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24,666,535.7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2,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7,920,00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9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87,920,000.00 | 234,900,000.00 | 187,92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22,992,871.47 | 609,483,749.95 | 520,649,087.43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1,524,666,535.7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610,740,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51,041,902.9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610,740,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110.83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