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运作指引》、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17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范企文先生、杨翰先生及董事长陶安祥先生组成。独立董事人数占审计委员会 1/2 以上,符合监管要求。2017 年审计委员会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监督了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了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概况 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了四次会议。 (一)、2017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会议应到 3 人,实到 3 人。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1、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附注的审核意见; 2、2016 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估报告; 3、2016 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4、续聘 2017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2017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会议经表决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会议应到 3 人,实到 3 人。 审议《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附注》,会议经表决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及相关材料,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 审议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表决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会议应到委员 3 人,实际出席 3 人。 会议经表决一致审议《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会议应到委员 3 人,实际出席 3 人。会议主要讨论了开展 2017 年年报审计前期及后续的相关事项。 三、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及评估。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有关审计事项;在审计过程中,履行职责,发函督促会计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审计总体工作计划和约定时间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出具了书面审阅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工作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次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出具审核意见; (三)协调内部审计部门及公司管理层与公司年度审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审计委员会积极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合理安排相关的协调事宜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高审计效率协助公司审计工作顺利保质按时完成。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查督促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善。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 (五)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董事会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监管要求,秉承客观、独立的原则,更好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效率的有效提高,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持续经营。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