三次会议 | 1.听取《关于2023年度财务资产状况预计的报告》 2.听取《关于2023年度审计计划及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的报告》 |
2024年4月3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十四次会议 | 1.外部审计机构汇报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总结及重点事项 |
2024年4月7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十五次会议 | 1.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聘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4.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5.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6.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2024年4月21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十六次会议 | 1.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24年7月11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十七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2024年8月9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十八次会议 |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4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2024年10月15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十九次会议 |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24年12月25日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第二十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4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分别经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提供的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汇报,实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经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后,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财务核算与报告体系完备,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等规定,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经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与《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打造并实施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审查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审议及信息披露等工作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关联交易的履行情况进行了跟踪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的情况,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袁晓斌先生为财务总监,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了相关议案,对袁晓斌先生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进行了审查,同意袁晓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人选。
(七)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进展及完成情况进行了沟通,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高了审计效率,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助力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保障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