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下午 13 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景东华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等要求,对《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现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了保密措施,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报告信息的工作人员均遵守公司信息保密制度。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4)监事会认为没有应当发表的其他意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 亿元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实施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对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决定>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