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锚链(601890)_公司公告_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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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02-15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8号文件核准,公司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5元。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公W[2010]B142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50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1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310万元。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募投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为71,731.50万元,超募资金123,578.5万元。2011年1月2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以1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归还公司除中国进出口银行外的商业银行贷款。扣减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的18,000万元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余额为105,578.5万元。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决定以8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黄鹏、朱联海、石代伦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利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以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中的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中的人民币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本次以募集资金超额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认为:  亚星锚链本次将实际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中的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且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上述行为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保荐机构同意亚星锚链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二月十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专项意见  作为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锚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本保荐机构')对亚星锚链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8号文件核准,公司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5元。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公W[2010]B142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50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1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310万元。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募投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为71,731.50万元,超募资金123,578.5万元。2011年1月2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以1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归还公司除中国进出口银行外的商业银行贷款。扣减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的18,000万元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余额为105,578.5万元。  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公司2011年2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总投资金额,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未达到总投资金额,公司将自筹解决。'公司拟将超募资金80,000万元(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已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及其他相关资料,认为:亚星锚链本次将实际募集资金超额部分中的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且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上述行为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保荐机构同意亚星锚链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专项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马军董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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