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H股)股票简称:长飞光纤(A股)、长飞光纤光缆(H股)股票代码:601869(A股)、06869(H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DrakaComteqB.V.注册地址:Schieweg9,2627ANDelft通讯地址:Schieweg9,2627ANDelft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7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飞光纤”)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长飞光纤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3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4
第五节前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5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6
第七节备查文件 ...... 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9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0
第一节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长飞光纤 | 指 |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
香港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DrakaComteqB.V. |
本报告书 | 指 |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21日通过香港联交所大宗交易方式出售公司5,826,756股H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77%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比例和本次权益变动比例,均按照上市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6,000,000股后的总股本751,905,108股计算。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DrakaComteqB.V. |
注册地址 | Schieweg9,2627ANDelft |
董事 | Marks,DennisPersson,LarsFrederickNooijens,ErwinCharlesJulian |
股本 | 1,000,000欧元 |
注册号码 | 34207155 |
企业类型 | 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经营范围 | 通讯设备制造、电子和通讯设备及相关零部件批发、金融控股 |
经营期限 | 自2004年5月14日成立起无限期 |
主要股东 | DrakaHoldingB.V.,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唯一股东 |
通讯方式 | +31888084444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Marks,Dennis | 男 | 董事 | 荷兰 | 荷兰 | 无 |
Persson,LarsFrederick | 男 | 董事 | 瑞典 | 意大利 | 无 |
Nooijens,ErwinCharlesJulian | 男 | 董事 | 荷兰 | 荷兰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需求考虑而减持上市公司H股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同时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
15.77%下降至15.00%。信息披露义务人仅持有上市公司H股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A股股份。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DrakaComteqB.V. | 非限售H股 | 118,612,523 | 15.77 | 112,785,767 | 15.00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通过香港联交所大宗交易方式出售上市公司5,826,756股H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77%。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DrakaComteqB.V. | 香港联交所大宗交易 | 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21日 | H股 | 5,826,756 | 0.77 |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情况。
第五节前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2025年
月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香港联交所大宗交易方式出售公司28,246,771股H股股份,详情请见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签署日期为2025年4月17日的《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年6月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香港联交所大宗交易方式出售公司32,968,500股H股股份,详情请见上市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发布的《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除上述股份出售情况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注册文件及其翻译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及其翻译件。
(本页无正文,为《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DrakaComteqB.V.授权代表(签字):DennisMarks日期:2025年7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DrakaComteqB.V.授权代表(签字):DennisMarks日期:
2025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北省武汉市 |
股票简称 | 长飞光纤(A股)长飞光纤光缆(H股) | 股票代码 | 601869(A股)06869(H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DrakaComteqB.V.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荷兰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香港联交所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 股票种类: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持股数量:118,612,523股持股比例:15.77%(占上市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比例) |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变动后数量:112,785,767股变动后比例:15.00%(占上市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比例)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21日方式:香港联交所大宗交易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 不适用 |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决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DrakaComteqB.V.授权代表(签字):
DennisMarks日期: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