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锚链(601890)_公司公告_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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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4-23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对本公司(下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一、 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本次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领导,公司内审部负责此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牵头工作。经营层、内审部和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连同外部聘请专业人员组成内控评价小组,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公司聘请了深圳友联时骏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协助我们实施内部控制评价。根据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编制评价工作具体计划和评价办法,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内控评价小组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三、 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下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下称“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12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四、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重点对公司及公司重点部门进行了检查和评价:发展战略风险、工程项目风险、资金及费用风险、研发项目风险、预算风险、存货与成本管理风险、反舞弊风险。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内部监督、人力资源、企业文化、风险评估、反舞弊、资金及费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工程项目、对外投资、税项、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生产及存货管理、信息系统等。由于公司2012年度不存在对外担保业务,故未列入评价范围。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五、 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 执行,结合实际经营业务特点及内控风险管理要求,制定评价工作 方案,确定内控评价的范围、程序和具体内容,并严格贯彻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内 控评价工作小组、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 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 在 2011 年度内控体系建设的基础上,2012 年公司对各个层面的控制活动进行了梳理,确保其符合公司实际。 内控自我评价测试工作由内控评价小组牵头具体实施,公司审计委员会予以指导。内控评价小组根据内控评价工作方案,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各项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存在的影响战略目标实现的风险和机遇进行内控评价测试。 内控评价小组人员完成测试后,填写《内控缺陷汇总表》对缺陷进行认定,发现测试结果存在问题,则内控评价小组成员须与相关内控流程负责人或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并按照确认情况修改测试底稿和相应的《缺陷汇总表》。根据《缺陷汇总表》制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责任、措施和整改完成期限等要求,经总经理召开会议讨论审批后,向公司各相关部门发放,各责任部门及时落实整改。 评价过程中,采用了访谈、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为年度内部控制自评工作提供支持与保障。六、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在评估控制活动是否存在缺陷时,我们考虑了以下因素: (一)是否针对风险设置了合理的控制目标; (二)是否针对控制目标设置了合理的控制活动; (三)相关控制活动是如何运行的; (四)相关控制活动是否得到持续一致的运行; (五)实施相关控制活动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如果不能同时满足第一、二项的要求,则存在设计层面的缺陷;如果满足第一、二项的要求而不能同时满足第四、五项的要求,则存在执行层面的缺陷。 缺陷按照控制目标的不同分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一)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要性评定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 从定量的标准看,公司属于盈利稳定的企业,以税前利润作为定量的指标,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税前利润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 1%,小于 5%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 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从定性的标准看,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认定为重大缺陷。重大缺陷是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内部控制目标”的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不构成重大错报但应仍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认定为重要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二)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要性评定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 从定量的标准看,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公司财产损失金额小于税前利润的 0.1%,则认定为不重要;如果超过0.1%,小于 3%认定为重要财产损失;如果超过 3%则认定为重大财产损失。 从定性标准来看,出现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2)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3)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七、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报告期间,公司未发现需要整改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合理,运行有效。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其他非重大缺陷,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公司总经理召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岗位负责人连同内控评价小组对各个缺陷进行逐一分解,并落实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且要求内控评价小组定期提醒、跟踪、提交整改完成进度报告,最终完成了整改,形成完整的内部控制手册。八、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没有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2013 年度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如下: 1、继续组织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整改和完善; 2、持续关注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根据管理经营情况的变化对内部控制制度加以修订; 3、落实整改建议,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4、做好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0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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