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888证券简称:中国中免公告编号:临2025-015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
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运营效率和效益,优化公司财务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2022年
月,公司与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旅游集团”)之控股子公司中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旅财务”)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
月
日。鉴于该协议临近到期,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中旅财务继续开展合作,并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于与中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范云军、刘昆回避表决,其他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3.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旅游集团将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前次预计的存款服务及综合授信服务年度上限及实际执行交易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前次预计年度上限金额 | 前次实际执行交易金额 | ||||
2022年6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8日 | 2022年6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 | 2025年1-3月 | |
存款服务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 不超过公司当日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余额的80%,其中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超过180亿元 | 180.00 | 180.00 | 99.25 | 155.88 | 157.28 |
存款服务利息收入 | 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超过2.44亿元 | 6.60 | 2.75 | 0.85 | 0.91 | 0.40 |
综合授信服务 | 50 | 50 | 50 | 0.55 | 2.7 | 3.2 |
注:前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司按照实际需求及自愿原则与中旅财务进行合作,中旅财务只是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其中一家金融机构,公司根据金融服务协议中定价原则及商业判断选择合作方。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亿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本次协议生效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 | 2027年 | 2025年1-3月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额 |
存款服务最高每日存款余额 | 180.00 | 180.00 | 180.00 | 157.28 | 155.88 |
存款利息收入 | 2.779 | 4.765 | 4.765 | 0.40 | 0.91 |
综合授信额度 | 50.00 | 50.00 | 50.00 | 3.2 | 2.7 |
本次存款服务年度上限的确定依据如下:
一是考虑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货币资金约为人民币
亿元。二是考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除去公司发行H股的未使用所得款项净额)约为人民币
亿元,其中不受限制资金约为人民币243亿元。三是综合考虑中旅财务提供的存款利率:参考截至2024年
月
日止年度公司境外企业资金占非受限资金总额的平均值约40%以及预计中旅财务可向本公司提供的年利率约
3.78%;参考截至2024年
月
日止年度公司境内外币资金占非受限资金总额的平均值约10%以及预计中旅财务可向公司提供的年利率约
4.6%;参考截至2024年
月
日止年度公司存放于中旅财务的人民币资金占非受限资金总额的平均值约50%以及预计中旅财务可向公司提供的年利率约1.35%测算。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
名称 | 中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0504698000 |
成立时间 | 2012年7月10日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19楼A-D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金鸿雁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200,000万元 | ||
经营范围 | (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 ||
股权架构 | 中国旅游集团持股60%,公司持股20%,港中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中国旅游集团酒店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中国旅游集团投资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5%,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持股2.5%。 | ||
主要财务数据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27.29亿元 | 268.04亿元 | |
负债总额 | 200.96亿元 | 241.54亿元 | |
净资产 | 26.33亿元 | 26.50亿元 | |
资产负债率 | 88% | 90% |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5年1-3月 | |
营业净收入 | 1.31亿元 | 0.23亿元 | |
净利润 | 0.49亿元 | 0.14亿元 | |
其他 | 不存在影响关联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
注:
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旅财务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旅游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旅财务为公司关联法人/关连人士。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中旅财务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中旅财务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表现良好,未出现违规违约等情况,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拟与中旅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主要服务内容及定价原则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存款服务。公司及子公司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在中旅财务开立存款账户并办理存款业务,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公司可据此决定是否存入任何资金、存款的形式以及无条件地随时全额提取存款。中旅财务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及其子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中旅财务须无条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信贷服务。中旅财务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使用中旅财务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提供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服务。
3.结算服务。根据公司需要,中旅财务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服务。
4.其他金融服务。中旅财务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服务、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等。
5.跨境资金池服务。公司及子公司可选择加入成为中旅财务本外币跨境资金池参与单位,并根据实际需求,利用中旅财务本外币跨境资金池跨境调拨使用资金。
6.结售汇服务。公司及子公司在符合监管规定的条件下,可选择通过中旅财务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
(二)定价原则
1.存款服务。中旅财务给予公司及子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主要商业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率,且不低于中旅财务给予中国旅游集团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2.信贷服务。中旅财务给予公司及子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主要商业银行
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且不高于中旅财务给予集团公司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中旅财务不需要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作为贷款担保。中旅财务提供给公司及子公司的其他信贷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主要商业银行或机构同期同类信贷服务的收费标准,且不高于中旅财务给予集团公司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同类信贷服务的收费标准。
3.结算服务。中旅财务给予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4.其他金融服务。中旅财务给予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5.跨境资金池服务。中旅财务给予公司及子公司利用中旅财务本外币跨境资金池跨境调拨使用资金相关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6.结售汇服务。中旅财务给予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即期结售汇业务将按照银行间外汇市场获取的最新报价汇率执行,不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赚取差价及不收取手续费。
(三)协议的生效及服务期限
《金融服务协议》经公司独立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并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自身经营管理与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资金成本及交易费用,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收费标准均等于或优于主要商业银行报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