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以及江苏证监局《关于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1]563 号)的精神,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报告如下: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1、公司内部控制建设需不断完善; 2、公司信息披露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3、公司需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和职能; 4、公司需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 二、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基本运作。公司治理基本情况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基本一致。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自上市至今共召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全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召集股东大会,严格履行会议召开程序,充分保障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平等权利。 2、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的召集、召开、通知时间、授权委托书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决议均按相关要求进行了披露(公司上市后)。公司还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财务年报工作制度》,每位独立董事都严格遵守制度,认真负责、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公司董事会成立了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分工明确,运作正常,勤勉尽责地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科学和专业的意见。 3、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1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会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的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经理层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经理层勤勉尽责,切实贯彻执行董事会的决议。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清晰,严格按照公司制度履行职责。 5、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独立董事财务年报工作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办法》、《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法人治理制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起到了有效监督、控制和指导的作用。 6、公司独立性情况 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能力,独立的产供销体系。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现有股东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和业务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7、信息披露管理及透明度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办法》和《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接待来访股东,回答投资者咨询。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公司能确保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公司内部控制建设需不断完善; 公司虽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随着国内证券市场以及公司自身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还有待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出台的新政策及时修订相关制度。员工的风险意识、内控意识、规范操作意识和执行力还需提高。 2、公司信息披露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信息。公司将注重对信息披露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强其规范意识和职业素养,通过建设程序化的信息披露流程,对拟披露内容进行复核、审批,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水平。 3、公司需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和职能 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设立了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各专门委员会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由于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使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熟悉公司的业务,更好的发挥专门委员会职能。 4、公司需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不断完善和更新现有法规,对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管人员学习各项法律法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加强公司的规范运作,避免相关人员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管理及买卖公司股票等方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公司需进一步加强上述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证券常识等方面的学习。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为了做好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和整改工作,公司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统一指挥,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作好自查和整改工作。 1、公司内部控制建设需不断完善; 整改措施: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梳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一套权责明确、管理严格、控制有效的运行机制,增强公司防范风险能力。 整改时间:长期持续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吴汉岐 2、公司信息披露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整改措施: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信息披露的工作流程,及时与监管部门做好汇报沟通工作,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对拟披露的内容认真审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水平。 整改时间:持续改进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吴汉岐 3、公司需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和职能 整改措施:在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过程中,公司将进一步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为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战略规划、内控体系建设、高管及后备人员选聘等方面提出建议,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整改时间:持续改进 责任人:董事长陶安祥 4、公司需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 整改措施:公司将积极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学习和培训,及时传达、解读新制定或修订的规范性文件。提高勤勉尽责和运作运作的意识。 整改时间:持续改进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吴汉岐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暂无。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广泛收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本公司治理情况的评议,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电话和邮件地址听取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广大投资者可发表自己的意见并提出良好建议,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23-84686986 传真:0523-84686659 电子邮件:WHQ@ASAC.CN 地址:江苏省靖江市东兴镇何德村 邮编:214533 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收集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我司治理情况评议的电子邮箱:xuzhe@csrc.gov.cn,daijch@csrc.gov.cn附件: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治理活动自查事项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