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锚链(601890)_公司公告_亚星锚链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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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4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按照上述准则和通知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财务报表。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7 年年报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1)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 本年度财务报表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 27,392,099.75 元,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数 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0 元;上年度财务报表列示“持续经据相应调整。  营净利润”47,544,795.98 元,列示“终止经营净利润”0 元。(2)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从“营  比较数据无需调整。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比较数据不调整。(3)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本年度“营业外支出”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 23,112.98 元,调减本年度“营业外收入”3,977,719.09 元,调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 增“资产处置收益”3,954,606.11 元。调减上年度 “营业外支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目。比较数 出”311,993.31 元,调增上年度“资产处置收益”-311,993.31据相应调整。 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六、备查文件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3、亚星锚链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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