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禁上市流通股份共计 160,833,84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4.37%。 2、本次解禁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1 年 12 月 28 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8 号文核准,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000万股,并于 2010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3.6 亿股。 201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已刊登在2011 年 6 月 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以 2010 年末总股本 36,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 10,80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6,800 万股。本次限售股上市以公积金转增后的股本总额 46,800 万股为基数计算。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股东对发行前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陶安祥、陶兴、施建华、陶媛、施建国、陶良凤、于士留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如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其他限售股东(包括 1 家机构和 41 名自然人)均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如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以上承诺均得到履行。 二、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 根据上述承诺,深圳市和泰成长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任乐天等 41 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 160,833,846 股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 2011 年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本次解禁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一、有限售条件的 A 股合计 351000000 -160833846 1901661541、境内限售法人、个人股份 351000000 -160833846 1901661542、境外限售法人股份 0 0二、无限售条件的 A 股合计 117000000 +160833846 277833846 总股本 468000000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