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2013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理财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3年年度报告的制作过程中发现,由于部分人员对理财事项的理解错误,2013年度累计滚动使用闲置资金23.36亿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其中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数额为10.55亿元,滚动使用闲置自由资金12.81亿元),该事项未履行决策程序,也未进行披露。在发现上述事项后,公司立即向监管部门及持续督导机构国信证券进行了汇报,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01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补充确认 2013 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理财的议案》,同意补充确认 2013 年度累计滚动使用闲置资金 23.36 亿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独立董事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补充同意确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监事会发表了意见,补充同意确认 2013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公司将上述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临 2014-007 号公告、临 2014-008 号公告) 。 201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确认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临 2014-013 号),对公司 2013 年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了单独披露。 2014 年 5 月 5 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亚星锚链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 2013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补充确认无异议,公司将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及时报送至监管部门。 201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 2013 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理财的议案》,对 2013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了补充确认,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临2014-014 号公告) 。 2014 年 5 月 2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该事项出具了《关于对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和总经理陶良凤、财务总监王桂琴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2014 年 10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关于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 对于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未及时履行程序并披露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已分别谈话并进行了严肃批评,公司组织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在遇其知晓的,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或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的事宜时,应在第一时间告知并将有关信息披露所需的资料和信息提供给董事会秘书,确保部门之间信息流通通畅,公司董秘办在获悉上述信息后,及时对外真实、准确、完整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确保公司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公司将以此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做到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