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601878)_公司公告_浙商证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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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5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意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真实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密、违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适当,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各位监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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