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实施股权激励及注销回购股权情况
经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回购A股股份79,627,003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批准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本次行权共计101人,行权的股票均为公司已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共计20,560,412股。
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对因激励对象退休、离职、未行权等原因已注销股票期权对应的13,177,395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于2023年2月1日注销完成。
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及相关事项的议案》,批准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本次行权共计106人,其中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人数89人,首次授予期权行权的股票为公司已回购的A
股普通股股票,共计17,164,904股。上述回购股份实际用于激励对象行权数量共计37,725,316股,因激励对象退休、离职、未行权等原因已注销股票期权对应的回购股份共计13,177,395股,剩余尚未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28,724,292股。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股票期权及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剩余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未成就、激励对象离职或放弃行权未用于行权的28,724,292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情况
以截至2025年5月28日股本数测算,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3,356,617,112股变更为13,327,892,820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份类别 | 本次注销前 | 本次注销后 | ||
股份数(股) | 占总股份数比例(%) | 股份数(股) | 占总股份数比例(%)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股份 | 0 | 0 | 0 | 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股份 | 9,827,718,112 | 73.58% | 9,798,993,820 | 73.52% |
其中:公司回购专户(B882431264) | 51,624,292 | 0.39% | 22,900,000 | 0.17% |
公司回购专户(B886884037) | 5,500,000 | 0.04% | 5,500,000 | 0.04% |
A股股份总数 | 9,827,718,112 | 73.58% | 9,798,993,820 | 73.52% |
H股股份总数 | 3,528,899,000 | 26.42% | 3,528,899,000 | 26.48% |
股份总数 | 13,356,617,112 | 100.00% | 13,327,892,820 | 100.00% |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