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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1886公司简称:江河集团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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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刘载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世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世东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33,002,06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该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可能面临的重大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等。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六、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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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6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53
第六节重要事项 ...... 5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8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73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74
第十节财务报告 ...... 7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公开披露过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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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江河集团 | 指 |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集团 | 指 |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江河源 | 指 |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
江河汇众 | 指 | 北京江河汇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
江河幕墙 | 指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北京江河 | 指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上海江河 | 指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北京江河全资子公司。 |
广州江河 | 指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北京江河全资子公司。 |
武汉江河 | 指 | 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江河持有其50%股权,上海江河持有其50%股权。 |
成都江河 | 指 | 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为北京江河全资子公司。 |
济南控股 | 指 | 江河创建(济南)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80%股权,香港江河控股持有其20%股权。 |
成都创建 | 指 | 成都江河创建实业有限公司,为北京江河全资子公司。 |
香港江河控股 | 指 | 江河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香港江河幕墙 | 指 | 香港江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为广州江河全资子公司。 |
菲律宾江河 | 指 | JANGHOCURTAINWALLPHILIPPINESINC,为广州江河全资子公司。 |
马来西亚江河 | 指 | 江河幕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为广州江河全资子公司。 |
新加坡江河 | 指 | 江河幕墙新加坡有限公司,北京江河持有其74.51%股权,广州江河持有其25.49%股权。 |
澳门江河 | 指 | 江河幕墙澳门有限公司,为广州江河全资子公司。 |
印尼江河 | 指 | 江河幕墙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广州江河持有其99%股权,北京江河持有其1%股权。 |
沙特江河 | 指 | 江河幕墙阿拉伯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江河持有其80%股权,北京江河持有其20%的股权。 |
迪拜江河 | 指 | 江河幕墙中东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江河持有其80%股权,北京江河持有其20%的股权。 |
承达集团 | 指 | 承达集团有限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持有其59.38%股权。 |
新加坡承达 | 指 | SUNDARTENGINEERINGSERVICES(SINGAPORE)PTE.LIMITED,为承达集团全资子公司。 |
承达创建 | 指 |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承达集团全资子公司。 |
江河创展 | 指 | 北京江河创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港源装饰 | 指 |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6.25%股权。 |
港源幕墙 | 指 | 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港源装饰持有其50.00%股权,本公司持有其50.00%股权。 |
梁志天设计集团 | 指 | 梁志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目前本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持有其52.44%股权,创始人梁志天先生持有其22.47%股权,其他社会公众股东持有25.09%股权。 |
梁志天设计 | 指 | 梁志天设计师有限公司,为梁志天设计集团全资子公司。 |
江河设计院 | 指 | 北京江河创建建筑装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梁志天设计集团持有其80%股权,港源装饰持有其2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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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光伏 | 指 | 北京江河智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0%股权,北京江河持有其50%股权。 |
浠水光伏 | 指 | 浠水江河智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为江河光伏全资子公司。 |
维视眼科集团 | 指 | 维视眼科医院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江河泽明 | 指 | 南京江河泽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维视眼科集团持有其51%股权。 |
首颐医疗 | 指 | 首颐医疗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河医疗持有其11.41%股权。 |
淮安光明 | 指 | 淮安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维视眼科集团持有其60%股权。 |
江河易知医疗 | 指 | 北京江河易知医疗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持有其23.41%股权。 |
苏州相城基金 | 指 | 苏州相城海易合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持有其26.25%股权。 |
Vision | 指 | VisionEyeInstituteLimited,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
幕墙系统、幕墙 | 指 | 建筑幕墙及其附属的产品或服务。 |
内装系统、内装、设计 | 指 | 室内装饰及室内设计及其附属的相应服务。 |
BIPV | 指 | 光伏建筑一体化的简称,指一种将太阳能发电(光伏)产品集成到建筑上的技术。 |
公司章程 | 指 |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会计师 | 指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公司的审计机构。 |
元 | 指 | 人民币元(非经特别注明,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香港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江河集团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anghoGroup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ANGHO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载望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飞宇 | 孔新颖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 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
电话 | 010-60411166 | 010-60411166 |
传真 | 010-60411666 | 010-60411666 |
电子信箱 | liufy@jangho.com | kongxy@jangho.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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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13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jangho.com |
电子信箱 | ir@jangho.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江河集团 | 601886 | 江河创建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层922-926室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汪玉寿、梁欢、李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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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22,405,694,088.48 | 20,954,284,895.33 | 6.93 | 18,056,403,834.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37,696,259.15 | 671,740,595.74 | -5.07 | 490,716,771.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18,898,938.32 | 694,153,119.17 | -39.65 | 286,684,426.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6,044,881.40 | 861,286,198.42 | 88.79 | -152,645,601.86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358,499,463.42 | 7,069,370,367.65 | 4.09 | 6,364,947,074.78 |
总资产 | 29,463,108,884.54 | 28,705,968,853.81 | 2.64 | 26,946,937,2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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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6 | 0.59 | -5.08 | 0.4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6 | 0.59 | -5.08 | 0.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7 | 0.61 | -39.34 | 0.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83 | 10.01 | 减少1.18个百分点 | 7.7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80 | 10.34 | 减少4.54个百分点 | 4.52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085,889,015.30 | 5,834,222,530.70 | 5,501,943,672.80 | 6,983,638,869.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1,719,387.86 | 140,754,906.56 | 110,589,314.12 | 204,632,650.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76,571,772.19 | 98,850,176.28 | 46,195,529.04 | 97,281,460.8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7,812,450.66 | 515,832,120.80 | 266,237,072.26 | 1,811,788,139.0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460,023.42 | -868,409.38 | 288,406,517.1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 21,837,991.51 | 23,836,191.10 | 41,464,44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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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18,012,469.08 | -86,166,135.78 | -86,094,109.5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856,575.05 | 5,505,075.17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69,208,884.76 | 46,591,287.19 | 53,350,296.05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82,132.69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021,356.77 | -1,434,559.95 | 1,127,678.7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 | 827,945.79 | 490,592.63 | -6,024,92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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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748,246.40 | 13,919,887.78 | 79,816,384.8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0,280,901.70 | -3,553,323.37 | 8,381,168.25 | |
合计 | 218,797,320.83 | -22,412,523.43 | 204,032,345.1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21,725,123.04 | 427,760,509.35 | 106,035,386.31 | 115,960,046.1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07,268,050.64 | 614,553,847.99 | 7,285,797.35 | 1,634,898.21 |
合计 | 928,993,173.68 | 1,042,314,357.34 | 113,321,183.66 | 117,594,944.39 |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国际环境呈复杂多变态势,国内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新质生产力加快培育,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但当前国内有效需求依然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仍面临困难挑战。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降本增效”的年度工作主题,继续聚焦和强化建装主业发展,全力深化“出海”及推行“产品化”战略,努力提升经营效益和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展现了较好的韧性,在全体员工齐心协力下,公司建筑装饰新增订单连续3年排名行业总量第一,主营业务收入再创历史新高,经营性净现金流同比大幅提升,再次彰显了公司幕墙龙头品牌的实力和影响力。
1.建筑装饰业务新增订单总量连续三年蝉联榜首
报告期内,公司建筑装饰业务新增订单约270.49亿元,同比增长4.68%,其中幕墙及光伏建筑业务新增订单约为172.05亿元,同比略增0.17%,虽然增长幅度相对较小,但在整体行业严峻形势的背景下仍维持了稳健增长态势;室内装饰及设计业务展现出韧性增长活力,新增订单约98.44亿元,同比增长13.62%。在国内建筑装饰行业上市公司中,公司新增订单总量已连续三年蝉联行业榜首,充分彰显了公司在建筑领域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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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出海”与“下沉”战略,旗下江河幕墙、承达集团、港源装饰等单位乘风破浪,接连中标了北京三一全球科创中心、北京CBD核心区Z3/Z5/Z6年度三大核心项目、北京城市副中心首旅总部大厦、抖音集团上海滨江中心、上海正大天晴全球研发总部、杭州钉钉总部大厦、武汉路特斯全球总部、成都联洲国际创新总部、西安山东能源总部、广州南沙全民文化综合体育馆、清远长隆长颈鹿酒店、深圳比亚迪全球研发中心、深圳招联大厦、香港北区医院2期扩建项目、澳门威尼斯人1期度假村、新加坡滨海湾金沙酒店、印尼OasisCentralSudirmanProject、阿布扎比沙加机场、日本北海道度假别墅项目等诸多地标性工程,进一步彰显了公司在全球市场的影响力。
2.主营业务收入实现224亿元,同比增长6.93%,归母净利润实现6.38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为224亿元,同比增长6.93%,再度刷新历史记录。从业务板块来看,建筑装饰板块表现突出,实现营业收入213亿元,同比增长7.08%;医疗健康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0.95亿元,同比增长4.05%。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近些年持续推进品牌战略,以客户为中心深耕根据地市场,在手订单充足。
202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72亿元,同比增长3.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38亿元,同比下降5.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约为4.19亿元,同比下降39.65%。公司年度归母扣非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国内行业竞争加剧,公司整体毛利率下降约一个百分点,以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3.经营性净现金流实现逾16亿元,逆势攀升,每股经营净现金流1.44元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严峻的市场挑战,公司始终坚持“现金为王”理念,承接各行业优质客户项目,杜绝垫资工程,把好入口关。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强化投入产出比,狠抓结算与回款,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升。2024年度公司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约16.26亿元,同比增加近7.7亿元,实现了逆势攀升,全年实现销售回款237.53亿元,收现比提升至106%,同比增加6个百分点。
经营性净现金流是最能够反应企业综合实力和经营质量的核心指标,公司近五年平均经营性净现金流11.19亿元,近十年平均经营性净现金流11.69亿元,2024年公司每股经营净现金流
1.44元,是基本每股收益0.56元的2.5倍。在当前复杂的经济环境以及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内卷化严重的形势下,公司持续取得较好经营现金流水平,充分体现了公司高质量的经营成果以及头部企业的综合实力。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江河幕墙、承达集团被多家优质客户评为A级供应商或首选供应商,充分体现了公司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赢得的高度赞誉和良好口碑。
4.全面“出海”铸就增长新引擎,海外订单同比增长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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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初公司全力深化和实施“出海”战略,公司在海外构建了海外事业部、亚太大区、印太大区的幕墙与光伏建筑业务组织架构,并在原有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海外市场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包括沙特、迪拜、泰国、越南等地区或国家业务。在室内装饰与设计领域以承达集团为海外内装业务的开拓主体,在香港、澳门市场基础上,进一步做大新加坡、菲律宾等国家业务。2024年度,通过组织架构调整与市场布局,海外业务取得了优异成绩,全年海外业务(含港澳)新增订单76.3亿元,同比增长57%,其中幕墙订单约37亿元,同比增长56%,内装订单38.8亿元,同比增长58%,海外业务订单增长强劲。
2024年度公司海外新增订单占总订单的比例为28%,而全面实施出海战略的幕墙与光伏建筑业务新增海外订单占总订单的比例仅为13%,随着海外业务规模的扩大,海外业务规模占比将显著提升。
5.推行“产品化”战略,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
公司年初制定了“产品化”战略,面向全球定制化销售幕墙产品及异型光伏组件产品。针对幕墙产品依托现有幕墙海外组织架构平台,以及国内6大生产基地的加工制造能力、设计能力,面向包括澳洲、美洲、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定制化销售幕墙产品。2024年度公司已在澳洲签约了6,500万幕墙产品供货订单。
针对BIPV业务,公司将业务重心从承接BIPV工程转向重点销售异型光伏组件,走产品路线,面向全球定制化销售异型光伏组件产品,该策略能够进一步打开市场空间和扩大业务规模。江河光伏在国内有专门的销售团队,在海外借助幕墙市场海外平台和团队,面向发达国家定制化异型光伏组件,2024年公司已向韩国、新西兰进行少量供货,虽销售订单金额不大,却是公司向海外销售异型光伏组件产品的开始。2024年公司异型光伏组件签署内外部销售订单约4,000万元。
6.内装体系化建设扎实推进
2024年,公司正式启动了内装体系化建设工作,旨在提升内装业务矩阵式管理的效能与专业化服务水平。报告期内,国内内装业务管理系统正式上线,有效提高了内部组织协同效率。
年初公司举办了2024内装业务发展大会,旨在通过激励机制变革激发组织活力,充分发挥内装分公司当家、做主、负责的主体责任,打造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内装业务高质量发展。年中,公司成立了内装管理部,引领内装体系化建设稳步前行。报告期内公司举办了三期内装项目经理“长江班”培训,全面提升项目经理业务能力。公司将继续充分发挥内外装营销一体化的独特优势,在国内,持续深耕现有业务,不断夯实发展根基;在海外,依托承达集团的品牌影响力,积极开拓新加坡、菲律宾等东南亚市场的高端内装业务,进一步拓展内装市场版图,提升市场份额,巩固和提升核心竞争力。
7.技术创新硕果累累,幕墙智能创新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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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在技术创新提升方面成果丰硕。在技术创新领域,公司始终保持对研发的大力投入,报告期内新增113项专利授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获得专利数量达1200余项,充分展现了公司的研发实力。
在幕墙智能制造领域,多项创新成果得到深化应用。制造执行系统(MES)全面上线并持续优化;铝立柱自动化加工生产线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成都四大核心工厂成功落地,铝构件生产线和薄壁码件自动锯切钻铣一体机已投入使用,进一步拓展了自动化加工能力,满足了市场多样化需求。此外,横梁、立柱自动化加工专机研发成功。这些创新成果均为业内首次应用,全方位推动公司幕墙制造向智能化、高效化、精细化迈进,为公司降本增效、提升产品竞争力注入了新动力。
报告期内,公司华北产业基地正式投入使用,该基地以创新的规划理念,将绿色智能制造核心区与现代化企业办公区完美融合,全面辐射和服务于华北、江浙等区域市场需求。
8.深挖降本潜力,以革新举措赋能长效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降本增效”工作主题,开展整风肃纪活动,继续夯实管理基础。公司坚持以利润和现金流两大指标为核心,狠抓“降本增效”,一方面进行组织重构,提高组织效率,持续优化各类流程;为激发组织活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针对部分产业单位核心的主要部门一把手实施了部分轮岗及调换措施,有效提高了组织活力和工作效率。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推动产品升级和转型,全面推进招采、管理成本的降低。通过设计标准化和技术革新、材料降价、查漏补缺等手段深挖降本潜力,使得报告期内降本增效成效显著,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9.荣誉加持,助力企业形象达到新高度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卓越的经营管理和精准的战略布局,荣获多项重要荣誉。报告期内,公司荣获“北京市民营企业百强第29位”、“社会责任百强第40位”,充分彰显了公司综合实力与责任担当。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板块,江河幕墙连续7年稳坐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幕墙类榜首,并荣获工信部授予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称号(绿色节能幕墙系统),凸显其在专业领域的卓越成就;此外,在绿色发展与数字化转型的进程中,江河幕墙同样走在前列,报告期内获得中国绿色建材产品三星级认证,并成为首批入选北京市重点制造企业数字化达标名单的企业,引领行业数字化发展潮流。上述荣誉不仅彰显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与持续创新能力,也为引领整个行业朝着更高质量方向发展树立典范。
10.ESG报告首秀获评A级,持续公益彰显江河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首次发布了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司凭借在治理、环境、社会责任等多维度的卓越表现,荣膺万得A级评级,在涵盖央国企在内的259家建筑与工程企业中,公司脱颖而出,位列第16名。此评级结果及排名充分彰显了公司在可持续发展领域取得的突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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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司持续投身公益事业,踊跃开展对口扶贫、慈善捐款、扶贫捐款、健康救助等活动,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总捐款总额约110万元。在履行社会责任的道路上,公司持续贡献“江河力量”。
11.股息率达6%,持续长期稳定分红,切实实现大比例分红回馈全体股东
公司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工作,切实通过分红回报股东的信任和支持。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及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其中2023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约2.27亿元(含税);2024年中期,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亿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合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约3.97亿元(含税),股息率达6%,远超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此举不仅彰显了公司财务的稳健性,更体现了公司对股东价值创造的持续承诺与坚定践行。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建筑装饰行业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及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国内经济规模稳步扩大,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4.9万亿元、增长5%。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达51.4万亿元,同比增长3.2%,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4.4%,制造业投资增长9.2%,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0.6%。全国建筑业总产值实现32.7万亿元,同比增长3.9%。从行业发展的状态来看,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总量仍保持一定增长,展现出一定发展韧性。建筑装饰行业与固定资产投资密切相关,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机遇与挑战交织。
报告期内,国内建筑装饰行业受宏观因素影响,行业竞争加剧,竞争格局呈现两极分化。目前大部分同行企业业绩呈亏损或下降趋势。在市场逐步分化的大背景下,幕墙头部企业凭借技术、资金、品牌等突出优势,在标志性及重点幕墙项目中占据主导地位,中小幕墙企业则在区域市场或细分领域靠差异化竞争策略谋求发展。随着国家对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发展要求的不断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逐步提升,将进一步拉大企业“强弱两极”之间的差距。头部企业凭借较强的竞争力,竞争优势明显。近些年,随着客户风险意识的增强,对于体量大、品质要求高的项目,客户更倾向于选择头部企业。
在政策环境方面,国家大力倡导绿色建筑与双碳目标,为行业发展注入了诸多利好因素。各地政府积极响应,纷纷出台政策推动幕墙行业绿色转型,对采用绿色节能幕墙技术、BIPV建筑项目给予补贴、优惠等措施。报告期内,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旨在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推进绿色转型,其中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等要求将直接利好光伏建筑行业,为建筑装饰行业带来新的增长机会。地方政府层面,也加大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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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如2024年3月起实施的《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进一步推动幕墙行业朝着“深绿”方向发展,促使众多企业加大在绿色节能、创能幕墙技术方面的研发投入。
2024年,国家出台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推进城市更新。围绕扩大有效需求,推进“两重”建设,加力支持“两新”工作,随着政府专项债及特别国债的发行,使得建筑装饰行业下行压力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缓解。
2.医疗健康行业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及电子产品深度普及,屈光不正、白内障、视网膜病变等眼科疾病患病率持续上升且患病年龄逐渐降低。与此同时,居民生活水平提升带来眼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对眼部疾病的重视程度与防治意愿大幅提高。以上因素共同推动了眼科市场需求的持续上扬。但在报告期内,受消费需求下降等因素影响,眼科医疗行业发展速度有所放缓,市场竞争愈发激烈,中小眼科医疗机构业绩承压,眼科业务向头部企业、高端品牌企业聚集明显。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以“为了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健康福祉”为企业使命,致力于提供绿色建筑系统和高品质医疗健康服务,坚持主业发展战略,旗下拥有江河幕墙、承达集团、港源装饰、梁志天设计集团、Vision等行业知名品牌,业务遍布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幕墙与光伏建筑、室内装饰与设计、眼科医疗等专业领域居世界领先水平。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建筑装饰业务和医疗健康业务两大板块。
1.建筑装饰业务板块
公司建筑装饰业务板块包括幕墙与光伏建筑、室内装饰与设计业务。
(1)幕墙与光伏建筑
公司在建筑幕墙业务领域,主要承接高档写字楼、酒店、商业综合体、机场、火车站、体育场馆、企事业机关单位办公楼等建筑幕墙工程。在幕墙领域,公司是集产品研发、工程设计、精密制造、安装施工、咨询服务、产品出口于一体的幕墙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武汉、济南等地建有一流的研发设计中心和生产基地。公司幕墙业务均由江河幕墙、港源幕墙子公司承接,其中江河幕墙定位高端幕墙领域,港源幕墙定位于中高端幕墙领域,形成双品牌错位发展。公司长期致力于节能环保技术在幕墙系统中的研发与应用,公司作为幕墙龙头企业正向光伏建筑延伸和转型,积极推动绿色光伏建筑的快速发展。
在光伏建筑业务领域,公司主要承接公共建筑、工商业建筑等光伏建筑项目,并从事生产、对外销售定制化异型光伏组件产品,是集产品研发与设计、咨询服务、产品销售于一体的光伏建筑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依托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武汉、济南等地建有一流的幕墙研发设计中心和生产基地,在全国各地承接各类光伏建筑项目,并对外销售定制化异型组件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承接光伏建筑项目(BIPV)约5.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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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初制定了“产品化”战略,面向全球定制化销售幕墙产品及异型光伏组件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幕墙和光伏组件产品出口业务在海外相继落地生根,针对幕墙产品,公司2024年已在澳洲签约了6,500万幕墙产品供货订单,目前已逐步供货;针对BIPV产品,公司2024年已向韩国、新西兰进行少量供货,虽销售订单金额不大,却是公司向海外销售异型光伏组件产品的开始。2024年公司异型光伏组件签署内外部销售订单约4,000万元。
作为订单驱动型企业,2024年度,公司凭借卓越的市场开拓能力与项目运作实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扎稳打,幕墙与光伏建筑板块稳中有进,中标金额达到172亿元,同比增长
0.2%。报告期内,公司基于对市场形势的精准研判,灵活调整业务布局,在稳固既有市场的基础上,适当下沉国内业务。同时,公司大力推进海外业务发展,凭借良好的口碑、丰富的海外经验成功斩获众多海外工程项目订单,订单提升态势显著。
(2)室内装饰与设计
室内装饰业务领域,主要为大型公共建筑、高档酒店、高档住宅、长租公寓等项目提供专业、优质的室内装饰工程服务。室内装饰业务凭借公司的百余项室内顶级装饰工程,彰显了在室内装饰行业的核心影响力,也成为中国高端装饰产业发展的领导力量。公司在装配式内装上采取“自主研发+产业链系统集成”的发展模式,正全力推进内装装配式业务的发展。室内设计业务领域,主要向高档酒店、商场、餐饮、住宅等大型项目客户提供室内设计服务和室内陈设服务。
公司在室内装饰领域,拥有总部位于香港的全球顶级室内装饰品牌承达集团(HK.1568),在内地拥有北方地区排名第一、装饰行业排名第四的港源装饰。在香港、澳门市场,承达集团定位高端、优势明显;在内地,公司依托港源装饰及承达集团下属子公司承达创建开展业务。在室内设计领域,公司拥有享誉全球的顶级建筑及室内设计品牌梁志天设计集团(HK.2262),其在住宅设计领域已经连续多年全球排名第一,为一家提供室内设计服务、室内陈设及产品设计的公司,并在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成都设有分、子公司,在内地、香港及海外以承接高端市场住宅、私人住宅、酒店、餐饮项目为主要对象而著名,在内地、香港甚至海外备受推崇。
报告期内,尽管市场环境充满挑战,公司室内装饰与设计板块仍凭借出色的市场竞争力,实现中标金额达98.44亿元,同比逆势增长13.62%。这一出色业绩不仅彰显了板块强劲的发展动力,更使其在同行业中脱颖而出。该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公司依托承达集团品牌优势,积极开拓新加坡、菲律宾等泛东南亚内装高端市场,使得室内装饰与设计板块在国际业务上不断取得突破,通过创新设计理念和本地化运营策略,成功打开了海外市场新局面。
2.医疗健康业务板块
公司在医疗健康领域定位于国际化的专业眼科医疗服务提供商,主要开展屈光、视光、眼底病等眼科诊疗业务。公司拥有澳洲最大眼科连锁品牌Vision和长三角区域知名品牌江河泽明。在国内眼科业务拓展上,除江河泽明等面向大众开展眼科医疗服务外,面向中高端客户主要以“维视眼科”品牌开展业务,并稳步推进中高端眼科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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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眼科医疗业务稳步推进,成功在国内新开设3家眼科医院。新医院分别落于北京、南京和合肥,它们的建立,不仅为当地居民提供了更便捷、优质的眼科诊疗服务,还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在国内的医疗服务网络,增强了品牌影响力,为后续业务拓展和技术交流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品牌优势
(1)建筑装饰业务
公司建筑装饰业务主要包括幕墙与光伏建筑、室内装饰与设计业务,旗下拥有JANGHO江河幕墙、江河光伏、Sundart承达集团(HK.1568)、港源装饰、SLD梁志天设计集团(HK.2262)。其中江河幕墙是全球高端幕墙领先品牌,在全球各地承建了数百项地标性建筑,为幕墙行业领军者。
承达集团是源自香港的全球顶级室内装饰品牌,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企业,是亚太地区装饰行业发展的高端领域引领者;港源装饰位居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前列、北方地区第一内装品牌,“港源”连续多年被评为北京市著名商标;梁志天设计2018年成功登录香港联交所,成为香港联交所第一家从事纯室内设计业务的上市公司,梁志天设计是享誉全球的顶级建筑及室内设计公司,是亚洲最大的室内设计公司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荣获“北京市民营企业百强第29位”、“社会责任百强第40位”;江河幕墙连续7年位居中国建筑装饰百强企业幕墙类第一名,港源装饰连续六年稳居装饰类第四;江河幕墙荣获工信部授予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称号(绿色节能幕墙系统);江河幕墙获得中国绿色建材产品三星级认证(最高等级);江河幕墙还成为首批入选北京重点制造企业数字化达标名单;报告期内,世界高层建筑与都市人居学会(CTBUH)揭晓了2024年度全球奖获奖名单,中国共有14个项目获奖,江河幕墙参建的三大项目——澳门新濠影汇二期项目、香港AIRSIDE项目以及杭州亚运村万科日耀之城滨水商业项目,分别荣获了2024年度CTBUH全球奖最佳高层建筑奖、系统工程奖以及都市人居奖。荣誉的获得不仅是对公司在建筑装饰行业的实力与影响力的有力证明,更是集团持续深耕行业的结果。
(2)医疗健康板块
公司的医疗健康板块业务主要定位眼科医疗服务行业,旗下拥有Vision等知名品牌。Vision是澳大利亚最大的眼科医疗机构,目前公司旗下已拥有近十家专业眼科机构。报告期内,南京新街口维视、北京维视、合肥维视等3家高端维视眼科医院相继开业,标志着集团眼科医疗业务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拓展,将为更多患者提供高质量的眼科医疗服务。
2.技术优势
(1)幕墙与光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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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幕墙业务方面,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为全国首批55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之一,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中国建设科技自主创新优势企业和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公司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浙江大学共同承担了公共安全领域国家级课题研究。江河集团已形成了精简高效的科研团队和一套贴合企业生产实际科研工作流程制度,为幕墙行业的技术进步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公司是第一批入选北京十大高精尖产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也是幕墙行业唯一一家入选企业。此外,江河幕墙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北京市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北京市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是北京市为了进一步引导和鼓励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在服务企业创新、支撑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而设立,该认定充分体现了北京市政府对企业科技研发实力的认可。
光伏建筑方面,公司已经申报多项专利,并拥有包括太阳跟踪式光伏电源系统的发明专利以及多项基于光伏框架及单元幕墙系统的实用新型专利,自主研发了R35屋面光伏建筑集成系统,在光伏建筑工程上具有经验积累及技术储备。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承接诸多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如北京工人体育场改造复建项目、五粮液办公大楼、特来电办公大楼、台泥杭州环保科技总部、中新天津生态城、新皇岗口岸联检大楼等工程,在光伏建筑领域具有丰富的设计、加工组装及施工经验。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单元式幕墙和构件式幕墙产品获得最高等级-三星证书
公司拥有众多的专业研发设计人员,具备丰富的国内外高端幕墙顶级设计经验,拥有幕墙设计甲级、幕墙施工专业承包一级等顶级资质。幕墙施工、设计资质是同样是承接光伏建筑的必要前提,设计人才和资质为光伏建筑行业铸起了较高门槛。
(2)室内装饰与设计
内装业务方面,承达集团拥有领先的预制组装家具中心生产线和多项全球认证,获得了美国建筑木结构学会质量认证,承达集团预制防火门及预制窗框产品通过了全球UL权威认证。港源装饰通过科技研发和创新,拥有多项行业创新的施工技术以及装配式实验室;梁志天先生在室内设计和产品设计领域均备受推崇,其现代简约又极具东方色彩的设计作品广受推崇,梁志天设计集团收获了超过130项国际和亚太区设计及企业殊荣,另外梁志天先生也曾是第一位当选国际室内建筑师/设计师团体联盟(IFI)主席的中国人。
报告期内,公司在技术创新提升方面成果丰硕。在技术创新领域,公司始终保持对研发的大力投入,报告期内新增113项专利授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获得专利数量1200余项,充分展现了公司的研发实力。
(3)医疗健康板块
维视眼科集团旗下Vision是澳洲最大的连锁眼科医院,多年来专注于技术含量高的眼科治疗及手术,包括白内障手术、角膜移植手术、视网膜手术、玻璃体内注射治疗、激光治疗等。Vision的医疗专家团队开拓并推动了世界眼科医疗领域中若干技术的进步,包括率先在白内障手术中应用超声乳化白内障吸出术、率先开展CMICS“同轴”微创白内障手术、南半球首例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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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内障手术等,并在澳大利亚率先使用了最新激光眼科手术机SMILE,是世界公认的眼科医疗技术研究领导者。
3.管理优势
(1)战略优势公司坚持多品牌协同发展,建筑装饰板块以幕墙、室内装饰与设计业务领域为主要方向,坚持领先战略。加快技术创新,加强集约经营和业务协同,推动业务标准化、系统化、集成化,实现建筑装饰业务稳健和可持续发展。幕墙业务继续保持行业龙头地位,实现高质量发展;室内装饰与设计业务继续苦练内功,以创新引领发展,以发展带动创新,提高盈利能力。
医疗健康板块,定位于眼科专业医疗(服务)提供商,致力于提供高品质眼科医疗健康服务。
(2)资本运作优势公司自上市以来已陆续完成了跨交易所并购承达集团,发行股票收购港源装饰,现金收购梁志天设计,要约收购澳交所上市公司Vision,子公司承达集团和梁志天设计集团香港主板上市,丰富的国际化资本运作经验、精干的团队和高效的执行力为公司业务快速扩张和跨越式转型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3)经营管理优势公司坚持走高端路线、坚持国际化经营理念。在经营管理上做到充分授权,通过矩阵式管理实现高效运营,各产业单位和大区拥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通过各专业职能部门垂直管理进行风险管控。近年来公司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和内部市场化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加强各产业单位之间的协同发展,提升了管理效率。
(4)企业文化优势企业文化是江河重要的“软实力”,在导向、凝聚、激励和制约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公司是个开放、包容、实干进取、简单透明、高效执行力的跨国企业,以全球化的眼光和战略思维海纳百川,兼容并蓄,坚持全球化人才观,在海内外择贤纳士。公司的宗旨是“让客户更满意,让员工更精彩”,公司的核心价值观是“将心比心,讲使命,负责任”。公司崇尚简单、高效的工作氛围,强调实干、担当的工作态度,秉承“事在人为,可为敢为即有为”,“向雷锋学习,绝不让雷锋吃亏”的用才择人理念,不拘一格地启用优秀的年轻人,能够唯才是举,为员工打造没有天花板的舞台。公司鼓励变革与创新,员工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尊重和发挥,不同背景的管理团队加盟后能够兼容并蓄,铸就了公司力争上游的优秀基因。
(5)国际化优势公司吸纳了大批国内外优秀技术人才加盟,来自世界各地的中外员工孕育了江河兼容并蓄的“移民文化”。公司与国内外知名设计机构、顾问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和战略伙伴关系,系统提升并打造了一支成熟兼具国际一流水准的合作团队。同时,公司通过数次海外并购对于并购整合形成了独到的管理架构和管控模式。经过十多年海外业务的发展,公司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海外业务经验,国际化业务优势明显,旗下承达集团、梁志天设计均是源自香港的行业龙头企业,以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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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基地开展国际化业务具有天然优势。年初公司制定了进一步拓展海外包括重返中东等国家和地区的计划,目前已在迪拜和沙特成功设立了子公司。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06亿元,同比增长6.93%,其中建筑装饰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13.10亿元,同比增长7.08%;医疗健康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0.95亿元,同比增长4.05%。
公司实现净利润7.7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4.19亿元。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2,405,694,088.48 | 20,954,284,895.33 | 6.93 |
营业成本 | 18,810,818,154.24 | 17,367,103,768.73 | 8.31 |
税金及附加 | 77,649,692.12 | 65,794,155.61 | 18.02 |
销售费用 | 304,312,934.57 | 256,948,777.78 | 18.43 |
管理费用 | 1,230,899,756.12 | 1,141,546,178.92 | 7.83 |
财务费用 | 104,944,677.67 | 146,097,709.51 | -28.17 |
研发费用 | 643,398,090.37 | 619,381,812.39 | 3.88 |
投资收益 | 19,005,111.75 | 27,291,813.56 | -30.36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98,943,669.74 | -100,703,632.83 | 不适用 |
信用减值损失 | -273,325,024.02 | -264,322,008.68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198,808,825.30 | -140,742,801.54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6,044,881.40 | 861,286,198.42 | 88.7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7,145,066.25 | -152,448,083.6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1,829,746.32 | -234,166,457.80 | 不适用 |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对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同比减少所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金融资产浮盈所致。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计提房产减值准备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工程回款同比大幅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上期收到转让子公司股权款金额较大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贷款减少和分红支出增加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建筑装饰业 | 21,266,317,603.43 | 17,955,833,761.22 | 15.57 | 6.87 | 8.12 | 减少0.98个百分点 |
医疗健康业 | 1,095,453,193.49 | 810,697,045.73 | 25.99 | 4.05 | 6.66 | 减少1.8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建筑装饰服务 | 21,266,317,603.43 | 17,955,833,761.22 | 15.57 | 6.87 | 8.12 | 减少0.98个百分点 |
医疗健康服务 | 1,095,453,193.49 | 810,697,045.73 | 25.99 | 4.05 | 6.66 | 减少1.8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中国大陆 | 16,861,185,074.95 | 14,322,653,625.77 | 15.06 | 6.26 | 6.98 | 减少0.57个百分点 |
海外 | 5,500,585,721.97 | 4,443,877,181.18 | 19.21 | 8.16 | 11.69 | 减少2.55个百分点 |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建筑装饰业 | 主营业务成本 | 17,955,833,761.22 | 95.68 | 16,606,797,246.08 | 95.62 | 8.12 | |
医疗健康业 | 主营业务成本 | 810,697,045.73 | 4.32 | 760,058,003.71 | 4.38 | 6.66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建筑装饰服务 | 主营业务成本 | 17,955,833,761.22 | 95.68 | 16,606,797,246.08 | 95.62 | 8.12 | |
医疗健康服务 | 主营业务成本 | 810,697,045.73 | 4.32 | 760,058,003.71 | 4.38 | 6.66 |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73,562.3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6.6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66,994.1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9.2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说明 |
销售费用 | 304,312,934.57 | 256,948,777.78 | 18.43 | |
管理费用 | 1,230,899,756.12 | 1,141,546,178.92 | 7.83 | |
研发费用 | 643,398,090.37 | 619,381,812.39 | 3.88 |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643,398,090.37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 643,398,090.3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87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60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5.6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
硕士研究生 | 26 |
本科 | 1,096 |
专科 | 427 |
高中及以下 | 55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563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660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25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53 |
60岁及以上 | 3 |
(3).情况说明
/
□适用√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6,044,881.40 | 861,286,198.42 | 88.79 | 主要系本期工程回款同比大幅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7,145,066.25 | -152,448,083.66 | 不适用 | 主要系公司上期收到转让子公司股权款金额较大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1,829,746.32 | -234,166,457.80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新增银行贷款减少和分红支出增加所致。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27,760,509.35 | 1.45 | 321,725,123.04 | 1.12 | 32.96 | 主要系本期公司金融资产浮盈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22,794,946.96 | 0.08 | 34,484,834.06 | 0.12 | -33.90 | 系期末计入应收款项融资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395,821,772.14 | 1.34 | 299,854,553.94 | 1.04 | 32.00 | 主要系承达集团下属子公司预付供应商款项增加所致。 |
债权投资 | - | - | 8,642,078.84 | 0.03 | -100.00 | 系公司持有债券到期赎回所致。 |
固定资产 | 1,889,369,065.04 | 6.41 | 1,342,941,729.10 | 4.68 | 40.69 | 主要系广州和济南基建工程本期转固所致。 |
商誉 | 273,936,497.45 | 0.93 | 395,361,243.22 | 1.38 | -30.71 | 主要系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1,372,582.65 | 0.00 | 58,395,398.27 | 0.20 | -97.65 | 主要系公司本期归还融资租赁借款所致。 |
预计负债 | 11,752,230.28 | 0.04 | 4,547,319.52 | 0.02 | 158.44 | 主要系公司本期对已判决案件计提预计支出所致。 |
/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47.12(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5.99%。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承兑保证金 | 687,264,417.60 | (1) |
保函保证金 | 120,763,047.27 | (1)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13,560,600.75 | (1) |
诉讼冻结款 | 216,221,589.21 | (2) |
固定资产 | 225,540,954.66 | (3) |
无形资产 | 207,048,827.33 | (3) |
投资性房地产 | 67,614,813.63 | (4) |
固定资产 | 95,845,597.71 | (5) |
合计 | 1,633,859,848.16 |
(1)截止报告期末,因经营需要开具保函、信用证及承兑汇票等,公司缴存保函保证金、承兑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共计821,588,065.62元。
(2)期末诉讼冻结款较上年增加,主要系公司本年诉讼案件增多,截止本报告日,其中88,862,616.20元已解除冻结。
(3)承达集团、浠水光伏等子公司以持有的生产设备、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为抵押,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授信额度和贷款。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工抵房已经网签,但由于客户原因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5)广州江河持有的办公楼及厂房因华邦国际总部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保全,保全期限为2023年11月至2026年11月,该施工合同纠纷具体情况详见(“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之“2、或有事项”之“(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之“⑥”);于2025年1月因广州番禺敏捷广场项目施工合同纠纷被轮候保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1.公司资质情况(
)公司拥有以下建筑资质
公司名称 | 资质 | 有效期至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2028年12月06日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贰级 | 2028年12月06日 |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2028年12月06日 |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2028年12月06日 | |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2028年12月22日 | |
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2028年12月22日 |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2025年6月17日 |
建筑幕墙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2028年12月28日 |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 2028年12月4日 |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2026年2月17日 |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2026年2月17日 | |
建筑幕墙设计专项甲级 | 2025年4月22日 |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2026年2月17日 | |
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2029年12月16日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贰级(原叁级) | 2029年12月16日 | |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2029年2月7日 | |
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 2029年11月1日 |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2028年11月27日 |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原叁级) | 2029年12月16日 | |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新增) | 2029年7月24日 | |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2028年12月12日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2028年12月12日 |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2028年12月12日 |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2028年12月12日 | |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2028年12月12日 |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2028年12月12日 |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2028年12月12日 | |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 2029年4月25日 | |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2029年7月5日 | |
北京承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2030年1月22日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2030年1月22日 |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 2030年1月22日 |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2030年1月22日 |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 2030年1月22日 |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2030年1月22日 | |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2028年12月22日 |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质吊销情况
2.质量控制体系、执行标准、控制措施及整体评价公司主要采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主要产品涉及的质量控制标准及规范如下:
序号 | 标准及规范名称 | 文号 |
01 |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 GB55015-2021 |
02 |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 | GB55031-2022 |
03 |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GB50189-2015 |
04 | 《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 | JGJ/T151-2008 |
05 | 《中空玻璃稳态U值(传热系数)的计算及测定》 | GB/T22476-2008 |
06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 GB50009-2012 |
07 | 《建筑抗震设计标准(2024年版)》 | GB50011-2010 |
08 | 《钢结构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另册]》 | GB50017-2017 |
09 |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 GB50018-2002 |
10 | 《铝合金结构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 GB50429-2007 |
11 | 《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 | JGJ7-2010 |
/
12 | 《组合结构设计规范》 | JGJ138-2016 |
13 |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 JGJ133-2001 |
14 |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 JGJ102-2003 |
15 | 《天然石材装饰工程技术规程》 | JCG/T60001-2007 |
16 | 《建筑幕墙》 | GB/T21086-2007 |
17 |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 JGJ144-2019 |
18 | 《铝合金门窗》 | GB/T8478-2020 |
19 |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 JGJ/T139-2020 |
20 | 《建筑抗震试验规程》 | JGJ/T101-2015 |
21 | 《建筑幕墙抗震性能振动台试验方法》 | GB/T18575-2017 |
22 | 《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 | GB/T15227-2019 |
23 | 《建筑幕墙层间变形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 GB/T18250-2015 |
24 |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 | GB/T7106-2019 |
25 | 《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检测方法》 | GB/T8484-2020 |
26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GB50300-2013 |
27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 GB50210-2018 |
公司始终秉持“品质领先”的核心战略,以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GB/T50430―201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为基本准则,全面推行质量管理方法,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打造“品质化、绿色化、生态化、智能化”的现代化幕墙企业。2024年以T/CECS10027-2019《绿色建材评价建筑幕墙》为准则,喜获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其单元式幕墙和构件式幕墙产品获得最高等级-三星证书。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资源向海外市场倾斜,加速海外市场布局与业务拓展,拓展国际市场。同时,公司将继续巩固和提升质量管理能力,配备先进的检测设备,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全面检验,以更高的产品质量标准和客户服务标准,为客户打造更多精品工程,持续践行“让客户更满意”的企业宗旨。在眼科业务领域,公司建立了总部、医院、科室三级联动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并实施了包括首诊医师负责制在内的多项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高标准与高质量。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充分体现了公司在质量管理方面的卓越成效。
3.安全生产体系的运行情况。
在安全生产方面,公司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GB/T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和GB/T45001-20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为基础,通过危险源识别、评价与控制为核心方法,以培训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为主要手段,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公司确立了“零事故、零职业病”的安全管理目标,将安全管理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员工和公众的安全。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实施过程中,公司坚持“全员参与、全过程管控、全方位覆盖、全天候监控”的原则,严格按照“PDCA循环”(计划Plan、执行Do、检查Check、改进Action)的动态管理模式,科学组织、稳步推进,不断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公司安全管理水平。通过持续改进安全绩效,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病例,充分彰显了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卓越能力与责任担当。公司始终坚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不断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管理
/
效益,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江河幕墙将一如既往的秉承管理精髓,全面夯实企业的国际化发展,积极为社会、为客户、为员工履行庄严的承诺。建筑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报告期内竣工验收的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房屋建设 | 基建工程 | 专业工程 | 建筑装饰 | 其他 | 总计 |
项目数(个) | 309 | 305 | 614 | |||
总金额 | 2,134,993.29 | 25,514.37 | 2,160,507.66 |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地区 | 项目数量(个) | 总金额 |
境内 | 596 | 1,988,778.40 |
境外 | 18 | 171,729.26 |
总计 | 614 | 2,160,507.66 |
2、报告期内在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房屋建设 | 基建工程 | 专业工程 | 建筑装饰 | 其他 | 总计 |
项目数量(个) | 661 | 552 | 1213 | |||
总金额 | 5,257,154.73 | 100,276.31 | 5,357,431.04 |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地区 | 项目数量(个) | 总金额 |
境内 | 1,170 | 4,820,558.00 |
境外 | 43 | 536,873.04 |
总计 | 1,213 | 5,357,431.04 |
3、在建重大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累计新签项目数量915(个),金额270.49亿元人民币。
5、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末在手订单总金额333.23亿元人民币。其中,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开工项目金额59.19亿元人民币,在建项目中未完工部分金额274.04亿元人民币。
/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投资的北京顺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减资,注册资本由7,200万元减少至1,200万元。减资后公司持有比例不变,仍为37.5%。目前工商正在变更中。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301,878,407.47 | 158,420,636.01 | -87,290,187.24 | 9,098,362.68 | 469,397,406.16 | |||
私募基金 | 96,712,766.20 | -58,622,013.10 | -187,239,481.67 | 3,268,471.48 | 1,194,893.57 | 36,510,114.19 | ||
其他 | 530,402,000.00 | -854,953.17 | -868,458.36 | 201,875,295.35 | 195,539,397.13 | -13,505.19 | 536,406,836.99 | |
合计 | 928,993,173.67 | 98,943,669.74 | -275,398,127.27 | - | 201,875,295.35 | 198,807,868.61 | 10,279,751.06 | 1,042,314,357.34 |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票 | BMGU | BHGRetailReit | 92,599,885.45 | 自有资金 | 56,279,708.31 | -3,554,196.79 | -38,700,835.02 | 53,899,050.4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股票 | HK.1658 | 邮储银行 | 54,434,104.38 | 资产置换 | 43,289,273.68 | 9,923,632.02 | -118,592.82 | 54,315,511.5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股票 | HK.3320 | 华润医药 | 49,699,086.72 | 资产置换 | 56,194,766.93 | 6,281,069.86 | 14,103,794.88 | 63,802,881.6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股票 | HK.3958 | 东方证券 | 52,739,218.80 | 资产置换 | 44,738,640.90 | 21,002,443.56 | 14,311,144.80 | 67,050,363.6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股票 | HK.6099 | 招商证券 | 110,553,880.64 | 资产置换 | 80,387,675.32 | 121,616,432.02 | 95,127,757.76 | 205,681,638.4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股票 | HK.2389 | 北控医疗健康 | 196,661,417.41 | 自有资金 | 20,988,342.33 | 3,151,255.34 | -172,013,456.84 | 24,647,960.5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其他 | 首颐医疗 | 530,000,000.00 | 自有资金 | 530,000,000.00 | 530,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其他 | 保险产品 | 6,875,295.35 | 自有资金 | -854,953.17 | -868,458.36 | 6,875,295.35 | 6,006,836.9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其他 | 理财产品 | 195,402,000.00 | 自有资金 | 402,000.00 | 195,000,000.00 | 195,539,397.13 | 537,397.13 | 4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 | 1,288,964,888.75 | / | 832,280,407.47 | 157,565,682.84 | -88,158,645.60 | 201,875,295.35 | 195,539,397.13 | 537,397.13 | 1,005,804,243.15 | / |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主要为江河医疗持有的首颐医疗11.41%的股权和北京江河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本期投资收益列未包含公司收到上述金融资产本年分红金额17,228,870.62元。
/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本期投资损益 | 其他变动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私募基金 | 歌斐基金 | 66,144,395.86 | 资产置换 | 43,246,966.20 | -4,837,613.10 | -29,634,281.67 | 3,268,471.48 | 492,939.00 | 876,293.57 | 36,510,114.1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私募基金 | RykadanReal | RykadanRealEstateFundLP | 157,605,200.00 | 自有资金 | 53,465,800.00 | -53,784,400.00 | -157,605,200.00 | 318,600.00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合计 | / | / | 223,749,595.86 | / | 96,712,766.20 | -58,622,013.10 | -187,239,481.67 | - | 3,268,471.48 | 492,939.00 | 1,194,893.57 | 36,510,114.19 | /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江河幕墙 | 10亿人民币 | 100.00 |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幕墙制造和销售;工程设计。 | 1,622,142.14 | 393,011.27 | 1,282,279.83 | 56,518.31 |
承达集团 | 1,246,815,074港币 | 59.38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室内装饰材料制造和销售。 | 623,439.06 | 330,106.26 | 547,873.36 | 35,817.65 |
港源装饰 | 3亿人民币 | 96.25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454,764.48 | 42,557.35 | 287,713.98 | -6,117.13 |
Vision | 130,994,887.15澳元 | 100.00 | 眼科医疗服务。 | 123,185.96 | 82,896.23 | 77,229.89 | 763.93 |
梁志天设计集团 | 11,414,010港币 | 52.436 | 室内设计与装饰。 | 57,309.30 | 40,902.52 | 33,616.41 | -119.86 |
维视眼科集团 | 113,392,000元人民币 | 100.00 | 眼科医疗服务。 | 47,798.78 | -390.07 | 31,941.56 | -7,711.29 |
注:上述主要财务信息系根据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必要的调整。承达集团调整前的个别财务报表净利润为29,243.93万元,梁志天设计集团调整前的个别财务报表净利润为109.98万元。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1.建筑装饰行业受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国内工业增速、社会投资规模、国家经济政策导向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客户风险意识的增强,建筑装饰行业的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市场竞争格局分化明显,优质业务正逐步向头部企业聚焦。当前建筑装饰行业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和洗牌,行业竞争激烈,挑战日益严峻。
在市场需求方面,商业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成为幕墙行业增长的关键驱动力。据相关资料显示,2019-2023年中国幕墙市场规模从4,473亿元扩张至5,259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1%,预计将于2028年增至6,392亿元,2024年至2028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3.7%。此外,既有建筑改造市场潜力巨大,我国既有幕墙面积逾20多亿平米,这些既有幕墙面临着升级改造需求,为幕墙行业提供了新的业务增长点。
在“双碳”战略和政府部门出台的相关强制性新规政策影响下,未来光伏幕墙等绿色建筑业务将迎来更大发展空间,绿色建筑与智能建造是“十四五”期间建筑行业转型升级的主旋律,装配式装修与智能化制造的深度融合亦是大势所趋。未来传统的幕墙项目也将逐步转化为光伏幕墙项目,因此,随着光伏项目的逐渐增加,也将给公司从事的异型光伏组件产品销售业务带来更大的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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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建筑装饰行业正处于从传统劳动密集型向绿色化、智能化、国际化转型的关键阶段,数字化与智能化也将深刻改变行业,借助建筑信息模型(BIM)、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企业能够提升设计精准度、优化施工流程、提高管理效率。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建筑装饰行业的国际化趋势愈发明显。在此背景下,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借助数字化手段进一步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服务,同时,将重点聚焦技术研发、产业链整合以及国际化布局,积极应对竞争加剧带来的挑战,在国际市场上不断开疆拓土,斩获更多优质业务,持续提升自身在全球建筑装饰领域的品牌知名度与行业影响力。
2.医疗健康行业
我国民营眼科医疗服务行业正处于快速变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连锁化、集中化与差异化的发展趋势愈发显著。从行业格局来看,国内几家主要民营眼科医院大多采用连锁经营模式,通过各地布局分院快速拓展市场版图、提高市场占有率,竞争异常激烈。在集中化趋势方面,行业资源正加速向头部企业聚集。在差异化发展上,各民营眼科医院将不断挖掘新的细分市场,加大技术创新与服务创新力度,推出更多个性化、特色化的眼科医疗服务产品,以满足不同层次患者日益多样化的眼健康需求,推动整个行业向更高质量、更专业化的方向迈进。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秉承绿色建筑理念,坚持绿色化、产品化、生态化、数智化的“新四化”发展战略,进一步聚焦和强化建筑装饰板块主业发展,全力做大、做强国内、海外建筑装饰业务。
幕墙与光伏建筑业务方面,在保持国内幕墙业务平稳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全面出海,公司组织优势资源全面支撑海外业务拓展。在产品化方面,在部分发达国际市场提供传统幕墙定制化产品销售新模式,以及推进国内外异型光伏组件产品的对外销售业务。
室内装饰与设计业务方面,加强内装体系化及数智化建设,继续深耕北京、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国内根据地市场,提升盈利能力;在海外市场,依托承达集团品牌优势,积极开拓新加坡、菲律宾等泛东南亚内装高端市场,进一步扩大内装市场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公司将围绕“整风”和“出海”的年度工作主题,深度践行“新四化”建设,狠抓利润和现金流两大核心指标,全方位实施降本增效举措。在市场业务推进方面,针对国内市场,公司积极整合资源,进一步稳固并提高国内市场份额,夯实市场根基;针对海外市场,公司将全力加速业务拓展步伐,打开国际市场新局面,实现经营效益与盈利能力的全面提升。在产品销售方面,持续推进幕墙行业向绿色化、产品化方向转型升级,加快异型光伏组件的生产和国内外销售业务;积极开拓传统幕墙产品海外出口增量市场业务;同时依托承达集团品牌优势稳健开拓泛东南亚高端内装市场业务,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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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力开拓海外市场,适度下沉国内幕墙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出海业务取得积极成果。2025年,公司将海外业务发展视为公司战略核心,公司将集中优势资源,全面支撑海外事业部、亚太大区、印太大区的幕墙业务拓展,以承接利润好、现金流有保障的优质客户项目为原则,打造良性海外生态链,稳步做大包括沙特、迪拜、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等地区或国家业务。在室内装饰与设计领域以承达集团为海外内装业务的开拓主体,在香港、澳门市场基础上,进一步做大新加坡、菲律宾等国家业务。
在国内市场,公司继续深耕细作,聚焦精准下沉,充分激活存量市场价值。秉持“适度下沉,效益优先”的原则,避免粗放式发展,通过精细化运营提升市场竞争力,实现国内市场的稳健发展。
2.积极推进“产品化”战略,构建第二业务增长曲线
公司积极推进幕墙产品及异型光伏组件产品的对外销售业务,推进公司产品化战略,以“设计+产品制造”模式向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构建公司第二业务增长曲线。公司在面向美洲、澳洲、日韩等国家销售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成立销售团队拓展法国、德国、英国等欧洲国家的产品销售业务,逐步与海外优质客户、本地幕墙公司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共赢。
3.强化内装体系建设,拓宽国内外市场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内装体系化建设工作初显成效。2025年,公司将基于现有成果,进一步加大对内装体系化平台的强化力度,着重完善信息化建设;通过深度优化矩阵式管理模式,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实现全方位的降本增效,全力打造内装生态化发展格局,以此推动内装业务步入良性且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在业务拓展方面,公司将充分发挥内外装营销一体化的独特优势,持续发力,积极推动内装业务实现裂变式增长。在深耕国内市场的同时,依托承达集团的品牌影响力,积极开拓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东南亚新兴市场的高端内装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内装领域的市场份额,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4.狠抓“降本增效”措施,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和效益
公司将扎实推进降本增效、开源节流工作。在降本端,不断深化内部控制与管理机制、积极创新施工方法与措施、持续优化资源配置以及不断强化运营管理水平等手段,深挖内部潜力,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全面降低招采入口成本及过程变更成本,重塑公司成本体系。在增效端,按照集约化管理原则,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全面优化整合,大力精简机构设置,削减管理层级,简化决策流程,提高组织效率;同时,密切关注数字化转型的最新动态和趋势,积极进行数字化转型攻坚,利用先进的数字化工具和平台,实现生产、管理、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智能化升级,切实提高生产效率与工作效率。在开源端,海外市场是公司业务增长的新战场,增长潜力巨大,公司将大力开发海外市场,加速全球化布局、完善属地化团队建设。在节流端,通过优化供应链,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物资供应的稳定性和及时性;同时,推行精细化运营,实行无纸化办公,减少资源浪费,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的查缺补漏,消除管理漏洞;实施精兵简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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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合理调整人员编制,优化岗位设置,激发企业活力。实现公司运营成本的有效削减,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
5.紧跟时代步伐,积极拥抱人工智能目前人工智能发展迅速,日新月异,公司将积极利用科技进步带来的成果和便利,降低生产成本,改善人效,提高工作和生产效率,力争在生产智能化、管理数字化、决策科学化三个维度实现突破。利用数智化手段进行产业升级,构建智能生产体系,降低人力成本;利用AI办公软件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日常办工效率;在设计端利用AI技术,辅助设计工作,提高设计效率等。
结合目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以及行业产业链发展情况,2025年公司计划建筑装饰板块中标额为280亿元。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建筑装饰业务
(1)政策风险
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与固定资产投资的发展高度相关、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较为明显。公司主要面向公共建筑领域开展业务,如果未来调控范围扩展到公共建筑领域,公司的业务发展将可能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公司有少数客户既从事商业地产等公共建筑的开发、又涉及政策调控范围内的住宅项目,这可能对相关项目的实施进度或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产生间接影响。
(2)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风险
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与国家经济的发展息息相关,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对行业发展有着较大影响。如果国家未来经济增长速度持续放缓,建筑装饰服务的市场需求将可能收缩,这将对公司的业务拓展带来不利影响。
(3)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是国内幕墙行业的龙头企业,虽幕墙属高门槛行业,但在市场上与国内外众多优秀的幕墙企业进行竞争,仍然面临着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内装行业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国内发展起来了相当一批在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实力的内装企业,故而其市场集中度较低、竞争激烈。
(4)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建筑装饰行业主要为固定造价合同,因此毛利率对装饰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存在一定敏感性。公司通过采取与材料供应商签订长期合同、向甲方洽商增补合同额、合理安排材料采购计划等措施转移了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但如果原材料价格在未来出现大幅度上涨,将对公司的盈利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5)海外业务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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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海外业务目前主要集中在东南亚,在开展海外业务的过程中面临着经济政治等方面的潜在风险。如果公司海外目标市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状况或是政治环境出现恶化,公司海外业务的经营及未来进一步的开拓将受到不利影响。
(6)汇率风险
公司在境外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涉及多种货币的收支活动,人民币兑外币的汇率波动会对公司的收入和成本产生影响。
2.对外销售光伏组件产品不达预期可能面临的风险
公司异型光伏组件业务可能受当地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区域市场行情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经营管理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影响,加之光伏建筑行业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市场环境尚不成熟,如遇政策、市场环境、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存在产品销售不达预期而影响经营效益的风险。
3.医疗健康业务
(1)政策风险
医疗行业关系到国计民生,在各国均受到当地的医疗行业管理体制和医保政策的影响,医保政策的调整对医疗行业影响较大。近年来,政府就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分级诊疗、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等。但结合国内现状,政策的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落地时间可能较长、政策有可能发生进一步调整。为此,公司将积极探索和发展适应区域医保政策和医改方向的商业模式,降低政策风险。
(2)医疗风险
受到患者个体差异、预后主观性、医生水平不同、医院条件限制、技术发展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发生医疗事故或差错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就眼科业务而言,尽管目前相关治疗手段较为成熟,但眼球结构精细、脆弱、复杂,加上诊断水平、医师技术、医疗设备、质量控制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开展眼科业务存在一定的医疗风险。Vision是激光眼科手术的先驱、有着近三十年的历史,在眼科医疗业务方面具备成熟的技术和内部管控机制。公司嫁接其优秀技术与管理经验,严格按照国际先进医疗控制体系加强风险控制、加强医护队伍的业务技能培训,努力降低医疗风险的发生。
(3)管理风险
公司建筑装饰行业与医疗健康业务双主业发展,在资源整合、医疗管理、人才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都面临着较大挑战。随着公司医疗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连锁化运营的发展及业务规模的扩张,如果不能顺利地复制国外眼科先进的管理经验、有效地利用国外眼科优秀的专业技术,公司在国内的业务开展将受到阻碍、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4)人力资源风险
医疗行业对高素质的技术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有较大的需求和依赖,人才是医疗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尽管公司利用制度优势、采取多种方式吸引、培养、留住优秀人才,但面对行业愈
/
发激烈的竞争,公司在未来仍可能面临人才短缺问题,这将对公司医疗健康业务的扩张带来不利影响。
(5)海外医疗业务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医疗健康板块业务主要集中在澳大利亚,海外医疗业务占比较高,在开展海外业务的过程中面临着当地经济、政治、文化、医疗政策等方面的潜在风险。如果公司海外医疗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状况或是政治环境出现恶化,公司海外业务的经营及未来将受到不利影响。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
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架构。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各委员会工作规程等制度进行了修订,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水平。
同时公司进一步强化科学决策,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和履行职责,未出现任何违法违规现象。公司治理情况具体如下:
1.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公司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关联股东在表决时实行回避,保证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2.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
/
为了规范控股股东的行为,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载望先生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并履行相关义务,没有利用其控股地位谋取额外利益或者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有三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每届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其他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建立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规程。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各位董事均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责,并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素质和履职能力。
4.监事和监事会
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并对董事、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设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从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并形成讨论意见。独立董事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定期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或召集人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6.高级管理人员和经理层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讨论,列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公司的经理层能够勤勉尽责,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保障了公司每年制定的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
7.利益相关者
公司尊重和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并与相关利益者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8.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指定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公司所有应披露的信息均在指定的网站和指定报纸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确保了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增强了公司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9.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过业绩说明会、新闻媒体、公司网站、上证E互动、邮箱、电话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有效的沟通。使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并取得投资者的认同,与投资者之间建立一种相互信任、利益一致的公共关系。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
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公司保持了独立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19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1月20日 | 审议通过了:《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4月17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4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及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9月18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9月19日 |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1月13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4年11月14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上述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刘载望 | 董事 | 男 | 53 | 2022年4月13日 | 2025年4月12日 | 289,307,866 | 289,307,866 | 0 | 不适用 | 91.56 | 否 |
许兴利 | 董事 | 男 | 54 | 2022年4月13日 | 2025年4月12日 | 134,900 | 134,900 | 0 | 不适用 | 110.72 | 否 |
周韩平 | 董事 | 男 | 63 | 2022年4月13日 | 2025年4月12日 | 110,000 | 110,000 | 0 | 不适用 | 51.46 | 否 |
符剑平 | 董事 | 男 | 43 | 2022年4月13日 | 2025年4月12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94.54 | 否 |
于军 | 董事 | 男 | 55 | 2022年4月13日 | 2025年4月12日 | 113,500 | 113,500 | 0 | 不适用 | 67.62 | 否 |
黄晓帆 | 董事 | 男 | 65 | 2022年4月13日 | 2025年4月12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24 | 否 |
朱青 | 独立董事 | 男 | 68 | 2022年4月13日 | 2025年4月12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12 | 否 |
刘勇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2022年4月13日 | 2025年4月12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12 | 否 |
李百兴 | 独立董事 | 男 | 49 | 2022年4月13日 | 2025年4月12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12 | 否 |
强军 | 监事 | 男 | 53 | 2022年4月13日 | 2025年4月12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67.50 | 否 |
王瑞龙 | 监事 | 男 | 44 | 2022年4月 | 2025年4月 | 0 | 0 | 0 | 不适用 | 47.30 | 否 |
/
13日 | 12日 | ||||||||||
杨涛 | 监事 | 男 | 39 | 2022年4月13日 | 2025年4月12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74.87 | 否 |
戴竣 | 高管 | 男 | 52 | 2022年4月14日 | 2025年4月13日 | 30,000 | 30,000 | 0 | 不适用 | 90.68 | 否 |
丁敬勇 | 高管 | 男 | 40 | 2022年4月14日 | 2025年4月13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132.26 | 否 |
贾德虎 | 高管 | 男 | 47 | 2022年4月14日 | 2025年4月13日 | 50,000 | 50,000 | 0 | 不适用 | 94.29 | 否 |
未良奎 | 高管 | 男 | 46 | 2022年4月14日 | 2025年4月13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74.53 | 否 |
郭雪松 | 高管 | 男 | 42 | 2022年4月14日 | 2025年4月13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97.15 | 否 |
赵世东 | 高管 | 男 | 45 | 2022年4月14日 | 2025年4月13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95.52 | 否 |
刘飞宇 | 高管 | 男 | 44 | 2022年4月14日 | 2025年4月13日 | 0 | 0 | 0 | 不适用 | 67.82 | 否 |
刘中岳 | 高管 | 男 | 61 | 2022年4月14日 | 2025年4月13日 | 36,000 | 36,000 | 0 | 不适用 | 44.80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 | 1,362.62 | / |
姓名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刘载望 | 最近五年主要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北京市顺义区人大代表、东北大学校董会副主席、东北大学江河建筑学院理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
许兴利 | 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浪潮集团财务副处长,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总裁)。 |
周韩平 | 工程师,曾任国家黄金管理局黄金经济研究中心处长、北京四星经济技术开发公司总经理、东方黄金珠宝行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江河幕墙董事长。 |
符剑平 | 最近五年主要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江河幕墙中南大区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港源装饰董事长。 |
于军 | 最近五年主要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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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帆 | 最近五年主要任南京江河泽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江河泽明副董事长。 |
朱青 | 最近五年担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外部监事,公司独立董事。 |
刘勇 | 1988年9月—1996年7月就读于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取得医学博士学位;1996年9月—1998年7月就读于中国协和医科大学遗传学专业,毕业取得理学博士学位。1998年8月—2001年8月任北京协和医院外科住院医师/主治医师;现为北京协和医院骨科主任医师、公司独立董事。 |
李百兴 |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内部控制、环境会计、价值链会计、会计准则等。现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侨学院院长、教授,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史专业委员会委员。 |
强军 | 曾北京江河采购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监事、港源幕墙副总经理。 |
王瑞龙 | 最近五年担任公司企划部总监、行政人事副总监、行政人事总监兼江河幕墙行政人事中心总监,现任维视集团副总经理,北京维视国际眼科总经理。 |
杨涛 | 最近五年担任公司商务总监,现任公司监事、商务总监兼江河幕墙副总经理、商务管理中心总监。 |
戴竣 | 最近五年主要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江河幕墙华南大区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广州江河董事长。 |
丁敬勇 | 最近五年主要担任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承达创建董事长兼总经理。 |
贾德虎 | 最近五年主要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江河幕墙长三角大区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江河董事长。 |
未良奎 | 最近五年担任江河幕墙副总经理,西部大区总经理,兼成都江河董事长,港源装饰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
郭雪松 | 最近五年主要担任成都江河董事长、江河幕墙副总裁、公司副总经理。 |
赵世东 | 最近五年主要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江河幕墙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刘飞宇 | 最近五年主要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投资总监。 |
刘中岳 | 最近五年主要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为公司副总经理兼审计监察部总监。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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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刘载望 |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 | 监事 | 1998.11.27 | |
于军 | 北京江河汇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07.01.23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刘载望 | 江河创新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01.21 | |
刘载望 | 南京江河华晟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06.20 | |
许兴利 | 江河创新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01.21 | |
周韩平 |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 副会长 | 2024.12.19 | |
周韩平 |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 | 副会长 | 2019.12.03 | |
周韩平 |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幕墙工程分会 | 会长 | 2018.01.01 | |
周韩平 | 顺义区建筑业协会 | 副会长 | 2010.06.13 | |
黄晓帆 | 广东卫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1994.04.26 | |
黄晓帆 | 江苏泽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2.08.29 | |
黄晓帆 | 上海泽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5.05.11 | |
黄晓帆 | 芜湖泽颖新三板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自然人股东 | 2016.01.08 | |
朱青 | 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01 | |
朱青 | 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4.07 | |
朱青 |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04 | |
朱青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06 | |
朱青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06 | |
朱青 | 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5.11.1 | |
李百兴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华侨学院院长 | 2019.09.01 | |
李百兴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 | 常务理事 | 2019.01.01 |
/
学会 | ||||
李百兴 | 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史专业委员会 | 委员 | 2015.08.01 | |
刘勇 | 北京协和医院 | 主治医师/主任医师 | 2001.08.01 | |
刘中岳 | 江河创新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01.21 | |
刘中岳 | 首颐医疗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12.28 | |
刘飞宇 | 南京江河华晟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06.20 | |
刘飞宇 | 中清能绿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12.29 | |
刘飞宇 | 北京江河全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3.31 | |
刘飞宇 | 北京全宇数通跨境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4.14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董事、监事的津贴与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公司董事会批准。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薪酬委员会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结合目前经济环境、所处行业及经营业绩等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我们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考核确认,并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该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薪酬及拟定的方案,并同意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1.董事(1)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12万元(含税),独立董事津贴均按季度发放。(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的,公司将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不再另行单独发放董事津贴。2.监事:在公司担任监事的,公司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发放薪资,不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3.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发放薪资。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支付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 | 1362.62万元 |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计姓名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黄敏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调整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六届十四次 | 2024年3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4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8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
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关于公司与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刘载望 | 否 | 4 | 4 | 4 | 0 | 0 | 否 | 4 |
/
许兴利 | 否 | 4 | 4 | 0 | 0 | 0 | 否 | 4 |
周韩平 | 否 | 4 | 4 | 0 | 0 | 0 | 否 | 4 |
符剑平 | 否 | 4 | 4 | 4 | 0 | 0 | 否 | 4 |
于军 | 否 | 4 | 4 | 2 | 0 | 0 | 否 | 4 |
黄晓帆 | 否 | 4 | 4 | 4 | 0 | 0 | 否 | 4 |
朱青 | 是 | 4 | 4 | 3 | 0 | 0 | 否 | 4 |
李百兴 | 是 | 4 | 4 | 3 | 0 | 0 | 否 | 4 |
刘勇 | 是 | 4 | 4 | 3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4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李百兴、朱青、刘勇 |
提名委员会 | 朱青、李百兴、许兴利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刘勇、朱青、刘载望 |
战略委员会 | 刘载望、李百兴、刘勇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1.22 | 审议2023年业绩预增预告事项 | 委员对公司取得的业绩给予肯定,对公司管理层的管理水平也给予了高度认可。 | 无 |
2024.3.26 | 审议公司2023年年报及审计报告、内控审计报告、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继续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与监督职责报 | 委员李百兴先生对审计委员会2023年的履职情况工作进行了报告;与会委员对公司2023年度取得的成绩表示认可,希望公司继续专注主业,稳健经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了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 无 |
/
告,内部审计部门汇报2023年度工作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 | 观、完整、清晰、及时。 | ||
2024.4.28 | 审议2024年一季度报告 | 委员李百兴认为公司一季度公司运营表现较好,后续在保证收入增长的同时,注意利润的同步增长;委员朱青认为公司作为实体经济,营收和利润均实现良好增长,现金流较去年同期也有所改善。 | 无 |
2024.8.27 | 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听取审计监察部汇报上半年工作。 | 委员一致认为公司上半年在严峻的环境下实现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在手订单也较为充足,成绩来之不易。对公司管理层和广大员工的付出表示认可和赞扬。 | 无 |
2024.10.25 | 审议2024年三季度报告;审议公司与江河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听取审计监察部2024年三季度工作报告。 | 委员对公司前三季度经营情况表示认可。针对关联交易委员李百兴先生表示其已经进行了现场考察,公司聘请了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关联交易价格也给予了一定折扣,价格比较公允;委员朱青先生表示其到现场进行了考察,认为价格公允,不存在股东侵占和利益输送的情况;委员刘勇先生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可信。 | 无 |
2024.12.25 | 关于会计师年度审计计划;听取审计监察部2024年四季度工作报告。 | 委员提醒会计师审计过程中要严格遵循会计准则与行业标准进行减值测试,认真审计,有问题及时和审计委员会沟通。 | 无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8.26 |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 经审查郭雪松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最近36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郭雪松先生在幕墙业务领域有着丰富的营销及管理经验,其专业知识和领导才能能为公司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 无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3.27 | 2023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 |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目前经济环境、所处行业及经营业绩等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我们 | 无 |
/
(5)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一)员工情况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考核确认,并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该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薪酬及拟定的方案,并同意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3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0,17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0,23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51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617 |
销售人员 | 457 |
技术人员 | 5,313 |
财务人员 | 307 |
行政人员 | 389 |
预决算人员 | 822 |
医疗业务人员 | 498 |
招采人员 | 402 |
其他人员 | 426 |
合计 | 10,23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2 |
硕士 | 145 |
本科 | 4,694 |
大专及以下 | 5,390 |
合计 | 10,231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每年度对员工进行薪酬调整是公司一直坚持的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政策的体现,也是公司作为大企业的社会责任与担当。报告期内,尽管面临整个行业的艰难形势,但公司仍坚持从留
/
人、用人、育人长效机制出发,对岗位发生重大变化、优秀员工、业绩突出人员、专业人才等人员进行了部分薪酬调整,进一步提高优秀人才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员工凝聚力和满意度。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培训体系建设,对各岗位、各专业进行了细化的培训管理和要求。在培训形式上,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充分结合,培训内容上兼顾专业技能与管理技巧、企业文化,进一步提升员工的综合职业素养。除常态化的培训安排外,公司对内装业务板块开展了系统性的体系化建设,对绩效考核、运营操作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全方面的梳理建设,发布了内装管理体系化指导文件,并在报告期内开展了三次内装业务“长江班”系列培训,开展了多次针对一线的座谈交流,为项目经营的良性发展进一步奠定基础。同时,公司高层组织带队分别到上海、广州等地对骨干团队进行进一步的组织强化建设。与此同时,集团旗下内、外装各单位、财务、商务、招采等各系统、各部门也加强了年度例行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作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与水平的重要途径和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的重要一环,2025年公司将继续做好各类培训,为员工赋能,促进公司更好的发展。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6,684,015.0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15,091.68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意识,提高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就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详情见公司2012年9月4日披露的临2012-022号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改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约定的分红政策进行了修订和补充,约定了中期分红、独立董事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等内容。
2.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确定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按公司总股本(1,133,002,060股)为基数,共派发现金红利226,600,412元;2024年公司
/
首次实施中期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9,950,309元。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分配已实施完成。
3.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公司现有利润分配政策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有明确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执行情况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公司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中小股东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4.0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453,200,824.00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37,696,259.15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71.07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453,200,824.0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71.07 |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872,411,586.2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156,910,287.9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1,029,321,874.1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600,051,208.7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171.54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37,696,259.15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474,639,861.19 |
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包含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断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考评、激励与约束机制。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高管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承担董事会下达的经营指标,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行职责、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年终考评。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决议,在董事会的正确指导下积极调整经营思路,优化产品结构,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任务。
/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持续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完善,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进一步落实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工作开展合理、有效,整体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满足公司的管理和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重大缺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经营管理上以战略为指导,以业务计划为主线,以预算管理为工具,以绩效考核为驱动保证,做到充分授权,通过矩阵式管理实现高效运营,各产业单位和大区拥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通过各专业职能部门垂直管理进行风险管控。近年来公司通过全面预算管理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加强各产业单位之间的协同发展,提升了管理效率。此外,公司建立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流程,从制度和流程上确保集团总部对控股子公司经营与发展战略、企业文化、重大事项批准和备案、财务管理、信息管理以及高级干部管理等方面的管控。同时,公司定期召开集团月度经营调度会及其他专题会,对子公司日常经营进行调度,及时有效对经营过程中遇到的例外情况进行纠偏。报告期内,各子公司均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正常经营。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1、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0 |
1、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4、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512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鼓励无纸化办公,部分下属工厂或办公楼加装了光伏发电,部分新建工厂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实现了绿色发电,有效降低了生产过程中对工业用电的依赖,为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1)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详见公司对外披露的2024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2)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10 | |
其中:资金(万元) | 108 | 公司向东北大学张学良教育基金会捐款30万元;向南通慈善总会捐款23万元;向上海市松江区篮球协会捐10万元;向顺义区牛栏山镇芦正卷村捐助10万元;向北孙各庄村捐款5万元等; |
物资折款(万元) | 2 | 慰问颍州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战士, |
/
向其捐赠物资等。 | ||
惠及人数(人) | 265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7.65 | |
其中:资金(万元) | 17.65 | 向顺义区牛栏山镇芦正卷村捐助10万元;向北孙各庄村捐款5万元;公司驻地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消费帮扶费用2.65万元。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
惠及人数(人) | 220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消费扶贫、教育扶贫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刘载望、富海霞、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江河汇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单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江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人/本公司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于与江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3.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控股于业务与江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4.如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从事的业务与江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有竞争,则本人/本公司将作为参股股东或促使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参股股东对此等事项实施否决权。5.不向其他业务与江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江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专有技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6.如果未来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的新业务可能与江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本人/本公司将本着江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江河集团协商解决。7.如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江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江河集团,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如江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放弃该商业机会,以 | 作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长期有效 | 否 | 作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长期有效 | 是 |
/
确保江河幕墙及其全体股东利益和控股子公司不受损害;如果江河集团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视为放弃该商务机会。8.在江河集团发行A股并上市后,如本人/本公司及/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江河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形,本人/本公司将促使江河集团依据有关同业竞争的信息披露规则,详细地披露同业竞争的性质、涉及同业竞争的相关交易的具体情况以及本人/本公司是否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接受投资者的监督。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刘载望、富海霞夫妇 | 尽量避免或减少承诺人与江河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不利用承诺人实际控制和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江河集团及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和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江河集团及其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就承诺人与江河集团及其子公司之间将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将督促公司履行合法决策程序,按照《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正常商业项目合作均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市场定价等方式。 | 2013年9月27日起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刘载望、富海霞夫妇 | 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单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江河集团、港源装饰及其下属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将尽一切可能使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与其构成竞争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控股于业务与其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如其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从事的业务与其有竞争,将对此事项实施否决权;不向其他业务与其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其专有技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如未来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的新业务可能与其存在同业竞争,将本着对其优先的原则与发行人协商解决,并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其发生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将会通知江河集团、港源装饰,并将无条件放弃该商业机会,确保其不受伤害。 | 2013年9月27日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与再融资相关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 | 如因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昌平区占用的房屋、土地的权属瑕疵问题对港源装饰造成任何损失,城建集团、王波将按 | 作为大股东期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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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承诺 | 司 | 照各自在本次交易中所转让的港源装饰的股权比例向江河集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江河集团第一大股东江河源承诺:如因上述房屋和土地的权属瑕疵问题对港源装饰、江河集团造成任何损失,江河源愿意在城建集团、王波赔偿的基础上,承担其余的全部损失。 | 间长期有效 | ||||
其他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 | 如首颐医疗未能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格上市(IPO或装入上市公司),公司根据首颐医疗经营情况,有权要求江河源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后的两个月内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购买公司届时所持有的首颐医疗全部或部分股权。回购价款以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基数,自支付股权转让款之日起至回购价款支付完成之日止按8%的年化收益率(单利)计算。 | 2018年11月23日-2026年12月31日 | 是 | 8年 | 是 |
解决关联交易 |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 | 自公司以自有资金1.48亿元购买江河源持有的盈和创新100%股权交割完成之日起3年(2025年度-2027年度),扣除或还原标的资产因折旧、摊销等正常因素导致减值后,如出现贬损情形,江河源将在评估报告出具之日起60日内予以差额补足。 | 2024年12月12日 | 是 | 3年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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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本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3年度(合并) | 2023年度(母公司)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销售费用 | 268,766,485.19 | 256,948,777.78 | 65,121.70 | - |
营业成本 | 17,355,286,061.32 | 17,367,103,768.73 | 575,216,398.48 | 575,281,520.18 |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228.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7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汪玉寿、梁欢、李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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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4年、2年、3年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0.00 |
财务顾问 | ||
保荐人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本公司、上海江河 | 长沙华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本公司与被告于2013年12月签订《长沙华创国际广场幕墙工程施工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由于业务重组,本公司、上海江河与被告签订三方协议,约定由上海江河概括受让本公司在上述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2018年6月上海江河与被告签订工程结算协议。后由于双方对上述施工合同涉及的工程款支付、工程质量问题等产生争议,于2019年5月分别向长沙市 | 3,848.26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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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工程款支付、工程质量维修责任等义务,经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和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一审和二审判决,被告应向上海江河支付工程款3,527.76万元,上海江河应向被告赔偿玻璃幕墙修复费用2,394.67万元。双方均已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重审申请。本公司及上海江河申请撤销上海江河应向被告赔偿玻璃幕墙修复费用2,394.67万元的判决,该项申请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公司将继续申诉;申请判令被告向上海江河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320.50万元,法院已受理,目前案件正在等待开庭。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对案件潜在损失计提了减值,预计未来不会产生进一步损失。 | |||||||||
本公司、北京江河 | 湖南富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本公司与原告于2015年11月签订《富兴世界金融中心一期幕墙工程施工合同》,后由于业务重组,本公司、北京江河与原告签订三方协议,约定由北京江河概括受让本公司在上述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此后北京江河按照合同约定完工并通过原告验收。2020年6月原告以上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北京江河承担玻璃修复款、减少玻璃价格合计1,900万元。北京江河于2020年7月以原告拖延结算手续,拖欠工程款为由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判令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4,727万元及相应逾期利息。2023年11月17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扣除变更减项及玻璃差价后,原告应向北京江河支付剩余工程款2,755.15万元,北京江河应向原告支付合同违约金1,000万元。双方均不服判决结果并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对案件潜在损失计提了减值,预计未来不会产生进一步损失。 | 4,727.00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无 | 无 |
本公司部分子公司 |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 无 | 诉讼 | 公司部分子公司承接的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建筑装饰工程,由于其发生债务风险,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到期工程款,以及未能按时兑付到期商业承兑汇票,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对涉及项目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其依约履行支付义务,目前涉及诉讼标的合计10,535.52万元,其中8,717.47万元应收债权已提请法院保全其资产;目前案件均在审理中。公司已对案件潜在损失计提了减值,预计未来不会产生进一步损失。 | 10,535.52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无 | 无 |
港源装饰 | 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港源装饰于2020年4月与被告及港源装饰于2020年4月与被告及第三人共同签署《延庆区延庆新城03街区会展中心东侧一期YQ00-0003-0002等地块二类居住、供电、环卫设施及基础教育用地项目公区及户内精装修工程一、二标段施工合同》,在港源装饰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后,被告长期拖延办理结算及拖欠工程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港源装饰于2022年12月向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合计3,791万元,并在上述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等,此后港源装饰于2023年1月向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申请冻结了被告2,600万元银行存款。被告于2023年11月向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判令港源装饰支付施工工程质量不合格及未履行保修责任给被告造成的损失赔偿金和违约金合计4,060万元。2024年9月,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应向港源装饰支付工程款1,606.21万元及逾期利息,港源装饰应向被告赔偿支付未履行维保义务的损失193.53万元。截止报告日,双方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 3,791.00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无 | 无 |
北京江河 | 甘肃天鸿金运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一”)、 | 无 | 诉讼 | 北京江河与被告一于2017年签订《兰州“鸿运?金茂”综合体一期、二期工程塔楼外立面分包工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一长期拖延结算和支付工程款,严重侵害了北京江河的合法权益。北京江河于2023年10月11 | 4,350.96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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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二”) | 日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已完工工程款4,350.96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并在上述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等。北京江河提请法院冻结了被告一同等价值房产。被告一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二为被告一的唯一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024年8月,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一应向北京江河支付工程款3,718.37万元及逾期利息,双方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5年2月,被告一提请法院保全公司2,327.71万元的厂房。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 ||||||||
广州江河 | 广州福铭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一”)、广州福川商务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二”)、华邦建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三”) | 无 | 诉讼 | 广州江河与被告一、被告二于2019年签订《华邦国际中心项目(AH040108、AH040110地块)幕墙工程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被告一和被告二拖延支付工程款、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等原因,导致竣工日期较原计划大幅度延后,致使广州江河产生停工窝工、材料涨价等经济损失。广州江河于2023年11月27日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前述施工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支付已完工工程款和赔偿经济损失共计7,810.65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被告三对被告一、被告二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上述工程款范围内对华邦国际中心项目的拍卖变卖价款享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等。后广州江河提请法院冻结被告二AH040110地块的土地使用权。2024年5月,被告一和被告二以广州江河施工工期延误等为由提起反诉,请求判令广州江河支付工期违约金等共计5,377万元,后于2024年9月提请法院查封、冻结广州江河相应价值的房产和银行存款。截止报告日,广州江河因该案件被冻结银行资金631.66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行造价鉴定,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 7,810.65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无 | 无 |
港源装饰 | 吉林省铭医投资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港源装饰与被告于2021年签订《吉林国金医院一标段、三标段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被告长期拖延结算、拖欠工程款,港源装饰向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已完工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合计5,680万元,并在上述工程欠款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2024年1月,被告向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港源装饰支付工程质量和工期延误违约金合计5,788.45万元。目前案件正在等待开庭,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 5,680.00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无 | 无 |
北京江河 | 富力(哈尔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北京江河与被告于2018年签订《哈尔滨富力江湾新城公建T1塔楼及裙房幕墙工程施工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被告拖欠工程款,北京江河于2024年6月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已完工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合计3,182万元,并在上述工程欠款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同时申请并保全到被告同等价值的房产。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 3,182.00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无 | 无 |
广州江河 | 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一”)、深圳市前海恒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二”) | 无 | 诉讼 | 广州江河与被告一于2018年签订《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被告长期拖欠工程款,广州江河于2024年3月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已完工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合计9,854万元,并在上述工程欠款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被告二作为建设单位承担连带付款责任。目前案件正在等待开庭,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 9,854.00 | 否 | 正在审理中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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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江河源持有的北京盈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相关款项已支付完毕。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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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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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东仁邦电子有限公司 | 6,10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州捷克易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4,27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州市明和电子有限公司 | 2,56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州源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3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东康拜特科技有限公司 | 5,27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州正源经贸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州御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东莞市膜将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2,32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州长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6,70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州安众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3,95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中砾(广东)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 3,919,1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州辉煜凯科技有限公司 | 1,91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州天宸亿达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1,82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州华远电子有限公司 | 1,04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州市粤华食品有限公司 | 2,34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东仟禧味食品有限公司 | 5,14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皇福保罗箱包(广州)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州政希商贸有限公司 | 2,46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州昱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30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州升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96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州佳士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85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州丰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8,04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贝思医疗器械(广州)有限公 | 9,99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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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州润珊贸易有限公司 | 1,90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广州市控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600,000.00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否 | 否 | |||||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加拿大江河 | 21,295,780.43 | 保证担保 | 否 | 否 | 是 | 是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68,739,10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20,264,880.43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1,723,815,668.27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5,832,809,888.71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5,953,074,769.14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82.59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21,295,780.43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0,366,635,639.8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11,584,472,490.29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5,953,074,769.14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系为购买绿色建筑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部分分割厂房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买方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且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公告。江河集团对外担保系为加拿大江河存量项目提供的通过第三方机构开具的质量保函,担保到期日为存量项目质保到期日。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50,000,000.00 | 400,000.0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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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1,71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1,045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户)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 | 0 | 315,645,200 | 27.86 | 0 | 质押 | 144,1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刘载望 | 0 | 289,307,866 | 25.53 | 0 | 质押 | 141,900,000 | 境内自然人 | |
北京江河汇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56,137,600 | 13.78 | 0 | 质押 | 103,85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0,702,769 | 44,325,588 | 3.91 | 0 | 未知 | 未知 | ||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16,088,300 | 1.42 | 0 | 未知 | 国有法人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203,800 | 3,777,200 | 0.33 | 0 | 未知 | 未知 | ||
彭亮 | 1,474,400 | 3,224,400 | 0.28 | 0 | 未知 | 未知 | ||
刘风莲 | -1,240,000 | 3,160,000 | 0.28 | 0 | 未知 | 未知 |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二组合 | 2,710,700 | 2,934,300 | 0.26 | 0 | 未知 | 未知 | ||
博时基金-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博时基金-诚通金控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821,000 | 2,830,900 | 0.25 | 0 | 未知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 | 315,645,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5,645,200 |
/
刘载望 | 289,307,866 | 人民币普通股 | 289,307,866 |
北京江河汇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6,137,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137,6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4,325,588 | 人民币普通股 | 44,325,588 |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6,088,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88,3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777,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77,200 |
彭亮 | 3,224,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24,400 |
刘风莲 | 3,1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60,000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二组合 | 2,93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34,300 |
博时基金-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博时基金-诚通金控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830,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30,9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富海霞女士与自然人股东刘载望先生为夫妻关系,其中刘载望先生和富海霞女士分别持有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85%和15%的股权。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73,400 | 0.05 | 107,700 | 0.01 | 3,777,200 | 0.33 | 0 | 0 |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刘载望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本公司董事长 |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刘载望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本公司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富海霞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富海霞女士与自然人股东刘载望先生为夫妻关系,其中刘载望先生和富海霞女士分别持有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85%和15%的股权。截至报告期末,刘载望和富海霞夫妇合计持有公司约53.39%股权。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 | 富海霞 | 1998年11月27日 | 70005852-9 | 50,000,000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经济贸易咨询;销售机械电器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其制品)、通讯器材、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家居装饰及设计;园林绿化服务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接受委托提供劳务服务(不含对外劳务合作、排队服务);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棋牌室);企业形象策划;会议服务;组织展览展示活动;工艺品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医院管理(不含诊疗活动);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健康管理;健康咨询(以上两项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诊断技术、医疗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
北京江河汇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于军 | 2007年1月23日 | 79853083-5 | 3,060,400 | 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情况说明 | 无 |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1)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2)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集团)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江河集团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江河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 | 审计应对 |
(一)合同收入确认 |
/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会计政策五、34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和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七、61营业收入的披露,2024年度江河集团建筑装饰服务收入为2,126,631.76万元,占营业收入总额的94.91%,建筑装饰服务收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均重大。江河集团对于所提供的建筑装饰服务,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江河集团管理层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合同总收入和合同总成本作出合理估计,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评估和修订。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以及履约进度的确定需要管理层对合同相关情况做出大量估计,故我们将合同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我们针对合同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合同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2)抽查项目施工合同,核对合同总收入,复核关键合同条款,并对合同情况执行函证程序;(3)抽查项目成本预算资料,评价管理层所作估计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4)选取样本对本年度发生的合同成本进行测试;(5)选取工程项目,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现场查看,与工程管理部门讨论确认工程的完工进度,并与账面合同确认进度对比,分析差异原因;(6)抽取样本对合同总收入、已发生成本和合同预计总成本进行合同收入确认的重新计算;(7)分析复核重大项目合同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波动情况。 |
(二)应收账款减值准备 | |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会计政策五、11金融工具和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七、5应收账款的披露,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河集团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680,330.05万元,坏账准备为451,594.51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的41.70%。管理层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时需要综合判断应收账款的可收回金额,因金额重大且涉及管理层对未来现金流量等的估计和判断,故我们将 |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减值准备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对江河集团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测试;(2)分析确认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预期信用损失率和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判断等,抽样复核付款条款等关键信息,结合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复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准确性;(3)抽查江河集团与业主的产值单和结算单,结合累计回款,测试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准确性; |
/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4)执行函证程序及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
四、其他信息
江河集团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江河集团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江河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江河集团、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江河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江河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江河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江河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容诚审字[2025]230Z0146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汪玉寿(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梁欢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睿2025年3月19日 |
/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5,351,891,504.26 | 4,691,354,001.0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427,760,509.35 | 321,725,123.04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242,167,229.73 | 304,248,210.84 |
应收账款 | 七、5 | 12,287,355,426.86 | 12,252,745,693.55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22,794,946.96 | 34,484,834.06 |
预付款项 | 七、8 | 395,821,772.14 | 299,854,553.9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58,999,467.55 | 189,902,633.1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11,906.38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831,124,462.74 | 1,045,909,813.94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3,175,367,648.39 | 3,611,374,550.89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615,318,475.36 | 636,445,745.86 |
流动资产合计 | 23,508,601,443.34 | 23,388,045,160.3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七、14 | 8,642,078.84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72,747,146.66 | 98,707,941.3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614,553,847.99 | 607,268,050.64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502,539,034.30 | 447,975,619.83 |
固定资产 | 七、21 | 1,889,369,065.04 | 1,342,941,729.10 |
在建工程 | 七、22 | 419,032,785.35 | 322,475,171.8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419,812,154.24 | 423,157,174.96 |
无形资产 | 七、26 | 770,699,012.25 | 709,499,194.45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273,936,497.45 | 395,361,243.22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117,907,643.33 | 110,143,062.5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760,158,380.95 | 728,065,511.6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13,751,873.64 | 123,686,915.0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954,507,441.20 | 5,317,923,693.47 | |
资产总计 | 29,463,108,884.54 | 28,705,968,853.8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282,774,123.81 | 1,491,436,049.0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5,986,713,916.73 | 5,396,688,947.66 |
应付账款 | 七、36 | 9,164,892,344.66 | 9,290,166,572.9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215,403,471.48 | 1,187,146,000.9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485,061,688.02 | 452,036,789.65 |
应交税费 | 七、40 | 170,189,368.12 | 222,009,964.04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16,758,985.32 | 95,796,440.5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396.92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445,565,472.02 | 343,923,330.4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806,054,576.63 | 828,503,682.68 |
流动负债合计 | 19,673,413,946.79 | 19,307,707,777.8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618,434,759.06 | 558,826,835.77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386,104,812.82 | 394,869,332.41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1,372,582.65 | 58,395,398.27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1,752,230.28 | 4,547,319.52 |
递延收益 | 七、51 | 18,599,873.57 | 22,292,198.9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16,226,121.66 | 22,593,143.2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52,490,380.04 | 1,061,524,228.22 | |
负债合计 | 20,725,904,326.83 | 20,369,232,006.0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133,002,060.00 | 1,133,002,06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696,572,901.01 | 3,696,436,655.0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73,679,359.08 | 125,832,047.43 |
专项储备 | 七、58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90,720,735.55 | 340,119,869.1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964,524,407.78 | 1,773,979,735.9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358,499,463.42 | 7,069,370,367.65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78,705,094.29 | 1,267,366,480.1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737,204,557.71 | 8,336,736,847.7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9,463,108,884.54 | 28,705,968,853.81 |
公司负责人:刘载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世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世东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1,846,234.12 | 158,486,945.2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83,531,015.82 | 109,284,584.02 |
应收款项融资 | 300,000.00 | ||
预付款项 | 770,081.29 | 154,968.82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418,833,195.25 | 754,119,772.7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905,376,906.38 | 397,220,500.00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24,753,680.96 | 43,161,522.29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6,040,670.30 | 106,168,652.7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795,774,877.74 | 1,171,676,445.8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4,101,884,950.15 | 4,017,527,681.2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3,703,518.67 | 12,968,085.17 | |
固定资产 | 76,634,135.92 | 87,342,157.21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61,166,754.61 | 62,872,321.0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4,464,826.29 | 49,844,867.6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514,726.46 | 7,005,525.2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334,368,912.10 | 4,237,560,637.53 | |
资产总计 | 6,130,143,789.84 | 5,409,237,083.3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111,527.8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02,248,694.21 | 121,291,630.07 | |
应付账款 | 22,877,617.50 | 227,729,015.0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4,807,163.02 | 4,045,540.90 | |
应交税费 | 90,618.97 | 27,235,487.02 | |
其他应付款 | 1,464,177,312.75 | 912,536,651.3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617,777.76 | ||
其他流动负债 | 736,449.81 | ||
流动负债合计 | 1,994,312,934.26 | 1,328,192,551.9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58,303,898.17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5,518,430.00 | ||
递延收益 | 4,530,000.00 | 5,861,25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048,430.00 | 64,165,148.17 | |
负债合计 | 2,004,361,364.26 | 1,392,357,700.1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133,002,060.00 | 1,133,002,06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082,605,049.42 | 2,082,605,049.4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44,814,719.42 | 45,369,619.67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90,720,735.55 | 340,119,869.19 | |
未分配利润 | 474,639,861.19 | 415,782,784.9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125,782,425.58 | 4,016,879,383.2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130,143,789.84 | 5,409,237,083.39 |
公司负责人:刘载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世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世东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2,405,694,088.48 | 20,954,284,895.33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2,405,694,088.48 | 20,954,284,895.3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1,172,023,305.09 | 19,596,872,402.9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8,810,818,154.24 | 17,367,103,768.7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77,649,692.12 | 65,794,155.61 |
销售费用 | 七、63 | 304,312,934.57 | 256,948,777.78 |
管理费用 | 七、64 | 1,230,899,756.12 | 1,141,546,178.92 |
研发费用 | 七、65 | 643,398,090.37 | 619,381,812.39 |
财务费用 | 七、66 | 104,944,677.67 | 146,097,709.51 |
其中:利息费用 | 150,106,887.55 | 171,903,041.84 | |
利息收入 | 60,524,273.02 | 49,130,380.25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5,446,847.70 | 27,788,778.5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 七、68 | 19,005,111.75 | 27,291,813.56 |
/
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45,820.28 | 12,754,316.51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42,765.02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98,943,669.74 | -100,703,632.8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73,325,024.02 | -264,322,008.6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98,808,825.30 | -140,742,801.5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4,606,811.38 | -868,409.3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19,539,374.64 | 905,856,232.1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121,056.48 | 3,223,667.4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9,142,413.25 | 4,658,227.3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13,518,017.87 | 904,421,672.1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41,883,302.84 | 161,581,794.7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71,634,715.03 | 742,839,877.4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71,634,715.03 | 742,839,877.4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37,696,259.15 | 671,740,595.7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3,938,455.88 | 71,099,281.6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171,215.90 | 47,166,082.64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7,847,311.65 | 55,466,660.51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7,847,311.65 | 55,466,660.51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7,847,311.65 | 55,466,660.51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8,676,095.75 | -8,300,577.87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00,805,930.93 | 790,005,960.0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85,543,570.80 | 727,207,256.2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5,262,360.13 | 62,798,703.81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6 | 0.5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6 | 0.5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刘载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世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世东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103,629,317.82 | 643,445,951.39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72,869,113.41 | 575,281,520.18 |
税金及附加 | 1,734,795.77 | 6,823,827.02 | |
销售费用 | 608,039.00 | ||
管理费用 | 27,312,626.23 | 22,232,453.75 | |
研发费用 | 1,951,686.91 | 21,650,011.43 | |
财务费用 | 2,616,361.12 | 20,677,249.43 | |
其中:利息费用 | 11,311,512.70 | 23,898,049.45 | |
利息收入 | 4,499,576.70 | 247,620.85 | |
加:其他收益 | 3,359,602.97 | 2,379,931.9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505,238,513.23 | 280,559,329.8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9,174.74 | 12,594,329.88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126,568.25 | 37,697,173.0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267,938.22 | 918,979.5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45,720.83 | -146,801.9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92,194,584.28 | 318,189,502.00 | |
加:营业外收入 | 43,738.96 | 72,359.87 | |
减:营业外支出 | 116,078.73 | 267,358.4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92,122,244.51 | 317,994,503.47 | |
减:所得税费用 | -13,886,419.08 | 22,204,464.3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6,008,663.59 | 295,790,039.1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6,008,663.59 | 295,790,039.1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54,900.25 | -5,154,989.23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54,900.25 | -5,154,989.23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54,900.25 | -5,154,989.23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505,453,763.34 | 290,635,049.9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公司负责人:刘载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世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世东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752,985,718.41 | 21,010,311,115.1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75,334,060.35 | 110,709,276.17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56,562,381.49 | 85,411,263.9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884,882,160.25 | 21,206,431,655.3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941,627,891.70 | 17,367,075,439.2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166,195,409.37 | 1,985,367,446.4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44,184,515.46 | 399,706,095.6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606,829,462.32 | 592,996,475.5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258,837,278.85 | 20,345,145,456.8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6,044,881.40 | 861,286,198.4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1,942,054.72 | 26,914,316.28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0,000,617.34 | 91,761,905.1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1,221,238.21 | 67,854,407.27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36,5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56,359,148.92 | 42,968,832.6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9,523,059.19 | 465,999,461.3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54,372,428.87 | 614,011,370.3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12,295,696.57 | 7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736,174.67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6,668,125.44 | 618,447,544.9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7,145,066.25 | -152,448,083.6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69,756,140.61 | 2,569,925,886.44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110,376,488.00 | 47,675,734.3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80,132,628.61 | 2,617,601,620.7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365,741,839.04 | 2,355,634,481.6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27,778,580.71 | 225,539,410.1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4,687,500.00 | 51,721,375.8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238,441,955.18 | 270,594,186.7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31,962,374.93 | 2,851,768,078.5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1,829,746.32 | -234,166,457.8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0,224,313.84 | 40,178,359.5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7,294,382.67 | 514,850,016.5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15,719,052.37 | 3,300,869,035.8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03,013,435.04 | 3,815,719,052.37 |
公司负责人:刘载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世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世东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38,278,145.02 | 585,409,682.2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2,988,254.03 | 2,197,589.1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1,266,399.05 | 587,607,271.4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87,090,280.36 | 420,771,198.8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054,027.96 | 15,954,889.4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195,902.91 | 17,649,637.5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65,285.48 | 98,304,551.1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1,605,496.71 | 552,680,276.9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9,660,902.34 | 34,926,994.5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946,25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66,229,594.35 | 191,450,062.7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8,171.9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43,558,8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5,175,844.35 | 435,067,034.6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005,575.75 | 620,329.8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18,244,6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0,250,175.75 | 620,329.8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4,925,668.60 | 434,446,704.8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29,221,929.19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03,766,906.82 | 23,225,193.6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3,574,502.25 | 20,338,571.5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7,341,409.07 | 572,785,694.4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7,341,409.07 | -472,785,694.4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54,900.25 | -5,154,989.2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09,738.38 | -8,566,984.3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699,729.91 | 21,266,714.2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389,991.53 | 12,699,729.91 |
公司负责人:刘载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世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世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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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33,002,060.00 | 3,696,436,655.04 | 125,832,047.43 | 340,119,869.19 | 1,773,979,735.99 | 7,069,370,367.65 | 1,267,366,480.13 | 8,336,736,847.7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33,002,060.00 | 3,696,436,655.04 | 125,832,047.43 | 340,119,869.19 | 1,773,979,735.99 | 7,069,370,367.65 | 1,267,366,480.13 | 8,336,736,847.7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6,245.97 | 47,847,311.65 | 50,600,866.36 | 190,544,671.79 | 289,129,095.77 | 111,338,614.16 | 400,467,709.9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7,847,311.65 | 637,696,259.15 | 685,543,570.80 | 115,262,360.13 | 800,805,930.9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63,754.03 | 763,754.0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763,754.03 | 763,754.03 | |||||||||||||
(三)利润分配 | 50,600,866.36 | -447,151,587.36 | -396,550,721.00 | -4,687,500.00 | -401,238,221.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0,600,866.36 | -50,600,866.3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96,550,721.00 | -396,550,721.00 | -4,687,500.00 | -401,238,221.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359,012,953.62 | 359,012,953.62 | 359,012,953.62 | ||||||||||||
2.本期使用 | -359,012,953.62 | -359,012,953.62 | -359,012,953.62 | ||||||||||||
(六)其他 | 136,245.97 | 136,245.97 | 136,245.9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33,002,060.00 | 3,696,572,901.01 | 173,679,359.08 | 390,720,735.55 | 1,964,524,407.78 | 7,358,499,463.42 | 1,378,705,094.29 | 8,737,204,55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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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33,002,060.00 | 3,696,560,577.22 | 70,365,386.92 | 310,540,865.27 | 1,139,739,180.69 | 6,350,208,070.10 | 1,257,605,225.80 | 7,607,813,295.9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4,739,004.68 | 14,739,004.68 | 212,004.14 | 14,951,008.82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33,002,060.00 | 3,696,560,577.22 | 70,365,386.92 | 310,540,865.27 | 1,154,478,185.37 | 6,364,947,074.78 | 1,257,817,229.94 | 7,622,764,304.7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3,922.18 | 55,466,660.51 | 29,579,003.92 | 619,501,550.62 | 704,423,292.87 | 9,549,250.19 | 713,972,543.0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5,466,660.51 | 671,740,595.74 | 727,207,256.25 | 62,798,703.81 | 790,005,960.0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28,077.82 | -1,528,077.8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528,077.82 | -1,528,077.82 | |||||||||||||
(三)利润分配 | 29,579,003.92 | -52,239,045.12 | -22,660,041.20 | -51,721,375.80 | -74,381,417.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9,579,003.92 | -29,579,003.9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660,041.20 | -22,660,041.20 | -51,721,375.80 | -74,381,417.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327,966,792.36 | 327,966,792.36 | 327,966,792.36 | ||||||||||||
2.本期使用 | -327,966,792.36 | -327,966,792.36 | -327,966,792.36 | ||||||||||||
(六)其他 | -123,922.18 | -123,922.18 | -123,922.1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33,002,060.00 | 3,696,436,655.04 | 125,832,047.43 | 340,119,869.19 | 1,773,979,735.99 | 7,069,370,367.65 | 1,267,366,480.13 | 8,336,736,847.78 |
公司负责人:刘载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世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世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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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33,002,060.00 | 2,082,605,049.42 | 45,369,619.67 | 340,119,869.19 | 415,782,784.96 | 4,016,879,383.2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33,002,060.00 | 2,082,605,049.42 | 45,369,619.67 | 340,119,869.19 | 415,782,784.96 | 4,016,879,383.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54,900.25 | 50,600,866.36 | 58,857,076.23 | 108,903,042.3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54,900.25 | 506,008,663.59 | 505,453,763.3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0,600,866.36 | -447,151,587.36 | -396,550,721.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0,600,866.36 | -50,600,866.3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96,550,721.00 | -396,550,721.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83,320.27 | 83,320.27 | |||||||||
2.本期使用 | -83,320.27 | -83,320.2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33,002,060.00 | 2,082,605,049.42 | 44,814,719.42 | 390,720,735.55 | 474,639,861.19 | 4,125,782,425.58 |
/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33,002,060.00 | 2,082,605,049.42 | 50,524,608.90 | 310,540,865.27 | 172,231,790.91 | 3,748,904,374.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33,002,060.00 | 2,082,605,049.42 | 50,524,608.90 | 310,540,865.27 | 172,231,790.91 | 3,748,904,374.5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154,989.23 | 29,579,003.92 | 243,550,994.05 | 267,975,008.7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154,989.23 | 295,790,039.17 | 290,635,049.9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9,579,003.92 | -52,239,045.12 | -22,660,041.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9,579,003.92 | -29,579,003.9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660,041.20 | -22,660,041.2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556,765.03 | 556,765.03 | |||||||||
2.本期使用 | -556,765.03 | -556,765.0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33,002,060.00 | 2,082,605,049.42 | 45,369,619.67 | 340,119,869.19 | 415,782,784.96 | 4,016,879,383.24 |
公司负责人:刘载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世东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世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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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由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而来,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9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21,000万元,股份总数为21,000万股。股权结构为: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源”)持有公司9,240.00万股,持股比例44.00%,刘载望持有公司7,585.20万股,持股比例
36.12%,天津江河汇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河汇众”)持有公司4,174.80万股,持股比例19.88%。
2007年9月,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新增注册资本442万元,由赵美林、王飞、王德虎等三位自然人以货币资金出资,注册资本变更为21,442万元。
2007年10月,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方案》,公司以2007年9月30日21,44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5股,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6.2股,送转股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1,442万元变更为40,096.54万元。
2008年5月,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增加注册资本2,400万元,由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燕京集团”)和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集团”)于2008年7月23日之前分两次以货币资金出资,注册资本变更为42,496.54万元。
2009年7月,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新增注册资本2,503.46万元,由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绵阳产业基金”)以货币资金出资,注册资本变更为45,000万元。
2011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28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00元。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6,000万元,2011年8月18日公司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为601886。
2013年4月,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56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560,0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20,000,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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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02号文)核准,公司向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240,000股、向自然人王波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10,000股购买相关资产,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92元,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154,050,000元。
2022年6月,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销回购股份21,047,940股,本次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133,002,060元。
公司总部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法定代表人:刘载望。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建筑装饰业务和医疗健康业务两大板块。建筑装饰业务包括建筑幕墙与光伏建筑、室内装饰与室内设计,在建筑幕墙业务领域,公司主要承接高档写字楼、酒店、商业综合体、机场、火车站、体育场馆、企事业机关单位办公楼等建筑幕墙工程;在光伏建筑业务领域,公司主要承接公共建筑、工商业建筑等光伏建筑项目以及生产、销售异型光伏组件;在室内装饰业务领域,公司主要为大型公共建筑、高档酒店、高档住宅、长租公寓等项目提供专业、优质的室内装饰工程服务;在室内设计业务领域,公司主要向高档酒店、商场、餐饮、住宅等大型项目客户提供室内设计服务和室内陈设服务。公司医疗健康业务主要为眼科诊疗业务,涵盖屈光、视光、眼底病等眼科全科诊疗业务。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19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均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 | 利润总额的3%以上且金额大于3000万元。 |
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 | 利润总额的3%以上且金额大于200万元。 |
重要的债权投资 | 利润总额的3%以上且金额大于4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利润总额的3%以上且单个项目预算金额大于3000万元。 |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净资产占集团净资产15%以上,或子公司净利润占集团合并净利润的15%以上,或子公司收入占集团合并收入的15%以上。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7(6)”。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
/
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7(6)”。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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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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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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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该股权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至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者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权益法核算下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购买日采用与被投资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其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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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一次交易处置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于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存货,在以外币购入存货并且该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变现净值以外币反映的情况下,先将可变现净值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与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存货成本进行比较,从而确定该项存货的期末价值;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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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其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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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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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A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B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
/
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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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的组合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已到期应收款
/
应收账款组合2:未到期应收款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对应收客户款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已到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组合2:未到期应收款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应收账款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已完工未结算资产合同资产组合2:未到期质保金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未到期应收款 | 5% | 5% |
1年以内 | 10.00% | 10.00% |
1至2年 | 20.00% | 20.00% |
2至3年 | 40.00% | 40.00% |
3至4年 | 60.00% | 60.00% |
4至5年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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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1.金融工具。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1.金融工具。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1.金融工具。
/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1.金融工具。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合同履约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公司的产品采用分批法核算,完工后按批次结转成本。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
/
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1。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
/
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
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
/
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
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20、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投资性房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及净残值后按直线法,按估计可使用年限计算折旧或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a)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b)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40 | 5.00 | 3.17-2.38 |
构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00 | 9.50-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14 | 5.00 | 11.88-6.79 |
交通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8 | 5.00 | 19.00-11.88 |
/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31.67-19.00 |
/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残值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A.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逐项检查,根据被投资单位经营政策、法律环境、市场需求、行业及盈利能力等的各种变化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当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予以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投资性房产的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的,按两者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前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固定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当存在下列迹象的,按固定资产单项项目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①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②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③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④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⑤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4)在建工程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对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
①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②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③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5)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使用权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当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6)无形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以下情况的,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①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②该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并在剩余年限内可能不会回升;
③其他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的情况。
(7)商誉减值测试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这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17.合同资产。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③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④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一般原则
/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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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体方法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建筑幕墙、室内装饰业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本公司将其作为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当期成本,不确认合同收入。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计入预计负债,并确认为当期成本。
②医疗健康业务,本公司将其作为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
/
资产”项目中列示。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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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政府补助退回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
/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得税权益。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的依据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①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C.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D.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附注五、31。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C.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D.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E.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
/
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
/
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6)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附注五、34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①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附注五、11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②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附注五、11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38租赁、(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1.安全生产费用及维简费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及维简费。
安全生产费用及维简费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及维简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回购公司股份
(1)本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含交易费用)与股票面值的差额调整所有者权益,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
(2)公司回购的股份在注销或者转让之前,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作库存股成本。
(3)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 无。 | 0.00 |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本公司自2024年度开始执行该规定,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 营业成本销售费用 | 11,817,707.41;-11,817,707.41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货物及增值税应税劳务 | 13%/9%/6%/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流转税 | 7%/5%/1% |
教育费附加 | 流转税 | 3%/2% |
/
(1)海外主要子公司流转税
序号 | 公司名称 | 税种 | 适用税率 |
1 | 新加坡江河 | 货物服务税(GST) | 9% |
2 | Vision | 货物服务税(GST) | 10% |
(2)海外主要子公司企业所得税
序号 | 公司名称 | 适用税率 |
1 | 澳门江河 | 12.00% |
2 | 新加坡江河 | 17.00% |
3 | 香港江河 | 16.50% |
4 | Vision | 30.0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25 |
北京江河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钢构”) | 25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江河”) | 15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江河”) | 15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江河”) | 15 |
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江河”) | 15 |
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江河”) | 25 |
成都江河创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创建”) | 25 |
东莞承达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承达”) | 15 |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达创建”) | 15 |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源装饰”) | 15 |
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源幕墙”) | 15 |
北京江河康健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医疗”) | 25 |
维视眼科医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维视”) | 25 |
南京江河泽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泽明”) | 25 |
江河创建(济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控股”) | 2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北京江河、上海江河、广州江河、成都江河、港源装饰、港源幕墙、承达创建、东莞承达和承达创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公司2024年度均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的规定,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享受100%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属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727,526.39 | 2,058,759.99 |
银行存款 | 4,251,495,393.47 | 3,770,922,974.67 |
其他货币资金 | 1,086,600,170.01 | 911,468,976.08 |
应计利息 | 11,068,414.39 | 6,903,290.29 |
合计 | 5,351,891,504.26 | 4,691,354,001.03 |
其他说明: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承兑保证金 | 687,264,417.60 | 618,449,776.65 |
保函保证金 | 120,763,047.27 | 122,435,077.80 |
存出投资款 | 48,732,902.67 | 42,448,491.38 |
诉讼冻结款 | 216,221,589.21 | 115,155,828.48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13,560,600.75 | 12,690,975.44 |
外埠存款等 | 57,612.51 | 288,826.33 |
合计 | 1,086,600,170.01 | 911,468,976.08 |
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诉讼冻结款较上年增加,主要系公司本年诉讼案件增多,截止本报告日,其中88,862,616.20元已解除冻结。其他货币资金中除承兑保证金、保函保证金、诉讼冻结款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27,760,509.35 | 321,725,123.04 | /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427,360,509.35 | 321,323,123.04 | / |
理财产品 | 400,000.00 | 402,000.00 | / |
合计 | 427,760,509.35 | 321,725,123.0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较期初增长32.96%,主要系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本期浮盈导致。
/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5,562,632.27 | 21,684,477.88 |
商业承兑票据 | 206,604,597.46 | 282,563,732.96 |
合计 | 242,167,229.73 | 304,248,210.84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8,889,231.40 | - |
商业承兑票据 | 446,197,207.96 | 77,613,716.46 |
合计 | 505,086,439.36 | 77,613,716.46 |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3,041,155.43 | 100.00 | 10,873,925.70 | 4.30 | 242,167,229.73 | 319,119,986.18 | 100.00 | 14,871,775.34 | 4.66 | 304,248,210.84 |
其中: | ||||||||||
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 | 217,478,523.16 | 85.95 | 10,873,925.70 | 5.00 | 206,604,597.46 | 297,435,508.30 | 93.20 | 14,871,775.34 | 5.00 | 282,563,732.96 |
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 | 35,562,632.27 | 14.05 | - | - | 35,562,632.27 | 21,684,477.88 | 6.80 | - | - | 21,684,477.88 |
合计 | 253,041,155.43 | 100.00 | 10,873,925.70 | 4.30 | 242,167,229.73 | 319,119,986.18 | 100.00 | 14,871,775.34 | 4.66 | 304,248,210.84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217,478,523.16 | 10,873,925.70 | 5.00 |
合计 | 217,478,523.16 | 10,873,925.70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商业承兑汇票 | 14,871,775.34 | -3,997,849.64 | 10,873,925.70 | |||
合计 | 14,871,775.34 | -3,997,849.64 | 10,873,925.7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4,104,134,559.28 | 4,575,573,070.08 |
1至2年 | 1,683,691,739.13 | 3,087,238,868.30 |
2至3年 | 2,449,880,964.40 | 1,473,616,182.86 |
/
3至4年 | 1,089,128,337.75 | 339,645,515.85 |
4至5年 | 263,265,957.86 | 227,327,578.46 |
5年以上 | 432,790,860.70 | 307,118,313.38 |
未到期应收款 | 6,780,408,061.86 | 6,552,911,777.13 |
合计 | 16,803,300,480.98 | 16,563,431,306.06 |
/
(1).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281,664,335.17 | 13.58 | 2,159,208,822.44 | 94.63 | 122,455,512.73 | 2,533,363,889.71 | 15.29 | 2,281,196,714.11 | 90.05 | 252,167,175.6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521,636,145.81 | 86.42 | 2,356,736,231.68 | 16.23 | 12,164,899,914.13 | 14,030,067,416.35 | 84.71 | 2,029,488,898.40 | 14.47 | 12,000,578,517.95 |
其中: | ||||||||||
组合1:已到期应收款 | 7,826,597,295.75 | 46.58 | 2,021,984,289.17 | 25.83 | 5,804,613,006.58 | 7,634,294,800.38 | 46.09 | 1,709,700,267.59 | 22.39 | 5,924,594,532.79 |
组合2:未到期应收款 | 6,695,038,850.06 | 39.84 | 334,751,942.51 | 5.00 | 6,360,286,907.55 | 6,395,772,615.97 | 38.62 | 319,788,630.81 | 5.00 | 6,075,983,985.16 |
合计 | 16,803,300,480.98 | 100.00 | 4,515,945,054.12 | 26.88 | 12,287,355,426.86 | 16,563,431,306.06 | 100.00 | 4,310,685,612.51 | 26.03 | 12,252,745,693.55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1,734,687,723.18 | 1,718,476,899.33 | 99.07 | 注(1) |
客户二 | 200,381,561.45 | 159,617,117.50 | 79.66 | 注(1) |
客户三 | 47,104,723.78 | 47,104,723.78 | 100.00 | 注(1) |
客户四 | 32,928,835.64 | 18,213,429.52 | 55.31 | 注(1) |
其他 | 266,561,491.12 | 215,796,652.31 | 80.96 | 注(1) |
合计 | 2,281,664,335.17 | 2,159,208,822.44 | 94.63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注(1):由于公司部分客户出现债务违约、资不抵债和破产重整等情况,公司判断对其应收款项的全额回收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减值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已到期应收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066,684,570.01 | 406,668,456.99 | 10.00 |
1至2年 | 1,641,327,430.01 | 328,265,486.01 | 20.00 |
2至3年 | 754,607,242.07 | 301,842,896.83 | 40.00 |
3至4年 | 849,994,289.62 | 509,996,573.78 | 60.00 |
4至5年 | 193,864,442.37 | 155,091,553.89 | 80.00 |
5年以上 | 320,119,321.67 | 320,119,321.67 | 100.00 |
合计 | 7,826,597,295.75 | 2,021,984,289.17 | 25.8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未到期应收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未到期应收款 | 6,695,038,850.06 | 334,751,942.51 | 5.00 |
合计 | 6,695,038,850.06 | 334,751,942.51 | 5.00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4,310,685,612.51 | 343,563,945.68 | 69,208,884.76 | 68,669,744.90 | 425,874.41 | 4,515,945,054.12 |
合计 | 4,310,685,612.51 | 343,563,945.68 | 69,208,884.76 | 68,669,744.90 | 425,874.41 | 4,515,945,054.1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本期其他变动主要系本期债务重组导致。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68,669,744.9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南充凯瑞置业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35,536,213.09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批 | 否 |
合计 | / | 35,536,213.09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核销的应收账款为个别客户长期拖欠款项,公司已采取诉讼措施催收,但因客户无可执行财产而被法院裁定终结执行,故予以核销。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770,131,607.23 | 128,473,775.61 | 898,605,382.84 | 4.45 | 104,899,505.66 |
第二名 | 408,854,517.10 | 63,988,380.77 | 472,842,897.87 | 2.34 | 83,439,472.42 |
第三名 | 343,256,930.77 | 43,253,297.98 | 386,510,228.75 | 1.92 | 34,711,763.17 |
第四名 | 299,040,766.65 | 67,041,854.98 | 366,082,621.63 | 1.81 | 26,951,858.41 |
第五名 | 254,414,544.87 | 26,589,630.09 | 281,004,174.96 | 1.39 | 48,696,609.53 |
/
合计 | 2,075,698,366.62 | 329,346,939.43 | 2,405,045,306.05 | 11.92 | 298,699,209.19 |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未到期的质保金
2,524,718,682.02 | 145,989,431.28 | 2,378,729,250.74 | 2,871,339,677.58 | 164,631,847.18 | 2,706,707,830.40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844,975,015.25 | 48,336,617.60 | 796,638,397.65 | 958,721,462.76 | 54,054,742.27 | 904,666,720.49 |
合计
3,369,693,697.27 | 194,326,048.88 | 3,175,367,648.39 | 3,830,061,140.34 | 218,686,589.45 | 3,611,374,550.89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4,890,485.59 | 1.33 | 28,086,032.55 | 62.57 | 16,804,453.04 | 46,792,092.02 | 1.22 | 29,535,582.45 | 63.12 | 17,256,509.5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24,803,211.68 | 98.67 | 166,240,016.33 | 5.00 | 3,158,563,195.35 | 3,783,269,048.32 | 98.78 | 189,151,007.00 | 5.00 | 3,594,118,041.32 |
其中: |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2,487,758,076.34 | 73.83 | 124,387,903.53 | 5.00 | 2,363,370,172.81 | 2,832,191,077.89 | 73.95 | 141,609,554.07 | 5.00 | 2,690,581,523.82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837,045,135.34 | 24.84 | 41,852,112.80 | 5.00 | 795,193,022.54 | 951,077,970.43 | 24.83 | 47,541,452.93 | 5.00 | 903,536,517.50 |
合计 | 3,369,693,697.27 | 100.00 | 194,326,048.88 | 5.77 | 3,175,367,648.39 | 3,830,061,140.34 | 100.00 | 218,686,589.45 | 5.71 | 3,611,374,550.89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原因 |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 | ||||
合同资产 | 218,686,589.45 | -24,360,540.57 | 194,326,048.88 | ||||
合计 | 218,686,589.45 | -24,360,540.57 | 194,326,048.88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2,794,946.96 | 34,484,834.06 |
应收账款 | - | - |
合计 | 22,794,946.96 | 34,484,834.06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56,815,435.22 |
合计 | 56,815,435.22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节、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期末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故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期末应收款项融资余额较期初下降33.90%,主要系期末计入应收款项融资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60,389,789.11 | 91.05 | 268,830,897.32 | 89.65 |
/
1至2年 | 25,943,081.89 | 6.55 | 28,090,876.61 | 9.37 |
2至3年 | 7,348,275.71 | 1.86 | 1,918,975.09 | 0.64 |
3年以上 | 2,140,625.43 | 0.54 | 1,013,804.92 | 0.34 |
合计 | 395,821,772.14 | 100.00 | 299,854,553.9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71,211,865.22 | 17.99 |
第二名 | 38,015,454.50 | 9.60 |
第三名 | 37,855,578.43 | 9.56 |
第四名 | 23,440,656.64 | 5.92 |
第五名 | 7,402,867.99 | 1.87 |
合计 | 177,926,422.78 | 44.94 |
其他说明:
期末预付款项余额较期初增长32.00%,主要系承达集团下属子公司预付供应商款项增加所致。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11,906.38 | - |
其他应收款 | 158,787,561.17 | 189,902,633.19 |
合计 | 158,999,467.55 | 189,902,633.19 |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顺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1,906.38 | |
合计 | 211,906.38 |
(8).重要的账龄超过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28,560,637.80 | 53,238,905.89 |
1至2年 | 16,443,142.27 | 23,432,872.63 |
2至3年 | 12,962,137.22 | 16,290,872.40 |
3至4年 | 8,821,190.99 | 14,221,705.26 |
4至5年 | 10,550,014.37 | 8,090,048.50 |
5年以上 | 19,437,451.24 | 14,991,754.18 |
未到期其他应收款 | 113,087,066.11 | 119,958,004.77 |
合计 | 209,861,640.00 | 250,224,163.63 |
(13).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单位往来及备用金 | 91,035,591.92 | 111,790,812.30 |
保证金及押金 | 110,952,408.69 | 131,488,556.53 |
其他 | 7,873,639.39 | 6,944,794.80 |
合计 | 209,861,640.00 | 250,224,163.63 |
(14).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9,361,530.44 | 10,960,000.00 | 60,321,530.44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355,000.00 | 355,000.0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732,812.74 | 1,235,000.00 | 2,967,812.7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415,264.35 | 10,800,000.00 | 12,215,264.35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9,324,078.83 | 1,750,000.00 | 51,074,078.8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60,321,530.44 | 2,967,812.74 | - | 12,215,264.35 | - | 51,074,078.83 |
合计 | 60,321,530.44 | 2,967,812.74 | - | 12,215,264.35 | - | 51,074,078.8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6).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2,215,264.35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济南园博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工程保证金 | 10,000,000.00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批 | 否 |
合计 | / | 10,000,000.00 | / | / | /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核销的应收账款为个别客户长期拖欠款项,公司已采取诉讼措施催收,但因客户无可执行财产而被法院裁定终结执行,故予以核销。
(17).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8,780,310.00 | 4.18 | 保证金 | 未到期 | 439,015.50 |
第二名 | 5,000,000.00 | 2.38 | 投标保证金 | 未到期 | 250,000.00 |
第三名 | 4,800,000.00 | 2.29 | 履约保证金 | 5年以上 | 4,800,000.00 |
第四名 | 3,640,000.00 | 1.73 | 履约保证金 | 4至5年 | 2,912,000.00 |
第五名 | 3,065,282.43 | 1.46 | 履约保证金 | 5年以上 | 3,065,282.43 |
合计 | 25,285,592.43 | 12.04 | / | / | 11,466,297.93 |
(18).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23,498,739.70 | 7,214,281.38 | 416,284,458.32 | 539,454,626.68 | 14,902,755.47 | 524,551,871.21 |
在产品 | 132,846,208.86 | 228,715.43 | 132,617,493.43 | 108,814,737.20 | 451,105.47 | 108,363,631.73 |
库存商品 | 298,365,006.20 | 17,777,359.96 | 280,587,646.24 | 426,905,022.60 | 15,608,692.55 | 411,296,330.05 |
合同履约成本 | 871,984.82 | - | 871,984.82 | 906,204.93 | - | 906,204.93 |
低值易耗品 | 762,879.93 | - | 762,879.93 | 791,776.02 | - | 791,776.02 |
合计 | 856,344,819.51 | 25,220,356.77 | 831,124,462.74 | 1,076,872,367.43 | 30,962,553.49 | 1,045,909,813.94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4,902,755.47 | 1,805,653.46 | - | 9,494,127.55 | - | 7,214,281.38 |
在产品 | 451,105.47 | 124,084.04 | - | 346,474.08 | - | 228,715.43 |
库存商品 | 15,608,692.55 | 4,758,747.87 | - | 2,590,080.46 | - | 17,777,359.96 |
合计 | 30,962,553.49 | 6,688,485.37 | - | 12,430,682.09 | - | 25,220,356.77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及预缴税额 | 585,209,747.50 | 586,070,770.88 |
预缴附加税 | 45,600.19 | 22,741,600.21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8,661,002.24 | 11,598,045.32 |
待摊费用-房租保险等 | 11,402,125.43 | 10,106,213.04 |
其他 | 5,929,116.41 | |
合计 | 615,318,475.36 | 636,445,745.86 |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债权投资 | 10,526,183.81 | 10,526,183.81 | - | 18,978,805.88 | 10,336,727.04 | 8,642,078.84 |
合计 | 10,526,183.81 | 10,526,183.81 | - | 18,978,805.88 | 10,336,727.04 | 8,642,078.84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
禹洲地产(公司债) | 5,775,884.26 | 8.50% | 8.58% | 2023/2/4 | 5,775,884.26 | 5,680,786.56 | 8.50% | 8.58% | 2023/2/4 | 5,775,884.26 |
新鸿基(公司债) | 8,521,179.84 | 5.75% | 4.64% | 2024/11/15 | ||||||
佳兆业(公司债) | 4,453,816.28 | 8.50% | 6.11% | 2022/6/30 | 4,453,816.28 | 4,260,589.92 | 8.50% | 6.11% | 2022/6/30 | 4,453,816.28 |
合计 | 10,229,700.54 | 10,229,700.54 | 18,462,556.32 | 10,229,700.54 |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减值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0,336,727.04 | 10,336,727.04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189,456.77 | 189,456.77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0,526,183.81 | 10,526,183.8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节、五、重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国门港源谐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4,927,630.57 | - | - | - | - | - | - | - | - | 14,927,630.57 | 14,927,630.57 |
北京顺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5,045,450.65 | 22,500,000.00 | 179,853.70 | - | - | 6,658,156.38 | - | - | 6,067,147.97 | - | |
北京江河易知医疗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363,361.18 | -650,913.28 | - | - | - | - | 41,712,447.9 | - | |||
苏州相城海易合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439,142.86 | 3,375,000.00 | 241,884.84 | - | - | - | - | 24,056,027.7 | - | ||
其他 | 859,986.63 | 83,354.46 | - | - | 31,818.00 | - | - | 911,523.09 | - | ||
合计 | 113,635,571.89 | 3,375,000.00 | 22,500,000.00 | -145,820.28 | - | - | 6,689,974.38 | - | - | 87,674,777.23 | 14,927,630.57 |
其他说明:
北京国门港源谐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港源装饰持有的权益性投资,根据账面投资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14,553,847.99 | 607,268,050.64 |
合计 | 614,553,847.99 | 607,268,050.64 |
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65,555,346.84 | 465,555,346.8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6,361,717.52 | 246,361,717.52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增加 | 246,361,717.52 | 246,361,717.5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2,231,522.12 | 102,231,522.12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3)其他减少 | 102,231,522.12 | 102,231,522.12 | ||
4.期末余额 | 609,685,542.24 | 609,685,542.24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7,579,727.01 | 17,579,727.0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378,055.03 | 14,378,055.03 | ||
(1)计提或摊销 | 14,378,055.03 | 14,378,055.0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32,174.24 | 2,832,174.24 | ||
(1)处置 | ||||
(2)其他减少 | 2,832,174.24 | 2,832,174.24 | ||
4.期末余额 | 29,125,607.80 | 29,125,607.8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6,036,175.59 | 86,036,175.5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015,275.45 | 8,015,275.45 | |
4.期末余额 | 78,020,900.14 | 78,020,900.1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02,539,034.30 | 502,539,034.3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47,975,619.83 | 447,975,619.83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房产 | 200,006,011.91 | 此部分房产已经网签尚未办妥产权证书,主要原因为公司计划直接抵出,暂未办理产权证书。 |
合计 | 200,006,011.91 |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889,369,065.04 | 1,342,941,729.1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889,369,065.04 | 1,342,941,729.10 |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 | 构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10,840,353.82 | 701,432,626.52 | 36,772,825.73 | 233,706,855.00 | 96,683,670.35 | 2,279,436,331.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666,940,467.95 | 98,619,907.35 | 2,784,961.30 | 16,969,158.49 | 785,314,495.09 | |
(1)购置 | 98,619,907.35 | 2,784,961.30 | 16,946,956.77 | 118,351,825.42 | ||
(2)其他增加 | 217,326,657.25 | 22,201.72 | 217,348,858.97 | |||
(3)在建工程转入 | 444,190,968.86 | 444,190,968.86 | ||||
(4)抵债资产 | 5,422,841.84 | 5,422,841.8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4,247,210.39 | 27,183,092.79 | 5,583,161.49 | 6,447,099.52 | 143,460,564.19 | |
(1)处置或报废 | 104,247,210.39 | 27,183,092.79 | 5,583,161.49 | 6,447,099.52 | 143,460,564.19 | |
(2)抵债抵出 | ||||||
4.期末余额 | 1,773,533,611.38 | 772,869,441.08 | 33,974,625.54 | 244,228,913.97 | 96,683,670.35 | 2,921,290,262.3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41,668,953.31 | 426,519,818.30 | 22,531,400.07 | 179,617,230.10 | 66,157,200.54 | 936,494,602.32 |
2.本期增加金额 | 41,762,646.03 | 53,656,236.14 | 3,192,476.48 | 19,902,090.10 | 4,474,455.75 | 122,987,904.50 |
(1)计提 | 37,559,912.83 | 53,656,236.14 | 3,192,476.48 | 19,896,555.75 | 4,474,455.75 | 118,779,636.95 |
(2)其他增加 | 4,202,733.20 | - | - | 5,534.35 | - | 4,208,267.55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70,905.78 | 20,633,289.51 | 5,102,281.10 | 6,059,336.66 | 33,065,813.05 |
/
(1)处置或报废 | 1,270,905.78 | 20,633,289.51 | 5,102,281.10 | 6,059,336.66 | 33,065,813.05 | |
4.期末余额 | 282,160,693.56 | 459,542,764.93 | 20,621,595.45 | 193,459,983.54 | 70,631,656.29 | 1,026,416,693.7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04,503.51 | - | - | - | - | 5,504,503.5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5,504,503.51 | - | - | - | - | 5,504,503.51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85,868,414.31 | 313,326,676.15 | 13,353,030.09 | 50,768,930.43 | 26,052,014.06 | 1,889,369,065.04 |
2.期初账面价值 | 969,171,400.51 | 274,912,808.22 | 14,241,425.66 | 54,089,624.90 | 30,526,469.81 | 1,342,941,729.10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浠水智慧光伏BIPV生产基地一期厂房及办公楼 | 58,055,734.20 | 正在办理中 |
济南基地厂房及办公楼 | 276,333,014.98 | 正在办理中 |
江河绿色光伏建筑智能制造产业基地 | 51,034,029.19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房产 | 7,270,738.50 | 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392,693,516.87 | 正在办理中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19,032,785.35 | 322,475,171.8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419,032,785.35 | 322,475,171.80 |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 | 账面价值 |
/
值准备 | 值准备 | |||||
智能建筑系统集成产业化项目(一期) | 269,870,350.72 | - | 269,870,350.72 | - | - | - |
广东承达装配式装修产业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49,659,568.74 | - | 49,659,568.74 | - | - | - |
济南北方总部项目 | 37,574,179.29 | - | 37,574,179.29 | 37,447,521.05 | - | 37,447,521.05 |
济南绿色智能制造基地 | 197,452,896.09 | - | 197,452,896.09 | |||
江河绿色建筑智能制造产业基地一期 | 61,928,686.60 | - | 61,928,686.60 | 87,574,754.66 | - | 87,574,754.66 |
合计 | 419,032,785.35 | - | 419,032,785.35 | 322,475,171.80 | - | 322,475,171.80 |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其他增加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智能建筑系统集成产业化项目(一期) | 275,000,000.00 | 268,638,024.07 | 1,232,326.65 | - | 269,870,350.72 | 97.69 | 98.00% | 8,023,343.79 | 4,723,894.47 | 9.50 | 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 | ||
广东承达装配式装修产业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 250,000,000.00 | 49,659,568.74 | - | 49,659,568.74 | 19.86 | 20.00% | - | - | 自有资金 | ||||
济南绿色智能制造基地 | 279,653,905.10 | 197,452,896.09 | 82,201,009.01 | 279,653,905.10 | - | 100.00 | 100.00% | 16,491,439.55 | 5,091,578.77 | 5.50 | 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 | ||
江河绿色建筑智能制造产业基地一期 | 265,441,578.60 | 87,574,754.66 | 138,890,995.70 | 164,537,063.76 | 61,928,686.60 | 85.32 | 85.00% | 11,901,388.89 | 7,919,833.33 | 4.10 | 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 | ||
济南北方总部项目 | 63,450,000.00 | 37,447,521.05 | 126,658.24 | - | 37,574,179.29 | 59.22 | 60.00% | - | -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1,133,545,483.70 | 322,475,171.80 | 268,638,024.07 | 272,110,558.34 | 444,190,968.86 | 419,032,785.35 | 36,416,172.23 | 17,735,306.57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93,967,559.35 | 11,421,744.20 | 705,389,303.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1,076,806.53 | 1,816,121.68 | 132,892,928.21 |
(1)租入 | 131,076,806.53 | 1,816,121.68 | 132,892,928.21 |
3.本期减少金额 | 60,205,480.74 | 2,712,526.45 | 62,918,007.19 |
(1)处置 | 60,205,480.74 | 2,712,526.45 | 62,918,007.19 |
4.期末余额 | 764,838,885.14 | 10,525,339.43 | 775,364,224.5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74,806,000.42 | 7,426,128.17 | 282,232,128.5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4,721,164.66 | 2,231,098.42 | 116,952,263.08 |
(1)计提 | 114,721,164.66 | 2,231,098.42 | 116,952,263.08 |
3.本期减少金额 | 40,919,794.89 | 2,712,526.45 | 43,632,321.34 |
(1)处置 | 40,919,794.89 | 2,712,526.45 | 43,632,321.34 |
4.期末余额 | 348,607,370.19 | 6,944,700.14 | 355,552,070.3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16,231,514.95 | 3,580,639.29 | 419,812,154.24 |
2.期初账面价值 | 419,161,558.93 | 3,995,616.03 | 423,157,174.96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及其他 | 非专利技术 | 客户资源 | 品牌 | 医疗认证 | 医生合同收益 | 商标 | 培训体系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92,596,894.28 | 84,824,131.76 | 101,398,880.97 | 188,374,028.02 | 151,759,314.90 | 14,870,790.00 | 58,321,922.24 | 153,214,200.00 | 28,389,690.00 | 1,273,749,852.17 |
2.本期增加金额 | 96,854,732.46 | 11,424,625.39 | 108,279,357.85 | |||||||
(1)购置 | 23,547,123.91 | 7,824,625.39 | 31,371,749.30 | |||||||
(2)其他增加 | 73,307,608.55 | 3,600,000.00 | 76,907,608.5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527,801.16 | 132,559.94 | 19,660,361.10 | |||||||
(1)处置 | 19,527,801.16 | 132,559.94 | 19,660,361.10 | |||||||
4.期末余额 | 569,923,825.58 | 96,116,197.21 | 101,398,880.97 | 188,374,028.02 | 151,759,314.90 | 14,870,790.00 | 58,321,922.24 | 153,214,200.00 | 28,389,690.00 | 1,362,368,848.9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4,800,798.42 | 77,664,883.32 | 98,662,557.82 | 122,583,735.04 | - | 10,183,936.01 | 20,230,991.35 | 394,126,901.9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718,912.77 | 7,358,567.21 | 1,094,239.44 | 5,822,208.09 | 572,940.60 | 550,173.02 | 29,117,041.13 | |||
(1)计提 | 8,305,844.25 | 7,358,567.21 | 1,094,239.44 | 5,822,208.09 | 572,940.60 | 550,173.02 | 23,703,972.61 | |||
(2)其他增加 | 5,413,068.52 | 5,413,068.5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12,401.19 | 85,460.99 | 1,697,862.18 | |||||||
(1)处置 | 1,612,401.19 | 85,460.99 | 1,697,862.18 | |||||||
4.期末余额 | 76,907,310.00 | 84,937,989.54 | 99,756,797.26 | 128,405,943.13 | 10,756,876.61 | 20,781,164.37 | 421,546,080.9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59,968,084.89 | 55,857,647.74 | - | 34,570,335.43 | 13,876,296.30 | 5,851,391.40 | 170,123,755.7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59,968,084.89 | 55,857,647.74 | - | 34,570,335.43 | 13,876,296.30 | 5,851,391.40 | 170,123,755.76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93,016,515.58 | 11,178,207.67 | 1,642,083.71 | - | 95,901,667.16 | 4,113,913.39 | 2,970,422.44 | 139,337,903.70 | 22,538,298.60 | 770,699,012.25 |
2.期初账面价值 | 427,796,095.86 | 7,159,248.44 | 2,736,323.15 | 5,822,208.09 | 95,901,667.16 | 4,686,853.99 | 3,520,595.46 | 139,337,903.70 | 22,538,298.60 | 709,499,194.4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收购港源装饰确认商誉 | 495,475,063.40 | - | - | - | - | 495,475,063.40 |
收购承达集团确认商誉 | 98,870,570.36 | - | 2,228,051.93 | - | - | 101,098,622.29 |
收购梁志天设计集团确认商誉 | 57,945,921.82 | - | 1,266,088.34 | - | - | 59,212,010.16 |
收购Vision确认商誉 | 573,494,293.61 | - | - | - | 40,382,590.51 | 533,111,703.10 |
收购江河泽明确认商誉 | 54,168,690.45 | - | - | - | - | 54,168,690.45 |
收购靖江光明确认商誉 | 12,556,960.37 | - | - | - | - | 12,556,960.37 |
收购南通江河泽明确认商誉 | 4,984,943.69 | - | - | - | - | 4,984,943.69 |
收购淮安眼科确认商誉 | 56,400,000.00 | - | - | - | - | 56,400,000.00 |
收购EyeSurgeonsSAPtyLtd确认商誉 | 14,267,392.74 | - | - | - | 1,004,638.21 | 13,262,754.53 |
合计 | 1,368,163,836.44 | - | 3,494,140.27 | - | 41,387,228.72 | 1,330,270,747.99 |
其他增加、减少是由于汇率变动引起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形成。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处置 | ||||
收购港源装饰确认商誉 | 495,475,063.40 | - | - | - | - | 495,475,063.40 |
收购梁志天设计集团确认商誉 | 57,945,921.82 | - | 1,266,088.34 | - | - | 59,212,010.16 |
收购靖江光明确认商誉 | 12,556,960.37 | - | - | - | 12,556,960.37 | |
收购南通江河泽明确认商誉 | 4,984,943.69 | - | - | - | 4,984,943.69 | |
收购Vision确认商誉 | 401,839,703.94 | 90,027,032.75 | - | 28,295,535.62 | 463,571,201.07 | |
收购江河泽明确认商誉 | - | 20,534,071.85 | 20,534,071.85 | |||
合计 | 972,802,593.22 | 110,561,104.60 | 1,266,088.34 | - | 28,295,535.62 | 1,056,334,250.54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收购港源装饰确认商誉 | 港源装饰及港源幕墙长期资产及营运资金 | 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提供的服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否 |
收购承达集团确认商誉 | 承达集团长期资产及营运资金 | 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提供的服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否 |
收购梁志天设计集团确认商誉 | 梁志天设计集团扣除合并后增加业务的长期资产及营运资金 | 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提供的服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否 |
收购Vision确认商誉 | Vision扣除合并后增加业务的长期资产及营运资金 | 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提供的服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否 |
收购江河泽明确认商誉 | 江河泽明扣除合并后增加业务的长期资产及营运资金 | 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提供的服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否 |
收购靖江光明确认商誉 | 靖江光明长期资产及营运资金 | 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提供的服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否 |
收购南通江河泽明确认商誉 | 南通江河泽明长期资产及营运资金 | 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提供的服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否 |
收购淮安眼科确认商誉 | 淮安眼科长期资产及营运资金 | 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提供的服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否 |
收购EyeSurgeonsSA确认商誉 | EyeSurgeonsSA长期资产及营运资金 | 商誉所在的资产组提供的服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 否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等) | 预测期内的参数的确定依据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等)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收购港源装饰确认商誉 | 100,281,032.38 | 214,115,794.85 | - | 5 | 收入增长率为-0.67%-0.00% | 公司经营计划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 收入增长率为0%、税前折现率为10.61% | 稳定期收入增长率为0%,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收购承达集团确认商誉 | 2,157,914,886.59 | 3,600,658,517.31 | - | 5 | 收入增长率为0%-2.58% | 公司经营计划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 收入增长率为0%、税前折现率为10.61% | 稳定期收入增长率为0%,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收购梁志天设计集团确认商誉 | 385,348,338.68 | 404,229,902.12 | - | 5 | 收入增长率为5.00%-15.00% | 公司经营计划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 收入增长率为0%、税前折现率为17.37% | 稳定期收入增长率为0%,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收购Vision确认商誉 | 470,351,551.57 | 378,214,582.22 | 90,027,032.75 | 5 | 收入增长率为3.50%-6.68% | 公司经营计划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 收入增长率为0%、税前折现率为13.06% | 稳定期收入增长率为0%,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收购江河泽明确认商誉 | 182,259,807.37 | 141,996,921.39 | 20,534,071.85 | 5 | 收入增长率为7.76%-8.93% | 公司经营计划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 收入增长率为0%、税前折现率为15.57% | 稳定期收入增长率为0%,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收购靖江光明确认商誉 | 2,460,027.02 | 3,987,121.75 | - | 5 | 收入增长率为-1.77%-15.00% | 公司经营计划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 收入增长率为0%、税前折现率为15.57% | 稳定期收入增长率为0%,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收购南通江河泽明确认 | 12,713,480.64 | 14,970,921.75 | - | 5 | 收入增长率为15.00% | 公司经营计划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 | 收入增长率为0%、税前折现率为15.57% | 稳定期收入增长率为0%折现率与预测 |
/
商誉 | 的预期。 | 期最后一年一致 | ||||||
收购淮安眼科确认商誉 | 124,343,992.09 | 140,658,177.87 | - | 5 | 收入增长率为6.78%-15.00% | 公司经营计划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 收入增长率为0%、税前折现率为15.57% | 稳定期收入增长率为0%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收购EyeSurgeonsSA确认商誉 | 17,047,313.44 | 24,909,123.54 | - | 5 | 收入增长率为2.50%-3.08% | 公司经营计划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 收入增长率为0%、税前折现率为13.06% | 稳定期收入增长率为0%折现率与预测期最后一年一致 |
合计 | 3,452,720,429.78 | 4,923,741,062.80 | 110,561,104.60 |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110,143,062.55 | 33,839,308.88 | 26,074,728.10 | 117,907,643.33 | |
合计 | 110,143,062.55 | 33,839,308.88 | 26,074,728.10 | 117,907,643.33 |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坏账准备 | 4,044,797,788.03 | 631,449,354.05 | 3,880,227,272.29 | 607,504,311.84 |
租赁负债 | 371,503,409.57 | 91,691,231.29 | 357,634,999.68 | 96,339,160.58 |
可抵扣亏损 | 140,686,893.43 | 34,971,201.78 | 137,426,791.96 | 23,184,897.24 |
预提费用 | 183,929,952.10 | 31,568,592.06 | 182,191,415.33 | 31,047,031.03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180,713,057.78 | 29,499,937.37 | 202,046,051.53 | 32,066,952.78 |
未支付职工薪酬 | 25,470,935.53 | 7,641,280.66 | 26,379,346.47 | 7,913,803.94 |
递延收益 | 15,413,283.44 | 3,667,771.10 | 18,117,880.24 | 4,290,227.12 |
存货跌价准备 | 25,109,732.87 | 4,288,845.35 | 21,387,670.52 | 3,632,019.50 |
未实现销售利润确认存货和未实现的内部销售利润抵消存货 | 333,471.36 | 83,367.84 | - | - |
预计负债 | 9,683,643.07 | 2,353,425.11 | 4,547,319.52 | 682,097.92 |
其他 | 3,729,427.26 | 615,355.50 | 3,942,699.58 | 650,545.43 |
合计 | 5,001,371,594.44 | 837,830,362.11 | 4,833,901,447.12 | 807,311,047.38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境内外公司所得税差异 | 209,343,189.30 | 6,280,295.68 | 204,163,101.81 | 6,124,893.06 |
使用权资产 | 310,175,120.51 | 74,940,855.83 | 355,259,832.78 | 79,818,574.45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3,842,184.73 | 7,152,655.43 | 31,160,373.75 | 9,265,731.00 |
加速折旧差异 | 17,820,927.34 | 2,740,083.39 | 15,149,473.51 | 2,326,064.42 |
其他 | 11,136,849.96 | 2,784,212.49 | 27,878,099.29 | 4,303,416.05 |
合计 | 572,318,271.84 | 93,898,102.82 | 633,610,881.14 | 101,838,678.98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7,671,981.16 | 760,158,380.95 | 79,245,535.70 | 728,065,511.6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7,671,981.16 | 16,226,121.66 | 79,245,535.70 | 22,593,143.28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坏账准备 | 533,095,270.62 | 505,651,646.00 |
租赁负债 | 114,125,663.74 | 127,932,666.63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13,612,991.10 | 16,640,537.92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 10,526,183.81 | 10,336,727.04 |
存货跌价准备 | 110,623.90 | 9,574,882.97 |
递延收益 | 3,186,590.13 | 4,174,318.73 |
预计负债 | 2,068,587.21 | - |
合计 | 676,725,910.51 | 674,310,779.29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协议抵账资产 | 107,354,591.94 | 14,379,096.80 | 92,975,495.14 | 104,119,849.16 | 104,119,849.16 | |
设备款及其他 | 20,776,378.50 | 20,776,378.50 | 19,567,065.92 | 19,567,065.92 | ||
合计 | 128,130,970.44 | 14,379,096.80 | 113,751,873.64 | 123,686,915.08 | 123,686,915.08 |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承兑保证金 | 687,264,417.60 | 687,264,417.60 | 其他 | (1) | 618,449,776.65 | 618,449,776.65 | 其他 | 保证金 |
/
保函保证金 | 120,763,047.27 | 120,763,047.27 | 其他 | (1) | 122,435,077.80 | 122,435,077.80 | 其他 | 保证金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13,560,600.75 | 13,560,600.75 | 其他 | (1) | 12,690,975.44 | 12,690,975.44 | 其他 | 保证金 |
诉讼冻结款 | 216,221,589.21 | 216,221,589.21 | 冻结 | (2) | 115,155,828.48 | 115,155,828.48 | 冻结 | 诉讼冻结 |
固定资产 | 274,028,807.63 | 225,540,954.66 | 抵押 | (3) | 380,777,259.75 | 339,969,487.17 | 抵押 | 抵押 |
无形资产 | 240,738,444.68 | 207,048,827.33 | 抵押 | (3) | 203,730,544.68 | 192,690,326.30 | 抵押 | 抵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76,227,486.00 | 67,614,813.63 | 其他 | (4) | ||||
固定资产 | 184,014,271.77 | 95,845,597.71 | 其他 | (5) | ||||
合计 | 1,812,818,664.91 | 1,633,859,848.16 | 1,453,239,462.80 | 1,401,391,471.84 |
其他说明:
(1)截止报告期末,因经营需要开具保函、信用证及承兑汇票等,公司缴存保函保证金、承兑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共计821,588,065.62元。
(2)期末诉讼冻结款较上年增加,主要系公司本年诉讼案件增多,截止本报告日,其中88,862,616.20元已解除冻结。
(3)承达集团、浠水光伏等子公司以持有的生产设备、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为抵押,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授信额度和贷款。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工抵房已经网签,但由于客户原因暂时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5)广州江河持有的办公楼及厂房因华邦国际总部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保全,保全期限为2023年11月至2026年11月,该施工合同纠纷具体情况详见(“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之“2、或有事项”之“(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之“⑥”);于2025年1月因广州番禺敏捷广场项目施工合同纠纷被轮候保全。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219,242,581.47 | 1,431,781,447.49 |
信用借款 | 18,520,000.00 | 27,186,000.00 |
应收账款保理 | - | 4,000,000.00 |
短期借款应计利息 | 3,560,801.95 | 4,051,620.39 |
商业承兑票据贴现 | 41,450,740.39 | 24,416,981.17 |
合计 | 1,282,774,123.81 | 1,491,436,049.05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311,477,990.85 | 2,016,857,116.13 |
商业承兑汇票 | 1,151,098,600.00 | 1,604,852,045.55 |
应付账款融资及信用证贴现 | 2,524,137,325.88 | 1,774,979,785.98 |
合计 | 5,986,713,916.73 | 5,396,688,947.66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4,388,660,037.05 | 4,484,916,229.68 |
劳务款 | 4,514,731,575.22 | 4,703,947,351.36 |
工程设备款 | 135,093,754.98 | 7,976,249.96 |
其他 | 126,406,977.41 | 93,326,741.90 |
合计 | 9,164,892,344.66 | 9,290,166,572.90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工程款 | 706,415,192.75 | 887,910,785.21 |
已结算未完工款 | 504,905,832.57 | 296,519,728.77 |
预收商品款 | 4,082,446.16 | 2,715,486.92 |
合计 | 1,215,403,471.48 | 1,187,146,000.90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43,158,835.70 | 2,045,785,617.29 | 2,013,074,422.29 | 475,870,030.7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877,953.95 | 153,434,690.45 | 153,120,987.08 | 9,191,657.32 |
合计 | 452,036,789.65 | 2,199,220,307.74 | 2,166,195,409.37 | 485,061,688.02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33,362,327.55 | 1,881,094,401.77 | 1,848,384,198.54 | 466,072,530.78 |
二、职工福利费 | - | 28,089,832.49 | 28,089,832.49 | - |
三、社会保险费 | 3,451,382.13 | 74,025,546.92 | 73,883,984.37 | 3,592,944.6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232,761.26 | 65,851,927.27 | 65,725,047.04 | 3,359,641.49 |
工伤保险费 | 145,673.39 | 6,317,270.11 | 6,295,079.17 | 167,864.33 |
生育保险费 | 72,947.48 | 1,856,349.54 | 1,863,858.16 | 65,438.86 |
四、住房公积金 | 5,315,690.75 | 52,292,015.85 | 52,489,610.91 | 5,118,095.69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029,435.27 | 10,283,820.26 | 10,226,795.98 | 1,086,459.55 |
合计 | 443,158,835.70 | 2,045,785,617.29 | 2,013,074,422.29 | 475,870,030.70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8,648,323.64 | 148,835,898.65 | 148,524,689.85 | 8,959,532.44 |
2、失业保险费 | 229,630.31 | 4,598,791.80 | 4,596,297.23 | 232,124.88 |
合计 | 8,877,953.95 | 153,434,690.45 | 153,120,987.08 | 9,191,657.32 |
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138,174,479.19 | 143,103,228.60 |
增值税 | 27,821,122.49 | 73,499,536.42 |
个人所得税 | 1,920,873.22 | 2,179,766.5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58,485.58 | 852,326.81 |
/
教育费附加 | 389,675.50 | 721,985.88 |
其他 | 1,424,732.14 | 1,653,119.82 |
合计 | 170,189,368.12 | 222,009,964.04 |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股利 | - | 396.92 |
其他应付款 | 116,758,985.32 | 95,796,043.61 |
合计 | 116,758,985.32 | 95,796,440.53 |
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
(2).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396.92 | |
合计 | 396.92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无。
(3).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67,668,297.48 | 65,057,598.64 |
应付股权购买款 | 2,100,000.00 | 2,100,000.00 |
借款 | 20,274,904.11 | - |
其他 | 26,715,783.73 | 28,638,444.97 |
合计 | 116,758,985.32 | 95,796,043.61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43、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41,398,906.24 | 212,950,053.74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9,524,260.49 | 90,698,333.90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4,642,305.29 | 40,274,942.76 |
合计 | 445,565,472.02 | 343,923,330.40 |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增值税销项税额 | 806,054,576.63 | 828,503,682.68 |
合计 | 806,054,576.63 | 828,503,682.6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
√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538,345,418.74 | 557,691,917.13 |
信用借款 | 78,872,500.00 | - |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 1,216,840.32 | 1,134,918.64 |
合计 | 618,434,759.06 | 558,826,835.77 |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2).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3).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594,285,705.25 | 608,744,344.78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08,656,631.94 | 123,176,678.47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9,524,260.49 | 90,698,333.90 |
合计 | 386,104,812.82 | 394,869,332.41 |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6,014,887.94 | 98,670,341.03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4,642,305.29 | 40,274,942.76 |
合计 | 1,372,582.65 | 58,395,398.27 |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6,014,887.94 | 98,670,341.03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融资租赁款 | 4,642,305.29 | 40,274,942.76 |
合计 | 1,372,582.65 | 58,395,398.27 |
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不适用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不适用计划资产:
□适用√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不适用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6,233,800.28 | 4,547,319.52 | |
已判决案件预计支出 | 5,518,430.00 | ||
合计 | 11,752,230.28 | 4,547,319.52 |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2,292,198.97 | - | 3,692,325.40 | 18,599,873.57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合计 | 22,292,198.97 | - | 3,692,325.40 | 18,599,873.57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2024年12月31日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拨付重点项目投资补助 | 5,436,000.00 | - | 906,000.00 | 4,53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新型节能幕墙技术改造专项补贴 | 2,003,231.08 | - | 333,871.84 | 1,669,359.24 | 与资产相关 |
2014年文化创意专项资金 | 50,250.00 | - | 50,250.00 | - | 与资产相关 |
新型节能环保幕墙系统研发设计和产品开发平台建设 | 375,000.00 | - | 375,000.00 | - | 与资产相关 |
成都工厂基建项目补贴 | 9,864,200.83 | - | 836,415.00 | 9,027,785.83 | 与资产相关 |
固定资产补助 | 389,198.33 | - | 203,060.00 | 186,138.33 | 与资产相关 |
承达创建租赁办公楼拆迁补助 | 1,218,068.73 | - | 912,728.56 | 305,340.17 | 与资产相关 |
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 2,956,250.00 | - | 75,000.00 | 2,881,250.00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22,292,198.97 | - | 3,692,325.40 | 18,599,873.57 |
(1)根据北京市顺义区牛栏山镇人民政府牛政文[2009]23号《顺义区牛栏山镇人民政府关于拨付重点项目投资补助资金的通知》,2009年度公司收到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18,120,000.00元。此款项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结转收入13,590,000.00元。
(2)根据上海市松江区经济委员会沪松经[2009]163号《关于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新型节能幕墙技术改造项目申请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批复》,2010年度公司收到技术改造专项资金9,980,000.00元,此款项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结转收入8,310,640.76元。
(3)根据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拨付2013年市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
经费的通知》,2014年度收到项目专项资金2,010,000.0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结转收入2,010,000.00元。
(4)根据《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市政府投资计划(第三批)”的请示》,2014年度收到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000,000.0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结转收入5,000,000.00元。
(5)根据成都创建与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签订的《江河创建西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协议》,补助成都创建25,000,000.00元用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累计收到项目拨款16,728,300.0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结转收入7,700,514.17元。
(6)根据《成都市财政局和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5年企业技术改造和新引进重大工业及信息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通知》,2015年度收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拨款2,030,600.0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结转收入1,844,461.67元。
(7)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沪府(2016)49号]的规定,对位于永登路277弄1号,3-8号(607街坊12丘部分)地块实施土地储备,公司租赁的厂房处于拆迁范围,公司收到补偿款13,734,265.7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结转收入13,428,925.53元。
(8)根据浠水江河与浠水县人民政府签订的《项目投资合同书》,2023年度收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拨款3,000,000.0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累计结转收入118,750.00元。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133,002,060.00 | - | - | - | - | - | 1,133,002,060.00 |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
/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685,293,671.67 | 136,245.97 | - | 3,685,429,917.64 |
其他资本公积 | 11,142,983.37 | - | 11,142,983.37 | |
合计 | 3,696,436,655.04 | 136,245.97 | - | 3,696,572,901.0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本期增加原因系:出售澳视康少数股东股权,增资成本与取得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差额为136,245.97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25,832,047.43 | 29,171,215.90 | 47,847,311.65 | -18,676,095.75 | 173,679,359.08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25,832,047.43 | 29,171,215.90 | 47,847,311.65 | -18,676,095.75 | 173,679,359.08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125,832,047.43 | 29,171,215.90 | 47,847,311.65 | -18,676,095.75 | 173,679,359.08 |
/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59,012,953.62 | 359,012,953.62 | ||
合计 | 359,012,953.62 | 359,012,953.62 |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40,119,869.19 | 50,600,866.36 | - | 390,720,735.55 |
合计 | 340,119,869.19 | 50,600,866.36 | - | 390,720,735.55 |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73,979,735.99 | 1,139,739,180.6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4,739,004.68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773,979,735.99 | 1,154,478,185.3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37,696,259.15 | 671,740,595.74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 -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0,600,866.36 | 29,579,003.92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股利分配 | 396,550,721.00 | 22,660,041.20 |
其他 |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964,524,407.78 | 1,773,979,735.99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2,361,770,796.92 | 18,766,530,806.95 | 20,952,624,766.86 | 17,366,855,249.79 |
/
其他业务 | 43,923,291.56 | 44,287,347.29 | 1,660,128.47 | 248,518.94 |
合计 | 22,405,694,088.48 | 18,810,818,154.24 | 20,954,284,895.33 | 17,367,103,768.73 |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建筑装饰服务 | 医疗健康服务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 | 16,581,954,065.37 | 14,159,245,561.24 | 323,154,301.14 | 207,695,411.82 | 16,905,108,366.51 | 14,366,940,973.06 |
海外 | 4,728,286,829.62 | 3,840,875,547.27 | 772,298,892.35 | 603,001,633.91 | 5,500,585,721.97 | 4,443,877,181.18 |
合计 | 21,310,240,894.99 | 18,000,121,108.51 | 1,095,453,193.49 | 810,697,045.73 | 22,405,694,088.48 | 18,810,818,154.24 |
(2).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建筑装饰服务和医疗健康服务。对于建筑装饰服务,履约义务的时间基本和相关建筑装饰项目的完工进度一致。对于医疗健康服务,履约义务在公司提供医疗健康服务完成后结束。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建筑装饰业务尚未履行的合同金额为333.23亿元。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7,228,140.18 | 22,261,772.21 |
教育费附加 | 18,984,254.86 | 18,832,222.59 |
印花税 | 15,100,397.11 | 10,901,567.58 |
房产税 | 10,061,485.69 | 7,635,222.35 |
土地使用税 | 5,991,258.86 | 5,734,738.23 |
其他 | 284,155.42 | 428,632.65 |
合计 | 77,649,692.12 | 65,794,155.61 |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8,942,711.98 | 117,106,980.85 |
招待费 | 44,133,773.79 | 45,010,921.42 |
样板制作费 | 54,607,519.19 | 39,723,146.22 |
专业技术服务费 | 20,631,337.50 | 13,579,938.91 |
差旅费 | 16,404,701.50 | 16,908,127.63 |
/
租赁费 | 8,689,336.00 | 7,956,177.68 |
办公费用 | 4,277,620.78 | 8,431,612.85 |
折旧费 | 2,148,844.75 | 2,519,399.73 |
其他 | 4,477,089.08 | 5,712,472.49 |
合计 | 304,312,934.57 | 256,948,777.78 |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16,456,862.08 | 731,224,832.65 |
折旧费 | 77,118,963.44 | 67,914,032.12 |
专业技术服务费 | 86,696,597.54 | 76,328,418.50 |
办公费用 | 72,764,446.01 | 68,610,481.77 |
无形资产摊销 | 20,574,161.99 | 39,773,555.13 |
差旅费 | 37,602,243.68 | 35,645,380.10 |
招待费 | 23,846,491.60 | 23,584,743.98 |
租赁费 | 19,178,798.67 | 18,506,991.79 |
维修费 | 19,738,602.26 | 21,411,259.05 |
其他 | 56,922,588.85 | 58,546,483.83 |
合计 | 1,230,899,756.12 | 1,141,546,178.92 |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385,713,965.11 | 327,507,772.41 |
职员薪酬 | 245,453,704.01 | 260,102,553.36 |
试验费 | 2,497,717.06 | 12,488,420.93 |
折旧 | 2,493,106.25 | 2,816,957.41 |
无形资产摊销 | 1,962,956.11 | 2,648,692.04 |
租赁费 | 363,358.43 | 359,951.17 |
其他 | 4,913,283.40 | 13,457,465.07 |
合计 | 643,398,090.37 | 619,381,812.39 |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50,106,887.55 | 171,903,041.84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23,566,924.76 | 22,273,120.89 |
减:利息收入 | 60,524,273.02 | 49,130,380.25 |
利息净支出 | 89,582,614.53 | 122,772,661.59 |
加:汇兑净损失 | -30,015,311.27 | -20,538,915.11 |
加:银行手续费 | 11,190,789.77 | 9,407,864.67 |
加:保函手续费 | 19,915,401.26 | 21,614,924.46 |
加:融资手续费 | 14,271,183.38 | 12,841,173.90 |
/
合计 | 104,944,677.67 | 146,097,709.51 |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24,618,901.91 | 27,135,434.95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 | 3,692,325.40 | 4,179,408.85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 20,926,576.51 | 22,956,026.10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827,945.79 | 653,343.63 |
其中: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827,945.79 | 653,343.63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25,446,847.70 | 27,788,778.58 |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14,728,145.69 | 11,474,759.49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5,820.28 | 12,754,316.51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30,336.13 | 1,763,245.1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2,892,792.83 | 895,660.95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374,759.67 | 403,831.51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2,765.0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 |
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
债务重组收益 | 82,132.69 | - |
合计 | 19,005,111.75 | 27,291,813.56 |
其他说明:
本期投资收益较上期下降30.36%,主要系本期对联营企业北京顺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201,564.36 | -97,517,579.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257,894.62 | -3,186,053.83 |
合计 | 98,943,669.74 | -100,703,632.83 |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74,355,060.92 | -293,081,740.3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967,812.74 | 34,306,508.07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997,849.64 | -5,384,025.37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162,751.00 |
合计 | -273,325,024.02 | -264,322,008.68 |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4,360,540.57 | -10,547,317.11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6,688,485.37 | -16,842,194.12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86,036,175.59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5,504,503.51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55,857,647.74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110,561,104.60 | -57,495,642.57 |
十二、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 -14,379,096.80 | - |
十三、其他 | ||
合计 | -198,808,825.30 | -140,742,801.54 |
其他说明:
本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增长31.12%,主要系本期计提房产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14,606,811.38 | -868,409.38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4,606,811.38 | -868,409.38 |
合计 | 14,606,811.38 | -868,409.38 |
/
其他说明:
本期资产处置收益较上期大幅增长,主要系公司本期处置江河绿色建筑智能制造产业基地一期部分厂房产生较大收益导致。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金净收入 | 2,710,726.79 | 2,439,483.76 | 2,710,726.79 |
其他 | 410,329.69 | 784,183.64 | 410,329.69 |
合计 | 3,121,056.48 | 3,223,667.40 | 3,121,056.48 |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款支出 | 1,719,899.93 | 1,235,744.41 | 1,719,899.93 |
赔偿款支出 | 1,297,768.94 | 1,297,768.94 | |
对外捐赠 | 2,891,310.10 | 2,281,530.47 | 2,891,310.10 |
其他 | 3,233,434.28 | 1,140,952.47 | 3,233,434.28 |
合计 | 9,142,413.25 | 4,658,227.35 | 9,142,413.25 |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80,343,193.73 | 174,331,535.4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8,459,890.89 | -12,749,740.75 |
合计 | 141,883,302.84 | 161,581,794.73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本期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前金额、所得税金额及税后金额,以及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出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详见附注七、57其他综合收益。
/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单位往来及备用金 | 8,539,956.03 | 55,578,226.81 |
政府补助 | 20,926,576.51 | 25,956,026.10 |
保证金及押金 | 23,146,846.68 | - |
违约金净收入等 | 3,121,056.48 | 3,223,667.40 |
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827,945.79 | 653,343.63 |
合计 | 56,562,381.49 | 85,411,263.9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专业技术服务费 | 107,327,935.04 | 89,908,357.41 |
招待费 | 67,980,265.39 | 68,595,665.40 |
办公费用 | 77,042,066.79 | 77,042,094.62 |
差旅费 | 54,006,945.18 | 52,553,507.73 |
租赁费 | 28,231,493.10 | 26,823,120.64 |
样板制作费 | 54,607,519.19 | 39,723,146.22 |
维修费 | 19,738,602.26 | 21,411,259.05 |
银行手续费 | 11,190,789.77 | 9,407,864.67 |
保证金及押金 | - | 30,130,787.32 |
其他 | 186,703,845.60 | 177,400,672.48 |
合计 | 606,829,462.32 | 592,996,475.54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56,359,148.92 | 42,968,832.68 |
合计 | 56,359,148.92 | 42,968,832.68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信用证贴现 | 110,376,488.00 | - |
保函、票据保证金等 | - | 47,675,734.32 |
/
合计 | 110,376,488.00 | 47,675,734.3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负债的本金和利息 | 137,112,760.12 | 153,261,600.42 |
保函、票据保证金等 | 67,142,610.42 | - |
保函手续费 | 19,915,401.26 | 21,614,924.46 |
融资手续费 | 14,271,183.38 | 12,841,173.90 |
信用证贴现 | - | 82,876,488.00 |
合计 | 238,441,955.18 | 270,594,186.78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
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71,634,715.03 | 742,839,877.4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98,808,825.30 | 140,742,801.54 |
信用减值损失 | 273,325,024.02 | 264,322,008.6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50,109,955.06 | 249,896,938.3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23,703,972.61 | 27,875,654.7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6,074,728.10 | 19,978,759.85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4,606,811.38 | 868,409.3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8,943,669.74 | 100,703,632.8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23,769,199.17 | 157,228,759.9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005,111.75 | -27,291,813.56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092,869.27 | -11,759,812.9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367,021.62 | -989,927.83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8,096,865.83 | -35,698,890.1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47,498,235.10 | -1,733,900,840.7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69,035,315.14 | 966,470,640.91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26,044,881.40 | 861,286,198.4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303,013,435.04 | 3,815,719,052.3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815,719,052.37 | 3,300,869,035.8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7,294,382.67 | 514,850,016.55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303,013,435.04 | 3,815,719,052.37 |
其中:库存现金 | 2,727,526.39 | 2,058,759.9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251,495,393.47 | 3,770,922,974.6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8,790,515.18 | 42,737,317.71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03,013,435.04 | 3,815,719,052.3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期末货币资金中部分使用权受到限制未列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使用权受限货币资金明细见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11,348,071.33 | 7.1884 | 81,574,475.95 |
加拿大元(CAD) | 30.69 | 5.0498 | 154.98 |
欧元(EUR) | 288,366.86 | 7.5257 | 2,170,162.48 |
英镑(GBP) | 15,987.70 | 9.0765 | 145,112.36 |
马来西亚(MYR) | 1,079,316.12 | 1.6199 | 1,748,384.18 |
菲律宾比索(PHP) | 143,816,244.87 | 0.1263 | 18,163,991.73 |
新加坡元(SGD) | 26,756,878.01 | 5.3214 | 142,384,050.64 |
科威特第纳尔(KWD) | 86,749.85 | 23.3329 | 2,024,125.58 |
迪拉姆(AED) | 393,546.47 | 1.9711 | 775,719.45 |
澳门元(MOP) | 95,541,459.96 | 0.8985 | 85,844,001.77 |
澳大利亚元(AUD) | 15,471,478.66 | 4.507 | 69,729,954.32 |
沙特利亚尔(SAR) | 781,198.23 | 1.9284 | 1,506,462.67 |
港币(HKD) | 1,566,459,514.56 | 0.926 | 1,450,541,510.48 |
印尼盾(IDR) | 11,862,874,117.00 | 0.00045 | 5,338,293.35 |
日元(JPY) | 156,324,168.00 | 0.0462 | 7,222,176.56 |
孟加拉塔卡(BDT) | 9,961,342.55 | 0.0613 | 610,630.30 |
应收账款 | |||
其中:马来西亚(MYR) | 1,035,798.61 | 1.6199 | 1,677,890.17 |
菲律宾比索(PHP) | 165,234,945.34 | 0.1263 | 20,869,173.60 |
新加坡元(SGD) | 15,101,035.24 | 5.3214 | 80,358,648.93 |
科威特第纳尔(KWD) | 376,627.75 | 23.3329 | 8,787,817.63 |
迪拉姆(AED) | 19,236,473.34 | 1.9711 | 37,917,012.60 |
印尼盾(IDR) | 45,127,148,230.90 | 0.00045 | 20,307,216.70 |
澳门元(MOP) | 10,764,562.01 | 0.8985 | 9,671,958.97 |
港币(HKD) | 2,316,889,138.45 | 0.926 | 2,145,439,342.20 |
澳大利亚元(AUD) | 6,763,091.37 | 4.507 | 30,481,252.80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马来西亚(MYR) | 17,456.13 | 1.6199 | 28,277.18 |
/
菲律宾比索(PHP) | 6,216,908.13 | 0.1263 | 785,195.50 |
新加坡元(SGD) | 3,199,682.08 | 5.3214 | 17,026,788.22 |
科威特第纳尔(KWD) | 800.00 | 23.3329 | 18,666.32 |
迪拉姆(AED) | 497,282.14 | 1.9711 | 980,192.83 |
印尼盾(IDR) | 1,220,900,955.00 | 0.00045 | 549,405.43 |
澳门元(MOP) | 90,446.85 | 0.8985 | 81,266.49 |
港币(HKD) | 32,511,467.21 | 0.926 | 30,105,618.64 |
澳大利亚元(AUD) | 339,965.17 | 4.507 | 1,532,223.01 |
孟加拉塔卡(BDT) | 104,500.00 | 0.0613 | 6,405.85 |
应付账款 | |||
其中:马来西亚(MYR) | 2,019,991.32 | 1.6199 | 3,272,183.94 |
菲律宾比索(PHP) | 9,878,076.74 | 0.1263 | 1,247,601.09 |
新加坡元(SGD) | 6,840,327.75 | 5.3214 | 36,400,120.09 |
科威特第纳尔(KWD) | 267,681.36 | 23.3329 | 6,245,782.40 |
迪拉姆(AED) | 40,330.00 | 1.9711 | 79,494.46 |
印尼盾(IDR) | 514,330,549.00 | 0.00045 | 231,448.75 |
澳门元(MOP) | 28,387,148.77 | 0.8985 | 25,505,853.17 |
港币(HKD) | 2,194,496,538.80 | 0.926 | 2,032,103,794.93 |
孟加拉塔卡(BDT) | 382,252.00 | 0.0613 | 23,432.05 |
澳大利亚元(AUD) | 10,329,413.35 | 4.507 | 46,554,665.97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马来西亚(MYR) | 20,000.00 | 1.6199 | 32,398.00 |
菲律宾比索(PHP) | 1,354,540.40 | 0.1263 | 171,078.45 |
新加坡元(SGD) | 66,167.16 | 5.3214 | 352,101.93 |
印尼盾(IDR) | 56,782,320.00 | 0.00045 | 25,552.04 |
澳门元(MOP) | 102,724.31 | 0.8985 | 92,297.79 |
澳大利亚元(AUD) | 1,964,738.04 | 4.507 | 8,855,074.35 |
港币(HKD) | 25,703,929.58 | 0.926 | 23,801,838.79 |
短期借款 | |||
其中:港币(HKD) | 30,904,962.00 | 0.926 | 28,617,994.81 |
其他流动负债 | |||
其中:港币(HKD) | 108,059,243.00 | 0.926 | 100,062,859.02 |
长期借款 | |||
澳大利亚元(AUD) | 17,620,050.53 | 4.507 | 79,413,567.74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序号 | 境外经营实体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1 | 澳门江河 | 中国,澳门 | 澳门元 |
2 | 香港江河 | 中国,香港 | 港币 |
3 | 承达集团 | 中国,香港 | 港币 |
4 | 梁志天设计集团 | 中国,香港 | 港币 |
5 | Vision | 澳大利亚,墨尔本 | 澳大利亚元 |
/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2023年,上海江河创泫幕墙制造有限公司(下称“承租人”)与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称“买受人、出租人”),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和《设备买卖合同》(含设备回租条款),按照合同约定,承租人将一批设备出售给买受人,承租人于收到出售设备款时向出租人回租该批设备,设备租赁期为一年,并于2024年续租两年,承租人每个月向出租人支付一次包含本金和利息的租金,并于租赁期满后以1元价款回购该批设备。公司预计在租赁期满后会以前述较低价格回购该批设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三条规定,出租人(买受人)未取得前述设备的控制权,该交易不属于销售,公司继续确认了该设备,将收到设备出售款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385,713,965.11 | 327,507,772.41 |
职员薪酬 | 245,453,704.01 | 260,102,553.36 |
试验费 | 2,497,717.06 | 12,488,420.93 |
/
折旧 | 2,493,106.25 | 2,816,957.41 |
无形资产摊销 | 1,962,956.11 | 2,648,692.04 |
租赁费 | 363,358.43 | 359,951.17 |
其他 | 4,913,283.40 | 13,457,465.07 |
合计 | 643,398,090.37 | 619,381,812.39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643,398,090.37 | 619,381,812.39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不适用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不适用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本期新设以下子公司,自设立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
1 | 合肥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投资新设 |
2 | 安徽澳视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新设 |
3 | 北京和湘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新设 |
4 | 北京湘杰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新设 |
5 | 合肥维视视光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新设 |
6 | 北京盈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收购 |
7 | 江河幕墙阿拉伯工程有限公司 | 投资新设 |
8 | 成都华之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收购 |
9 | 江河幕墙中东工程有限公司 | 投资新设 |
10 | 盱眙光明眼科门诊有限公司 | 投资新设 |
11 | SLD&AndreaBoniniDesigners(HongKong)Ltd | 投资新设 |
12 | SUNDARTCONSTRUCTIONSERVICES(PHILIPPINES)INC. | 投资新设 |
(2)本期注销以下公司,自注销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
1 | 北京江河创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注销 |
2 | 北京港源天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注销 |
3 | GlorySpringInvestmentsLimited(BVI) | 注销 |
4 | HonestParkLimited(BVI) | 注销 |
5 | EarningWiseLimited | 注销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江河 | 中国 | 1,000,000,000.00 | 中国,北京市 | 幕墙系统 | 100 | - | 投资设立 |
江河钢构 | 中国 | 30,000,000.00 | 中国,北京市 | 钢结构生产销售 | 100 | - | 投资设立 |
香港江河控股 | 中国,香港 | 10亿港币 | 中国,香港 | 幕墙系统 | 100 | 投资设立 | |
江河医疗 | 中国 | 600,000,000.00 | 中国,北京市 | 医疗管理 | 100 | - | 投资设立 |
维视眼科集团 | 中国 | 113,392,000.00 | 中国,北京市 | 眼科医疗服务 | 100 | - | 投资设立 |
创智数能 | 中国 | 30,000,000.00 | 中国,北京市 | 技术服务 | 100 | - | 投资设立 |
盈和创新 | 中国 | 107,970,000.00 | 中国,北京市 | 持有资产 | 100 | - | 收购 |
港源装饰 | 中国 | 400,000,000.00 | 中国,北京市 | 装修装饰 | 96.25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
港源幕墙 | 中国 | 200,000,000.00 | 中国,北京市 | 建筑装饰 | 50 | 48.125 | 投资设立 |
济南控股 | 中国 | 50,000,000.00 | 中国,济南市 | 投资控股 | 80 | 20 | 投资设立 |
江河光伏 | 中国 | 300,000,000.00 | 中国,北京市 | 建筑总承包、光伏设备制造 | 50 | 50 | 投资设立 |
承达集团 | 中国,香港 | 1,246,815,074港元 | 中国,香港 | 装修装饰 | - | 59.38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
梁志天设计集团 | 中国,香港 | 11,414,010港币 | 中国,香港 | 建筑设计 | - | 52.436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
Vision | 澳大利亚 | 130,994,887.15澳元 | 澳大利亚,墨尔本 | 医疗健康 | -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
江河泽明 | 中国 | 14,960,635.00 | 中国,南京市 | 医疗健康 | - | 51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间接持股说明:本公司通过香港江河控股间接持有承达集团59.38%的股权;本公司通过香港江河控股、承达集团、港源装饰间接持有梁志天设计集团52.436%的股权;本公司通过香港江河控股间接持有Vision100.00%的股权;本公司通过维视眼科集团间接持有江河泽明51.00%的股权;本公司通过维视眼科集团间接持有淮安眼科60.00%的股权;本公司通过香港江河控股间接持有济南控股20.00%的股权。本公司通过北京江河间接持有江河光伏50%的股权。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1北京江河子公司情况
/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 | 上海江河 | 中国 | 中国,上海市 | 幕墙系统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 | 广州江河 | 中国 | 中国,增城市 | 幕墙系统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 | 成都江河 | 中国 | 中国,成都市 | 幕墙系统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4 | 北京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制造)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幕墙系统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5 | 香港江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香港 | 幕墙系统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6 | 武汉江河 | 中国 | 中国,武汉市 | 幕墙系统 | 50.00 | 50.00 | 投资设立 |
7 | 北京晟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企业管理咨询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8 | 北京晟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9 | 新加坡江河 | 新加坡 | 新加坡,新加坡市 | 幕墙系统 | 74.51 | 25.49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0 | 江河幕墙维保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幕墙系统服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11 | 武汉备而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武汉市 | 幕墙系统服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2 | 广州江建建筑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增城市 | 幕墙系统服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3 | 上海创泫建筑服务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上海市 | 幕墙系统服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4 | 上海江河创泫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上海市 | 幕墙系统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5 | 成都秉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成都市 | 幕墙系统服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6 | 江河幕墙澳门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澳门 | 幕墙系统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7 | 江河幕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 马来西亚 | 马来西亚,吉隆坡 | 幕墙系统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8 | 江河幕墙印度尼西亚有限公司 | 印度尼西亚 | 印度尼西亚,雅加达 | 幕墙系统 | 1.00 | 99.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9 | 成都江河创建实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成都市 | 项目投资建设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0 | 济南江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济南市 | 幕墙系统 | 90.00 | - | 投资设立 |
/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21 | 江河幕墙孟加拉有限公司 | 孟加拉国 | 孟加拉国,达卡 | 幕墙系统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2 | 武汉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武汉市 | 幕墙系统 | 20.00 | 80.00 | 投资设立 |
23 | 江河幕墙菲律宾公司 | 菲律宾 | 菲律宾,大马尼拉市 | 幕墙系统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4 | 四川城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成都市 | 幕墙系统服务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5 | 广州江河创建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广州市 | 幕墙系统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6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广州市 | 幕墙系统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7 | 北京庆瑞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28 | 成都华之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成都市 | 建设工程施工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9 | 北京和湘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技术服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30 | 北京湘杰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企业管理咨询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31 | 深圳江建幕墙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深圳市 | 幕墙系统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②承达集团子公司情况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 | 承达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2 | 承达制品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及出租知识产权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3 | GloryeildEnterprisesLimited | 中国,香港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4 | GrowPathInternationalLimited | 中国,香港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5 | 承达木材制品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及市内装潢工程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6 | 承达工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 | 中国,澳门 | 中国,澳门 | 室内装潢工程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7 | 承达耀正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8 | 承达宜居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非同一控 |
/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制下企业合并 | |||||||
9 | 东莞承达家居有限公司 | 中国,东莞市 | 中国,东莞市 | 制造及分销室内装饰材料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0 | 承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采购及分销室内装饰材料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1 | 承达国际供应(澳门)一人有限公司 | 中国,澳门 | 中国,澳门 | 采购及分销室内装饰材料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2 | EasyGloryHoldingsLimited | 中国,香港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3 | PeakGainDevelopmentLimited | 中国,香港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4 | 耀一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5 | GoodEncoreLimited | 中国,香港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6 | GoodEncoreDevelopmentLimited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租赁物业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7 | 柏源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8 | 承达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9 |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市 | 中国,北京市 | 室内装潢工程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0 | 承达创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市 | 中国,上海市 | 室内装潢工程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1 | AcuteKeyInternationalLimited | 中国,香港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2 | 轩都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租赁物业 | -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3 | 北京承达置业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市 | 中国,上海市 | 物业控股及租赁物业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4 | 承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5 | SUNDARTENGINEERINGSERVICES(SINGAPORE)PTE.LIMITE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室内装潢工程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6 | 广州承达实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广州市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27 | 武汉承达创建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武汉市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8 | 广东承达智能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梅州市 | 家具制造和销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9 | 北京承达创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采购及分销室内装饰材料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30 | SUNDARTCONSTRUCTIONSERVICES(PHILIPPINES)INC. | 菲侓賓 | 菲侓賓 | 室内装潢工程 | - | 100.00 | 投資設立 |
③港源装饰子公司情况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 | 北京港源海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建筑装饰 | 60.00 | - | 投资设立 |
2 | 港源建筑装饰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建筑工程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 | 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建筑装饰 | 50.00 | - | 投资设立 |
4 | 广东港源幕墙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东莞市 | 建筑装饰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5 | 北京创能数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建筑装饰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6 | 广州港源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广州市 | 建筑装饰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7 | HealthCapitalEnterprisesLimited | 维尔京群岛 | 维尔京群岛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梁志天设计集团子公司情况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 | SLDGroupHoldingsLimited | 中国,香港 | 英属处女群岛 | 投资控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2 | 梁志天设计师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设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3 | 梁志天设计谘询(深圳)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深圳市 | 设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4 | 梁志天室内设计(北京)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设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5 |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设计 | - | 80.00 | 并购取得 |
6 | 梁志天生活艺术(深圳)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深圳市 | 提供室内陈设服务及室内装饰产品贸易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7 | SteveLeung&YooLimited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不活跃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8 | 梁志天建筑师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不活跃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9 | 梁志天国际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设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0 | 梁志天酒店设计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设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1 | 天天生活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室内装饰产品贸易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2 | 天天生活(广州)贸易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广州市 | 室内装饰产品贸易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3 | 梁志天生活艺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提供室内陈设服务及室内装饰产品贸易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4 | 梁志天私宅定制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设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5 | 梁志天室内设计(天津)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6 | 梁志天私宅设计(天津)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天津市 | 设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7 | 梁志天室内设计(天津)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天津市 | 设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8 | 梁志天装饰设计(天津)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天津市 | 设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9 | 港源室内设计(天津)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天津市 | 设计 | - | 80.00 | 投资设立 |
20 | 梁志天健康设计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不活跃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1 | 思路2.0设计师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设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2 | 思路室内设计(天津)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天津市 | 设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3 | 梁志天室内设计(深圳)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深圳市 | 设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4 | 梁志天室内设计(广州)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广州市 | 设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5 | SLD&AndreaBoniniDesigners(HongKong)Limited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设计 | - | 51.00 | 投资设立 |
⑤江河泽明子公司情况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 | 阜阳泽明眼科医院 | 中国 | 中国,阜阳市 | 医疗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 | 淮南泽明眼科医院 | 中国 | 中国,淮南市 | 医疗 | 45.00 | 51.35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 | 常州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常州市 | 医疗 | 9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4 | 南京创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南京市 | 医疗器械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5 | 南京泽明光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南京市 | 零售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6 | 阜阳市泽慧视光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阜阳市 | 零售 | - | 82.5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7 | 淮南市泽慧视光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淮南市 | 零售 | -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8 | 靖江光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靖江市 | 医疗 | 6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9 | 南通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南通市 | 医疗 | 65.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0 | 常州泽明视光诊所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常州市 | 零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1 | 阜阳泽明眼视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阜阳市 | 零售,医疗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2 | 阜阳昊欣视光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阜阳市 | 零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3 | 阜阳辰澈视光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阜阳市 | 零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4 | 南京维视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南京市 | 医疗器械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15 | 淮南泽明眼科诊所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淮南市 | 零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6 | 阜阳玥茗眼镜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阜阳市 | 零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17 | 淮安江河泽明光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淮安市 | 零售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18 | 阜阳市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阜阳市 | 医疗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19 | 南京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南京市 | 医疗 | 70.00 | - | 投资设立 |
20 | 淮安光明光学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淮安市 | 零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1 | 阜阳泽视眼镜销售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阜阳市 | 零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2 | 南京维视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南京市 | 零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3 | 北京维视天阶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 | 医疗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24 | 南京维视睛陵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南京 | 医疗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25 | 沭阳光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淮安 | 医疗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26 | 淮安正升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淮安 | 零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7 | 南京澳视康医疗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国 | 中国,南京 | 有限合伙 | 76.9128 | - | 投资设立 |
28 | 南京维视睛陵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南京 | 零售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29 | 盱眙光明眼科门诊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南京 | 医疗器械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⑥江河创建济南(控股)子公司情况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 | 济南江河创建置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济南市 | 房地产开发 | 90.00 | - | 投资设立 |
2 | 济南江河未来置业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济南市 | 房地产开发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⑦江河光伏子公司情况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1 | 浠水江河智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黄冈市 | 幕墙系统 | 100.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 | 北京江河创新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幕墙系统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3 | 北京江河绿建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北京市 | 幕墙系统 | 100.00 | -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港源装饰 | 3.75% | -828,131.08 | - | 16,908,289.62 |
承达集团 | 40.62% | 149,068,525.23 | - | 1,207,861,388.53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港源装饰 | 368,769.17 | 85,995.31 | 454,764.48 | 412,207.13 | - | 412,207.13 | 351,011.73 | 85,246.04 | 436,257.77 | 387,745.10 | - | 387,745.10 |
承达集团 | 569,344.58 | 54,094.48 | 623,439.06 | 291,545.68 | 1,787.12 | 293,332.80 | 559,478.33 | 45,218.13 | 604,696.46 | 313,706.58 | 364.81 | 314,071.39 |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港源装饰 | 287,713.98 | -6,117.13 | -6,022.97 | 16,999.78 | 321,408.21 | 2,543.99 | 2,684.45 | -29,077.22 |
承达集团 | 547,873.36 | 35,817.65 | 64,931.44 | 74,898.11 | 492,389.08 | 25,450.24 | 38,755.24 | 32,516.50 |
其他说明: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根据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同时根据母公司为子公司设置的备查簿的记录,以记录的子公司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通过编制调整分录,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境外子公司的财务信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报表折算后列示。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72,747,146.66 | 98,707,941.3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45,820.28 | 12,754,316.51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45,820.28 | 12,754,316.51 |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3,692,325.40 | 4,179,408.85 |
与收益相关 | 20,926,576.51 | 22,956,026.10 |
合计 | 24,618,901.91 | 27,135,434.95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和合同资产等。
本公司除现金以外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国际知名银行及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预期不会因为对方违约而给本公司造成损失。
/
本公司主要从事工程施工业务,主要承接大型建筑幕墙工程及室内装修装饰工程,公司客户主要为政府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受行业结算模式、施工周期及结算周期的影响,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尽管大部分客户的资信状况较好且公司注重客户信用风险的管理,但公司应收账款仍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个别客户可能因财务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公司应收其工程款无法收回,从而给本公司造成损失。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各项金融资产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与主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保持一定水平的备用授信额度以确保提供足够的备用资金,以此满足短期和较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至2年 | 2至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282,774,123.81 | - | - | - | 1,282,774,123.81 |
应付票据 | 5,986,713,916.73 | - | - | - | 5,986,713,916.73 |
应付账款 | 9,164,892,344.66 | - | - | - | 9,164,892,344.66 |
其他应付款 | 116,758,985.32 | - | - | - | 116,758,985.3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45,565,472.02 | - | - | - | 445,565,472.02 |
长期借款 | - | 618,434,759.06 | - | - | 618,434,759.06 |
租赁负债 | - | 386,104,812.82 | - | - | 386,104,812.82 |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外币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未包括在内。
期末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汇率风险敞口如下:
资产负债项目 | 币种 | 外币余额 | 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资产负债项目 | 币种 | 外币余额 | 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美元(USD) | 11,348,071.33 | 81,574,475.95 |
加拿大元(CAD) | 30.69 | 154.98 | |
欧元(EUR) | 288,366.86 | 2,170,162.48 | |
英镑(GBP) | 15,987.70 | 145,112.36 | |
马来西亚(MYR) | 1,079,316.12 | 1,748,384.18 | |
菲律宾比索(PHP) | 143,816,244.87 | 18,163,991.73 | |
新加坡元(SGD) | 26,756,878.01 | 142,384,050.64 | |
科威特第纳尔(KWD) | 86,749.85 | 2,024,125.58 | |
迪拉姆(AED) | 393,546.47 | 775,719.45 | |
澳门元(MOP) | 95,541,459.96 | 85,844,001.77 | |
澳大利亚元(AUD) | 15,471,478.66 | 69,729,954.32 | |
沙特利亚尔(SAR) | 781,198.23 | 1,506,462.67 | |
港币(HKD) | 1,566,459,514.56 | 1,450,541,510.48 | |
印尼盾(IDR) | 11,862,874,117.00 | 5,338,293.35 | |
日元(JPY) | 156,324,168.00 | 7,222,176.56 | |
孟加拉塔卡(BDT) | 9,961,342.55 | 610,630.30 | |
应收账款余额 | 马来西亚(MYR) | 1,035,798.61 | 1,677,890.17 |
菲律宾比索(PHP) | 165,234,945.34 | 20,869,173.60 | |
新加坡元(SGD) | 15,101,035.24 | 80,358,648.93 | |
科威特第纳尔(KWD) | 376,627.75 | 8,787,817.63 | |
迪拉姆(AED) | 19,236,473.34 | 37,917,012.60 | |
印尼盾(IDR) | 45,127,148,230.90 | 20,307,216.70 | |
澳门元(MOP) | 10,764,562.01 | 9,671,958.97 | |
港币(HKD) | 2,316,889,138.45 | 2,145,439,342.20 | |
澳大利亚元(AUD) | 6,763,091.37 | 30,481,252.80 | |
其他应收款余额 | 马来西亚(MYR) | 17,456.13 | 28,277.18 |
菲律宾比索(PHP) | 6,216,908.13 | 785,195.50 | |
新加坡元(SGD) | 3,199,682.08 | 17,026,788.22 | |
科威特第纳尔(KWD) | 800.00 | 18,666.32 | |
迪拉姆(AED) | 497,282.14 | 980,192.83 | |
印尼盾(IDR) | 1,220,900,955.00 | 549,405.43 | |
澳门元(MOP) | 90,446.85 | 81,266.49 | |
港币(HKD) | 32,511,467.21 | 30,105,618.64 |
/
资产负债项目 | 币种 | 外币余额 | 折算人民币余额 |
澳大利亚元(AUD) | 339,965.17 | 1,532,223.01 | |
孟加拉塔卡(BDT) | 104,500.00 | 6,405.85 | |
应付账款 | 马来西亚(MYR) | 2,019,991.32 | 3,272,183.94 |
菲律宾比索(PHP) | 9,878,076.74 | 1,247,601.09 | |
新加坡元(SGD) | 6,840,327.75 | 36,400,120.09 | |
科威特第纳尔(KWD) | 267,681.36 | 6,245,782.40 | |
迪拉姆(AED) | 40,330.00 | 79,494.46 | |
印尼盾(IDR) | 514,330,549.00 | 231,448.75 | |
澳门元(MOP) | 28,387,148.77 | 25,505,853.17 | |
港币(HKD) | 2,194,496,538.80 | 2,032,103,794.93 | |
孟加拉塔卡(BDT) | 382,252.00 | 23,432.05 | |
澳大利亚元(AUD) | 10,329,413.35 | 46,554,665.97 | |
其他应付款 | 马来西亚(MYR) | 20,000.00 | 32,398.00 |
菲律宾比索(PHP) | 1,354,540.40 | 171,078.45 | |
新加坡元(SGD) | 66,167.16 | 352,101.93 | |
印尼盾(IDR) | 56,782,320.00 | 25,552.04 | |
澳门元(MOP) | 102,724.31 | 92,297.79 | |
澳大利亚元(AUD) | 1,964,738.04 | 8,855,074.35 | |
港币(HKD) | 25,703,929.58 | 23,801,838.79 | |
短期借款 | 港币(HKD) | 30,904,962.00 | 28,617,994.81 |
长期借款 | 澳大利亚元(AUD) | 17,620,050.53 | 79,413,567.74 |
其他流动负债 | 港币(HKD) | 108,059,243.00 | 100,062,859.02 |
资产负债表敞口净额 | 美元(USD) | 11,348,071.33 | 81,574,475.95 |
加拿大元(CAD) | 30.69 | 154.98 | |
欧元(EUR) | 288,366.86 | 2,170,162.48 | |
英镑(GBP) | 15,987.70 | 145,112.36 | |
马来西亚(MYR) | 92,579.54 | 149,969.59 | |
菲律宾比索(PHP) | 304,035,481.20 | 38,399,681.29 | |
新加坡元(SGD) | 38,151,100.42 | 203,017,265.77 | |
科威特第纳尔(KWD) | 196,496.24 | 4,584,827.13 | |
迪拉姆(AED) | 20,086,971.95 | 39,593,430.42 | |
澳门元(MOP) | 77,906,595.74 | 69,999,076.27 | |
澳大利亚元(AUD) | -7,339,666.72 | -33,079,877.93 |
/
资产负债项目 | 币种 | 外币余额 | 折算人民币余额 |
沙特利亚尔(SAR) | 781,198.23 | 1,506,462.67 | |
港币(HKD) | 1,556,695,446.84 | 1,441,499,983.77 | |
孟加拉塔卡(BDT) | 9,683,590.55 | 593,604.10 | |
印尼盾(IDR) | 57,639,810,433.90 | 25,937,914.69 | |
日元(JPY) | 156,324,168.00 | 7,222,176.56 |
注:负数余额表示该币种期末为净负债。
假定除汇率以外的其他风险变量不变,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对以下币种的汇率变动使人民币升值1%将导致利润总额的增加(减少以“-”列示)情况如下:
币种 | 利润总额 |
美元(USD) | -815,744.76 |
加拿大元(CAD) | -1.55 |
欧元(EUR) | -21,701.62 |
英镑(GBP) | -1,451.12 |
马来西亚(MYR) | -1,499.70 |
菲律宾比索(PHP) | -383,996.81 |
新加坡元(SGD) | -2,030,172.66 |
科威特第纳尔(KWD) | -45,848.27 |
迪拉姆(AED) | -395,934.30 |
澳门元(MOP) | -699,990.76 |
澳大利亚元(AUD) | -463,336.90 |
沙特利亚尔(SAR) | -15,064.63 |
港币(HKD) | -14,414,999.84 |
孟加拉塔卡(BDT) | -5,936.04 |
印尼盾(IDR) | -259,379.15 |
日元(JPY) | -72,221.77 |
于2024年12月31日,在假定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人民币对上述币种的汇率变动使人民币贬值1%将导致利润总额的变化和上表列示的金额相同但方向相反。
上述敏感性分析是假设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发生变动,以变动后的汇率对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持有的、面临汇率风险的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得出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未包括在内。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计息负债主要为长短期借款及应付债券。假设报告期的计息负
/
债(不考虑生息资产)一直持有至到期,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假定利率上升100个基点将会导致本公司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22,486,226.77元。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391,250,395.16 | 36,510,114.19 | 427,760,509.35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390,850,395.16 | 36,510,114.19 | - | 427,360,509.35 |
(3)衍生金融资产 | 400,000.00 | - | - | 400,000.00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五)应收款项融资 | - | - | 22,794,946.96 | 22,794,946.96 |
(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4,553,847.99 | - | 530,000,000.00 | 614,553,847.99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权益工具投资 | 84,553,847.99 | - | 530,000,000.00 | 614,553,847.99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75,804,243.15 | 36,510,114.19 | 552,794,946.96 | 1,065,109,304.30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在资产负债表日取得的相同资产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第二层次公允价值确定方法为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确定方法为根据具有专业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对无活跃市场报价的金融资产的评估结果确认的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不适用
/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 | 公司股东 |
刘载望、富海霞夫妇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
梁志天 | 主要子公司梁志天设计少数股东 |
北京艾迪置业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北京花宇置业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北京江河佳业创意科技中心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岳阳富登置业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岳阳南湖天著置业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南京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长沙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郑州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北京江河佳园瑞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北京全宇数通跨境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江河创新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北京盈和创谷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中清能绿洲(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ArtUnionLimited | 梁志天先生控制的公司 |
北京顺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的联营企业 |
北京江河易知医疗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的联营企业 |
苏州相城海易合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的联营企业 |
江河幕墙加拿大有限公司 | 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确认为关联方 |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江河佳园瑞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4,806,212.85 | 2,751,894.07 | ||
江河创新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3,062,500.00 | - | ||
南京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81,440.60 | 69,764.00 | ||
ARTUNIONLIMITED | 接受服务 | - | 197,487.00 | ||
合计 | 7,950,153.45 | 3,019,145.07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盈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963,247.05 | 93,162,228.29 |
岳阳南湖天著置业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3,343,699.75 | 23,094,345.45 |
北京花宇置业有限公司 | 提供租赁 | 1,660,128.48 | 1,660,128.47 |
北京江河佳园瑞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06,153.93 | 129,571.48 |
中清能绿洲(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77,405.66 | - |
江河创新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27,594.34 | - |
长沙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 | -16,000.00 |
南京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 | -18,188.44 |
合计 | 11,278,229.21 | 118,012,085.2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北京盈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本期自收购后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23年度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北京花宇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660,128.48 | 1,660,128.47 |
合计 | 1,660,128.48 | 1,660,128.47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受益银行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72,000,000.00 | 2021/4/28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42,000,000.00 | 2024/10/16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支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20,000,000.00 | 2024/10/10 | 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24,000,000.00 | 2024/5/7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24/12/30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12/20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65,000,000.00 | 2024/1/19 | 主合同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25,000,000.00 | 2023/5/30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3/7/19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4/4/28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 | 114,300,000.00 | 2023/10/19 |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 |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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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有限公司 | 期间为乙方垫资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开始计算,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上海分行 |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4/9/26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4/11/6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4/9/3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520,000,000.00 | 2023/11/23 | 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4/6/14 |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4/9/3 | 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早于或等于债权确定之日的,保证期间从债权确定之日开始起算;任一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晚于债权确定之日的,保证期间从最后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而无论前述哪种情形,甲方应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均为三年 | 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24/11/26 | 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疑义,具体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以下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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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江河创泫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6/26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8/27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3/20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30,000,000.00 | 2024/5/17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480,000,000.00 | 2024/4/23 | 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2023/12/11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75,786,000.00 | 2024/2/7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538,000,000.00 | 2024/12/6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否 |
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7/25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否 |
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98,000,000.00 | 2024/11/11 | 被担保债权确定日起三年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新华支行 | 否 |
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88,000,000.00 | 2024/10/21 | 各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甸支行 | 否 |
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4/8/23 | 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 否 |
武汉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2/6/1 | 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 | 否 |
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12/28 | 各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否 |
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10/31 | 各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否 |
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7/12 |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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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4/3/11 | 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 | 否 |
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4/3/7 |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否 |
成都江河创建实业有限公司 | 55,000,000.00 | 2021/1/28 | 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白江支行 | 否 |
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24/1/1 | 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白江支行 | 否 |
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78,000,000.00 | 2024/7/30 | 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 | 否 |
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8/31 | 至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否 |
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4/7/19 |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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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39,000,000.00 | 2024/8/16 | 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4/12/17 | 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通苑支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10/10 | 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390,000,000.00 | 2024/6/14 | 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港国际中心支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20,000,000.00 | 2023/12/13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350,000,000.00 | 2024/8/7 | 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否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0,594,444.40 | 2024/1/16 | 2025/6/10 | 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否 |
江河幕墙新加坡有限公司 | 23,163,462.94 | 2022/8/17 | 2025/6/18 | 瑞士再保險有限公司 | 否 |
江河幕墙新加坡有限公司 | 12,316,380.30 | 2022/3/18 | 2025/10/9 | 瑞士再保險有限公司 | 否 |
江河幕墙新加坡有限公司 | 8,301,384.00 | 2022/10/13 | 2026/2/24 | 瑞士再保險有限公司 | 否 |
江河幕墙新加坡有限公司 | 11,707,080.00 | 2022/12/14 | 2027/4/21 | 瑞士再保險有限公司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24/5/16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江河幕墙新加坡有限公司 | 6,587,893.20 | 2023/3/3 | 2025/5/8 | 瑞士再保險有限公司 | 否 |
江河幕墙新加坡有限公司 | 22,882,020.00 | 2023/3/23 | 2027/1/24 | 瑞士再保險有限公司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4/3/21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4/12/24 | 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4/2/23 |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 小米商业保理(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2024/8/21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 | 否 |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4/12/16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4/10/9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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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4/9/10 | 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或承担责任之日)后三年止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否 |
承达创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4/9/9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否 |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4/8/20 |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早于或等于债权确定之日的,保证期间从债权确定之日开始起算;任一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晚于债权确定之日的,保证期间从最后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而无论前述哪种情形,甲方应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均为三年 | 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否 |
承达创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2024/8/20 |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早于或等于债权确定之日的,保证期间从债权确定之日开始起算;任一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晚于债权确定之日的,保证期间从最后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而无论前述哪种情形,甲方应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均为三年 | 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 | 否 |
承达创建建设工程有 | 6,000,000.00 | 2024/8/20 | 主合同项下被担保 | 国泰世华银行(中国)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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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早于或等于债权确定之日的,保证期间从债权确定之日开始起算;任一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晚于债权确定之日的,保证期间从最后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而无论前述哪种情形,甲方应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均为三年 |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 | |||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4/7/15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否 |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33,000,000.00 | 2024/1/25 |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4/1/4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 | 否 |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4/9/4 | 《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4/5/29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否 |
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 | 104,000,000.00 | 2024/1/29 | 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绿港国际中心支行 | 否 |
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5/17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4/4/1 | 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 | 否 |
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4/9/9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11/1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济南江河幕墙有限公司 | 566,000,000.00 | 2022/6/28 |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3年到期日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否 |
济南江河幕墙有限公 | 100,000,000.00 | 2024/9/6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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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济南章丘支行 | |||
济南江河幕墙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4/10/29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否 |
南京维视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4/4/7 |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支行 | 否 |
南京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4/7 | 主合同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金支行 | 否 |
南京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2024/1/22 | 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 | 否 |
南京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6,500,000.00 | 2023/12/14 | 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否 |
淮安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3/15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 否 |
淮安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4/3/27 | 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 否 |
南通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5,200,000.00 | 2023/3/29 | 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否 |
阜阳泽明眼科医院 | 20,000,000.00 | 2022/6/27 | 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阜阳颍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颖河路支行 | 否 |
南京维视睛陵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7,500,000.00 | 2024/5/21 |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在全部主合同下最后一笔主债权的发生日(“主债权确定日”)确定。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取消全部授信额度的,取消全部授信额度之日为主债权确定日。 | 交通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 | 否 |
南京维视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2024/6/21 | 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 否 |
南京维视睛陵眼科医 | 10,000,000.00 | 2024/9/27 | 主合同下债务人每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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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有限公司 | 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紫金支行 | |||
南京维视睛陵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4/12/10 | 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 | 否 |
浠水江河智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40,000,000.00 | 2022/10/13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否 |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3/13 |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否 |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4/11/1 |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20,000,000.00 | 2024/1/27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 否 |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27,500,000.00 | 2024/5/21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副中心分行 | 否 |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4/4/2 |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通苑支行 | 否 |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4/9/9 | 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 10,000,000.00 | 2024/11/11 |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2021/8/1 | 债务保证期间为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州增城分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4/1/5 |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2/7/8 | 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界满日起三年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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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2024/6/12 | 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4/3/27 | 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日起三年。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442,700,000.00 | 2022/4/1 | 该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后三年止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增城支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2021/8/25 |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10/13 | 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42,000,000.00 | 2024/4/30 | 主合同项下的最后一笔到期的债权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三年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滘支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1/29 | 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4/5/31 |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1/10/15 | 保证期间为自保证义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0个月。 |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12/26 |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个单项协议签订之日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支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2024/11/6 |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 | 700,000,000.00 | 2023/6/27 | 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40,036,000.00 | 2023/10/31 |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3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含提前届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 广州南粤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 | 150,000,000.00 | 2024/4/30 | 保证期间为从本合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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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有限公司 | 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疑义,具体授信的种类包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以下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广州新塘支行 |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3/25 | 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30,000,000.00 | 2024/4/10 |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城支行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9,060,798.30 | 2024/10/8 | 本公司的保证期间为本反担保函签发之日起至上述保函有效期届满后36个月止 | 深圳市鼎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否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9,672,798.30 | 2024/10/8 | 本公司的保证期间为本反担保函签发之日起至上述保函有效期届满后36个月止 | 深圳市鼎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否 |
江河幕墙新加坡有限公司 | 86,260,800.00 | 2024/11/12 | 保函到期及失效时止 | 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行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53,770,000.00 | 2024/11/28 | 本合同担保期间自《解除财产保全担保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 合生创盈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30,000,000.00 | 2024/12/24 | 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否 |
香港江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 2,326,852.80 | 2024/10/22 | 2029/2/12 | 瑞士再保險有限公司 | 否 |
江河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25,485,228.47 | 2024/10/28 | 2026/2/26 | 瑞士再保險有限公司 | 否 |
香港江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 5,158,746.00 | 2024/11/18 | 2026/12/22 | 瑞士再保險有限公司 | 否 |
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4/3/19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通苑支行 | 否 |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受益银行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刘载望、富海霞 | 450,000,000.00 | 2023/12/27 | 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刘载望 | 100,000,000.00 | 2024/10/10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刘载望、富海霞 | 500,000,000.00 | 2024/8/28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否 |
刘载望、富海霞 | 460,000,000.00 | 2024/8/13 |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否 |
刘载望、富海霞、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2/9/28 | 主债权存续期间及标的票据承兑人履行票据承兑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大同京东宜票金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刘载望、富海霞 | 250,000,000.00 | 2024/1/2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丽泽支行 | 否 |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宋向生 | 2,000,000.00 | 2024/1/3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否 |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宋向生 | 10,000,000.00 | 2024/1/3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否 |
刘载望、富海霞 | 370,400,000.00 | 2020/9/9 | 收回全部担保书正本或银行确认担保书失效为止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 | 资产 | 148,000,000.00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3,626,243.61 | 12,846,639.73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北京艾迪置业有限公司 | 22,158,564.21 | 6,879,677.72 | 63,325,244.28 | 19,535,848.08 |
合同资产 | 北京艾迪置业有限公司 | 10,728.89 | 536.44 | 10,728.89 | 536.44 |
应收账款 | 北京盈和创谷科技有限公司 | 88,032,846.05 | 11,505,607.36 | - | - |
合同资产 | 北京盈和创谷科技有限公司 | 5,441,222.67 | 272,061.13 | - | - |
应收账款 | 岳阳富登置业有限公司 | 5,650,540.24 | 4,858,375.84 | 5,649,411.00 | 3,926,864.40 |
应收账款 | 岳阳南湖天著置业有限公司 | 13,711,483.70 | 1,769,697.52 | 10,412,829.14 | 822,498.57 |
合同资产 | 岳阳南湖天著置业有限公司 | 1,661,308.14 | 83,065.41 | 1,573,682.91 | 78,684.15 |
应收账款 | 郑州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274,818.00 | 109,927.20 | 995,193.60 | 199,038.72 |
合同资产 | 郑州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328,602.00 | 16,430.10 | 328,602.00 | 16,430.10 |
应收账款 | 北京花宇置业有限公司 | 461,339.01 | 184,066.95 | ||
应收账款 | 北京江河佳园瑞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41,048.95 | 4,104.89 | ||
应收账款 | 长沙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371,723.20 | 148,689.28 | ||
合同资产 | 长沙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371,317.80 | 18,565.89 | ||
应收票据 | 长沙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743,041.00 | 37,152.05 | ||
应收票据 | 郑州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720,375.60 | 36,018.78 | ||
应收账款 | 北京盈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288,077,607.41 | 27,976,571.81 | ||
合同资产 | 北京盈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17,780,194.95 | 889,009.75 |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盈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7,896,297.60 | 394,814.88 | ||
合计 | 137,270,113.90 | 25,495,378.72 | 398,758,637.34 | 54,268,894.74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北京江河佳园瑞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486,000.24 | 247,566.51 |
应付账款 | 南京江河华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 22,499.40 | |
合同负债 | 岳阳南湖天著置业有限公司 | 2,535,622.77 | 2,720,975.68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江河佳园瑞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65,947.67 | |
合计 | 3,110,070.08 | 2,968,542.19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
①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上海江河与长沙华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被告”)施工合同纠纷:
本公司与被告于2013年12月签订《长沙华创国际广场幕墙工程施工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业务重组,本公司、上海江河与被告签订三方协议,约定由上海江河概括受让本公司在上述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2018年6月上海江河与被告签订工程结算协议。后由于双方对上述施工合同涉及的工程款支付、工程质量问题等产生争议,于2019年5月分别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工程款支付、工程质量维修责任等义务,经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和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一审和二审判决,被告应向上海江河支付工程款3,527.76万元,上海江河应向被告赔偿玻璃幕墙修复费用2,394.67万元。双方均已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重审申请。本公司及上海江河申请撤销上海江河应向被告赔偿玻璃幕墙修复费用2,394.67万元的判决,该项申请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公司将继续申诉;申请判令被告向上海江河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320.50万元,法院已受理,目前案件正在等待开庭。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对案件潜在损失计提了减值,预计未来不会产生进一步损失。
②本公司及子公司北京江河与湖南富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原告”)施工合同纠纷:
本公司与原告于2015年11月签订《富兴世界金融中心一期幕墙工程施工合同》,后由于业务重组,本公司、北京江河与原告签订三方协议,约定由北京江河概括受让本公司在上述合同中的全部权利义务。此后北京江河按照合同约定完工并通过原告验收。2020年6月原告以上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北京江河承担玻璃修复款、减少玻璃价格合计1,900万元。北京江河于2020年7月以原告拖延结算手续,拖欠工程款为由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判令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4,727万元及相应逾期利息。2023年11月17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扣除变更减项及玻璃差价后,原告应向北京江河支付剩余工程款2,755.15万元,北京江河应向原告支付合同违约金1,000万元。双方均不服判决结果并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对案件潜在损失计提了减值,预计未来不会产生进一步损失。
③本公司部分子公司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相关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下称“恒大集团”或“被告”)施工合同纠纷:
公司部分子公司承接的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建筑装饰工程,由于其发生债务风险,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到期工程款,以及未能按时兑付到期商业承兑汇票,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对涉及项目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其依约履行支付义务,目前涉及诉讼标的合计10,535.52万元,其中8,717.47万元应收债权已提请法院保全其资产;目前案件均在审理中。公司已对案件潜在损失计提了减值,预计未来不会产生进一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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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港源装饰与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第三人”)施工合同纠纷:
港源装饰于2020年4月与被告及第三人共同签署《延庆区延庆新城03街区会展中心东侧一期YQ00-0003-0002等地块二类居住、供电、环卫设施及基础教育用地项目公区及户内精装修工程一、二标段施工合同》,在港源装饰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后,被告长期拖延办理结算及拖欠工程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港源装饰于2022年12月向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合计3,791万元,并在上述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等,此后港源装饰于2023年1月向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申请冻结了被告2,600万元银行存款。被告于2023年11月向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判令港源装饰支付施工工程质量不合格及未履行保修责任给被告造成的损失赔偿金和违约金合计4,060万元。2024年9月,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应向港源装饰支付工程款1,606.21万元及逾期利息,港源装饰应向被告赔偿支付未履行维保义务的损失193.53万元。截止报告日,双方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⑤北京江河与甘肃天鸿金运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一”)、甘肃金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二”)施工合同纠纷:
北京江河与被告一于2017年签订《兰州“鸿运?金茂”综合体一期、二期工程塔楼外立面分包工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一长期拖延结算和支付工程款,严重侵害了北京江河的合法权益。北京江河于2023年10月11日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已完工工程款4,350.96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并在上述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等。北京江河提请法院冻结了被告一同等价值房产。被告一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二为被告一的唯一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024年8月,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一应向北京江河支付工程款3,718.37万元及逾期利息,双方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5年2月,被告一提请法院保全公司2,327.71万元的厂房。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⑥广州江河与广州福铭置业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一”)、广州福川商务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二”)、华邦建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三”)施工合同纠纷:
广州江河与被告一、被告二于2019年签订《华邦国际中心项目(AH040108、AH040110地块)幕墙工程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被告一和被告二拖延支付工程款、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等原因,导致竣工日期较原计划大幅度延后,致使广州江河产生停工窝工、材料涨价等经济损失。广州江河于2023年11月27日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前述施工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支付已完工工程款和赔偿经济损失共计7,810.65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被告三对被告一、被告二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上述工程
/
款范围内对华邦国际中心项目的拍卖变卖价款享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等。后广州江河提请法院冻结被告二AH040110地块的土地使用权。2024年5月,被告一和被告二以广州江河施工工期延误等为由提起反诉,请求判令广州江河支付工期违约金等共计5,377万元,后于2024年9月提请法院保全、冻结广州江河相应价值的房产和银行存款。截止报告日,广州江河因该案件被冻结银行资金631.66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行造价鉴定,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⑦港源装饰与吉林省铭医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被告”)施工合同纠纷:
港源装饰与被告于2021年签订《吉林国金医院一标段、三标段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被告长期拖延结算、拖欠工程款,港源装饰向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已完工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合计5,680万元,并在上述工程欠款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2024年1月,被告向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港源装饰支付工程质量和工期延误违约金合计5,788.45万元。目前案件正在等待开庭,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⑧北京江河与富力(哈尔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被告”)施工合同纠纷:
北京江河与被告于2018年签订《哈尔滨富力江湾新城公建T1塔楼及裙房幕墙工程施工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被告拖欠工程款,北京江河于2024年6月向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已完工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合计3,182万元,并在上述工程欠款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同时申请并保全到被告同等价值的房产。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⑨广州江河与联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一”)、深圳市前海恒昌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被告二”)施工合同纠纷:
广州江河与被告一于2018年签订《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被告长期拖欠工程款,广州江河于2024年3月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已完工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等合计9,854万元,并在上述工程欠款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被告二作为建设单位承担连带付款责任。目前案件正在等待开庭,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类型 | 金额 | 备注 |
广东仁邦电子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6,100,000.00 | 本对外担保系下属子公司为购买绿色建筑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部分分割厂房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买方取得 |
广州捷克易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4,270,000.00 | |
广州市明和电子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2,560,000.00 |
/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类型 | 金额 | 备注 |
广州源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2,030,000.00 | 房产权属证书且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
广东康拜特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5,270,000.00 | |
广州正源经贸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10,000,000.00 | |
广州御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5,000,000.00 | |
东莞市膜将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2,320,000.00 | |
广州长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6,700,000.00 | |
广州安众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3,950,000.00 | |
中砾(广东)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3,919,100.00 | |
广州辉煜凯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1,910,000.00 | |
广州天宸亿达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1,820,000.00 | |
广州华远电子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1,040,000.00 | |
广州市粤华食品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2,340,000.00 | |
广东仟禧味食品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5,140,000.00 | |
皇福保罗箱包(广州)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2,500,000.00 | |
广州政希商贸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2,460,000.00 | |
广州昱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2,300,000.00 | |
广州升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1,960,000.00 | |
广州佳士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2,850,000.00 | |
广州丰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8,040,000.00 | |
贝思医疗器械(广州)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9,990,000.00 | |
广州润珊贸易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1,900,000.00 | |
广州市控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2,600,000.00 | |
江河幕墙加拿大有限公司 | 保证担保 | 21,295,780.43 | 本对外担保系为加拿大江河存量项目提供的通过第三方机构开具的质量保函,担保到期日为存量项目质保到期 |
/
被担保单位名称 | 担保类型 | 金额 | 备注 |
日。 |
(3)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到期的保函、保单48.58亿元,其中通过银行开具
36.98亿元,通过其他担保机构开具11.60亿元。
(4)除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453,200,824.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453,200,824.00 |
根据公司2025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以截止2025年3月19日公司总股本1,133,002,06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共分配股利453,200,824.00元,该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后本公司作为担保方和被担保方,新增签订综合授信担保协议如下:
(1)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受益银行 |
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
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130,000,000.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 |
南通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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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维视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南京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合肥维视视光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合肥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徽商银行合肥科技支行 |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受益银行 |
刘载望、富海霞 | 50,000,000.00 | 浙江稠州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除上述事项外,截止2025年3月19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未到期应收款 | 36,577,653.08 | 36,320,909.51 |
1至2年 | 17,157,598.60 | 20,440,343.76 |
1至2年 | 14,951,388.36 | 24,198,244.17 |
2至3年 | 17,819,646.73 | 40,591,453.82 |
3至4年 | 32,852,371.13 | 60,637,770.97 |
4至5年 | 54,773,767.55 | 28,794,713.15 |
5年以上 | 104,101,749.12 | 95,951,537.67 |
合计 | 278,234,174.57 | 306,934,973.05 |
/
(1).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5,191,583.86 | 19.84 | 40,465,704.09 | 73.32 | 14,725,879.77 | 54,978,698.72 | 17.91 | 40,252,818.95 | 73.22 | 14,725,879.7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3,042,590.71 | 80.16 | 154,237,454.66 | 69.15 | 68,805,136.05 | 251,956,274.33 | 82.09 | 157,397,570.08 | 62.47 | 94,558,704.25 |
其中: | ||||||||||
组合1:已到期应收款 | 211,751,706.24 | 76.10 | 153,672,910.44 | 72.57 | 58,078,795.80 | 240,583,248.29 | 78.38 | 156,828,918.78 | 65.19 | 83,754,329.51 |
组合2:未到期应收款 | 11,290,884.47 | 4.06 | 564,544.22 | 5.00 | 10,726,340.25 | 11,373,026.04 | 3.71 | 568,651.30 | 5.00 | 10,804,374.74 |
合计 | 278,234,174.57 | 100.00 | 194,703,158.75 | 69.98 | 83,531,015.82 | 306,934,973.05 | 100.00 | 197,650,389.03 | 64.39 | 109,284,584.02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29,451,759.54 | 14,725,879.77 | 50.00 | 由于公司部分客户出现债务违约、资不抵债和破产重整等情况,公司判断对其应收款项的全额回收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该部分客户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客户二 | 25,286,768.61 | 25,286,768.61 | 100.00 | |
客户三 | 453,055.71 | 453,055.71 | 100.00 | |
合计 | 55,191,583.86 | 40,465,704.09 | 73.3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已到期应收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7,157,598.60 | 1,715,759.87 | 10.00 |
1至2年 | 14,951,388.36 | 2,990,277.67 | 20.00 |
2至3年 | 17,819,646.73 | 7,127,858.69 | 40.00 |
3至4年 | 32,852,371.13 | 19,711,422.68 | 60.00 |
4至5年 | 34,215,549.46 | 27,372,439.57 | 80.00 |
5年以上 | 94,755,151.96 | 94,755,151.96 | 100.00 |
合计 | 211,751,706.24 | 153,672,910.44 | 72.5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未到期应收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未到期应收款 | 11,290,884.47 | 564,544.22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评估11.金融工具。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评估11.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2).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97,650,389.03 | 344,646.83 | 50,000.00 | 3,241,877.11 | - | 194,703,158.75 |
合计 | 197,650,389.03 | 344,646.83 | 50,000.00 | 3,241,877.11 | - | 194,703,158.7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241,877.11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9,718,745.78 | - | 39,718,745.78 | 13.05 | 33,180,174.69 |
第二名 | 36,236,596.41 | - | 36,236,596.41 | 11.91 | 36,236,596.41 |
第三名 | 29,451,759.54 | - | 29,451,759.54 | 9.68 | 14,725,879.77 |
第四名 | 25,286,768.58 | - | 25,286,768.58 | 8.31 | 25,286,768.58 |
第五名 | 15,599,715.90 | 7,226,957.21 | 22,826,673.11 | 7.50 | 5,742,692.82 |
合计 | 146,293,586.21 | 7,226,957.21 | 153,520,543.42 | 50.45 | 115,172,112.27 |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905,376,906.38 | 397,220,500.00 |
其他应收款 | 513,456,288.87 | 356,899,272.77 |
合计 | 1,418,833,195.25 | 754,119,772.77 |
/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评估11.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江河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 905,165,000.00 | 251,470,500.00 |
北京顺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 211,906.38 | - |
/
司 | ||
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 15,750,000.00 |
北京江河创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130,000,000.00 |
合计 | 905,376,906.38 | 397,220,500.00 |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评估11.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91,908.78 | 10,143,548.09 |
1至2年 | 124,738.79 | 9,973.00 |
2至3年 | 9,973.00 | 620,631.01 |
3至4年 | 403,707.71 | 31,999.00 |
4至5年 | 30,000.00 | 405,615.25 |
5年以上 | 1,200,271.87 | 890,962.82 |
未到期其他应收款 | 540,105,592.67 | 365,574,526.13 |
合计 | 541,966,192.82 | 377,677,255.30 |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单位往来及备用金 | 540,819,096.40 | 358,537,555.07 |
保证金及押金 | 1,147,096.42 | 19,139,700.23 |
合计 | 541,966,192.82 | 377,677,255.30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0,777,982.53 | 20,777,982.53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831,921.42 | 7,831,921.4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100,000.00 | 100,000.00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8,509,903.95 | - | - | 28,509,903.9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评估11.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0,777,982.53 | 7,831,921.42 | - | 100,000.00 | - | 28,509,903.95 |
合计 | 20,777,982.53 | 7,831,921.42 | - | 100,000.00 | - | 28,509,903.95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盈和创新 | 223,967,575.38 | 41.33 | 单位往来 | 未到期 | 11,198,378.77 |
维视眼科集团 | 107,311,139.00 | 19.80 | 单位往来 | 未到期 | 5,365,556.95 |
江河泽明 | 96,996,014.06 | 17.90 | 单位往来 | 未到期 | 4,849,800.70 |
港源装饰 | 54,130,000.00 | 9.99 | 单位往来 | 未到期 | 2,706,500.00 |
江河济南控股 | 41,809,200.00 | 7.71 | 单位往来 | 未到期 | 2,090,460.00 |
合计 | 524,213,928.44 | 96.73 | / | / | 26,210,696.42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626,042,210.88 | 595,992,884.30 | 4,030,049,326.58 | 4,515,672,610.88 | 595,992,884.30 | 3,919,679,726.58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71,835,623.57 | - | 71,835,623.57 | 97,847,954.69 | - | 97,847,954.69 |
合计 | 4,697,877,834.45 | 595,992,884.30 | 4,101,884,950.15 | 4,613,520,565.57 | 595,992,884.30 | 4,017,527,681.27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江河钢构 | 30,000,000.00 | - | - | 30,000,000.00 | - | |||
香港江河控股 | 628,705,511.45 | 372,369,600.00 | - | 1,001,075,111.45 | - | |||
江河创展 | 755,000,000.00 | - | 755,000,000.00 | - | - | |||
北京江河 | 1,509,481,718.24 | - | - | 1,509,481,718.24 | - | |||
港源装饰 | 201,983,115.7 | 595,992,884.30 | 300,500,000.00 | - | 502,483,115.7 | 595,992,884.30 | ||
江河医疗 | 600,000,000.00 | - | - | 600,000,000.00 | - |
/
盈和创新 | - | 148,000,000.00 | - | 148,000,000.00 | |||
维视眼科集团 | 99,009,381.19 | - | - | 99,009,381.19 | - | ||
济南控股 | 85,000,000.00 | - | - | 85,000,000.00 | - | ||
江河光伏 | 10,500,000.00 | 44,500,000.00 | - | 55,000,000.00 | - | ||
合计 | 3,919,679,726.58 | 595,992,884.30 | 865,369,600.00 | 755,000,000.00 | 4,030,049,326.6 | 595,992,884.30 |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北京顺义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5,045,450.65 | 22,500,000.00 | 179,853.70 | - | - | 6,658,156.38 | - | - | 6,067,147.97 | - | |
北京江河易知医疗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2,363,361.18 | -650,913.28 | - | - | - | - | - | 41,712,447.90 | - | ||
苏州相城海易合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439,142.86 | 3,375,000.00 | 241,884.84 | - | - | - | - | - | 24,056,027.70 | - | |
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 | 0.00 | 0.00 | 100,000,000.00 | ||||||||
合计 | 97,847,954.69 | 3,375,000.00 | 22,500,000.00 | -229,174.74 | 6,658,156.38 | 71,835,623.57 | 100,000,000.00 |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3,629,317.82 | 72,869,113.41 | 643,445,951.39 | 575,281,520.18 |
合计 | 103,629,317.82 | 72,869,113.41 | 643,445,951.39 | 575,281,520.18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29,174.74 | 12,594,329.8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708,738,792.03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子公司分红 | 1,214,206,480.00 | 267,965,000.00 |
合计 | 505,238,513.23 | 280,559,329.88 |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460,023.4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837,991.5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18,012,469.0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856,575.05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69,208,884.76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82,132.69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021,356.7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27,945.7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748,246.4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0,280,901.70 |
合计 | 218,797,320.8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83 | 0.56 | 0.5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80 | 0.37 | 0.37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刘载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19日修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