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远海发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25-007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
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数(如有)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
购、股票期权行权等致使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89,788,665.73元。经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末期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的股份数(如有)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9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回购但尚未注销的A股及H股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3,575,938,612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A股股份92,943,992股、H股股份147,101,000股,以总股本扣除公司该等已回购但尚未注销的股份数后的13,335,893,62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人民币2.53亿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约人民币5.11亿元;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支付的总金额约人民币
1.08亿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约人民币6.19亿元,约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6.70%。如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股份回购、股票期权行权等致使公司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亿元) | 5.11 | 4.34 | 11.79 |
回购注销总额(亿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亿元) | 16.86 | 14.09 | 39.22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亿元) | 13.9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亿元) | 21.2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亿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亿元) | 23.3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亿元) | 21.2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90.77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相关规定,上表“回购注销总额”是指公司在上述年度回购并完成注销的本公司A股股份对应的回购金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