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运作指引》、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由 2 名为独立董事范企文(会计)、杨翰以及公司董事长陶安祥三名成员组成。2015 年审计委员会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监督了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了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二、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概况 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了四次会议。 (一)、2015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由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于 2015 年 4月 22 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 3 人,实到 3 人。讨论通过以下议案:1、201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附注的审核意见;2、2014 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估报告;3、2014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4、2014 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5、续聘 2015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2015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会议经表决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 3 人,实到 3 人。1、审议《公司 201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附注》,。会议经表决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内审部第二季度工作报告(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会议应到委员 3 人,实际出席 3 人。会议经表决一致如下决议:1、审议《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内审部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四)、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8 日召开。会议应到委员 3 人,实际出席 3 人。会议主要讨论了关于 2015 年年报审计的相关事项。三、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一)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有关审计事项;在审计过程中,履行职责,发函督促会计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审计总体工作计划和约定时间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15 年财务会计报表,并出具了书面审阅意见;(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5 年度审计工作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次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三)与公司年度审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四)监督公司财务信息的有关披露工作;(五)对定期报告的审阅;(六)对聘请 2016 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七)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指导;(八)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董事会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九)审查督促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善。四、内部控制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审阅后认为公司已有效的执行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制定的一系列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公司内审部门积极主动的开展了内控工作,建议 2016 年进一步加强内审工作的完善。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监管要求,更好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的持续优化和经营效率的有效提高。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本页无正文,为 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签字页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