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全部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314.7284万份股票期权。前述股票期权注销后,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注销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2)和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0)。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其审核确认,上述
314.7284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近日办理完毕。本次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勤勉尽责,相关人员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