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865 公司简称:福莱特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慧萍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06,602,737.08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492,787,341.67元。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400,071,368.1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并扣除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02,290,170.31元。经综合考虑当前行业市场环境、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建项目自有资金需求等因素,为实现公司稳定持续的发展,创造更大的业绩回报股东,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不对2024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在建项目自有资金投入需求。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等有关章节中,对公司面临的风险进行了描述。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正本。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上交所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香港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香港上市规则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本公司、本集团、福莱特、福莱特玻璃、福莱特集团 | 指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三会 | 指 |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上海福莱特 | 指 | 上海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 |
嘉福玻璃、浙江嘉福 | 指 |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 |
安福材料、安徽福莱特材料 | 指 | 安徽福莱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安福玻璃、安徽福莱特玻璃 | 指 | 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福莱特新能源 | 指 | 嘉兴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浙福玻璃、浙江福莱特 | 指 | 浙江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 |
香港福莱特、福莱特(香港) | 指 | 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 |
南通福莱特 | 指 | 福莱特(南通)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越南福莱特、福莱特(越南) | 指 | 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 |
浙江福玻 | 指 | 浙江福玻新材料有限公司 |
联会创业 | 指 | 嘉兴市秀洲区联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义和投资 | 指 | 嘉兴义和投资有限公司 |
嘉燃集团、嘉兴燃气 | 指 | 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K.9908) |
凯鸿福莱特 | 指 | 嘉兴凯鸿福莱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越南凯鸿福莱特 | 指 | KAIHOM FLAT LOGISTICS VIETNAM CO., LTD |
鸿鼎港务 | 指 | 凤阳鸿鼎港务有限公司 |
远通港务 | 指 | 南通远通港务有限公司 |
福莱特智能装备 | 指 | 嘉兴福莱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福莱特港务 | 指 | 南通福莱特港务有限公司 |
福莱特能源管理 | 指 | 嘉兴昆仑福莱特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广西福莱特 | 指 | 福莱特(广西)光能有限公司 |
福莱特光能 | 指 | 福莱特光能有限公司 |
福联物流 | 指 | 嘉兴福联物流有限公司 |
山西福莱特 | 指 | 福莱特(山西)光能有限公司 |
昆仑燃气 | 指 | 凤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凤阳福莱特新能源 | 指 | 凤阳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福莱特进出口 | 指 | 福莱特(嘉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嘉兴能源 | 指 | 福莱特(嘉兴)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 |
大华矿业 | 指 | 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 |
三力矿业 | 指 | 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福来泰 | 指 | 浙江福来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南通天然气 | 指 | 南通福莱特天然气有限公司 |
印尼光能 | 指 | PT FLATSOLAR ENERGY INDONESIA |
隆基绿能 | 指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并披露为隆基绿能 |
晶科能源 | 指 |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并披露为晶科能源 |
东方日升 | 指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并披露为东方日升 |
晶澳科技 | 指 |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并披露为晶澳科技 |
正泰新能 | 指 | 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合并披露为正泰新能 |
本报告、本年报 | 指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
报告期、本报告期内、本年报内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本报告期末、本年报末 | 指 | 2024年12月31日 |
元、千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中国法定流通货币单位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福莱特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Flat Glass Group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FLAT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阮洪良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成媛 | 朱建芳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 |
电话 | 0573-82793013 | 0573-82793013 |
电子信箱 | flat@flatgroup.com.cn | flat@flatgroup.com.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4001 |
公司网址 | http://www.flatgroup.com.cn |
电子信箱 | flat@flatgroup.com.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http://www.hkexnews.hk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福莱特董秘办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福莱特 | 601865 | 不适用 |
H股 | 香港联交所 | 福莱特玻璃 | 06865 | 不适用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杨蓓、汪程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胡伊苹、周琦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18,682,602,478.36 | 21,523,708,522.42 | -13.20 | 15,460,843,227.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06,602,737.08 | 2,759,690,819.78 | -63.52 | 2,122,780,428.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15,131,333.91 | 2,694,263,145.30 | -62.32 | 2,074,581,589.5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13,200,554.89 | 1,967,180,891.39 | 200.59 | 176,897,647.75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698,797,844.34 | 22,215,074,391.42 | -2.32 | 14,032,447,213.17 |
总资产 | 42,919,798,033.81 | 42,981,997,983.52 | -0.14 | 32,381,722,606.0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3 | 1.24 | -65.32 | 0.9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3 | 1.24 | -65.32 | 0.9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3 | 1.21 | -64.46 | 0.9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55 | 15.49 | 减少10.94个百分点 | 16.2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59 | 15.13 | 减少10.54个百分点 | 15.90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5,725.83 | 4,970.16 | 3,907.89 | 4,078.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59.88 | 738.74 | -202.97 | -289.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760.08 | 720.33 | -235.36 | -229.9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0.98 | 1,144.88 | 1,271.12 | 2,896.22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5,984,014.24 | -7,086,732.47 | -8,899,606.5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 | 24,052,914.90 | 74,278,994.61 | 70,910,299.08 |
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4,195,507.29 | 10,195,820.57 | -3,469,282.36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49,663.09 | 453,053.80 | -2,339,421.37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81,947.21 | 12,330,271.75 | 8,003,149.8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5,288.90 | 83,190.28 | - |
合计 | -8,528,596.83 | 65,427,674.48 | 48,198,838.9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0,000,000.00 | 520,018,576.54 | 290,018,576.54 | -43,115.92 |
应收款项融资 | 2,006,375,691.99 | 1,566,522,584.04 | -439,853,107.95 | - |
衍生金融资产 | 623,194.84 | 698,070.40 | 74,875.56 | 74,875.56 |
其他债权投资 | - | 223,712,827.25 | 223,712,827.25 | - |
衍生金融负债 | 1,756,309.49 | 767,714.98 | -988,594.51 | 988,594.51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本集团主要从事各种玻璃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包括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和家居玻璃。本集团的主要生产基地位于中国浙江省嘉兴市、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以及越南海防市。本集团主要向中国、韩国、印度、德国、土耳其、美国以及东南亚地区等的客户销售玻璃产品。2024年,本集团的经营面临着诸多挑战。玻璃价格的下降成为影响公司盈利表现的关键因素。光伏玻璃作为本公司的核心产品,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市场价格持续走低。受此影响,公司整体毛利率下滑明显。同时,由于行业供需失衡,为优化产能结构,公司部分窑炉进入冷修阶段,对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产生一定影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集团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8,682,602,478.36元,与2023年度相比,下降了13.20%。尽管面临行业环境的巨大挑战,本集团通过深化提质增效战略、优化运营管理机制等系列举措,仍未能完全对冲光伏玻璃价格持续探底带来的经营压力,最终归母净利润同比出现较大幅度下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06,602,737.08元,与2023年度相比,下降了63.52%。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详见本节“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福莱特的主要业务涉及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家居玻璃四大领域,以及玻璃用石英矿的开采和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及电力销售。其中,光伏玻璃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公司最主要的业务。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光伏玻璃产品质量受到市场方面的认可,形成了明显的竞争优势,已用于多项标志性建筑,包括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中国馆及其主题馆,以及北京国家体育馆(“鸟巢”)等。
(1)技术优势
2006年,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成为国内第一家打破国际巨头对光伏玻璃的技术和市场垄断的企业,成功实现了光伏玻璃的国产化。公司在光伏玻璃的配方、生产工艺和自爆率控制等关键技术方面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早在2008年公司的光伏玻璃经全球知名光伏电池组件公司日本夏普公司测试使用,产品质量达到与国际著名光伏玻璃制造商日本旭硝子、英国皮尔金顿公司、法国圣戈班公司相同的水平。同时,公司的光伏玻璃产品是国内第一家、全球第四家通过瑞士SPF认证的企业(SPF认证被公认为高性能光伏玻璃的权威认证)。公司获得多项光伏玻璃技术相关的奖项,其中包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颁发的国家重点新产品奖,公司拥有两百多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2)先发优势
公司是我国最早进入光伏玻璃行业的企业之一,是我国光伏玻璃行业标准的制定者之一,参与制定了《轻质物理强化玻璃(GB/T34328-2017)》《太阳能用玻璃第1部分:超白压花玻璃(GB/T30984.1-2015)》《太阳能光伏组件用减反射膜玻璃标准(JC/T2170-2013)》《晶体硅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透光率性能检测评价方法(GB/T37240-2018)》《晶硅光伏组件用材料 第3部分:
双玻光伏组件用压延玻璃弯曲强度、抗冲击性及表面应力技术规范(T/ZBH026-2023)》《光伏玻璃湿热大气环境自然曝露试验方法及性能评价GB/T34561-2017》》《光伏玻璃干热沙尘大气环境自然曝露试验方法及性能评价(GB/T34613-2017)》《光伏玻璃温和气候下城市环境自然曝露试
验方法及性能评价(GB/T34614-2017)》《玻璃和铸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2019)》《减反射膜光伏玻璃(T/ZZB0305-2018)》等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和优异的产品质量,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获取了以下先发优势:
1)公司依靠稳定、良好的销售渠道,达到了较大的业务规模,行业地位突出;2)经过长期的合作,公司与全球知名光伏组件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光伏组件企业对供应商综合实力和行业经验有较高要求,拥有优质客户资源的光伏玻璃企业才能步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3)在竞争者开始投入资金、人才进入光伏玻璃行业时,公司已经通过规模化生产降低了光伏玻璃的制造成本,提高了产品的成品率,增强了产品性价比方面的竞争力。
(3)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与国内外知名光伏组件企业建立并维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基于性价比优势,大型光伏组件企业对光伏玻璃由原来主要依赖进口转向国内采购,并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由于光伏玻璃需要搭载光伏电池组件取得出口国权威机构的认证,耗时长、花费高,因此一旦光伏玻璃企业成功进入大型光伏组件合格供应商名录,双方的合作关系较为稳定、持久。经过近几年发展,公司已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渠道,与一大批全球知名光伏组件厂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如隆基绿能、晶科能源、东方日升、晶澳科技、正泰新能等等。除光伏玻璃客户外,公司与家居玻璃客户亦建立并维持长期业务关系,2005年起,公司通过了大型跨国家居零售商瑞典宜家的审核,成为宜家全球供应链中合格稳定的供应商。
(4)规模优势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光伏玻璃行业唯有规模化经营才能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抵御市场波动风险。公司的规模优势具体体现在:
1)光伏玻璃生产线投资门槛高,规模化生产能够提高产品的成品率和产出效率,有效降低单位制造成本;
2)有条件利用规模化采购的优势,对上游供应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
3)规模化生产保证了公司在安全、环保、自动化等方面的投入,有利于提高生产流程自动化程度和改善员工工作环境。
(5)认证与品牌优势
公司下属所有生产工厂通过GB/T19001-2016/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覆盖率100%;通过GB/T 24001-2016/ISO 14001:2015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45001-2020/ISO 45001:2018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产品通过3C认证、SPF认证、PCCC认证、EN12150认证,“浙江制造”认证,光伏玻璃碳标签认证;并通过ROHS测试、SVHC测试。公司经过十几年的积淀,已形成一套严格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产品品质优良,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福莱特”品牌形象,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国内若干标志性项目也
应用了公司光伏玻璃产品,如2008年中国奥运会主场馆“鸟巢”、2010年上海世博会主题馆等工程。
(6)管理优势
光伏玻璃行业由于技术、资金、人才壁垒较高,只有少数大型玻璃企业才能参与此类产品的市场竞争。大型玻璃企业竞争,不仅体现在技术方面,更重要的是体现在管理方面。管理水平的高低主要体现在成本控制能力、产品质量稳定性以及产品成品率等方面,其中产品成品率水平是衡量企业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公司管理团队的大部分成员具备十年以上的行业经验,业务能力强、专业经验深厚、执着敬业,团队和谐稳健。公司管理团队丰富的管理经验、很强的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使得公司各项管理的质量、效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通过不断的技术工艺优化和管理效率提升,公司光伏玻璃基片的成品率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82.60百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6.60百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3.5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15.13百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2.3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2,919.80百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698.8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2%。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8,682.60 | 21,523.71 | -13.20 |
营业成本 | 15,787.61 | 16,830.72 | -6.20 |
销售费用 | 51.97 | 119.75 | -56.60 |
管理费用 | 327.56 | 302.20 | 8.39 |
研发费用 | 604.79 | 596.75 | 1.35 |
财务费用 | 407.49 | 482.89 | -15.61 |
信用减值利得(损失) | 71.53 | -77.81 | 191.93 |
资产减值利得(损失) | -356.22 | -52.29 | -581.2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 -65.98 | -7.09 | -830.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14.40 | 1,967.18 | 200.6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52.44 | -5,825.54 | -4.6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5.09 | 7,001.96 | -119.21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2024年下半年光伏玻璃销售价格下降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原材料价格下降以及集团实施提质增效措施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集装架使用效率提升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集团快速发展导致行政管理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集团银行利息费用减少以及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集团为继续保持竞争力稳定投入研发项目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抵减了投资支付增加的金额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集团本年期末借款减少以及上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信用减值利得(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集团强化了对客户信用账期的管控力度,减少了期末应收账款金额所致;资产减值利得(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集团受到光伏玻璃市场供需失衡的影响,提前对光伏玻璃窑炉进行冷修所致;资产处置收益(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冷修窑炉处置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光伏玻璃 | 16,816.10 | 14,186.52 | 15.64 | -14.54 | -7.03 | 减少6.81个百分点 |
家居玻璃 | 308.34 | 267.23 | 13.33 | -6.10 | -8.03 | 增加1.81个百分点 |
工程玻璃 | 502.12 | 465.93 | 7.21 | -13.83 | -10.37 | 减少3.58个百分点 |
浮法玻璃 | 282.82 | 292.96 | -3.59 | -17.35 | -17.38 | 增加0.03个百分点 |
发电收入 | 421.26 | 290.66 | 31.00 | 373.00 | 441.41 | 减少8.72个百分点 |
采矿产品 | 311.48 | 262.34 | 15.78 | -28.46 | -18.09 | 减少10.6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中国 | 14,237.81 | 12,390.71 | 12.97 | -16.89 | -9.05 | 减少7.50个百分点 |
亚洲其他国家及地区(不包括中国) | 3,108.49 | 2,432.47 | 21.75 | -16.90 | -10.76 | 减少5.38个百分点 |
欧洲 | 162.89 | 139.05 | 14.63 | -29.00 | -26.37 | 减少3.04个百分点 |
北美洲 | 1,114.44 | 787.98 | 29.29 | 231.64 | 221.28 | 增加2.28个百分点 |
其他 | 18.49 | 15.42 | 16.59 | 5.91 | -0.21 | 增加5.1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18,453.32 | 15,571.88 | 15.61 | -13.35 | -6.46 | 减少6.21个百分点 |
经销商 | 188.81 | 193.76 | -2.62 | 19.68 | 28.37 | 减少6.9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光伏玻璃 | 万平方米 | 128,664.48 | 126,492.21 | 6,782.51 | 6.17 | 3.70 | 9.11 |
家居玻璃 | 万平方米 | 718.29 | 721.43 | 32.68 | -32.04 | -4.71 | -15.79 |
浮法玻璃 | 万吨 | 40.19 | 18.79 | 1.67 | -7.79 | -5.01 | 27.83 |
工程玻璃 | 万平方米 | 1,413.15 | 1,400.62 | 80.04 | -5.65 | -9.51 | -42.74 |
产销量情况说明无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晶澳科技签署的关于销售约2.3亿平方米组件用光伏压延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具体订单价格每月协商确定。合同履行期限自2021年8月1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2023年4月7日,公司披露了与正泰新能及其十六家子公司签署的销售光伏压延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正泰新能及其十六家子公司计划于2023年7月-2025年12月向公司及子公司采购约37,800万平方米光伏压延玻璃。具体订单价格随行就市,由双方每月协商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重大销售战略框架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023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与晶科能源签署的光伏玻璃销售《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计划于2024年-2025年向公司及子公司采购约77GW光伏组件用光伏玻璃。具体订单价格随行就市,由双方每月协商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重大销售战略框架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报告期内,公司以上销售合同均在正常履行中。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光伏玻璃 | 晶澳能源 | / | 5,969.73 | 2,126.14 | / | 是 | 不适用 |
光伏玻璃 | 正泰新能 | / | 1,777.56 | 861.61 | / | 是 | 不适用 |
光伏玻璃 | 晶科能源 | / | 3,394.38 | 3,394.38 | / | 是 | 不适用 |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百万元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光伏玻璃 | 原材料/能源/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 14,186.52 | 89.86 | 15,260.01 | 90.67 | -7.03 |
家居玻璃 | 原材料/能源/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 267.23 | 1.69 | 290.56 | 1.73 | -8.03 |
工程玻璃 | 原材料/能源/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 465.93 | 2.95 | 519.85 | 3.09 | -10.37 |
浮法玻璃 | 原材料/能源/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 292.96 | 1.86 | 354.57 | 2.11 | -17.38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07.08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7.3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54.27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1.9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下的“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604.79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 604.7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24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715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9.22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 |
硕士研究生 | 8 |
本科 | 106 |
专科 | 260 |
高中及以下 | 34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35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300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07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67 |
60岁及以上 | 6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提高研发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公司对研发体系进行优化、合并,并精简了一些重复、低效的研发部门,减少了部分研发岗位,提高了研发投入的性价比。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下的“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百万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20.02 | 1.21 | 230.00 | 0.54 | 126.10 | 主要是期末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1,106.22 | 2.58 | 1,593.42 | 3.71 | -30.58 | 主要是公司加强票据管理,减少信用较低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
应收账款 | 2,595.25 | 6.05 | 3,685.52 | 8.57 | -29.58 | 主要是公司强化对客户的信用政策,减少了期末应收账款所致 |
预付款项 | 53.33 | 0.12 | 334.68 | 0.78 | -84.07 | 主要是预付供应商货款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877.21 | 2.04 | 253.54 | 0.59 | 245.98 | 主要是待抵扣增值税增加以及购入银行定期存单所致 |
其他债权投资 | 223.71 | 0.52 | - | - | 不适用 | 主要是期末公司持有可转让银行定期存单所致 |
债权投资 | 143.77 | 0.33 | - | - | 不适用 | 主要是期末公司持有银行定期存单所致 |
在建工程 | 2,941.46 | 6.85 | 1,755.99 | 4.09 | 67.51 | 主要是安徽和南通建设光伏玻璃生产线所致 |
无形资产 | 6,325.84 | 14.74 | 3,279.56 | 7.63 | 92.89 | 主要是公司所购矿山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243.55 | 0.57 | 80.72 | 0.19 | 201.74 | 主要是集装架及装修费用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79.08 | 2.05 | 4,311.92 | 10.03 | -79.61 | 主要是公司所购矿山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
短期借款 | 1,016.89 | 2.37 | 1,913.77 | 4.45 | -46.86 | 主要是公司调整贷款结构,减少短期借款所致 |
合同负债 | 33.29 | 0.08 | 129.11 | 0.30 | -74.21 | 主要是对合同预收款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94.10 | 5.35 | 1,253.37 | 2.92 | 83.03 | 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764.32 | 1.78 | 538.24 | 1.25 | 42.00 | 主要是公司新增租赁所致 |
递延收益 | 207.24 | 0.48 | 56.48 | 0.13 | 266.96 | 主要是取得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
库存股 | 229.50 | 0.53 | 15.99 | 0.04 | 1,335.58 | 主要是回购A股股票所致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51.32(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1.96%。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注释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总占比最大的是光伏玻璃销售业务,相关经营情况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进行了分析。
光伏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光伏设备制造业务
□适用 √不适用
2、 光伏产品关键技术指标
□适用 √不适用
3、 光伏电站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光伏电站开发: | |||||
期初持有电站数及总装机容量 | 报告期内出售电站数及总装机容量 | 期末持有电站数及总装机容量 | 在手已核准的总装机容量 | 已出售电站项目的总成交金额 | 当期出售电站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 |
864.67MW | - | 1132.94MW | 4197.05MW | - | -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度光伏电站累计运营情况:
区域
区域 | 装机容量(MW) | 发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电量(万千瓦时) | 结算电量(万千瓦时) | 上网电价(元/千瓦时) | 电费收入 |
分布式:
分布式: | ||||||
安徽 | 2.94 | 278.55 | 257.96 | 257.96 | 0.39 | 101.50 |
广东 | 225.19 | 23,703.93 | 20,550.55 | 20,550.55 | 0.42 | 8,637.71 |
广西 | 212.77 | 21,859.16 | 18,131.49 | 18,131.49 | 0.44 | 7,965.48 |
海南 | 48.82 | 5,932.41 | 5,616.26 | 5,616.26 | 0.38 | 2,161.77 |
河北 | 59.58 | 6,454.68 | 5,875.83 | 5,875.83 | 0.40 | 2,352.08 |
河南 | 116.90 | 12,657.15 | 15,164.51 | 15,164.51 | 0.30 | 4,612.27 |
湖南 | 387.85 | 35,233.39 | 33,969.95 | 33,969.95 | 0.38 | 12,741.02 |
江西 | 4.94 | 605.89 | 589.93 | 589.93 | 0.37 | 220.79 |
山东 | 51.85 | 7,301.63 | 8,121.49 | 8,121.49 | 0.33 | 2,660.71 |
天津 | 22.09 | 1,845.59 | 1,923.13 | 1,923.13 | 0.35 | 672.53 |
合计 | 1,132.93 | 115,872.38 | 110,201.10 | 110,201.10 | / | 42,125.87 |
□适用 √不适用
4、 光伏产品信息
(1). 光伏产品生产和在建产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别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投产工艺路线 | 在建生产线总投资额 | 在建生产线当期投资额 | 设计产能 | (预计)投产时间 | 在建工艺路线 |
光伏辅料及系统部件: | ||||||||
光伏玻璃 | 128,664.48万方 | 91.47 | 压延 | 96.68 | 24.97 | 年产400万吨 | 2025-2027年 | 压延 |
(2). 光伏产品主要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别 | 产销率(%) | 销售收入 | 销售毛利率(%) | ||
境内 | 境外 | 境内 | 境外 | ||
光伏辅料及系统部件: | |||||
光伏玻璃 | 98.31 | 126.11 | 42.05 | 12.94 | 23.72 |
光伏产品实现境外销售的,应当分国家或地区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光伏玻璃产品境外销售情况 | ||
国家或地区 | 销售收入 | 销售毛利率(%) |
亚洲其他国家及地区(不包括中国) | 3,103.70 | 21.74 |
欧洲 | 7.79 | 33.88 |
北美洲 | 1,091.91 | 29.27 |
其他 | 1.25 | 29.84 |
(3). 光伏电站工程承包或开发项目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变动比例(%) |
长期股权投资 | 112,469,977.19 | 100,912,760.44 | 11.45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预计总投资额(含流动资金) | 项目进度 | 资金来源 |
1 | 年产150万吨新能源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 | 安福玻璃 | 37.53 | 建设中 | 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 |
2 | 年产150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及背板制造项目 | 南通福莱特 | 38.85 | 建设中 | 自筹资金、专项借款 |
3 | 年产100万吨新能源装备用高透面板制造项目 | 印尼光能 | 美元2.90 | 筹备中 | 自筹资金 |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总资产 | 总负债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安福玻璃 | 2,533,756.85 | 1,686,512.60 | 847,244.25 | 1,113,144.72 | 58,884.17 |
越南福莱特 | 256,991.09 | 82,972.29 | 174,018.80 | 197,215.37 | 37,369.90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全球多元化环境下,光伏装机持续增长
二零二四年全球光伏装机需求在政策推动、技术进步、新兴市场崛起等多因素驱动下,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尽管增速有所放缓,但全球光伏产业仍处于上升发展通道。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二零二四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同比增长约35.9%,约为530GW,二零二四年全球主要光伏市场保持不少于15%的增速。不同市场区域展现出各自的发展特点与潜力,中国、美国、欧洲等传统市场持续发挥重要作用。二零二四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规模达到277.57GW,同比增长28%,12月单月实现新增装机71.27GW,创历史新高;自二零二三年以来,美国光伏需求持续旺盛,据美国SEIA统计,二零二四年全年光伏装机有望达到40.5GW,同比增长25%,终端需求依然良好;另外,新兴市场如中东地区,光照资源充足,近年来中东经济持续发展带动电力需求提升,对气候变化的担忧推动其能源转型,多国提出了可再生能源装机及发电目标,光伏装机将会持续增长,成为全球光伏装机需求增长的新引擎。
2、光伏行业发展仍面临着诸多挑战
(1)政策调整带来了更多不确定性
二零二五年《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要求六月一日后新项目电价由市场交易决定,存量项目执行保障性电价。这一变化迫使企业从依赖政策补贴转向适应市场波动,尤其对分布式光
伏影响显著。工商业分布式项目需与屋顶业主用电负荷强绑定,若消纳不足或电价波动,可能导致收益下降甚至亏损。《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取消工商业分布式项目的 “全额上网” 模式,强制要求自发自用比例。这增加了项目开发的不确定性,需与用电方深度绑定,部分企业因消纳问题陷入纠纷。
(2)国际贸易壁垒进一步升级
二零二四年美国将光伏电池组件关税从 25% 提升至 50%,并取消对东南亚四国光伏组件的关税豁免,要求六个月内完成已进口组件的安装;欧盟的《净零工业法案》明确了本土制造比例,《强迫劳动法规》可能使我国光伏产品被列为高风险产品;另外,印度,巴西,土耳其,南非等国对光伏组件的关税壁垒持续升级。
(3)光伏行业产能过剩背景下的盈利受压
近几年,由于光伏行业各环节非理性扩张,产能激增,叠加二零二四年需求增速放缓,使供应远超市场消化能力,导致市场供需失衡,价格不断下挫,从而使得行业内企业利润被严重压缩,多数企业面临亏损,行业发展遭遇严峻挑战。
3、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
在种种压力和挑战下,行业自律与反内卷成为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二零二四年,通过多次召开行业座谈会、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强化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整合行业资源。在出台的供给侧改革举措中,涵盖了“去产能”、“限价格”、“产量配额”等,行业展开了一场前所未有的自救,开始推动冗余产能出清及限制新增产能释放,逐步改善供给格局,持续缓解前期大幅扩产对产能过剩的压力。
4、展望未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产总产能为19,400吨/天,安徽项目和南通项目将根据市场情况陆续点火运营。同时,本集团计划在印度尼西亚投资建设光伏玻璃窑炉,以满足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光伏玻璃的需求。目前,本公司与信义光能同处于光伏玻璃行业的第一梯队,两家公司市场占有率合计超过50%,盈利能力拉开二三线企业较大差距。未来,本公司凭借规模优势,资源优势以及技术优势,将继续努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共创世界绿色生活价值”为使命,依托优质产品、技术创新和可持续服务,深耕光伏玻璃行业,栉风沐雨,与时俱进,坚定前行;以“创新兴企、人才强企、能源筑企”为经营理念,前瞻布局,稳健经营,全面整合各类资源,突出专业化、差异化,力争把福莱特集团打造成技术先进、管理一流、服务社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低碳节能及绿色新能源玻璃集团。
2025年,公司将继续基于中长期战略目标,积极把握绿色低碳转型的机遇,充分利用公司在光伏玻璃行业积累的资金、技术、管理及市场优势,进一步扩大公司光伏玻璃的规模效应,不断提升制造工艺水平,优化熔窑技术,降低单位综合能耗,提高光伏玻璃成品率,巩固并提高在光伏玻璃行业的领先地位;在内部管理方面,将持续强化内部管理,提高人均效益,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产品研发计划
公司密切关注国内外技术发展的前沿和趋势,在技术开发和产品创新方面持续加大投入,着力建设一流的研发中心,利用产学研平台,加大校企合作。同时,公司将继续与行业内知名企业共同研发合作,全面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公司将围绕现有主导产品光伏玻璃,基于市场对双玻组件更轻量化、薄片化的需求基础上,持续对光伏玻璃配方和生产技术进行研究和探索,以达到更轻薄、更高透光率、更好光谱匹配性、更强耐候性能,有效地帮助光伏组件“降本增效”。
2、生产能力扩张计划
二零二四年,全球光伏装机需求在政策推动、技术进步、新兴市场崛起等多因素驱动下,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尽管增速有所放缓,但全球光伏产业仍处于上升发展通道。未来,公司将充分抓住全球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带来的重大市场机遇,扩大产能,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
3、市场开拓计划
在市场开发与营销网络建设方面,公司将继续实施核心产品、潜力新产品带动市场的发展战略,保证公司在国内外同行业中的有利竞争地位,其主要措施如下:
(1)市场开发策略
公司通过新产品研发及产品技术升级,提高产品性价比和技术水平;紧跟现有客户的成长速度;不断挖掘新客户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占领新的细分市场,巩固并扩大公司在全球光伏玻璃市场的份额。
(2)营销网络建设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和渠道。公司的销售团队直接接触客户及潜在客户,以达成产品销售。公司通过参加国内外研讨会、展示会或展览会的方式,增加产品曝光率、推广产品;通过参加行业协会等方式,保持对行业需求的认知,加强对客户及潜在客户的接触;并保持与现有客户的密切联系,保障售后服务。
(3)加强品牌建设
福莱特已经是国内外光伏行业内的知名品牌,公司将继续推进以福莱特文化为内涵的品牌战略,与全球光伏行业内的知名企业开展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合作,提升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4、人才培养与发展计划
人才作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的原动力,是企业活力的源泉。公司坚持“忠诚正直、专业进取”的人才观念,不断加大人力资源引进、开发与管理力度,建立人才培养及储备体系,使公司人力资源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努力营造全员学习的良好氛围,共创知识型、学习型团队,造就一支高效、勤奋、开拓、创新的队伍。公司制定了如下发展规划:
(1)实施全方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战略
在未来几年内,公司将继续引进研发、管理、市场营销、金融财务等高级人才,特别是吸纳专家、高级工程师和技术研发人员。通过人才引进带动整个技术团队、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素质和水平的提高。
(2)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综合运用股权激励等手段,建立公正、公平、公开、有利于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薪酬体系,使生产、研发、销售、管理等各个部门的人员保持持续的动力与创新能力。
(3)继续与国内外相关专业的知名高校、研究单位、企业合作
根据公司需要,外聘知名专家与公司共同进行产品与技术开发,共同培养人才,并选派公司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开发水平,提高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
(4)提高员工权益
公司倡导平等开放的工作氛围,提供畅通的沟通渠道,帮助员工更好地融入企业大集体。公司关怀员工身心健康,通过举办文体娱乐活动、社团活动等方式,丰富员工业余生活,激发职工活力。公司通过爱心互助基金、生日、节假日、餐补等措施给予员工关怀。
5、深化改革和组织结构调整的规划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规范运作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组织管理职能,合理分工,明确责任,优化流程,提升效率。措施包括:
(1)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的重大经营行为进行科学决策和执行监督;
(2)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充实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系统化、体系健全的决策机制、评价机制、监督机制、竞争机制、激励机制,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等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光伏行业波动风险
光伏行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光伏玻璃的需求一般视光伏组件的装机量(需求量)而定,而光伏组件的需求受到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若各国出台对于光伏发电具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政策或产业链受其上下游产能不匹配的影响,则可能造成市场供需失衡,导致行业整体发展出现风险波动。
2、 贸易争端风险
近年来,光伏行业成为全球能源领域的热点之一。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日益提高以及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逐渐凸显,各国纷纷加大对光伏产业的投资力度。美国、欧盟、印度等主要海外光伏市场积极部署制造业本地化的政策,加大对本国产业的补贴和支持,同时针对中国光伏产品设置进口壁垒,未来不排除此类事件仍会发生,继而对我国光伏产业造成一定影响。
尽管报告期内,公司向欧盟、印度的销售金额占公司收入比重较低,且公司已在海外投资建设光伏玻璃生产线,但上述贸易争端持续或其他公司产品出口国出现类似贸易争端问题,仍可能影响公司对这些出口国的产品销售价格,从而降低公司产品竞争力。
3、 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玻璃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性排放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严重环境污染或社会影响恶劣等环保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环保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未来若公司的污染物排放未能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或因设备设施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发生意外环保事故,公司将有可能面临被相关政府部门处罚等风险,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 原材料和燃料动力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成本主要由原材料和燃料动力所构成,其中原材料的主要构成为纯碱和石英砂,燃料动力的主要构成为天然气、燃料油和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强对原材料、燃料价格走势的研究,合理选择采购时机,以降低成本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若未来纯碱、石英砂、天然气或燃料油价格出现大幅度波动,仍会对公司的成本控制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5、 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公司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3.58%。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结算货币与人民币之间的汇率可能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产生波动,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使得公司面临汇率波动风险。由于公司已在海外投资建设光伏玻璃生产线,出口销售和海外投资亦会受到人民币汇率变动风险,存在导致公司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6、 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和家居玻璃的生产和销售,其生产过程涉及高温、切割等工艺,对操作安全有着较为严格的要求。尽管公司已经配备了较为完备的安全生产设施,建立了完善的事故预警、处理机制,但仍不能排除因操作不当、自然灾害等原因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从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7、 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由于公司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应收账款价值也呈增长态势。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59,525.4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6.05%。尽管公司目前应收账款回收状况正常,但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或客户经营情况发生转变,应收账款存在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董事任免、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督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责。
公司制订了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主要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制定,该议事规则中对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召开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与董事长的职权、专门委员会的设立、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程序、议事与表决程序、会议决议与会议记录内容作了规定,以确保董事会能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监事会职责、召集、召开、决议与记录等内容,保障了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监督权。本报告期,公司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下属委员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职责和议事规则,有效加强了对公司管理层的监督,优化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本报告期,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14次董事会和8次监事会,分别对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利润分配、章程修订等事项做出了有效决议,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与《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规范运行。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阮洪良、姜瑾华、阮泽云和赵晓非,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互相独立,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的业务不依赖控股股东或其他任何关联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直接或间接地干涉公司决策和生产经营的情形。
(二)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厂房、土地、设备以及商标、非专利技术等资产均合法拥有所有权及使用权。
公司对其资产具备完整、合法的财产权属并实际占有,不存在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没有以自身资产、权益或信誉为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对所有资产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
(三)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建有独立完整的人事聘用、任免、档案及薪酬管理制度,并与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等方面均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除公司以外的下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通过合法程序选举产生,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有关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
(四)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依法独立纳税,执行的税率均按照国家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家批准的有关优惠政策确定;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及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不存在为股东单位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行为。
(五)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公司机构设立的情况。
公司依法建立了有效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经理层等现代企业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有效。公司独立于股东的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生产经营和组织架构依法独立运作,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具有独立与完善的管理机构和业务经营体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17日 | http://www.sse.com.cn https://www.hkex.com.hk | 2024年6月18日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 告 编号:2024-051)。 |
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17日 | http://www.sse.com.cn https://www.hkex.com.hk | 2024年6月18日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 告 编号:2024-051)。 |
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17日 | http://www.sse.com.cn https://www.hkex.com.hk | 2024年6月18日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 |
议公告》( 公 告 编号:2024-051)。 |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1月18日 | http://www.sse.com.cn https://www.hkex.com.hk | 2024年11月19日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公 告 编号:2024-101)。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回购公司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十七项议案。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回购公司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四项议案。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回购公司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四项议案。其中,前两项议案获得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项议案暨《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H股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七项议案。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阮洪良 | 董事长 | 男 | 63 | 2021年5月20日 | 2027年11月17日 | 439,843,400.00 | 439,843,400.00 | - | - | 132.69 | 否 |
姜瑾华 | 副董事长 | 女 | 63 | 2021年5月20日 | 2027年11月17日 | 324,192,600.00 | 324,192,600.00 | - | - | 92.07 | 否 |
阮泽云 | 董事、总裁 | 女 | 38 | 2023年7月24日 | 2027年11月17日 | 352,735,000.00 | 352,735,000.00 | - | - | 130.75 | 否 |
魏叶忠 | 董事、副总裁 | 男 | 53 | 2021年5月20日 | 2027年11月17日 | 15,600,600.00 | 15,600,600.00 | - | - | 71.72 | 否 |
沈其甫 | 董事 | 男 | 58 | 2021年5月20日 | 2027年11月17日 | 10,400,400.00 | 10,400,400.00 | - | - | 74.14 | 否 |
徐攀 | 独立董事 | 女 | 37 | 2021年5月20日 | 2027年11月17日 | 0 | 0 | - | - | 10 | 否 |
华富兰 | 独立董事 | 女 | 62 | 2021年5月20日 | 2024年11月18日 | 0 | 0 | - | - | 9.17 | 否 |
杜健 | 独立董事 | 女 | 47 | 2024年11月18日 | 2027年11月17日 | 0 | 0 | - | - | 0.83 | 否 |
吴幼娟 | 独立董事 | 女 | 49 | 2021年5月20日 | 2027年11月17日 | 0 | 0 | - | - | 19.27 | 否 |
郑文荣 | 监事会主席 | 男 | 61 | 2021年5月20日 | 2027年11月17日 | 46,801,800.00 | 46,801,800.00 | - | - | 28.95 | 否 |
沈福泉 | 监事 | 男 | 65 | 2021年5月20日 | 2027年11月17日 | 31,201,200.00 | 31,201,200.00 | - | - | 22.92 | 否 |
祝全明 | 监事 | 男 | 71 | 2021年5月20日 | 2027年11月17日 | 31,201,200.00 | 31,201,200.00 | - | - | 18.41 | 否 |
张惠珍 | 职工监事 | 女 | 50 | 2021年5月20日 | 2027年11月17日 | 0 | 0 | - | - | 31.85 | 否 |
钮丽萍 | 职工监事 | 女 | 39 | 2021年5月20日 | 2027年11月17日 | 0 | 0 | - | - | 21.93 | 否 |
赵晓非 | 常务副总裁 | 男 | 40 | 2023年6月6日 | 2027年11月17日 | 4,800,000.00 | 4,800,000.00 | - | - | 119.15 | 否 |
韦志明 | 副总裁 | 男 | 56 | 2021年5月20日 | 2027年11月17日 | 10,400,400.00 | 10,400,400.00 | - | - | 109.96 | 否 |
赵长海 | 副总裁 | 男 | 50 | 2023年6月6日 | 2027年11月17日 | 480,000.00 | 480,000.00 | - | - | 137.11 | 否 |
蒋纬界 | 财务负 | 男 | 38 | 2021年5 | 2027年 | 200,000.00 | 200,000.00 | - | - | 56.37 | 否 |
责人 | 月20日 | 11月17日 | |||||||||
成媛 | 董事会秘书 | 女 | 34 | 2023年3月27日 | 2027年11月17日 | 0 | 0 | - | - | 34.88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1,267,856,600.00 | 1,267,856,600.00 | / | / | 1,122.15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阮洪良 | 阮洪良先生(阮先生),63岁,为本公司的主要创办人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阮先生目前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长,主要负责公司整体战略制定、业务管理及运营。阮先生是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亦是战略发展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席。阮先生2022年1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主修工商管理。阮先生于玻璃行业拥有逾39年经验,目前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 |
姜瑾华 | 姜瑾华女士(姜女士),63岁,于2000年6月加入本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姜女士于玻璃行业拥有逾31年经验,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及副董事长,主要负责协助阮先生履行其作为本公司董事长的职责。姜女士是本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委员。姜女士于2013年5月毕业于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姜女士目前担任本公司本部产业园总经理。 |
阮泽云 | 阮泽云女士(阮女士),38岁,于2009年10月加入本公司,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阮女士目前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及公司秘书,主要负责本公司整体业务管理及运营及董事会日常事务。阮女士是本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的委员。阮女士于2009年9月毕业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Sheffield University),获取管理学硕士学位。 |
魏叶忠 | 魏叶忠先生(魏先生),53岁,于1998年加入本公司,为本公司共同创办人之一。魏先生于玻璃行业拥有逾29年经验,目前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兼任发展规划中心副总经理及物流部总经理,主要负责管理本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及物流运输。 |
沈其甫 | 沈其甫先生(沈先生),58岁,于1999年9月加入本公司。沈先生于玻璃行业拥有逾22年经验,目前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兼任本部产业园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协助管理公司本部产业园业务及运营。 |
徐攀 | 徐攀女士(徐女士),37岁,于2021年5月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是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主席,亦是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徐女士于2019年9月取得南京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现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徐女士于2011年取得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质(CIA),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资格(CICPA)。 除本公司外,徐女士自2022年10月至今任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2023年9月至今任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华富兰 | 华富兰女士(华女士),62岁,于2018年11月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24年11月18日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前,华女士亦是本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华女士于2011年7月毕业于浙江理工大学,并获颁发工程硕士学位。 除本公司外,华女士自2013年至今在浙江火炬星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兼副总经理;2015年至今在浙江火炬创业投资管理咨询 |
有限公司担任监事。 | |
杜健 | 杜健女士(杜女士),47岁,于2024年11月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是本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杜女士于2005年12月取得浙江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创新创业月战略学系教授。 除本公司外,杜女士自2020年5月至今担任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吴幼娟 | 吴幼娟女士(吴女士),49岁,于2021年5月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是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吴女士持有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及获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大学分别颁发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企业与金融法法学硕士学位。 除本公司外,吴女士于2016年3月至今任结好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女士自2013年至今为柏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亦自2013年至今为柏誉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董事。 |
郑文荣 | 郑文荣先生(郑先生),61岁,于1998年加入本公司,为本公司的共同创办人之一。郑先生于玻璃行业拥有逾25年经验,目前为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并担任本公司工程部副总经理。 |
沈福泉 | 沈福泉先生(沈先生),65岁,于1998年加入本公司,为本公司的共同创办人之一。沈先生于玻璃行业拥有逾24年经验,目前为本公司监事。 |
祝全明 | 祝全明先生(祝先生),71岁,于1998年加入本公司,为本公司的共同创办人之一。祝先生于玻璃行业拥有逾25年经验,目前为本公司监事。 |
张惠珍 | 张惠珍女士(张女士),50岁,于2006年加入本公司,目前为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并担任本部产业园高性能玻璃分部副总经理。 |
钮丽萍 | 钮丽萍女士(钮女士),39岁,于2003年加入本公司。目前为本公司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监事,并担任本公司财务中心资金部主管。 |
赵晓非 | 赵晓非先生(赵先生),40岁,于2011年加入本公司,目前为本公司的常务副总裁,兼任光伏玻璃事业部总经理,主要负责管理本公司的光伏玻璃事业部的业务及运营。赵先生亦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赵先生于2007年12月毕业于美国北维珍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Northern Virginia),主修工商管理。 |
韦志明 | 韦志明先生(韦先生),56岁,于2006年加入本公司。韦先生于玻璃行业拥有逾32年经验,目前为本公司的副总裁兼任公司发展规划中心副总经理,主要负责管理本集团战略发展部以及技术研发。韦先生于1991年7月毕业于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大学,获取化学学士学位。 |
赵长海 | 赵长海先生(赵先生),50岁,目前为本公司的副总裁,担任本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兼任发展规划中心副总经理,主要负责本集团发展规划以及技术研发。赵先生于2000年7月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主修无机材料。 |
蒋纬界 | 蒋纬界先生(蒋先生),38岁,于2017年加入本公司,目前为本公司财务负责人。蒋先生于2011年毕业于英国诺丁汉大学供应链与企业运作管理专业,获得硕士学位。 |
成媛 | 成媛女士(成女士),34岁,于2016年加入本公司,目前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战略采购部副总经理,主要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和公司战略采购业务。成女士于2016年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取得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学位。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阮洪良 | 嘉兴市秀洲区联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9年6月 | |
阮洪良 | 凤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4月 | |
阮洪良 | Eternity Sunny Pte.Ltd | 董事 | 2021年1月 | |
阮泽云 | 嘉兴义和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年6月 | |
阮泽云 | 嘉兴凯鸿福莱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月 | |
阮泽云 | 凯鸿福莱特物流(越南)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月 | |
阮泽云 | 香港瀚洋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9月 | |
阮泽云 | 三亚瀚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2年4月 | |
阮泽云 | Eternity Sunny Pte.Ltd | 董事 | 2021年1月 | |
阮泽云 | 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非执行董事 | 2023年6月 | 2026年6月 |
徐攀 | 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 教师 | 2022年1月 | |
徐攀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10月 | 2025年10月 |
徐攀 |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9月 | 2026年9月 |
华富兰 | 浙江火炬星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2013年8月 | |
华富兰 | 浙江火炬创业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6月 | |
杜健 |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 教师 | 2022年12月 | |
杜健 |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5月 | 2025年3月 |
吴幼娟 | 柏诚会计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2013年 | |
吴幼娟 | 柏誉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 | |
吴幼娟 | 结好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6年3月 | 2025年3月 |
吴幼娟 | Medi Lifestyle Limited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9年7月 | 2024年2月 |
赵晓非 | 凤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4月 | |
蒋纬界 | 嘉善熠成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1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薪酬委员会提出,报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薪酬方案报由监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报由董事会批准。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薪酬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津贴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支付情况参见本章(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约为人民币1,122.15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华富兰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卸任 |
杜健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选举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 2024年2月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不向下修正“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 | 2024年2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 | 2024年3月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 | 2024年3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
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回购公司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 2024年4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 2024年6月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1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 | 2024年6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福莱转债”2024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 | 2024年7月1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 | 2024年8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A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 | 2024年8月2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业绩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1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与嘉兴凯鸿福莱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日 |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12月1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阮洪良 | 否 | 14 | 14 | 5 | 0 | 0 | 否 | 4 |
姜瑾华 | 否 | 14 | 14 | 5 | 0 | 0 | 否 | 4 |
阮泽云 | 否 | 14 | 14 | 5 | 0 | 0 | 否 | 4 |
魏叶忠 | 否 | 14 | 14 | 5 | 0 | 0 | 否 | 4 |
沈其甫 | 否 | 14 | 14 | 5 | 0 | 0 | 否 | 4 |
徐攀 | 是 | 14 | 14 | 14 | 0 | 0 | 否 | 4 |
华富兰 | 是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4 |
杜健 | 是 | 2 | 2 | 1 | 0 | 0 | 否 | 0 |
吴幼娟 | 是 | 14 | 14 | 13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4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5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9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核委员会 | 徐攀(主席)、杜健、吴幼娟 |
提名委员会 | 徐攀(主席)、阮洪良、杜健 |
薪酬委员会 | 徐攀(主席)、阮洪良、杜健 |
战略发展委员会 | 阮洪良(主席)、阮泽云、徐攀 |
风险管理委员会 | 阮洪良(主席)、姜瑾华、杜健 |
(二) 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2月6日 |
2024年第一次审核委员会,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全体委员同意本次会议全部议案。 | 无 | ||
2024年3月26日 | 2024年第二次审核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完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审计部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 全体委员同意本次会议全部议案。 | 无 |
2024年4月29日 | 2024年第三次审核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全体委员同意本次会议全部议案。 | 无 |
2024年8月27日 | 2024年第四次审核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业绩的议案》《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全体委员同意本次会议全部议案。 | 无 |
2024年10月29日 | 2024年第五次审核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全体委员同意本次会议全部议案。 | 无 |
2024年11月18日 | 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审核委员会,审议《关于调整公司与嘉兴凯鸿福莱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全体委员同意本次会议全部议案。 | 无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26日 | 2024年第一次提名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架构的议案》。 | 全体委员同意本次会议全部议案。 | 无 |
2024年10月25日 | 2024年第二次提名委员会,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全体委员同意本次会议全部议案。 | 无 |
2024年11月18日 | 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提名委员会,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全体委员同意本次会议全部议案。 | 无 |
(四) 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26日 | 2024年第一次薪酬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 | 全体委员同意本次会议全部议案。 | 无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2024年6月7日 | 2024年第二次薪酬委员会,审议《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全体委员同意本次会议全部议案。 | 无 |
2024年8月27日 | 2024年第三次薪酬委员会,审议《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全体委员同意本次会议全部议案。 | 无 |
2024年11月18日 | 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薪酬委员会,审议《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 全体委员同意本次会议全部议案。 | 无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发展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26日 | 2024年第一次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发展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ESG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的议案》。 | 全体委员同意本次会议全部议案。 | 无 |
2024年4月29日 | 2024年第二次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全体委员同意本次会议全部议案。 | 无 |
(六) 报告期内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26日 | 2024年第一次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OFAC风控工作情况及未来工作计划报告》。 | 全体委员同意本次会议全部议案。 | 无 |
(七)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193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566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7,75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39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6,249 |
销售人员 | 145 |
技术人员 | 710 |
行政人员 | 655 |
合计 | 7,75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39 |
大学(含大专) | 1,700 |
高中(中专及职高) | 1,868 |
高中以下 | 4,152 |
合计 | 7,759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相关国际规范如国际劳工组织公约(ILO)和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等,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汇编》《考勤及休假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制度》《员工轮岗制度》《员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等内部劳工权益政策和制度,尊重并保障员工权益,为员工营造多元开放的工作氛围,防范在公司运营中潜在的侵犯劳工权益风险。
公司秉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薪酬管理原则搭建薪酬体系,合理支付薪酬。公司注重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依照每位员工的工作能力、绩效等因素,每年定期对全体雇员进行绩效考核与评定,据此作为调薪及晋升的依据。在员工绩效考核方面,公司按年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修订可变薪酬制度。公司年度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各生产单位制定了产量、质量考核目标,同时制定生产人工费用计件标准;基于单价、数量、汇款等制定销售部门考核标准。公司实行可变薪酬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员工组织绩效,增加员工收入,实现双赢。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致力建设爱岗敬业、德才兼备、技艺精湛、勇于创新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打造学习型组织。
公司重视员工培训体系的完善,弘扬“工匠精神”,实行“师带徒”制度,充分发挥优秀骨干的“传帮带”作用,通过带新、传新、促新,从实践、思想双层面着手,提高新员工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员工能够持续参与技能培训,强化企业技能人才队伍。2024年,公司合计开展1188次培训。
公司制定《员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设立专项员工继续教育基金,将员工继续教育作为员工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公司继续教育培训费合计33.74万元,包括学历提升、岗位学术培训、资格证书培训。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819,809.2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2,028.25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现金分红政策,关于利润分配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等在《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中作出了明确规定。
2022年6月1日,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强化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规划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2023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00,071,368.15元。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2,334,788,6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887,219,698.78元(含税);该次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7月实施完毕。
(2)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32,518,718.61元。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2,333,452,6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03,348,840.73元(含税);该次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12月实施完毕。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系基于对公司2024年全年实际运营情况经营业务预测做出的客观判断,既保证了公司的稳定可持续发展,又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五)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2,243,969,043.2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111,901,106.97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2,355,870,150.2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1,963,024,661.7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120.0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06,602,737.08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1,702,290,170.31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 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14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 |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对符合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86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 |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同意由本公司收回原代管的该等拟回购注销股份所对应的现金股利。 |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
2024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和《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回购注销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4年11月14日完成注销。 | 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
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从43.79元/股调整至43.17元/股,并注销104.9094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 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 |
2024年12月2日,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4.9094万份股票期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 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委员会,负责薪酬政策的制定、薪酬方案的审定,并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所负责的工作进行经营业绩和管理指标的考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长期激励政策,促使高级管理人员更加勤勉、尽责地履行各项职责。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坚持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提升管理实效为目的,增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和内控管理有效性。形成事前风险防控、事中监控预警、事后评价优化的管理闭环。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拓展实际经营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定了《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管理制度,从管理层面至业务层面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及长效的内控监督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整体战略目标,分解至各子公司,子公司须按时按质完成;加强对各子公司重要岗位人员的选用、任免和考核,并通过OA系统、SAP系统等,加强对子公司内部管理控制与协同,提高子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结论。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9,381.17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进行审批、建设、验收。公司的每个项目均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完成了相关的备案或审批手续。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编制了包括灾害、安全、环保、群体、卫生等方面在内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增大气污染事件、危废污染事件等专项预案,形成系统、完善、可操作性强的预案体系;每年至少组织两次的综合演练,并参与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应急演练。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我公司按照年度监测方案,做好监测工作的提示,环保数据实行在线监测并上传当地环保部门。配合当地环保部门做好季度监测工作,且每个子公司环保监测均实行第三方监测制度,由第三方监测,直接上报当地环保部门。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优化能源管理、清洁技术创新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自身ESG发展路径进行梳理与规划,于2022年初发布四项中长期ESG目标,并部署内部数据监测系统,对量化数据进行月度跟踪监测,分析数据趋势以持续改进。2024年,公司通过运营节能减碳、排放与废弃物减量和处理提效等措施,扎实推进公司ESG目标实现进程。
2024年度各目标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指标 | 单位 | 基准年绩效(2021年) | 2025年目标 | 2024年完成情况 |
单位营收耗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6.8 | 下降3% | 6.07(较基准年下降 10.74%) |
单位营收温室气体排放量 | 吨二氧化碳当量/万元 | 2.92 | 下降10% | 3.12(持续推进中) |
单位营收无害废弃物产生量 | 千克/万元 | —— | 控制在较低水平 | 15.73(已达成) |
单位营收有害废弃 | 千克/万元 | —— | 0.31(已达成) |
物产生量 | ||||
单位营收综合能源消耗量 | 兆瓦时/万元 | 10.46 | 下降10% | 9.58(较基准年下降 8.41%) |
2024年公司通过优化能源管理和清洁技术创新的管理方式减少公司单位营收温室气体排放量,具体措施如下:
1、优化能源管理
(1)开展变压器及生产设备节能化改造,共计更换16台节能型变压器,1套高速节能风刀离心鼓风机,折合年节约标准煤约114.5吨。
(2)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及时更新管理,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行情况,提升设备运作效率,显著降低能源消耗。
(3)采用余热发电技术将生产过程中多余的热能转换为电能,充分利用余热资源,提高用能效率。
(4)使用新能源货车,降低直接能源使用。
(5)对厂区建筑进行屋顶分布式光伏改造,建设光伏电站项目,截止2024年年底装机容量为232MW,折合年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约12.45 万吨,节约标准煤约2.85万吨。
2、清洁技术创新
(1)公司将清洁技术创新置于战略核心,持续深化技术壁垒,强化市场竞争力,以技术引领者的姿态应对未来挑战,确保在绿色发展的大趋势中稳步前行。
(2)公司持续加大清洁技术投资,自主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推进工艺技术优化及产学研合作。
2024年公司受到营收的影响,公司2024年的单位营收碳排放量是超出了基准年水平的,在2025年及之后年度公司将持续加强对相应指标的监测、管理和披露。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ESG报告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66.14 | |
其中:资金(万元) | 164.50 |
主要为向嘉兴秀洲区慈善总会、嘉兴市经开教育发展基金会、凤阳1045救援队、越南黎珍女将会等多家机构的
慈善捐助。 | ||
物资折款(万元) | 1.64 | 主要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慰问捐赠。 |
惠及人数(人)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备注1 | 备注1 | 备注1 | 是 | 备注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备注2 | 备注2 | 备注2 | 是 | 备注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备注3 | 备注3 | 备注3 | 是 | 备注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备注4 | 备注4 | 备注4 | 是 | 备注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备注5 | 备注5 | 备注5 | 是 | 备注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备注6 | 备注6 | 备注6 | 是 | 备注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备注7 | 备注7 | 备注7 | 是 | 备注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备注8 | 备注8 | 备注8 | 是 | 备注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9 | 备注9 | 备注9 | 是 | 备注9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10 | 备注10 | 备注10 | 是 | 备注1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备注11 | 备注11 | 备注11 | 是 | 备注1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12 | 备注12 | 备注12 | 是 | 备注1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13 | 备注13 | 备注13 | 是 | 备注1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14 | 备注14 | 备注14 | 是 | 备注1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备注15 | 备注15 | 备注15 | 是 | 备注1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备注16 | 备注16 | 备注16 | 是 | 备注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股份限售承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阮洪良、姜瑾华与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阮泽云及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赵晓非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自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
(3)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股票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格的,则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4)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如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应做相应调整。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5)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1)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以确保本人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2)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丧失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地位、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
①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本人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上年末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
②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若股份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③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④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丧失大股东资格的,在6个月内应当遵守第③项所规定的减持比例,并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⑤本人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以及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的影响。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①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②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4)发行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其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①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②发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③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5)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2:股份限售承诺
发行人股东、监事郑文荣、沈福泉、祝全明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限售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3)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在限售期届满二十四个月后的四十八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4)本人自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股份。
(5)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1)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
①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如受让方在6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本人将与受让方一同遵守第①项所规定的减持比例的规定;
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①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②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发行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其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①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②发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③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4)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3:股份限售承诺发行人股东、董事、副总经理魏叶忠与股东、董事沈其甫及股东、副总经理韦志明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限售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自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上述规定。
(3)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在限售期届满二十四个月后的四十八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4)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格的,则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5)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如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应做相应调整。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6)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1)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
①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如受让方在6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本人将与受让方一同遵守第①项所规定的减持比例的规定;
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①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②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发行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其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①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②发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③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4)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4:股份限售承诺发行人股东孙利忠、潘荣观、郑永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1)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下简称“限售期”),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在限售期届满二十四个月后的四十八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1)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
①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如受让方在6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本人将与受让方一同遵守第①项所规定的减持比例的规定;
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备注5:股份限售承诺发行人股东陶虹强、陶宏珠、姜瑾兰、诸海鸥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1)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
①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的,如受让方在6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本人将与受让方一同遵守第①项所规定的减持比例的规定;
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备注6:关于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将善意履行福莱特集团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在本人作为福莱特集团实际控制人之一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和减少与福莱特集团发生关联交易。
(2)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同福莱特集团之间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将采取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及公允性,同时将按照法定程序审议表决关联交易,并按照适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且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以任何形式损害福莱特集团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备注7:关于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善意履行福莱特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正确行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在本人作为福莱特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和减少与福莱特集团发生关联交易。
(2)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同福莱特集团之间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将采取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及公允性,同时将按照法定程序审议表决关联交易,并按照适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且不利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谋取不当利益,不以任何形式损害福莱特集团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备注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1)除持有福莱特集团权益外,本人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福莱特集团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其他业务活动。
(2)对于福莱特集团正在或已经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营的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本人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生产、开发任何对福莱特集团生产的产品构成直接竞争的同类产品,亦不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与福莱特集团业务、新产品、新技术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业务、新产品、新技术。
(3)在本人作为福莱特集团的实际控制人的事实改变之前,本人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福莱特集团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
(4)本人将促使本人全资拥有或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关联企业遵守上述承诺。
(5)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为福莱特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止。
(6)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备注9:关于避免资金占用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人作为福莱特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之一,特此向福莱特集团作出如下声明、承诺与保证,在本人作为福莱特集团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将不发生占用福莱特集团资金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不要求且不会促使福莱特集团为其代垫费用,也不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福莱特集团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使用:
①有偿或无偿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使用;
②通过银行或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③委托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④为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⑤代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偿还债务。
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声明、承诺和保证将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直至本人不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止。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本人愿意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10:关于2021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1)加强募集资金监管,确保募集资金充分使用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公开发行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提升公司资本实力、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3)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规定,已制定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行使各自的法定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保障监事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备注11:关于2021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12:关于2021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13: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1)加强募集资金监管,确保募集资金充分使用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提升公司资本实力、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3)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的规定,已制定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行使各自的法定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保障监事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备注14: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备注15: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将切实履行前述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备注16: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
不为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得股票期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2,9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0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杨蓓、汪程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4年、4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8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2024年6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任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 (不含税万元) |
向关联方租赁员工宿舍、厂房 | 义和投资 | 849.96 |
向关联方租赁码头泊位 | 鸿鼎港务 | 165.14 |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场地、集装箱租赁等相关服务 | 凯鸿福莱特 | 287.14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物流服务 | 42,093.25 |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天然气供应服务 | 嘉兴燃气 | 22,647.58 |
合计 | 66,043.07 |
注:上表中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已经审计。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2024年6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73,815.10万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和《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因公司与凯鸿福莱特业务量增长的原因,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与嘉兴凯鸿福莱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凯鸿福莱特在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由34,800.00万元(不含税)调整为47,800.00万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与嘉兴凯鸿福莱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5,195,000,0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2,453,963,000.00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2,453,963,000.0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7.17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0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4,525,200,000.0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1,561,882,561.99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6,087,082,561.99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2年5月26日 | 400,000.00 | 397,692.12 | 397,692.12 | - | 308,366.42 | 77.54 | 28,414.55 | 7.14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7月19日 | 599,999.99 | 596,540.71 | 596,540.71 | - | 576,230.02 | 96.60 | 112,415.50 | 18.84 |
合计 | / | 999,999.99 | 994,232.83 | 994,232.83 | - | 884,596.44 | / | 140,830.0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年产75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94,500.00 | 5,292.85 | 139,094.18 | 71.51 | 2022年 | 是 | 不适用 | 注2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63,492.12 | 22,539.07 | 30,272.92 | 47.68 | 注1 | 是 | 不适用 | 注1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年产1,5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超白玻璃技术改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9,700.00 | 582.63 | 18,999.32 | 96.44 | 2022年 | 是 | 不适用 | 注3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120,000.00 | 0.00 | 12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年产195万吨新能源装备用高透面板制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93,000.00 | 21,187.72 | 193,831.88 | 100.43 | 2023年 | 是 | 不适用 | 注4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年产150万吨新能源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23,540.71 | 91,227.78 | 202,398.14 | 90.54 | 2024年 | 是 | 不适用 | 注5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180,000.00 | 0.00 | 18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 | / | / | 994,232.83 | 140,830.05 | 884,596.44 | / | / | / | / | / |
注1: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分四期建设,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一期、二期、三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系提升公司清洁能源使用比例,降本增效,因此未承诺效益。
注2:年产75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包含2座窑炉,于2022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的年度承诺效益系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完全达产后的年度承诺效益,为不含税销售收入人民币161,923.06万元。2024年实现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73,657.59万元,实现承诺效益。注3:年产1,5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超白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系对本公司位于嘉兴生产基地的太阳能光伏超白玻璃生产线进行全面的技术升级和改造,因此未承诺效益。注4:年产195万吨新能源装备用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包含5座窑炉,于2022年、2023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的年度承诺效益系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95万吨新能源装备用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完全达产后的年度承诺效益为不含税销售收入人民币492,809.30万元。2024年实现销售收入为人民币459,573.92万元,未实现承诺效益,系2024年光伏玻璃市场价格下滑的影响。注5: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产150万吨新能源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包含4座窑炉,其中2座窑炉于2024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的年度承诺效益系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新能源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投产第一年的承诺效益为不含税销售收入人民币147,842.79万元,2024年承诺效益按照投产第一年的承诺效益折算成月度承诺效益乘以当年可实现效益月份数,为人民币43,120.81万元。2024年募投项目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136,364.13万元,实现承诺效益。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5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1月12日到期前公司已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0.00元。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4年6月7日 | 3.00 | 2024年6月7日 | 2025年6月6日 | - | 否 |
2023年8月2日 | 20.00 | 2023年8月2日 | 2024年8月2日 | - | 否 |
2024年8月27日 | 5.00 | 2024年8月27日 | 2025年8月26日 | - | 否 |
其他说明
1、2022年5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2021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凤福新能源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及凤福新能源2024年度未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安福玻璃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及安福玻璃在前述期限内未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根据本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安福玻璃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安福玻璃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累计产生投资收益人民币152,054.79元,前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理财产品本金及相关投资收益均已返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06,689,301 | 8.79 | -205,549,301 | -205,549,301 | 1,140,000 | 0.05 |
1、其他内资持股 | 158,648,416 | 6.75 | -157,508,416 | -157,508,416 | 1,140,000 | 0.05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56,388,416 | 6.65 | -156,388,416 | -156,388,416 | 0 | 0.0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260,000 | 0.10 | -1,120,000 | -1,120,000 | 1,140,000 | 0.05 |
2、外资持股 | 48,040,885 | 2.04 | -48,040,885 | -48,040,885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48,040,885 | 2.04 | -48,040,885 | -48,040,885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2,144,634,934 | 91.21 | 197,144,631 | 197,144,631 | 2,341,779,565 | 99.95 |
1、人民币普通股 | 1,694,634,934 | 72.07 | 205,429,631 | 205,429,631 | 1,900,064,565 | 81.1 |
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450,000,000 | 19.14 | -8,285,000 | -8,285,000 | 441,715,000 | 18.85 |
三、股份总数 | 2,351,324,235 | 100.00 | -8,404,670 | -8,404,670 | 2,342,919,565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742号《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204,429,301股,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已于2024年2月1日起上市流通。故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相应减少204,429,30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相应增加204,429,301股。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64号文《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4,00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福莱转债,债券代码:113059),于2022年6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福莱转债”自2022年11月28日开始进入转股期,本报告期内
“福莱转债”累计转股330股。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3)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1)2024年6月14日,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14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故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相应减少14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相应增加140,000股。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2)2024年9月3日,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860,00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故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相应减少86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相应增加860,000股。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3)2024年8月27日,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11月14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故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减少12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4)公司H股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6月17日期间,累计回购H股股份8,285,000股,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8月5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H股相应减少8,285,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已回购H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赵长海 | 240,000 | 120,000 | 0 | 12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 | 2024年9月3日,余下最后一期限售股120,000股尚未解除限售。 |
蒋纬界 | 80,000 | 40,000 | 0 | 4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 | 2024年9月3日,余下最后一期限售股40,000股尚未解除限售。 |
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12名激励对象(注1) | 1,520,000 | 700,000 | 0 | 7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 | 2024年9月3日,余下最后一期限售股700,000股尚未解除限售。 |
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3名激励对象 | 420,000 | 140,000 | 0 | 28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 | 2024年6月14日,余下限售股分二期解除限售,每年140,000股。 |
合计 | 2,260,000 | 1,000,000 | 0 | 1,140,000 | / | / |
注1:鉴于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11月14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有关公司报告期内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请详见本节“一、股本变动情况”之“(一)股份变动情况表”之“1、股份变动情况表”和“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具体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对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无重大影响。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7,69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0,397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8,291,000 | 441,652,960 | 18.85 | 0 | 未知 | 0 | 未知 |
阮洪良 | 0 | 439,358,400 | 18.7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阮泽云 | 0 | 350,532,000 | 14.9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姜瑾华 | 0 | 324,081,600 | 13.8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0,526,671 | 52,106,075 | 2.22 | 0 | 无 | 0 | 其他 |
郑文荣 | 0 | 46,801,800 | 2.0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祝全明 | 0 | 31,201,200 | 1.3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沈福泉 | 0 | 31,201,200 | 1.3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果旭源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7,327,680 | 18,032,380 | 0.77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0 | 15,937,039 | 0.68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441,652,960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441,652,960 | ||||
阮洪良 | 439,35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9,358,400 | ||||
阮泽云 | 350,53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532,000 | ||||
姜瑾华 | 324,081,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4,081,6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2,106,075 | 人民币普通股 | 52,106,075 | ||||
郑文荣 | 46,801,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801,800 | ||||
祝全明 | 31,20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201,200 | ||||
沈福泉 | 31,20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201,2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果旭源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8,032,3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032,38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5,937,039 | 人民币普通股 | 15,937,039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阮泽云女士和赵晓非先生为一致行动人,赵晓非先生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800,000股。阮洪良先生持有的公司H股485,000股,阮泽云女士持有的公司H股2,203,000股,姜瑾华女士持有的公司H股111,000股,均已纳入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有的股票中计算。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注3:此处列示持股情况摘自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股东名册;注4: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的12人 | 700,000 | 根据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 | 700,000 | 按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 |
2 |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的3人 | 280,000 | 根据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 | 140,000 | 按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 |
3 | 赵长海 | 120,000 | 根据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 | 120,000 | 按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 |
4 | 蒋纬界 | 40,000 | 根据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 | 40,000 | 按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注:1、鉴于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六
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11月14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2、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售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期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五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期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五个解除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阮洪良、姜瑾华、阮泽云、赵晓非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阮洪良、姜瑾华、阮泽云、赵晓非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阮洪良与姜瑾华是夫妻,阮泽云是阮洪良及姜瑾华的女儿,阮泽云与赵晓非是夫妻,以上四人于2016年9月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士协议。阮洪良持有公司A股股份439,358,400股、H股股份485,000股,姜瑾华持有公司A股股份324,081,600股、H股股份111,000股,阮泽云持有公司A股股份350,532,000股、H股股份2,203,000股,赵晓非持有公司A股股份4,800,000股,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阮洪良、姜瑾华、阮泽云及赵晓非中的任何一人,都将被视为拥有公司1,121,571,000股股份权益。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中“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中“股份限售”相关内容。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A股回购实施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4年2月24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0.4253%至0.8506% |
拟回购金额 | 30,000万元~60,000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2024年2月23日~2025年2月22日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已回购数量(股) | 9,466,921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不适用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回购9,466,921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4日、2024年3月2日、2024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A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以及每月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进展公告》。
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308,421股,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达到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公司H股回购实施情况
1、2023年度回购公司部分H股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三次H股类别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有效期内不超过于该等决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时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10%的限额内回购,任何回购日的回购价格不能等于或高于之前五个交易日在联交所的H股平均收市价1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1日和2023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本公司部分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及《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三次H股类别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回购H股股份8,285,000股,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8月5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已回购H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2024年度回购公司部分H股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6日和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回购公司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有效期内不超过于该等决议案获股东大会通过时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10%的限额内回购,任何回购日的回购价格不能等于或高于之前五个交易日在联交所的H股平均收市价1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和2024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本公司部分H股的一般性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及《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在有效期内回购公司H股股票计划。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64号文《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4,00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40亿元。于2022年6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莱转债”(债券代码:113059),期限6年(即自2022年5月20日至2028年5月19日),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43.94元/股,转股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至2028年5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2-065)。
2、因公司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福莱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初始转股价格人民币43.94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3.71元/股。调整后的“福莱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11月23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
3、因公司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应的登记托管手续,“福莱转债”的转股价由人民币43.71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2.46元/股。调整后的“福莱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8月4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4、因公司实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福莱转债”的转股价由人民币42.46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2.22元/股。调整后的“福莱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11月27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5、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福莱转债”的转股价由人民币42.22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1.84元/股。调整后的“福莱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9日开始生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6、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故“福莱转债”的转股价由人民币41.84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1.71元/股。调整后的“福莱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12月20日开始生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8)。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福莱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7,326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不适用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69,990,000 | 4.25 |
工银瑞信添丰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1,111,000 | 4.0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0,000,000 | 3.5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稳健增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6,566,000 | 2.4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实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81,467,000 | 2.04 |
易方达稳健回报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4,098,000 | 1.6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60,849,000 | 1.5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丰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53,630,000 | 1.34 |
工银瑞信添颐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1,223,000 | 1.2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46,044,000 | 1.15 |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福莱转债 | 3,999,926,000 | 14,000 | - | - | 3,999,912,000 |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福莱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14,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330 |
累计转股数(股) | 2,010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0.0001 |
尚未转股额(元) | 3,999,912,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99.9978 |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福莱转债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 说明 |
2022年11月23日 | 43.71元/股 | 2022年11月1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实施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
2023年8月4日 | 42.46元/股 | 2023年8月3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应的登记托管手续 |
2023年11月27日 | 42.22元/股 | 2023年11月2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实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
2024年7月19日 | 41.84元/股 | 2024年7月1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
2024年12月20日 | 41.71元/股 | 2024年12月13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41.71元/股 |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末,公司流动资金及财务状况保持令人满意状态,主要资金来源包括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及银行提供的信贷融资。公司实施稳健的融资及财务政策,目标是在保持优良财务状况及合理财务成本的同时,最小化本集团的财务风险。本集团定期检查融资需求以确保在有需要时有足够的资金可以支持集团运营及未来投资和扩张计划的需求。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25)第P00236号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特集团”)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福莱特集团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福莱特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的截止性
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46所述,福莱特集团2024年度收入主要来源于玻璃的销售,玻璃销售金额为人民币17,909,387,954.98元。玻璃销售收入是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予以确认。根据销售合同的约定,对于国内销售,福莱特集团按照将商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或由买方自行提货,收入于客户签收时确认;对于出口销售,福莱特集团根据不同贸易方式下货物控制权的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由于收入是福莱特集团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而且货物控制权转移时点不尽相同,导致可能存在销售收入未在恰当期间确认的风险,因此我们将玻璃销售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
针对上述玻璃的收入确认截止性相关的关键审计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 了解与玻璃销售收入确认截止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并测试其运行的有效性;
(2) 检查玻璃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并与管理层进行访谈,识别与产品控制权转移时点相关的合同条款,评价福莱特集团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 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前一个交易周期的玻璃销售记录执行截止性测试,对于出口销售,根据不同的贸易方式抽样检查海关报关单或提货记录;对于国内销售,我们抽样检查货物签收记录;
(4) 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一个交易周期的玻璃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对于出口销售,根据不同的贸易方式抽样检查海关报关单或提货记录;对于国内销售,我们抽样检查货物签收记录。此外我们还关注期后是否存在重大销售退回,并评估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四、其他信息
福莱特集团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福莱特集团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福莱特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福莱特集团、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福莱特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福莱特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福莱特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福莱特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 | 5,294,894,127.46 | 6,616,387,667.8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 | 520,018,576.54 | 230,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3 | 698,070.40 | 623,194.84 |
应收票据 | 4 | 1,106,217,189.54 | 1,593,420,392.78 |
应收账款 | 5 | 2,595,254,216.48 | 3,685,519,572.47 |
应收款项融资 | 7 | 1,566,522,584.04 | 2,006,375,691.99 |
预付款项 | 8 | 53,328,847.76 | 334,679,147.36 |
其他应收款 | 9 | 130,072,141.34 | 110,981,841.18 |
存货 | 10 | 1,732,831,478.80 | 2,001,439,456.08 |
其他流动资产 | 13 | 877,208,803.75 | 253,544,780.77 |
流动资产合计 | 13,877,046,036.11 | 16,832,971,745.2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14 | 143,768,000.00 | - |
其他债权投资 | 15 | 223,712,827.25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 | 112,469,977.19 | 100,912,760.44 |
投资性房地产 | 20 | 486,742,160.12 | 512,316,310.04 |
固定资产 | 21 | 16,395,460,289.88 | 15,114,905,877.20 |
在建工程 | 22 | 2,941,458,882.80 | 1,755,993,807.38 |
使用权资产 | 25 | 964,173,015.24 | 772,995,833.34 |
无形资产 | 26 | 6,325,843,840.85 | 3,279,561,250.53 |
长期待摊费用 | 28 | 243,549,841.55 | 80,715,862.6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 | 326,497,420.36 | 219,705,261.0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0 | 879,075,742.46 | 4,311,919,275.6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9,042,751,997.70 | 26,149,026,238.25 | |
资产总计 | 42,919,798,033.81 | 42,981,997,983.5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2 | 1,016,886,467.84 | 1,913,771,731.03 |
衍生金融负债 | 34 | 767,714.98 | 1,756,309.49 |
应付票据 | 35 | 874,305,689.59 | 914,048,358.15 |
应付账款 | 36 | 4,023,960,176.25 | 4,520,361,509.42 |
合同负债 | 38 | 33,293,546.48 | 129,107,796.79 |
应付职工薪酬 | 39 | 105,478,367.64 | 105,339,978.73 |
应交税费 | 40 | 189,088,810.12 | 200,138,915.37 |
其他应付款 | 41 | 155,082,120.17 | 134,808,907.90 |
其中:应付利息 | 36,197,048.99 | 30,801,288.06 | |
应付股利 | 1,299,820.00 | 1,371,32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3 | 2,294,095,101.37 | 1,253,366,988.69 |
其他流动负债 | 44 | 2,569,993.90 | 12,279,287.63 |
流动负债合计 | 8,695,527,988.34 | 9,184,979,783.2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5 | 7,092,181,287.22 | 6,655,130,751.81 |
应付债券 | 46 | 3,916,928,685.43 | 3,755,915,215.98 |
租赁负债 | 47 | 764,315,904.02 | 538,240,698.05 |
长期应付款 | 48 | 47,989,504.57 | 93,846,651.81 |
预计负债 | 50 | 4,549,602.98 | 5,098,771.16 |
递延收益 | 51 | 207,242,484.26 | 56,476,018.3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 | 406,901,700.96 | 401,399,642.0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440,109,169.44 | 11,506,107,749.16 | |
负债合计 | 21,135,637,157.78 | 20,691,087,532.3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3 | 585,729,891.25 | 587,831,058.75 |
其他权益工具 | 54 | 491,724,696.36 | 491,726,417.43 |
资本公积 | 55 | 10,700,692,654.16 | 10,798,133,395.26 |
减:库存股 | 56 | 229,499,392.17 | 15,986,52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57 | -26,317,651.97 | 11,349,243.83 |
专项储备 | 58 | 68,241,880.14 | 49,829,227.15 |
盈余公积 | 59 | 293,915,529.38 | 293,915,529.38 |
未分配利润 | 60 | 9,814,310,237.19 | 9,998,276,039.6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698,797,844.34 | 22,215,074,391.42 | |
少数股东权益 | 85,363,031.69 | 75,836,059.7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784,160,876.03 | 22,290,910,451.1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2,919,798,033.81 | 42,981,997,983.52 |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慧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219,333,583.98 | 1,485,105,826.0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0,018,576.54 | 23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698,070.40 | 617,987.00 | |
应收票据 | 219,512,361.38 | 348,795,993.84 | |
应收账款 | 1 | 591,681,045.80 | 996,978,753.08 |
应收款项融资 | 668,423,081.64 | 643,668,950.76 | |
预付款项 | 34,774,100.50 | 221,651,498.95 | |
其他应收款 | 2 | 2,474,989,297.15 | 5,061,996,708.25 |
其中:应收股利 | 14,030,000.00 | - | |
存货 | 320,680,763.56 | 385,726,062.73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9,451,996.00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6,089,562,876.95 | 9,374,541,780.6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143,768,000.00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3 | 3,522,653,129.14 | 1,851,859,972.86 |
投资性房地产 | 472,234,340.29 | 496,377,019.81 | |
固定资产 | 2,794,241,499.93 | 2,924,367,294.96 | |
在建工程 | 66,555,290.25 | 149,964,701.84 | |
无形资产 | 370,807,846.42 | 377,831,014.85 | |
长期待摊费用 | 81,231,485.12 | 42,680,760.2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833,954,619.04 | 9,468,334,160.7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285,446,210.19 | 15,311,414,925.32 | |
资产总计 | 23,375,009,087.14 | 24,685,956,705.9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71,886,467.84 | 842,634,429.29 | |
衍生金融负债 | 156,118.69 | 1,487,532.00 | |
应付票据 | 9,449,307.42 | 29,047,323.68 |
应付账款 | 794,843,375.26 | 701,544,721.10 | |
合同负债 | 57,303,769.85 | 120,714,229.28 | |
应付职工薪酬 | 40,207,256.71 | 42,034,799.03 | |
应交税费 | 22,893,894.58 | 36,727,025.23 | |
其他应付款 | 1,309,474,309.78 | 1,086,523,404.71 | |
其中:应付利息 | 27,839,932.53 | 15,362,664.29 | |
应付股利 | 1,299,820.00 | 1,371,32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32,900,000.00 | 292,8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54,293.45 | 10,386,758.49 | |
流动负债合计 | 3,240,668,793.58 | 3,163,900,222.8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585,154,892.42 | 3,137,200,000.00 | |
应付债券 | 3,916,928,685.43 | 3,755,915,215.98 | |
递延收益 | 57,851,024.88 | 14,894,289.7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552,141.54 | 63,323,814.9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589,486,744.27 | 6,971,333,320.60 | |
负债合计 | 9,830,155,537.85 | 10,135,233,543.4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85,729,891.25 | 587,831,058.75 | |
其他权益工具 | 491,724,696.36 | 491,726,417.43 | |
资本公积 | 10,700,692,654.16 | 10,798,133,395.26 | |
减:库存股 | 229,499,392.17 | 15,986,52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4,968,086.42) | |
盈余公积 | 293,915,529.38 | 293,915,529.38 | |
未分配利润 | 1,702,290,170.31 | 2,400,071,368.1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544,853,549.29 | 14,550,723,162.5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3,375,009,087.14 | 24,685,956,705.96 |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慧萍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8,682,602,478.36 | 21,523,708,522.42 | |
其中:营业收入 | 61 | 18,682,602,478.36 | 21,523,708,522.42 |
二、营业总成本 | 17,375,734,048.01 | 18,530,461,692.92 | |
其中:营业成本 | 61 | 15,787,606,518.28 | 16,830,721,240.54 |
税金及附加 | 62 | 196,311,824.63 | 198,145,169.13 |
销售费用 | 63 | 51,974,447.60 | 119,751,307.45 |
管理费用 | 64 | 327,558,607.22 | 302,200,735.53 |
研发费用 | 65 | 604,788,932.74 | 596,750,492.70 |
财务费用 | 66 | 407,493,717.54 | 482,892,747.57 |
其中:利息费用 | 569,813,716.98 | 590,660,016.42 |
利息收入 | 126,044,839.70 | 102,641,259.91 | |
加:其他收益 | 67 | 121,137,364.75 | 166,941,306.0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8 | 51,804,613.22 | 27,722,636.7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8,629,460.08 | 18,159,670.48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0 | 1,020,354.15 | 632,854.3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1 | 71,532,046.19 | -77,813,105.5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2 | -356,220,611.54 | -52,288,682.6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3 | -65,984,014.24 | -7,086,732.4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30,158,182.88 | 3,051,355,105.97 | |
加:营业外收入 | 74 | 4,730,625.24 | 4,101,236.71 |
减:营业外支出 | 75 | 6,380,288.33 | 3,648,182.9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28,508,519.79 | 3,051,808,159.77 | |
减:所得税费用 | 76 | 112,378,810.76 | 288,781,280.2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16,129,709.03 | 2,763,026,879.5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16,129,709.03 | 2,763,026,879.5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06,602,737.08 | 2,759,690,819.7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9,526,971.95 | 3,336,059.74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7,666,895.80 | -31,001,033.29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7,666,895.80 | -31,001,033.29 | |
1.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7,666,895.80 | -31,001,033.29 | |
(1)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1,575,055.55 | -20,208,141.20 | |
(2)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 | 13,908,159.75 | -10,792,892.0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978,462,813.23 | 2,732,025,846.2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968,935,841.28 | 2,728,689,786.4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526,971.95 | 3,336,059.74 | |
八、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3 | 1.2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3 | 1.2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慧萍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 | 4,251,930,895.15 | 5,406,046,199.07 |
减:营业成本 | 4 | 3,784,769,979.54 | 4,414,226,791.82 |
税金及附加 | 44,735,886.11 | 27,609,510.83 | |
销售费用 | 30,284,761.96 | 29,530,416.90 | |
管理费用 | 158,034,115.65 | 156,419,638.80 | |
研发费用 | 180,873,829.03 | 192,346,885.52 | |
财务费用 | 266,010,818.12 | 312,374,023.84 | |
其中:利息费用 | 323,060,740.74 | 374,504,064.64 | |
利息收入 | 32,446,392.03 | 38,260,748.16 | |
加:其他收益 | 38,256,383.52 | 43,979,872.5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 | 704,655,738.85 | -5,430,547.7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183,139.18 | 6,763,400.00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68,380.79 | -869,545.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462,100.02 | -5,142,017.6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352,380.43 | -23,763,184.8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5,553,128.73 | -7,035,011.3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76,058,598.76 | 275,278,497.42 | |
加:营业外收入 | 969,021.73 | 122,580.58 | |
减:营业外支出 | 4,363,370.91 | 1,956,747.1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72,664,249.58 | 273,444,330.90 | |
减:所得税费用 | -20,123,092.09 | 28,958,053.4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92,787,341.67 | 244,486,277.45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968,086.42 | -3,881,882.80 | |
(一)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968,086.42 | -3,881,882.80 | |
1.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 | 4,968,086.42 | -3,881,882.80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97,755,428.09 | 240,604,394.65 |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慧萍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856,443,348.60 | 12,954,693,347.5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31,733,241.57 | 335,369,868.3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1) | 377,659,741.30 | 220,125,130.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465,836,331.47 | 13,510,188,346.3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312,793,813.31 | 9,191,302,895.3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58,183,779.01 | 866,110,564.5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75,853,831.27 | 788,373,744.5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1) | 605,804,352.99 | 697,220,250.4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52,635,776.58 | 11,543,007,454.9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1) | 5,913,200,554.89 | 1,967,180,891.3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92,908,133.65 | 2,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3,447,396.47 | 9,562,966.2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534,012.37 | 21,827,804.95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2) | 288,574,963.32 | 100,481,319.5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35,464,505.81 | 133,872,090.7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885,974,011.27 | 5,612,343,203.6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811,642,169.83 | 230,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2) | 289,087,898.05 | 117,069,405.2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986,704,079.15 | 5,959,412,608.8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51,239,573.34 | -5,825,540,518.1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6,039,499,984.44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72,5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936,639,231.55 | 11,027,271,688.94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3) | 2,467,167,862.10 | 1,948,032,884.8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03,807,093.65 | 19,014,804,558.2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438,501,587.31 | 8,573,528,155.3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71,204,254.24 | 944,068,187.0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3) | 2,739,189,627.26 | 2,495,249,651.4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748,895,468.81 | 12,012,845,993.8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5,088,375.16 | 7,001,958,564.3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5,438,154.97 | 16,635,897.4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67,689,238.64 | 3,160,234,835.0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4) | 5,479,316,299.60 | 2,319,081,464.5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4) | 4,511,627,060.96 | 5,479,316,299.60 |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慧萍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42,212,265.57 | 2,847,987,044.1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062,016.23 | 55,206,309.3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5,282,541.55 | 61,304,659.3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67,556,823.35 | 2,964,498,012.8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80,781,320.35 | 2,589,473,258.7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31,604,981.35 | 314,259,480.2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7,874,912.67 | 113,180,510.8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2,833,347.42 | 204,185,899.8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33,094,561.79 | 3,221,099,149.6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4,462,261.56 | -256,601,136.8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918,000,000.00 | 2,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84,442,599.67 | 11,253,177.3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156,492.66 | 8,828,875.63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00,857,376.23 | 3,742,964,748.1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19,456,468.56 | 3,765,046,801.1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7,207,487.62 | 558,877,567.2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46,378,017.10 | 23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991,947,6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73,805,659.65 | 7,046,041,641.8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37,391,164.37 | 8,826,866,809.0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2,065,304.19 | -5,061,820,007.9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5,966,999,984.44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143,886,467.84 | 5,713,550,141.49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23,537,921.92 | 1,524,623,181.7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67,424,389.76 | 13,205,173,307.6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801,458,607.58 | 5,678,516,288.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40,147,667.27 | 763,791,421.9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25,453,548.81 | 1,108,262,146.2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467,059,823.66 | 7,550,569,856.2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99,635,433.90 | 5,654,603,451.3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561,719.81 | 2,638,732.1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0,546,148.34 | 338,821,038.7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57,804,350.98 | 918,983,312.2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77,258,202.64 | 1,257,804,350.98 |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慧萍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87,831,058.75 | 491,726,417.43 | 10,798,133,395.26 | 15,986,520.00 | 11,349,243.83 | 49,829,227.15 | 293,915,529.38 | 9,998,276,039.62 | 22,215,074,391.42 | 75,836,059.74 | 22,290,910,451.16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87,831,058.75 | 491,726,417.43 | 10,798,133,395.26 | 15,986,520.00 | 11,349,243.83 | 49,829,227.15 | 293,915,529.38 | 9,998,276,039.62 | 22,215,074,391.42 | 75,836,059.74 | 22,290,910,451.16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01,167.50 | -1,721.07 | -97,440,741.10 | 213,512,872.17 | -37,666,895.80 | 18,412,652.99 | - | -183,965,802.43 | -516,276,547.08 | 9,526,971.95 | -506,749,575.13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37,666,895.80 | - | - | 1,006,602,737.08 | 968,935,841.28 | 9,526,971.95 | 978,462,813.23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101,167.50 | -1,721.07 | -97,440,741.10 | 214,094,272.17 | - | - | - | - | -313,637,901.84 | - | -313,637,901.84 |
1.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82.50 | -1,721.07 | 18,413.86 | - | - | - | - | - | 16,775.29 | - | 16,775.29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12,213,142.01 | -6,742,700.00 | - | - | - | - | 18,955,842.01 | - | 18,955,842.01 |
3.回购股份 | 332,610,519.14 | -332,610,519.14 | -332,610,519.14 | ||||||||
4.注销股份 | -2,101,250.00 | - | -109,672,296.97 | -111,773,546.97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581,400.00 | - | - | - | -1,190,568,539.51 | -1,189,987,139.51 | - | -1,189,987,139.51 |
1.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581,400.00 | - | - | - | -1,190,568,539.51 | -1,189,987,139.51 | - | -1,189,987,139.51 |
(四)专项储备 | - | - | - | - | - | 18,412,652.99 | - | - | 18,412,652.99 | - | 18,412,652.99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19,794,959.37 | - | - | 19,794,959.37 | - | 19,794,959.37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1,382,306.38 | - | - | -1,382,306.38 | - | -1,382,306.38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85,729,891.25 | 491,724,696.36 | 10,700,692,654.16 | 229,499,392.17 | -26,317,651.97 | 68,241,880.14 | 293,915,529.38 | 9,814,310,237.19 | 21,698,797,844.34 | 85,363,031.69 | 21,784,160,876.03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36,723,491.75 | 491,731,580.66 | 4,864,749,251.17 | 23,806,600.00 | 42,350,277.12 | 28,583,407.89 | 268,361,745.88 | 7,823,754,058.70 | 14,032,447,213.17 | - | 14,032,447,213.17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36,723,491.75 | 491,731,580.66 | 4,864,749,251.17 | 23,806,600.00 | 42,350,277.12 | 28,583,407.89 | 268,361,745.88 | 7,823,754,058.70 | 14,032,447,213.17 | - | 14,032,447,213.17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1,107,567.00 | -5,163.23 | 5,933,384,144.09 | -7,820,080.00 | -31,001,033.29 | 21,245,819.26 | 25,553,783.50 | 2,174,521,980.92 | 8,182,627,178.25 | 75,836,059.74 | 8,258,463,237.99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31,001,033.29 | - | - | 2,759,690,819.78 | 2,728,689,786.49 | 3,336,059.74 | 2,732,025,846.23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1,107,567.00 | -5,163.23 | 5,933,384,144.09 | -6,558,680.00 | - | - | - | - | 5,991,045,227.86 | 72,500,000.00 | 6,063,545,227.86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1,107,325.25 | - | 5,914,299,821.45 | -6,558,680.00 | - | - | - | - | 5,971,965,826.70 | 72,500,000.00 | 6,044,465,826.70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41.75 | -5,163.23 | 45,951.80 | - | - | - | - | - | 41,030.32 | - | 41,030.32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19,038,370.84 | - | - | - | - | - | 19,038,370.84 | - | 19,038,370.84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1,261,400.00 | - | - | 25,553,783.50 | -585,168,838.86 | -558,353,655.36 | - | -558,353,655.36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25,553,783.50 | -25,553,783.50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1,261,400.00 | - | - | - | -559,615,055.36 | -558,353,655.36 | - | -558,353,655.36 |
(四)专项储备 | - | - | - | - | - | 21,245,819.26 | - | - | 21,245,819.26 | - | 21,245,819.26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23,831,612.79 | - | - | 23,831,612.79 | - | 23,831,612.79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2,585,793.53 | - | - | -2,585,793.53 | - | -2,585,793.53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87,831,058.75 | 491,726,417.43 | 10,798,133,395.26 | 15,986,520.00 | 11,349,243.83 | 49,829,227.15 | 293,915,529.38 | 9,998,276,039.62 | 22,215,074,391.42 | 75,836,059.74 | 22,290,910,451.16 |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慧萍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87,831,058.75 | 491,726,417.43 | 10,798,133,395.26 | 15,986,520.00 | -4,968,086.42 | 293,915,529.38 | 2,400,071,368.15 | 14,550,723,162.55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87,831,058.75 | 491,726,417.43 | 10,798,133,395.26 | 15,986,520.00 | -4,968,086.42 | 293,915,529.38 | 2,400,071,368.15 | 14,550,723,162.55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01,167.50 | -1,721.07 | -97,440,741.10 | 213,512,872.17 | 4,968,086.42 | - | -697,781,197.84 | -1,005,869,613.26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4,968,086.42 | - | 492,787,341.67 | 497,755,428.09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101,167.50 | -1,721.07 | -97,440,741.10 | 214,094,272.17 | - | - | - | -313,637,901.84 |
1.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82.50 | -1,721.07 | 18,413.86 | - | - | - | - | 16,775.29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12,213,142.01 | -6,742,700.00 | - | - | - | 18,955,842.01 |
3.回购库存股 | - | - | - | 332,610,519.14 | - | - | - | -332,610,519.14 |
4.注销股份 | -2,101,250.00 | - | -109,672,296.97 | -111,773,546.97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581,400.00 | - | - | -1,190,568,539.51 | -1,189,987,139.51 |
1.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581,400.00 | - | - | -1,190,568,539.51 | -1,189,987,139.51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85,729,891.25 | 491,724,696.36 | 10,700,692,654.16 | 229,499,392.17 | - | 293,915,529.38 | 1,702,290,170.31 | 13,544,853,549.29 |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36,723,491.75 | 491,731,580.66 | 4,864,749,251.17 | 23,806,600.00 | -1,086,203.62 | 268,361,745.88 | 2,740,753,929.56 | 8,877,427,195.40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36,723,491.75 | 491,731,580.66 | 4,864,749,251.17 | 23,806,600.00 | -1,086,203.62 | 268,361,745.88 | 2,740,753,929.56 | 8,877,427,195.40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1,107,567.00 | -5,163.23 | 5,933,384,144.09 | -7,820,080.00 | -3,881,882.80 | 25,553,783.50 | -340,682,561.41 | 5,673,295,967.15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3,881,882.80 | - | 244,486,277.45 | 240,604,394.65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1,107,567.00 | -5,163.23 | 5,933,384,144.09 | -6,558,680.00 | - | - | - | 5,991,045,227.86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1,107,325.25 | - | 5,914,299,821.45 | -6,558,680.00 | - | - | - | 5,971,965,826.70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41.75 | -5,163.23 | 45,951.80 | - | - | - | - | 41,030.32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19,038,370.84 | - | - | - | - | 19,038,370.84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1,261,400.00 | - | 25,553,783.50 | -585,168,838.86 | -558,353,655.36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25,553,783.50 | -25,553,783.50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1,261,400.00 | - | - | -559,615,055.36 | -558,353,655.36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87,831,058.75 | 491,726,417.43 | 10,798,133,395.26 | 15,986,520.00 | -4,968,086.42 | 293,915,529.38 | 2,400,071,368.15 | 14,550,723,162.55 |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慧萍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1998年6月24日成立,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于2005年12月29日,本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浙江福莱特玻璃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3日,本公司更名为福莱特光伏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后于2014年10月10日更名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业务为玻璃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玻璃用石英矿的开采和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及电力销售。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此外,本财务报表还包括按照香港《公司条例》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要求之相关披露。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自2024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对于以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且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涉及不可观察输入值的估值技术的金融资产,在估值过程中校正该估值技术,以使估值技术确定的初始确认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收入确认、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以下披露内容。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公司及合并经营成果、公司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和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的营业周期通常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除越南外的其他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除越南子公司外的其他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越南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活动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越南盾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单个项目的预算金额大于1亿元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账龄超过1年的单个供应商的应付账款金额大于1亿元 |
重要的债权投资 | 单个债权投资的金额大于1亿元 |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 单个其他债权投资的金额大于1亿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考虑是否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务。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按照是否构成业务的条件进行判断。
6.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7.1控制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7.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1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0.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按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
上年年末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参见本节(四)中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的相关披露)。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1.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中的银行定期存单和债权投资等。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取得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本集团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取得相关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 相关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 相关金融资产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
? 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衍生金融资产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
11.1.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本集团对于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1.1.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1.1.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1.2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
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1.2.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指标包括: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其摊余成本的时间长短和程度、与借款人相关的其他市场信息(如借款人的债务工具或权益工具的价格变动);
(2) 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3)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4)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11.2.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基于本集团内部信用风险管理,当内部建议的或外部获取的信息中表明金融工具债务人不能全额偿付包括本集团在内的债权人(不考虑本集团取得的任何担保),则本集团认为发生违约事件。
11.2.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11.2.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1.3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该被转移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本集团按照下列方式对相关负债进行计量:
?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集团保留的权利(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集团承担的义务(如果本集团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应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11.4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分类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1.4.1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1.4.1.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除衍生金融负债单独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表明本集团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交易性的:
? 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回购。? 相关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 相关金融负债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本集团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本集团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集团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
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金融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1.4.1.2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计算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算的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将重新议定或修改的合同现金流量按金融负债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或费用,本集团调整修改后的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金融负债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
11.4.2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4.3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11.5衍生工具与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同、利率互换掉期合同、外汇期权合同等。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集团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准则规定。
11.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7可转换债券
本集团发行的同时包含负债和转换选择权的可转换债券,初始确认时进行分拆,分别予以确认。其中,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转换选择权,作为权益工具进行核算。
初始确认时,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按类似不具有转换选择权债券的现行市场价格确定。可转换债券的整体发行价格扣除负债部分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券持有人将债券转换为权益工具的转换选择权的价值,计入其他权益工具。
后续计量时,可转换债券负债部分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划分为权益工具的转换选择权的价值继续保留在权益工具。可转换债券到期或转换时不产生损失或收益。
发行可转换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份和权益工具成份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与权益工具成份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权益工具;与负债成份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负债的账面价值,并采用实际利率法于可转换债券的期限内进行摊销。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票据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低风险类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出票人为集团内关联方的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正常类 | 除低风险类的其他应收票据组合 |
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承兑银行的信用评级、债务人的信用风险评级、逾期状况等。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账款分为低风险类、正常类和关注类。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历史坏账记录、违约或延迟付款情况、相关客户的信用记录等。本集团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各组合的信用损失。应收账款账龄自收入确认之日起算。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因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将无法按照原有条款收回款项的应收账款划分为损失类,并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确定信用损失。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承兑银行的信用评级、逾期状况等。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对其他应收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和产成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9.1重要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的判断标准详见本节(五)、7。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19.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9.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9.3.1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19.3.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19.4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估计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土地使用权 | 年限平均法 | 50 | - | 2.00 |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预计净残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当固定资产处置时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25 | 0或5 | 4.00-5.0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20 | 0或5 | 4.75-23.7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5 | 0或5 | 6.67-23.75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0或5 | 9.50-33.33 |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各类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建筑物 | 满足相关工程验收标准时 |
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时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软件、排污权、采矿权、土地使用权、用能权、海域使用权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产量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残值率如下:
类别 | 摊销方法 | 使用寿命(年)及确定依据 | 残值率(%)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40-50年,法定使用权 | 0 |
排污权 | 直线法 | 3-20年,预计使用寿命 | 0 |
采矿权 | 产量法 | - | 0 |
软件 | 直线法 | 4-10年,预计使用寿命 | 0 |
海域使用权 | 直线法 | 50年,法定使用权 | 0 |
用能权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
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包括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和福利费用、研发活动中消耗的材料、研发活动的设备折旧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及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等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产品质量保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32.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职工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对于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销售产品,本集团销售的产品主要包括光伏玻璃、家居玻璃、工程玻璃、浮法玻璃、采矿产品、电力等。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对于国内销售,本集团按照将商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或由买方自行提货,收入于客户签收时确认;对于出口销售,本集团根据不同贸易方式下货物控制权的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其中采用EXW条款,于买方指定承运人上门提货时该产品的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本集团确认产品销售收入;采用FOB、CIF和FCA条款,将产品按照合同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装船越过船舷时该产
品的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本集团确认产品销售收入;采用DDP、DAP条款,本集团以产品交付至买方指定收货地点时该产品的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本集团确认产品销售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集团考虑可变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36.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详见本节(十一),由于与购建或购置的固定资产相关,该等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年限平均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36.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与收益相关的补助详见本节(十一),由于直接与发生的期间费用相关,该等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37.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37.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且不导致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7.3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38.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38.1.1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8.1.2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房屋建筑物、码头的短期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本集团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8.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38.3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回购股份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财政部分别于2023年10月25日和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 解释17号规范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18号规范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 经评估,本集团认为采用上述规定对本集团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
其他说明: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17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中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原则进行了修订完善:明确了若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企业是否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明确了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契约条件时,应当区别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和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澄清了如果企业负债的交易对手方可以选择以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且该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单独确认,则相关清偿条款与该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无关;以及明确了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同时要求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规定时,应当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17号规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
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企业在首次执行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8号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 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流转税缴纳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流转税缴纳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流转税缴纳额 | 2% |
房产税 | 从租计征部分按照租金收入的12%计缴;从价计征部分按税务机关核准的房产余值的1.2%计缴 | 12%;1.2% |
资源税 | 销售矿石的金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详见“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
环境保护税 | 污染物排放量 | 每污染物当量1.2元或1.4元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浙江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 | 25% |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 | 15% |
上海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 | 25% |
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15% |
安徽福莱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25% |
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 | 注1 |
嘉兴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 | 15% |
福莱特(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注1 |
福莱特(嘉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25% |
凤阳福莱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 25% |
福莱特(宿迁)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25% |
福莱特(南通)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25% |
安徽福莱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5% |
凤阳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0% |
FLAT (AUSTRALIA) PTY LTD | 30% |
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 | 25% |
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5% |
福莱特(越南)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15% |
上海福莱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5% |
嘉兴福莱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5% |
南通福莱特港务有限公司 | 25% |
嘉兴昆仑福莱特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嘉兴福莱特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25% |
福莱特(广西)光能有限公司 | 25% |
福莱特光能有限公司 | 25% |
浙江福来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25%或0% |
南通福莱特天然气有限公司 | 25% |
福莱特(宜宾)光能有限公司 | 25% |
昭通福莱特硅业有限公司 | 20% |
PT FLATSOLAR ENERGY INDONESIA | 22% |
FLAT SOLAR TECHNOLOGY PTE. LTD. | 17% |
嘉兴福联物流有限公司 | 25% |
福莱特(山西)光能有限公司 | 25% |
浙江福玻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 |
南通远通港务有限公司 | 25% |
注1: 对于不超过(含)港币2,000,000元的税前利润执行8.25%的税率,对于税前利润超过港币2,000,000元以上的部分执行16.5%的税率。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取得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233007200,有效期三年,自2022年至2024年执行15%的企业税率。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取得由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233006951,有效期三年,自2022年至2024年执行15%的企业税率。
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取得了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334000506,有效期三年,自2023年至2025年执行15%的企业税率。
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福莱特(越南)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2016年6月30日越南海防经济区管理局核准的《项目投资许可证》,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自开始盈利第一年起四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其后九年减免50%征收企业所得税。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自2021年开始实现盈利。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2021年10月8日发布“支柱二”国际税收新规则的实施计划,越南国会于2023年11月29日通过了一项关于第二支柱全球最低税规则决议,规则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将于2024年实现全球最低税规则的落地。
凤阳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企业从事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凤阳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于2024年取得第一笔可享受优惠的生产经营收入,因此自2024年至2026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27年至2029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浙江福来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之子公司
根据《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企业从事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浙江福来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从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于2023年取得第一笔可享受优惠的生产经营收入,因此自2023年至202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自2026年至2028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昭通福莱特硅业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昭通福莱特硅业有限公司本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2024年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执行20%的企业税率。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8,349.73 | 18,273.37 |
银行存款 | 4,511,608,711.23 | 5,479,298,026.23 |
其他货币资金 | 783,267,066.50 | 1,137,071,368.20 |
合计 | 5,294,894,127.46 | 6,616,387,667.8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46,525,286.58 | 606,208,121.01 |
其他说明:
本集团年末的其他货币资金中受限制货币资金为人民币783,267,066.50元(上年末:人民币1,137,071,368.20元),主要包括票据保证金、质押的银行存款、期货期权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等。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20,018,576.54 | 230,000,000.00 |
其中: | ||
银行理财产品 | 520,000,000.00 | 230,000,000.00 |
权益工具投资 | 18,576.54 | - |
合计 | 520,018,576.54 | 23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远期外汇合同 | - | 5,207.84 |
外汇期权合同 | 698,070.40 | 617,987.00 |
合计 | 698,070.40 | 623,194.84 |
其他说明:
无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913,081,408.67 | 937,437,522.65 |
商业承兑票据 | 196,595,868.15 | 667,735,006.24 |
减:坏账准备 | 3,460,087.28 | 11,752,136.11 |
合计 | 1,106,217,189.54 | 1,593,420,392.7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已背书银行承兑汇票 | 389,625,048.27 |
已贴现银行承兑汇票 | 8,886,467.84 |
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 | - |
合计 | 398,511,516.11 |
上述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未予以终止确认。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09,677,276.82 | 100.00 | 3,460,087.28 | 0.31 | 1,106,217,189.54 | 1,605,172,528.89 | 100.00 | 11,752,136.11 | 0.73 | 1,593,420,392.78 |
其中: | ||||||||||
低风险类 | 913,081,408.67 | 82.28 | - | - | 913,081,408.67 | 937,437,522.65 | 58.40 | - | - | 937,437,522.65 |
正常类 | 196,595,868.15 | 17.72 | 3,460,087.28 | 1.76 | 193,135,780.87 | 667,735,006.24 | 41.60 | 11,752,136.11 | 1.76 | 655,982,870.13 |
合计 | 1,109,677,276.82 | 100.00 | 3,460,087.28 | 0.31 | 1,106,217,189.54 | 1,605,172,528.89 | 100.00 | 11,752,136.11 | 0.73 | 1,593,420,392.7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低风险类 | 913,081,408.67 | - | - |
正常类 | 196,595,868.15 | 3,460,087.28 | 1.76 |
合计 | 1,109,677,276.82 | 3,460,087.28 | 0.3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转回) | |||
正常类 | 11,752,136.11 | -8,292,048.83 | 3,460,087.28 |
合计 | 11,752,136.11 | -8,292,048.83 | 3,460,087.2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657,945,848.14 | 3,748,679,371.19 |
1年以内小计 | 2,657,945,848.14 | 3,748,679,371.19 |
1至2年 | 13,341,820.99 | 72,039,300.12 |
2至3年 | 1,748,061.11 | 13,488,437.14 |
3年以上 | 19,642,766.75 | 12,132,062.67 |
合计 | 2,692,678,496.99 | 3,846,339,171.1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9,432,382.50 | 1.09 | 29,432,382.50 | 100.00 | - | 23,457,949.21 | 0.61 | 23,457,949.21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663,246,114.49 | 98.91 | 67,991,898.01 | 2.55 | 2,595,254,216.48 | 3,822,881,221.91 | 99.39 | 137,361,649.44 | 3.59 | 3,685,519,572.47 |
合计 | 2,692,678,496.99 | 100.00 | 97,424,280.51 | 3.62 | 2,595,254,216.48 | 3,846,339,171.12 | 100.00 | 160,819,598.65 | 4.18 | 3,685,519,572.4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正常类 | 2,578,385,702.60 | 45,379,588.37 | 1.76 |
关注类 | 84,860,411.89 | 22,612,309.64 | 26.65 |
合计 | 2,663,246,114.49 | 67,991,898.01 | 2.5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37,361,649.44 | 23,457,949.21 | 160,819,598.65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三阶段 | -5,989,065.97 | 5,989,065.97 | - |
本期计提 | -63,380,685.46 | 140,688.10 | -63,239,997.36 |
本期核销 | - | -155,320.78 | -155,320.78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67,991,898.01 | 29,432,382.50 | 97,424,280.5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55,320.7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于本年末,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集团前五名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1,482,118,187.51元(上年末:人民币2,344,969,332.34元),占应收账款总余额的比例为55.04%(上年末:60.97%),前五大应收账款单位的信用损失准备为人民币26,085,280.10元(上年末:人民币42,748,553.38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本年末,本集团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566,522,584.04 | 2,006,375,691.99 |
合计 | 1,566,522,584.04 | 2,006,375,691.99 |
本集团对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了分类管理,将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单独进行管理,以在需要时背书或者贴现。由于持有这些特定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故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
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因银行违约而产生的信用风险较低,因此未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已背书银行承兑汇票 | 2,213,727,158.38 |
已贴现银行承兑汇票 | 546,396,462.85 |
合计 | 2,760,123,621.23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年末数 | 年初数 |
成本 | 1,566,522,584.04 | 2,020,283,851.74 |
公允价值 | 1,566,522,584.04 | 2,006,375,691.99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 - | -13,908,159.75 |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4,112,612.04 | 82.72 | 331,276,788.97 | 98.98 |
1至2年 | 7,376,085.39 | 13.83 | 2,106,604.08 | 0.63 |
2至3年 | 566,462.00 | 1.06 | 1,234,065.11 | 0.37 |
3年以上 | 1,273,688.33 | 2.39 | 61,689.20 | 0.02 |
合计 | 53,328,847.76 | 100.00 | 334,679,147.36 | 100.00 |
于本年末,本集团无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的余额分别为人民37,448,135.80元和人民币269,385,857.12元,占预付款项总余额的比例分别为70.22%和80.49%。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30,072,141.34 | 110,981,841.18 |
合计 | 130,072,141.34 | 110,981,841.1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77,842,525.21 | 60,212,836.41 |
1年以内小计 | 77,842,525.21 | 60,212,836.41 |
1至2年 | 41,262,042.75 | 49,345,940.45 |
2至3年 | 10,395,193.97 | 871,523.00 |
3年以上 | 572,379.41 | 551,541.32 |
合计 | 130,072,141.34 | 110,981,841.18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93,311,216.21 | 85,736,304.10 |
备用金 | 625,948.61 | 687,926.46 |
其他 | 36,134,976.52 | 24,557,610.62 |
合计 | 130,072,141.34 | 110,981,841.18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CONG TY CO PHAN KHU CONG NGHIEP DINH VU | 46,435,672.90 | 35.70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 |
凤阳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3.06 | 押金 | 1年以内、1-2年 | - |
嘉兴市洪运新农村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16,505,159.30 | 12.69 | 其他 | 1-2年 | - |
武宣宝鑫矿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3.84 | 保证金 | 1-2年 | - |
DEEP C GREEN ENERGY VI?TNAM COMPANY | 4,775,135.41 | 3.67 | 保证金 | 2-3年 | - |
合计 | 102,715,967.61 | 78.96 | / | / | -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16,927,104.06 | 14,944,814.87 | 601,982,289.19 | 750,570,063.81 | - | 750,570,063.81 |
低值易耗品 | 262,185,755.96 | 36,012,426.12 | 226,173,329.84 | 310,945,728.73 | 23,185,881.04 | 287,759,847.69 |
在产品 | 110,116,887.78 | - | 110,116,887.78 | 127,411,955.37 | - | 127,411,955.37 |
产成品 | 846,081,398.76 | 51,522,426.77 | 794,558,971.99 | 850,297,206.39 | 14,599,617.18 | 835,697,589.21 |
合计 | 1,835,311,146.56 | 102,479,667.76 | 1,732,831,478.80 | 2,039,224,954.30 | 37,785,498.22 | 2,001,439,456.08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转回或转销 | |||
原材料 | - | 14,944,814.87 | - | 14,944,814.87 |
产成品 | 14,599,617.18 | 36,922,809.59 | - | 51,522,426.77 |
低值易耗品 | 23,185,881.04 | 26,911,113.98 | 14,084,568.90 | 36,012,426.12 |
合计 | 37,785,498.22 | 78,778,738.44 | 14,084,568.90 | 102,479,667.76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缴所得税 | 82,913,789.02 | 54,856,463.09 |
待抵扣增值税 | 432,813,161.36 | 196,499,526.00 |
银行定期存单(注) | 357,000,000.00 | - |
出口退税 | 1,545,150.15 | 1,775,947.64 |
预付租赁款 | 412,844.04 | 412,844.04 |
预缴进口关税 | 2,515,500.35 | - |
其他 | 8,358.83 | - |
合计 | 877,208,803.75 | 253,544,780.77 |
其他说明:
注:银行定期存单中人民币207,000,000.00元的存单用于质押获取银行授信额度。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长期银行定期存单 | 143,768,000.00 | - | 143,768,000.00 | - | - | - |
合计 | 143,768,000.00 | - | 143,768,000.00 | - | - | -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
长期银行定期存单 | 20,000,000.00美元 | 5.99% | 5.99% | 2026年4月 | - | - | -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注) | - | 319,753.42 | - | - | 223,712,827.25 | 223,393,073.83 | - | - |
合计 | - | 319,753.42 | - | - | 223,712,827.25 | 223,393,073.83 | - | - |
注:本集团持有的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因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故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
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 | 220,000,000.00 | 2.50%、2.55% | 2.50%、2.55% | 2027年3月~2027年5月 | - | - | - | |
合计 | 220,000,000.00 | / | / | / | - | / | / | /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
追加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
一、联营企业 | |||||
凯鸿福莱特 | 19,962,629.86 | 3,200,000.00 | 10,183,139.18 | -4,000,000.00 | 29,345,769.04 |
昆仑燃气 | 10,500,000.00 | - | - | - | 10,500,000.00 |
嘉兴燃气 | 65,950,130.58 | - | 8,446,320.90 | -6,272,243.33 | 68,124,208.15 |
嘉兴能源 | 4,500,000.00 | - | - | - | 4,500,000.00 |
小计 | 100,912,760.44 | 3,200,000.00 | 18,629,460.08 | -10,272,243.33 | 112,469,977.19 |
合计 | 100,912,760.44 | 3,200,000.00 | 18,629,460.08 | -10,272,243.33 | 112,469,977.19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39,310,452.96 | 7,525,892.36 | 546,836,345.32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4.期末余额 | 539,310,452.96 | 7,525,892.36 | 546,836,345.32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2,393,153.12 | 2,126,882.16 | 34,520,035.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410,543.60 | 163,606.32 | 25,574,149.92 |
(1)计提或摊销 | 25,410,543.60 | 163,606.32 | 25,574,149.9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4.期末余额 | 57,803,696.72 | 2,290,488.48 | 60,094,185.20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81,506,756.24 | 5,235,403.88 | 486,742,160.12 |
2.期初账面价值 | 506,917,299.84 | 5,399,010.20 | 512,316,310.04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末净值为人民币478,047,262.83元(上年末:人民币15,939,290.23元)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所有权用于抵押借款。
本集团所持有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账面原值减累计摊销及减值准备的金额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中。于本年末,根据具有资质的独立专业估值师的评估,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549,442,110.51元(上年末:人民币774,046,610.51元)。
公允价值是根据市场法确认。市场法是在同一市场条件下,根据替代原则,将待估房地产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房地产交易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房地产的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等差别,修正得出待估房地产的评估价值。在
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投资性房地产的最佳用途为其当前使用方式。采用的估值方法未发生任何变化。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310,767,031.53 | 13,356,433,281.84 | 162,586,891.31 | 162,032,220.00 | 18,991,819,424.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18,929,594.69 | 1,940,677,661.62 | 16,556,327.16 | 56,351,235.36 | 3,132,514,818.83 |
(1)购置 | 7,989,102.44 | 592,265,926.05 | 16,556,327.16 | 34,931,164.56 | 651,742,520.21 |
(2)在建工程转入 | 1,110,940,492.25 | 1,348,411,735.57 | - | 21,420,070.80 | 2,480,772,298.62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1,998.27 | 184,427,915.84 | 1,653,252.37 | 1,367,941.35 | 187,561,107.83 |
(1)处置或报废 | 111,998.27 | 184,427,915.84 | 1,653,252.37 | 1,367,941.35 | 187,561,107.83 |
4.外币报表折旧差额 | -21,655,871.09 | -33,536,438.52 | -547,893.33 | -158,249.27 | -55,898,452.21 |
5.期末余额 | 6,407,928,756.86 | 15,079,146,589.10 | 176,942,072.77 | 216,857,264.74 | 21,880,874,683.4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76,991,650.29 | 2,910,806,427.07 | 88,600,231.14 | 59,514,264.97 | 3,835,912,573.4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1,813,116.09 | 1,136,685,606.03 | 23,622,996.94 | 29,524,609.27 | 1,451,646,328.33 |
(1)计提 | 261,813,116.09 | 1,136,685,606.03 | 23,622,996.94 | 29,524,609.27 | 1,451,646,328.33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89.94 | 108,448,989.08 | 1,420,550.90 | 307,403.91 | 110,180,933.83 |
(1)处置或报废 | 3,989.94 | 108,448,989.08 | 1,420,550.90 | 307,403.91 | 110,180,933.83 |
4.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2,347,102.34 | -6,983,279.61 | -157,311.56 | -56,580.59 | -9,544,274.10 |
5.期末余额 | 1,036,453,674.10 | 3,932,059,764.41 | 110,645,365.62 | 88,674,889.74 | 5,167,833,693.8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40,576,120.92 | 282,783.21 | 142,069.88 | 41,000,974.01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277,441,873.10 | - | - | 277,441,873.10 |
(1)计提 | - | 277,441,873.10 | - | - | 277,441,873.1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853,803.38 | 8,344.01 | - | 862,147.39 |
(1)处置或报废 | - | 853,803.38 | 8,344.01 | - | 862,147.39 |
4.期末余额 | - | 317,164,190.64 | 274,439.20 | 142,069.88 | 317,580,699.72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371,475,082.76 | 10,829,922,634.05 | 66,022,267.95 | 128,040,305.12 | 16,395,460,289.88 |
2.期初账面价值 | 4,533,775,381.24 | 10,405,050,733.85 | 73,703,876.96 | 102,375,885.15 | 15,114,905,877.20 |
本年末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451,841,070.26元(上年末:人民币1,948,240,881.71元)的固定资产用作为借款的抵押。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36,135,753.05 | 24,843,805.49 | - | 11,291,947.56 |
机器设备 | 1,287,359,814.85 | 702,824,924.31 | 317,003,679.46 | 267,531,211.08 |
运输设备 | 4,301,039.32 | 3,927,230.20 | - | 373,809.12 |
其他设备 | 10,814,555.67 | 5,912,060.22 | 577,020.26 | 4,325,475.19 |
本年末,本集团部分闲置的固定资产由于改造升级等计划预计报废,本集团根据预计处置时可回收的残值计提减值。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1,513,317,654.05 | 产权证尚在办理过程中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机器设备 | 307,183,110.50 | 29,741,237.40 | 277,441,873.10 | 处置时可回收的残值 | 预计处置时可回收的残值 | 根据独立交易对手的近期报价 |
合计 | 307,183,110.50 | 29,741,237.40 | 277,441,873.10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526,539,678.98 | 1,615,861,970.66 |
工程物资 | 414,919,203.82 | 140,131,836.72 |
合计 | 2,941,458,882.80 | 1,755,993,807.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末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5,805,231.12元(上年末:人民币93,287,049.55元)的在建工程用作借款的抵押。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年产150万吨新能源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 | 962,834,448.61 | - | 962,834,448.61 |
年产150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及背板制造项目 | 1,062,622,270.83 | - | 1,062,622,270.83 |
福莱特光能高效薄膜太阳能组件配套制造项目 | 127,652,904.16 | - | 127,652,904.16 |
安徽福莱特配套房工程 | 89,962,878.58 | - | 89,962,878.58 |
安徽玻璃原料仓库项目 | 43,849,485.27 | - | 43,849,485.27 |
母公司天然气直通气项目 | 26,452,377.35 | - | 26,452,377.35 |
凤阳新能源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 16,669,251.97 | - | 16,669,251.97 |
待安装机器设备及其他 | 196,496,062.21 | - | 196,496,062.21 |
合计 | 2,526,539,678.98 | - | 2,526,539,678.98 |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年产150万吨新能源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 | 877,959,319.88 | - | 877,959,319.88 |
安徽福莱特配套房工程 | 336,887,555.34 | - | 336,887,555.34 |
年产150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及背板制造项目 | 104,100,829.17 | - | 104,100,829.17 |
光伏组件项目厂房 | 79,196,956.04 | - | 79,196,956.04 |
福莱特光能高效薄膜太阳能组件配套制造项目 | 70,971,574.05 | - | 70,971,574.05 |
嘉兴新建厂房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 | 44,634,635.03 | - | 44,634,635.03 |
年产195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 | 834,976.86 | - | 834,976.86 |
待安装机器设备及其他 | 101,276,124.29 | - | 101,276,124.29 |
合计 | 1,615,861,970.66 | - | 1,615,861,970.66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年产150万吨新能源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 | 3,752,960,000.00 | 877,959,319.88 | 1,574,558,254.77 | 1,489,683,126.04 | 962,834,448.61 | 65.35 | 65.35% | - | - | - | 非公开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安徽福莱特配套房工程 | 500,000,000.00 | 336,887,555.34 | 120,898,992.96 | 367,823,669.72 | 89,962,878.58 | 66.89 | 66.89% | - | - | - | 自有资金 |
光伏组件项目厂房 | 117,123,448.81 | 79,196,956.04 | 37,926,492.77 | 117,123,448.81 | - | 100.00 | 100.00% | - | - | - | 自有资金 |
年产150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 透面板及背板制造项目 | 3,885,000,000.00 | 104,100,829.17 | 958,521,441.66 | - | 1,062,622,270.83 | 26.63 | 26.63% | 6,859,925.14 | 6,859,925.14 | 2.90、2.95 | 自有资金、专项借款 |
福莱特光能高效薄膜太阳能组件配套 制造项目 | 1,000,000,000.00 | 70,971,574.05 | 56,681,330.11 | - | 127,652,904.16 | 12.77 | 12.77% | - | - | - | 自有资金 |
凤阳新能源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 634,921,200.00 | 5,406,768.24 | 352,785,010.31 | 341,522,526.58 | 16,669,251.97 | 56.42 | 56.42% | - | - | - | 非公开募集资金 |
合计 | 1,474,523,002.72 | 3,101,371,522.58 | 2,316,152,771.15 | 2,259,741,754.15 | / | / | 6,859,925.14 | 6,859,925.14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设备 | 148,340,340.63 | - | 148,340,340.63 | 88,812,722.98 | - | 88,812,722.98 |
耐火材料 | 103,905,926.26 | - | 103,905,926.26 | 32,844,103.23 | - | 32,844,103.23 |
电线电缆 | 61,722,123.91 | - | 61,722,123.91 | 1,254,566.02 | - | 1,254,566.02 |
钢材线材 | 27,257,242.83 | - | 27,257,242.83 | 1,251,181.86 | - | 1,251,181.86 |
其他 | 73,693,570.19 | - | 73,693,570.19 | 15,969,262.63 | - | 15,969,262.63 |
合计 | 414,919,203.82 | - | 414,919,203.82 | 140,131,836.72 | - | 140,131,836.72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 | 屋顶 | 房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6,865,503.62 | 566,569,651.21 | - | 813,435,154.8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228,939,712.87 | 3,816,966.09 | 232,756,678.96 |
(1)新增 | - | 228,939,712.87 | 3,816,966.09 | 232,756,678.96 |
3.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7,681,296.13 | - | - | -7,681,296.13 |
4.期末余额 | 239,184,207.49 | 795,509,364.08 | 3,816,966.09 | 1,038,510,537.6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3,022,432.27 | 7,416,889.22 | - | 40,439,321.49 |
2.本期增加金额 | 6,197,564.08 | 28,115,863.04 | 723,907.36 | 35,037,334.48 |
(1)计提 | 6,197,564.08 | 28,115,863.04 | 723,907.36 | 35,037,334.48 |
3.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1,139,133.55 | -1,139,133.55 | ||
4.期末余额 | 38,080,862.80 | 35,532,752.26 | 723,907.36 | 74,337,522.42 |
三、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1,103,344.69 | 759,976,611.82 | 3,093,058.73 | 964,173,015.24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3,843,071.35 | 559,152,761.99 | - | 772,995,833.34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排污权(注1) | 采矿权(注2) | 用能权(注3) | 软件 | 海域使用权(注4)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656,348,454.72 | 63,999,020.73 | 3,724,688,156.82 | 144,731,091.46 | 8,407,059.82 | 56,684,220.00 | 4,654,858,003.55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380,840.55 | 321,658.00 | 3,471,532,527.50 | - | 237,084.65 | 24,383,760.40 | 3,548,855,871.10 |
(1)购置 | 52,380,840.55 | 321,658.00 | 3,471,532,527.50 | - | 237,084.65 | 24,383,760.40 | 3,548,855,871.10 |
3.期末余额 | 708,729,295.27 | 64,320,678.73 | 7,196,220,684.32 | 144,731,091.46 | 8,644,144.47 | 81,067,980.40 | 8,203,713,874.65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0,937,333.63 | 43,600,955.09 | 1,235,167,603.83 | - | 5,118,491.97 | 472,368.50 | 1,375,296,753.0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976,131.74 | 7,891,079.93 | 478,302,486.18 | - | 863,502.53 | 1,540,080.40 | 502,573,280.78 |
(1)计提 | 13,976,131.74 | 7,891,079.93 | 478,302,486.18 | - | 863,502.53 | 1,540,080.40 | 502,573,280.78 |
3.期末余额 | 104,913,465.37 | 51,492,035.02 | 1,713,470,090.01 | - | 5,981,994.50 | 2,012,448.90 | 1,877,870,033.80 |
三、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03,815,829.90 | 12,828,643.71 | 5,482,750,594.31 | 144,731,091.46 | 2,662,149.97 | 79,055,531.50 | 6,325,843,840.85 |
2.期初账面价值 | 565,411,121.09 | 20,398,065.64 | 2,489,520,552.99 | 144,731,091.46 | 3,288,567.85 | 56,211,851.50 | 3,279,561,250.53 |
注1:排污权指为获得排放废气及废水的权利而向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支付的款项。排污权以直线法于其可使用年限内摊销。
注2:该采矿权指本集团拥有的位于中国安徽省凤阳县的石英石矿的开采权利。采矿权按产量法摊销。
注3:用能权指本集团因项目建设新增用能需求而购买的可交易的能源消费量的权利。于本年末,本集团对用能权进行了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
注4:海域使用权指本集团拥有的位于中国江苏省南通市的工业用海的使用权利。海域使用权以直线法于法定使用年限内摊销。
本年末净值为人民币383,897,866.83元(上年末:人民币456,694,315.25元)的土地使用权用作借款的抵押,人民币55,078,167.10元(上年末:无)的海域使用权用作借款的抵押。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期末余额 |
集装架 | 37,131,294.71 | 130,200,316.19 | 22,214,225.78 | 145,117,385.12 |
装修及维修 | 43,584,567.92 | 70,491,828.48 | 15,643,939.97 | 98,432,456.43 |
合计 | 80,715,862.63 | 200,692,144.67 | 37,858,165.75 | 243,549,841.55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92,659,708.99 | 58,922,322.85 | 78,786,472.23 | 11,833,314.14 |
信用损失准备 | 96,205,881.16 | 16,245,912.62 | 167,762,204.34 | 31,694,549.31 |
递延收益 | 207,242,484.26 | 42,053,923.69 | 56,476,018.31 | 8,900,731.30 |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 44,349,515.24 | 6,652,427.29 | 40,568,327.36 | 6,085,249.10 |
股份支付 | 6,756,536.36 | 1,013,480.45 | 5,892,794.35 | 883,919.15 |
与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差异 | 1,133,820,673.24 | 283,455,168.31 | 782,262,480.40 | 195,565,620.10 |
租赁负债 | 773,370,102.23 | 193,342,525.56 | 561,290,763.27 | 140,322,690.82 |
可抵扣亏损 | 378,164,695.14 | 59,114,749.81 | 787,260,839.79 | 120,032,521.43 |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43,115.92 | 6,467.39 | - | - |
衍生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767,714.98 | 124,331.19 | 1,756,309.49 | 267,478.09 |
合计 | 3,033,380,427.52 | 660,931,309.16 | 2,482,056,209.54 | 515,586,073.4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因转变为股份公司而产生的物业重估 | 8,922,370.48 | 1,338,355.57 | 10,121,075.86 | 1,518,161.38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3,624,676,340.33 | 543,701,451.05 | 3,662,093,275.89 | 549,313,991.38 |
使用权资产 | 763,069,670.55 | 190,767,417.64 | 559,152,761.99 | 139,788,190.50 |
试生产成本 | 36,157,699.62 | 5,423,654.94 | 43,777,025.66 | 6,566,553.85 |
衍生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698,070.40 | 104,710.56 | 623,194.84 | 93,557.34 |
合计 | 4,433,524,151.38 | 741,335,589.76 | 4,275,767,334.24 | 697,280,454.4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34,433,888.80 | 326,497,420.36 | 295,880,812.41 | 219,705,261.0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34,433,888.80 | 406,901,700.96 | 295,880,812.41 | 401,399,642.04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1,243,023.14 | 20,139,886.09 |
可抵扣亏损 | 33,992,759.24 | 7,038,669.37 |
合计 | 55,235,782.38 | 27,178,555.4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无到期年限(注) | 4,840,043.75 | - |
2025年 | 2,628,087.91 | 6,454,474.73 |
2026年 | 10,963,948.57 | 10,963,973.54 |
2027年 | 284,882.27 | 467,483.57 |
2028年 | 832,048.90 | 2,253,954.25 |
2029年 | 1,694,011.74 | - |
合计 | 21,243,023.14 | 20,139,886.0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本集团之部分子公司税务亏损,根据当地法律规定,符合条件的税务亏损可无限期于以后年度用于抵扣税务利润。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采矿权款(注) | - | - | - | 3,380,000,000.00 | - | 3,380,000,000.00 |
预付工程款 | 879,075,742.46 | - | 879,075,742.46 | 765,852,674.81 | - | 765,852,674.81 |
预付投资款 | - | - | - | 77,693,740.85 | - | 77,693,740.85 |
预付矿区征地补偿费 | - | - | - | 80,402,860.00 | - | 80,402,860.00 |
预付土地款 | - | - | - | 7,970,000.00 | - | 7,970,000.00 |
合计 | 879,075,742.46 | - | 879,075,742.46 | 4,311,919,275.66 | - | 4,311,919,275.66 |
其他说明:
注1:预付采矿权款为预付石英岩采矿权的款项。 该预付款于2024年度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受限情况 |
账面价值 | 账面价值 | ||
货币资金 | 783,267,066.50 | 1,137,071,368.20 | 票据保证金、质押存单、电费收入 |
质押、期货期权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等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80,199,303.43 | 质押于银行以获取授信额度 |
其他流动资产 | 207,000,000.00 | - | 质押存单以获取授信额度 |
投资性房地产 | 478,047,262.83 | 15,939,290.23 | 抵押于银行以获取授信额度 |
固定资产 | 3,451,841,070.26 | 1,948,240,881.71 | 抵押于银行以获取授信额度 |
在建工程 | 15,805,231.12 | 93,287,049.55 | 抵押于银行以获取授信额度 |
无形资产 | 438,976,033.93 | 456,694,315.25 | 抵押于银行以获取授信额度 |
合计 | 5,374,936,664.64 | 3,731,432,208.37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注) | 100,000,000.00 | 404,000,000.00 |
保证借款 | 483,000,000.00 | 725,127,400.00 |
保证及抵押借款(注) | 325,000,000.00 | 225,000,000.00 |
信用借款 | 100,000,000.00 | 356,240,500.00 |
票据贴现借款 | 8,886,467.84 | 167,990,331.03 |
质押借款(注) | - | 35,413,500.00 |
合计 | 1,016,886,467.84 | 1,913,771,731.0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抵押借款的抵押资产类别以及金额,详见本节(七)20、21、22及26。上年末,质押借款的质押资产为银行定期存单。
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
本集团与银行达成了供应商融资安排协议。根据该协议,银行在原应付账款到期日前向供应商支付本集团应支付的货款,本集团不再负有对供应商的支付义务。本集团在银行支付相关款项之后的1年内与银行结算,利息为1.60%至2.15%,由本公司、浙江嘉福提供担保。该安排延后了原应付账款的付款日,所附利率与本集团同期短期借款利率一致。考虑到上述安排的性质和实质,本集团将该安排下应付银行的款项列报于短期借款,支付给银行的款项在现金流量表中分类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银行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作为非现金交易披露。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为短期借款中的保证借款,账面金额为人民币443,000,000.00元(2023年12月31日为人民币15,000,000.00),前述金额已由融资提供方向供应商支付。
本年上述借款年利率从1.60%至3.00%(上年度:2.15%至6.23%)。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利率互换掉期合同 | 156,118.69 | 1,467,183.00 |
外汇期权合同 | 611,596.29 | 289,126.49 |
合计 | 767,714.98 | 1,756,309.49 |
其他说明:
无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874,305,689.59 | 914,048,358.15 |
合计 | 874,305,689.59 | 914,048,358.15 |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1,571,934,225.69 | 2,068,611,497.98 |
应付工程款 | 2,452,025,950.56 | 2,451,750,011.44 |
合计 | 4,023,960,176.25 | 4,520,361,509.42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A | 357,592,161.91 | 工程款,尚未到还款期 |
供应商B | 103,691,731.02 | 工程款,尚未到还款期 |
合计 | 461,283,892.9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33,293,546.48 | 129,107,796.79 |
合计 | 33,293,546.48 | 129,107,796.7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1,524,591.22 | 881,598,568.61 | 879,839,136.13 | 103,284,023.7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815,387.51 | 76,723,599.31 | 78,344,642.88 | 2,194,343.94 |
合计 | 105,339,978.73 | 958,322,167.92 | 958,183,779.01 | 105,478,367.6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7,583,948.16 | 770,440,550.07 | 768,511,413.17 | 99,513,085.06 |
二、职工福利费 | 505.00 | 38,748,966.63 | 38,748,966.63 | 505.00 |
三、社会保险费 | 1,542,254.84 | 44,214,918.47 | 44,211,659.43 | 1,545,513.8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342,331.06 | 35,363,992.59 | 35,385,240.52 | 1,321,083.13 |
工伤保险费 | 199,716.18 | 6,244,544.48 | 6,220,037.51 | 224,223.15 |
生育保险费 | 207.60 | 2,606,381.40 | 2,606,381.40 | 207.60 |
四、住房公积金 | 1,104,421.00 | 18,800,335.17 | 18,838,386.17 | 1,066,370.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293,462.22 | 9,393,798.27 | 9,528,710.73 | 1,158,549.76 |
合计 | 101,524,591.22 | 881,598,568.61 | 879,839,136.13 | 103,284,023.7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693,159.74 | 74,183,086.67 | 75,743,226.06 | 2,133,020.35 |
2、失业保险费 | 122,227.77 | 2,540,512.64 | 2,601,416.82 | 61,323.59 |
合计 | 3,815,387.51 | 76,723,599.31 | 78,344,642.88 | 2,194,343.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位于安徽、上海和南通地区的子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16.0%及0.5%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本集团位于越南的子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17.0%及1.0%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本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15.0%及0.5%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本年应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缴存费用人民币74,183,086.67元及人民币2,540,512.64元;(2023年:人民币67,280,139.76元及人民币2,150,209.50元)。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有人民币2,133,020.35元及人民币61,323.59元的应缴存费用系于本年末已计提而未支付给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计划的。有关应缴存费用已于报告期后支付。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96,208,796.29 | 61,874,135.48 |
增值税 | 35,546,352.11 | 89,635,709.32 |
资源税 | 8,393,904.12 | 12,282,897.97 |
房产税 | 19,781,950.62 | 13,600,531.04 |
土地使用税 | 14,117,253.21 | 6,073,864.2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329,468.22 | 3,071,418.87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 1,891,172.00 | 2,662,134.55 |
个人所得税 | 5,286,737.72 | 990,312.15 |
其他 | 5,533,175.83 | 9,947,911.76 |
合计 | 189,088,810.12 | 200,138,915.37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36,197,048.99 | 30,801,288.06 |
应付股利 | 1,299,820.00 | 1,371,320.00 |
其他应付款 | 117,585,251.18 | 102,636,299.84 |
合计 | 155,082,120.17 | 134,808,907.9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可转债利息 | 24,767,383.50 | 12,582,259.61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 7,893,804.31 | 8,861,162.93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3,535,861.18 | 9,357,865.52 |
合计 | 36,197,048.99 | 30,801,288.06 |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299,820.00 | 1,371,320.00 |
合计 | 1,299,820.00 | 1,371,320.00 |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101,289,106.34 | 66,164,706.34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附注(十)) | 8,042,382.50 | 16,068,482.50 |
运保费 | 2,430,044.32 | 13,375,290.82 |
其他 | 5,823,718.02 | 7,027,820.18 |
合计 | 117,585,251.18 | 102,636,299.84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224,859,208.24 | 1,172,006,729.76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3,378,745.89 | 37,546,569.77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45,857,147.24 | 43,813,689.16 |
合计 | 2,294,095,101.37 | 1,253,366,988.69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2,569,993.90 | 12,279,287.63 |
合计 | 2,569,993.90 | 12,279,287.6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注1) | - | 1,132,096,897.57 |
保证及质押借款(注1) | 1,823,975,865.44 | - |
抵押借款(注2) | 310,000,000.00 | 1,095,000,000.00 |
抵押及质押借款(注1、注2) | 800,000,000.00 | - |
保证借款 | 2,555,464,630.02 | 1,598,640,584.00 |
保证及抵押借款(注2) | 3,430,650,000.00 | 3,306,400,000.00 |
信用借款 | 396,950,000.00 | 695,0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六)、31) | -2,224,859,208.24 | -1,172,006,729.76 |
合计 | 7,092,181,287.22 | 6,655,130,751.81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本年末保证及质押借款的质押资产为本集团持有的福莱特(越南)的股权、福来泰及其子公司的电费账户存款、银行定期存单,上年末质押借款的质押资产为本集团持有的福莱特(越南)、三力矿业及大华矿业的股权。
注2:抵押借款的抵押资产类别以及金额,详见本节(七)、20、21、22及26。
附有契约条件的贷款安排
本公司、福莱特(香港)及安徽福莱特玻璃与部分银行达成了附有契约条件的贷款协议,该协议约定借款人在贷款期内的部分财务指标满足约定的条件,财务指标涉及合并净负债占合并息税前利润的比例、合并息税前利润占合并财务费用的比例、合并净资产的金额、资产负债率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福莱特(香港)及安徽福莱特玻璃附有契约条件且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长期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93,304,892.42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借款年利率为2.49%到6.91% (上年度:3.00%到6.89%)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债券 | 3,916,928,685.43 | 3,755,915,215.98 |
合计 | 3,916,928,685.43 | 3,755,915,215.98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转股 | 期末 余额 |
福莱转债 | 2022-05-20 | 6年 | 4,000,000,000.00 | 3,755,915,215.98 | - | 32,417,396.51 | 193,447,554.57 | 16,688.61 | 3,916,928,685.43 |
合计 | / | / | 4,000,000,000.00 | 3,755,915,215.98 | - | 32,417,396.51 | 193,447,554.57 | 16,688.61 | 3,916,928,685.43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22]664号文),本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公开发行4,00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人民币4,000,000,000.00元,期限6年。可转债票面年利率第一年为0.3%、第二年为0.5%、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1.8%、第六年为2.0%。采用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的支付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5月26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2年11月28日至2028年5月19日。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43.94元/股,若发生派生红股、转增资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本公司将依据募集说明书调整转股价格。
于2024年7月19日,本公司因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将转股价格自42.22元/股调整为41.84元/股。于2024年12月20日,本公司因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议案,将转股价格自41.84元/股调整为41.71元/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已有面值人民币88,000.00元的可转换债转换为A股普通股,转股数量为2,010股。其中于2024年度有面值14,000.00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债转换为A股普通股,转股数量为330股。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787,694,649.91 | 575,787,267.82 |
减: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租赁负债 | 23,378,745.89 | 37,546,569.77 |
合计 | 764,315,904.02 | 538,240,698.05 |
其他说明:
本集团的租赁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类别 | 年末数 | 年初数 |
1年以内 | 55,995,759.50 | 39,128,304.51 |
1-2年 | 54,875,759.50 | 39,128,304.51 |
2-5年 | 158,992,911.00 | 155,351,173.10 |
5年以上 | 983,012,000.71 | 745,912,208.76 |
合计 | 1,252,876,430.71 | 979,519,990.88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47,989,504.57 | 93,846,651.81 |
合计 | 47,989,504.57 | 93,846,651.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采矿权出让款 | 93,846,651.81 | 137,660,340.97 |
减: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长期应付款 | 45,857,147.24 | 43,813,689.16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环保及土地复垦费用 | 4,549,602.98 | 5,098,771.16 | 预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费用 |
合计 | 4,549,602.98 | 5,098,771.16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 | 56,476,018.31 | 165,041,300.00 | 14,274,834.05 | 207,242,484.26 |
合计 | 56,476,018.31 | 165,041,300.00 | 14,274,834.05 | 207,242,484.2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回购并注销股份(注1) | 可转债转股(附注(六)、34)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87,831,058.75 | -2,101,250.00 | 82.50 | -2,101,167.50 | 585,729,891.25 |
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三次H股类别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2024年本公司累计回购H股股份8,285,000股,回购价格区间为港币13.66元/股~港币17.98元/股,累计支付的金额为港币122,291,740.00元(折算成人民币金额为111,153,506.97元)。本公司因回购H股股份,增加库存股人民币111,153,506.97元于2024年8月5日,本公司完成注
销回购的H股股份手续,减少库存股人民币111,153,506.97元,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2,071,250.00元,减少股数8,285,000股,减少资本公积人民币109,082,256.97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注:其他权益工具由本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部分形成,参见本节(七)、4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0,694,495,800.92 | 87,556,898.59 | 109,672,296.97 | 10,672,380,402.54 |
其他资本公积 | 103,637,594.34 | 12,213,142.01 | 87,538,484.73 | 28,312,251.62 |
合计 | 10,798,133,395.26 | 99,770,040.60 | 197,210,781.70 | 10,700,692,654.1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15,986,520.00 | 332,610,519.14 | 119,097,646.97 | 229,499,392.17 |
合计 | 15,986,520.00 | 332,610,519.14 | 119,097,646.97 | 229,499,392.1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39,999,260.00 | 491,726,417.43 | - | - | 140.00 | 1,721.07 | 39,999,120.00 | 491,724,696.36 |
合计 | 39,999,260.00 | 491,726,417.43 | - | - | 140.00 | 1,721.07 | 39,999,120.00 | 491,724,696.36 |
本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的议案》,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并注销其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20,000股,回购股份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747,600.00元,同时撤销前述股份所对应的现金股利人民币127,560.00元,减少库存股人民币620,040.00元。于2024年11月14日,本公司完成注销前述回购的销限制性股票的手续,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0元,减少股数120,000.00股,减少资本公积人民币590,040.00元。
2024年本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8元(含税)。上述完成后,本公司因当期分配给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减少库存股人民币433,200.00元。
2024年本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3元(含税)。上述完成后,本公司因当期分配给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减少库存股人民币148,200.00元。
2024年5月25日,2021年5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库存股相应减少人民币1,926,680.00元。2024年8月11日,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库存股相应减少人民币4,816,020.00元。
本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8月22日)。本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A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将A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即回购A股股份实施期限调整为自2024年2月23日至2025年2月22日。于2024年7月19日,本公司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将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29.62元/股(含)。于2024年12月20日,本公司因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将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29.49元/股(含)。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回购人民币普通股A股9,466,921股,回购价格区间为17.00元/股~26.25元/股,累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221,457,012.17元,增加库存股人民币221,457,012.17元。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349,243.83 | -37,666,895.80 | - | -37,666,895.80 | - | -26,317,651.97 |
其中: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5,257,403.58 | -51,575,055.55 | - | -51,575,055.55 | - | -26,317,651.97 |
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 | -13,908,159.75 | 13,908,159.75 | - | 13,908,159.75 | -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1,349,243.83 | -37,666,895.80 | - | -37,666,895.80 | - | -26,317,651.97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49,829,227.15 | 19,794,959.37 | 1,382,306.38 | 68,241,880.14 |
合计 | 49,829,227.15 | 19,794,959.37 | 1,382,306.38 | 68,241,880.1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93,915,529.38 | - | - | 293,915,529.38 |
合计 | 293,915,529.38 | - | - | 293,915,529.3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本公司的章程或经过董事会批准后计提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本公司的亏损,可用于增加股本。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之10%提取,本集团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计提。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计提金额已经达到注册资本的50%。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9,998,276,039.62 | 7,823,754,058.7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06,602,737.08 | 2,759,690,819.7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25,553,783.50 |
应付普通股股利(注1) | 1,190,568,539.51 | 559,615,055.36 |
期末未分配利润(注2) | 9,814,310,237.19 | 9,998,276,039.62 |
注1: 本年度股东大会已批准的现金股利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及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24年3月1日公司总股数2,351,324,25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6,250,000股,即以2,345,074,258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891,128,218.04元(含税)。根据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自2024年3月1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止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股数23股,因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8,250,600股A股股份和2,035,000股H股股份,因此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由2,345,074,258股调整为2,334,788,681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887,219,698.78元(含税)。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及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24年8月26日公司总股数2,343,039,28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9,114,921股,即以2,333,924,36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303,410,166.80元(含税)。根据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自2024年8月26日起
至2024年12月13日止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股数261股,因回购并注销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减少120,000股,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352,000股A股股份,因此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由2,333,924,360股调整为2,333,452,621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303,348,840.73元(含税)。
2024年度,本公司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90,568,539.51元(含税)。
注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未分配利润余额中包含了本公司之子公司已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752,657,741.10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637,341,794.59元)。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642,123,374.58 | 15,765,639,228.82 | 21,365,204,291.35 | 16,745,253,742.23 |
其他业务 | 40,479,103.78 | 21,967,289.46 | 158,504,231.07 | 85,467,498.31 |
合计 | 18,682,602,478.36 | 15,787,606,518.28 | 21,523,708,522.42 | 16,830,721,240.54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光伏玻璃 | 16,816,104,203.15 | 14,186,517,014.81 | 16,816,104,203.15 | 14,186,517,014.81 |
家居玻璃 | 308,338,949.63 | 267,232,244.36 | 308,338,949.63 | 267,232,244.36 |
工程玻璃 | 502,124,378.61 | 465,934,478.67 | 502,124,378.61 | 465,934,478.67 |
浮法玻璃 | 282,820,423.59 | 292,959,618.69 | 282,820,423.59 | 292,959,618.69 |
发电收入 | 421,258,696.03 | 290,656,450.91 | 421,258,696.03 | 290,656,450.91 |
采矿产品 | 311,476,723.57 | 262,339,421.38 | 311,476,723.57 | 262,339,421.38 |
其他业务 | 40,479,103.78 | 21,967,289.46 | 40,479,103.78 | 21,967,289.46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 | 14,277,293,828.74 | 12,412,504,471.64 | 14,277,293,828.74 | 12,412,504,471.64 |
亚洲其他国家及地区(不包括中国) | 3,109,178,385.96 | 2,432,474,188.39 | 3,109,178,385.96 | 2,432,474,188.39 |
欧洲 | 162,939,436.36 | 139,075,616.70 | 162,939,436.36 | 139,075,616.70 |
北美洲 | 1,114,478,083.29 | 787,996,199.41 | 1,114,478,083.29 | 787,996,199.41 |
其他 | 18,712,744.01 | 15,556,042.14 | 18,712,744.01 | 15,556,042.14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销 | 18,493,796,301.36 | 15,593,844,704.16 | 18,493,796,301.36 | 15,593,844,704.16 |
经销商 | 188,806,177.00 | 193,761,814.12 | 188,806,177.00 | 193,761,814.12 |
合计 | 18,682,602,478.36 | 15,787,606,518.28 | 18,682,602,478.36 | 15,787,606,518.2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国内产品销售 | 按照合同运至约定交货地点或由买方自行提货,并由买方验收确认 | 以赊销为主,主要客户的信用期限为货物验收后30-120天 | 玻璃产品、采矿产品等 | 是 | 不适用 | 提供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质量保证。本集团所销售的产品有质量缺陷时,客户有权退(换)货,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
出口产品销售 | 采用EXW条款的,于买方指定承运人上门提货时;采用FOB、CIF、FCA条款的,将产品按照合同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并装船越过船舷时;采用DDP、DAP条款的,以产品交付至买方指定收货地点时 | |||||
发电业务 | 将电力传输至国家电网指定线路 | 信用期30天 | 电力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资源税 | 43,744,945.54 | 86,558,467.22 |
土地使用税 | 39,904,923.28 | 21,720,498.74 |
房产税 | 47,699,164.32 | 30,054,594.83 |
城建税 | 19,382,026.45 | 16,389,285.91 |
印花税 | 11,749,132.35 | 14,623,040.59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 17,648,131.71 | 14,069,796.59 |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 7,787,712.43 | 8,409,233.00 |
环境保护税 | 7,555,115.37 | 5,500,320.07 |
其他 | 840,673.18 | 819,932.18 |
合计 | 196,311,824.63 | 198,145,169.13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集装架使用费 | 22,757,242.25 | 87,904,224.29 |
职工薪酬及福利费 | 17,375,885.01 | 16,411,506.84 |
市场推广费 | 2,984,959.92 | 3,131,339.70 |
折旧与摊销 | 781,596.87 | 430,240.74 |
其他 | 8,074,763.55 | 11,873,995.88 |
合计 | 51,974,447.60 | 119,751,307.45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及福利费 | 139,287,877.36 | 107,853,598.87 |
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 | 12,213,142.01 | 19,038,370.84 |
折旧与摊销 | 47,594,515.19 | 33,532,066.57 |
劳务费 | 17,146,689.53 | 18,005,720.22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26,801,927.67 | 16,541,702.66 |
绿化环保费用 | 19,233,048.47 | 20,887,966.08 |
办公费 | 13,740,724.34 | 16,202,809.71 |
租赁费 | 5,613,055.12 | 15,009,588.78 |
招待费 | 8,066,245.69 | 12,181,856.30 |
审计费 | 3,700,000.00 | 3,800,000.00 |
交通费 | 3,619,306.50 | 3,894,186.56 |
差旅费 | 4,215,039.34 | 3,079,552.99 |
装修费 | 5,714,983.01 | 14,742,255.95 |
其他 | 20,612,052.99 | 17,431,060.00 |
合计 | 327,558,607.22 | 302,200,735.53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材料费用 | 412,727,367.87 | 376,382,945.64 |
职工薪酬及福利费 | 145,716,298.44 | 158,455,919.87 |
折旧与摊销 | 35,723,504.19 | 42,726,759.05 |
其他 | 10,621,762.24 | 19,184,868.14 |
合计 | 604,788,932.74 | 596,750,492.70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69,813,716.98 | 590,660,016.42 |
利息收入 | -126,044,839.70 | -102,641,259.91 |
手续费 | 4,983,287.05 | 19,436,796.06 |
汇兑损益 | -41,258,446.79 | -24,562,805.00 |
合计 | 407,493,717.54 | 482,892,747.57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附注(七)) | 14,274,834.05 | 12,059,550.23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5,890,009.33 | 51,300,696.10 |
增值税加计扣除 | 78,071,723.12 | 91,145,149.64 |
招聘退伍士兵及脱贫人员减免增值税 | 2,453,650.00 | 4,374,500.00 |
个税手续费返还收入 | 447,148.25 | 8,061,410.08 |
合计 | 121,137,364.75 | 166,941,306.05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衍生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 20,139,917.65 | 9,519,008.87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8,629,460.08 | 18,159,670.48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035,235.49 | 43,957.37 |
合计 | 51,804,613.22 | 27,722,636.72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未指定套期关系的衍生工具 | ||
其中:远期外汇共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 -5,207.84 | 125,618.46 |
利率互换掉期合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1,311,064.31 | -1,467,183.00 |
外汇期权合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 | -242,386.40 | 1,974,418.87 |
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43,115.92 | - |
合计 | 1,020,354.15 | 632,854.33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利得(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利得(损失) | 8,292,048.83 | -186,821.26 |
应收账款坏账利得(损失) | 63,239,997.36 | -77,626,284.27 |
合计 | 71,532,046.19 | -77,813,105.53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 | -78,778,738.44 | -30,401,058.91 |
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77,441,873.10 | -21,887,623.72 |
合计 | -356,220,611.54 | -52,288,682.63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65,984,014.24 | -7,086,732.47 |
合计 | -65,984,014.24 | -7,086,732.47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零星收入 | 4,730,625.24 | 4,101,236.71 | 4,730,625.24 |
合计 | 4,730,625.24 | 4,101,236.71 | 4,730,625.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1,661,407.87 | 2,306,135.30 | 1,661,407.87 |
其他 | 4,718,880.46 | 1,342,047.61 | 4,718,880.46 |
合计 | 6,380,288.33 | 3,648,182.91 | 6,380,288.33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08,919,040.50 | 183,188,626.86 |
上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差异 | 4,749,870.67 | -45,124,539.1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01,290,100.41 | 150,717,192.49 |
合计 | 112,378,810.76 | 288,781,280.2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128,508,519.79 |
按15%的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023年度:15%) | 169,276,277.9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0,586,867.08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5,929,627.91 |
补缴(退缴)上期所得税 | 4,749,870.67 |
税收优惠的纳税影响 | -50,331,108.5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57,818.00 |
本年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 5,289,476.90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71,764,383.18 |
所得税费用 | 112,378,810.7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97,378,457.58 | 69,362,106.18 |
利息收入 | 111,791,789.48 | 102,641,259.91 |
经营性保证金 | 63,758,869.00 | 44,020,527.70 |
其他 | 4,730,625.24 | 4,101,236.71 |
合计 | 377,659,741.30 | 220,125,130.5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费用款项 | 591,143,662.69 | 638,902,935.88 |
经营性保证金 | 4,760,439.21 | 35,010,850.00 |
公益性捐赠支出 | 1,661,407.87 | 2,306,135.30 |
手续费 | 4,983,287.05 | 19,436,796.06 |
其他 | 3,255,556.17 | 1,563,533.23 |
合计 | 605,804,352.99 | 697,220,250.4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银行理财产品 | 3,001,281,096.00 | 2,000,000.00 |
预付投资款的收回 | 91,627,037.65 | - |
合计 | 3,092,908,133.65 | 2,0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 3,291,281,096.00 | 230,000,000.00 |
购买银行定期存单 | 293,768,000.00 | - |
购买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 223,393,073.83 | - |
对联营企业追加投资 | 3,200,000.00 | - |
合计 | 3,811,642,169.83 | 230,0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理财保证金等受限制货币资金 | 268,780,963.32 | 70,752,819.52 |
工程保证金 | 19,794,000.00 | 29,728,500.00 |
合计 | 288,574,963.32 | 100,481,319.52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理财保证金等受限制货币资金 | 284,261,298.05 | 85,300,405.27 |
工程保证金 | 4,826,600.00 | 31,769,000.00 |
合计 | 289,087,898.05 | 117,069,405.27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票据保证金等受限制货币资金 | 2,400,167,862.10 | 1,948,032,884.86 |
收回到期的质押存单 | 67,000,000.00 | - |
合计 | 2,467,167,862.10 | 1,948,032,884.86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票据保证金等受限制货币资金 | 2,030,883,225.67 | 2,457,485,287.63 |
股份回购 | 337,385,971.39 | - |
购买定期存单用于质押 | 274,000,000.00 | - |
支付租赁费 | 50,484,757.30 | 37,764,363.78 |
支付租赁保证金 | 46,435,672.90 | |
合计 | 2,739,189,627.26 | 2,495,249,651.4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其他应付款-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义务 | 16,068,482.50 | - | - | 747,600.00 | 7,278,500.00 | 8,042,382.50 |
其他应付款-应付股利及应付利息 | 32,172,608.06 | - | 1,579,261,601.85 | 1,571,204,254.24 | 2,733,086.68 | 37,496,868.99 |
短期借款 | 1,913,771,731.03 | 1,269,777,466.75 | 444,394,630.00 | 2,247,941,530.00 | 363,115,829.94 | 1,016,886,467.84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 | 7,827,137,481.57 | 6,666,861,764.80 | 13,601,306.40 | 5,190,560,057.31 | - | 9,317,040,495.46 |
应付债券 | 3,755,915,215.98 | - | 161,013,469.45 | - | - | 3,916,928,685.43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 575,787,267.82 | - | 262,392,139.39 | 50,484,757.30 | - | 787,694,649.91 |
合计 | 14,120,852,786.96 | 7,936,639,231.55 | 2,460,663,147.09 | 9,060,938,198.85 | 373,127,416.62 | 15,084,089,550.13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016,129,709.03 | 2,763,026,879.5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56,220,611.54 | 52,288,682.63 |
信用减值损失 | -71,532,046.19 | 77,813,105.53 |
投资性房地产摊销 | 25,574,149.92 | 13,321,387.96 |
固定资产折旧 | 1,451,646,328.33 | 1,214,690,437.13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35,037,334.48 | 13,151,006.84 |
无形资产摊销 | 502,573,280.78 | 592,372,531.8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7,858,165.75 | 11,567,529.0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5,984,014.24 | 7,086,732.4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20,354.15 | -632,854.3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62,439,733.33 | 598,487,324.5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1,804,613.22 | -27,722,636.7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6,792,159.33 | -127,150,023.2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502,058.92 | 277,867,215.7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9,829,238.84 | 364,476,449.6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98,117,833.95 | -3,767,313,485.9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379,704,001.34 | -126,959,824.58 |
递延收益摊销 | -14,274,834.05 | -12,059,550.23 |
专项储备增加 | 19,794,959.37 | 23,831,612.79 |
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 | 12,213,142.01 | 19,038,370.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13,200,554.89 | 1,967,180,891.3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应收票据背书结算工程设备款 | 880,864,771.49 | 754,127,529.85 |
本年新增使用权资产 | 232,756,678.96 | 594,026,032.84 |
供应商融资结算货款(附注(六)、23) | 443,000,000.00 | 65,000,000.00 |
应收票据贴现形成的借款 | 363,115,829.94 | 984,551,748.57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511,627,060.96 | 5,479,316,299.6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479,316,299.60 | 2,319,081,464.5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67,689,238.64 | 3,160,234,835.0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511,627,060.96 | 5,479,316,299.60 |
其中:库存现金 | 18,349.73 | 18,273.3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511,608,711.23 | 5,479,298,026.2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11,627,060.96 | 5,479,316,299.60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99,947,141.83 | 7.1884 | 1,437,300,034.34 |
欧元 | 6,924,369.81 | 7.5257 | 52,110,729.91 |
日元 | 75,361,100.95 | 0.0462 | 3,484,170.41 |
港元 | 10,848,100.71 | 0.9260 | 10,045,775.18 |
澳元 | 262,384.31 | 4.5070 | 1,182,566.09 |
英镑 | 3,831.77 | 9.0765 | 34,779.06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85,860,307.10 | 7.1884 | 617,198,232.69 |
欧元 | 825,627.55 | 7.5257 | 6,213,425.25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7,216,064.07 | 7.1884 | 51,871,954.94 |
港元 | 6,690.75 | 0.9260 | 6,195.90 |
债权投资 | |||
其中:美元 | 20,000,000.00 | 7.1884 | 143,768,000.00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8,857,126.83 | 7.1884 | 63,668,570.51 |
欧元 | 114,400.00 | 7.5257 | 860,940.08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91,343.17 | 7.1884 | 656,611.24 |
港元 | 2,623,308.35 | 0.9260 | 2,429,288.46 |
借款 | |||
其中:美元 | 16,200,000.00 | 7.1884 | 116,452,080.00 |
港元 | 505,440,000.00 | 0.9260 | 468,057,657.60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境外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福莱特(越南) | 越南 | 越南盾 | 根据所处经济环境决定 |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人,本集团承租的租赁资产为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土地、农户屋顶、房屋建筑物,本集团之越南子公司租赁了若干位于越南的土地,租赁期为29年到42年不等,本集团之子公司福来泰租赁了若干农户的屋顶,租赁期25年到30年不等,本集团之子公司三力矿业租赁了房屋建筑物,租赁期2年5个月,租赁条款均为固定租赁付款额。短期租赁系个别房屋建筑物、码头的租赁。前述使用权资产无法用于借款抵押、担保等目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除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押金作为租入资产的担保权益外,租赁协议不附加任何其他担保条款。租入资产不可被用于借款担保。
项目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29,635,460.43 | 6,908,797.18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及租赁费用 | 13,133,901.50 | 21,532,230.38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63,618,658.80 | 59,296,594.16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63,618,658.8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物业租赁 | 8,636,019.65 | - |
合计 | 8,636,019.65 | -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3,154,342.78 | 8,473,727.28 |
第二年 | 762,756.49 | 3,963,645.46 |
第三年 | 800,894.31 | 762,756.49 |
第四年 | 305,796.01 | 800,894.31 |
第五年 | - | 305,796.01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5,023,789.59 | 14,306,819.55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及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浙江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浙江福莱特”) | 中国浙江 | 人民币10,000,000.00 | 制造及销售建筑或家居玻璃 | 100 | - | 设立 |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浙江嘉福”) | 中国浙江 | 人民币150,000,000.00 | 制造及销售光伏玻璃 | 100 | - | 设立 |
福莱特(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福莱特投资”) | 中国香港 | 港币 100.00 | 投资 | - | 100 | 设立 |
FLAT (AUSTRALIA) PTY LTD(“澳洲福莱特”) | 澳大利亚 | 澳元 0.01 | 矿山营运及石英矿石销售 | - | 100 | 设立 |
上海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上海福莱特”) | 中国上海 | 人民币70,000,000.00 | 工程玻璃加工 | 100 | - | 设立 |
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安徽福莱特玻璃”) | 中国安徽 | 人民币2,500,000,000.00 | 制造及销售光伏玻璃 | 100 | - | 设立 |
凤阳福莱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福莱特天然气”) | 中国安徽 | 人民币20,000,000.00 | 天然气管道安装、销售 | - | 100 | 设立 |
凤阳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凤阳福莱特新能源”) | 中国安徽 | 人民币10,000,000.00 | 新能源发电厂的投资、建设、经营及保养 | - | 100 | 设立 |
安徽福莱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福莱特供应链”) | 中国安徽 | 人民币5,000,000.00 | 供应链管理服务 | - | 100 | 设立 |
安徽福莱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福莱特材料”) | 中国安徽 | 人民币1,000,000,000.00 | 矿山营运及石英矿石销售 | - | 100 | 设立 |
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大华矿业”) | 中国安徽 | 人民币50,000,000.00 | 矿山营运及石英矿石销售 | - | 100 | 收购 |
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力矿业”) | 中国安徽 | 人民币170,000,000.00 | 矿山营运及石英矿石销售 | - | 100 | 收购 |
昭通福莱特硅业有限公司(“昭通福莱特”) | 中国云南 | 人民币10,000,000.00 | 非金属矿物制品的生产与销售 | - | 100 | 设立 |
福莱特(香港)有限公司(“福莱特(香港)”) | 中国香港 | 美元 10,000,000.00 | 玻璃出口 | 100 | - | 设立 |
福莱特(越南)有限公司(“福莱特(越南)”) | 越南 | 越南盾1,752,800,000,000.00 | 制造及销售光伏玻璃 | - | 100 | 设立 |
福莱特(越南)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越南进出口”) | 越南 | 越南盾2,286,000,000 | 进出口贸易 | - | 100 | 设立 |
浙江福玻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福玻") | 中国浙江 | 美元 10,000,000.00 | 非金属矿物制品的生产与销售 | - | 100 | 设立 |
嘉兴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福莱特新能源”) | 中国浙江 | 人民币10,000,000.00 | 新能源发电厂的投资、建设、经营及保养 | 100 | - | 设立 |
福莱特(嘉兴)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福莱特进出口”) | 中国浙江 | 人民币7,000,000.00 | 进出口贸易 | 100 | - | 设立 |
福莱特(南通)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南通福莱特”) | 中国江苏 | 人民币400,000,000.00 | 制造及销售光伏玻璃 | 100 | - | 设立 |
南通福莱特天然气有限公司(“南通天然气”) | 中国江苏 | 人民币10,000,000.00 | 天然气管道安装、销售 | - | 51 | 设立 |
南通远通港务有限公司("远通港务") | 中国江苏 | 人民币 50,000,000.00 | 港口经营 | - | 100 | 收购 |
福莱特(宿迁)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宿迁福莱特”) | 中国江苏 | 人民币10,000,000.00 | 制造及销售光伏玻璃 | 100 | - | 设立 |
上海福莱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福莱特科技发展”) | 中国上海 | 人民币10,000,000.00 | 新材料技术研发 | 100 | - | 设立 |
嘉兴福莱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福莱特智能装备”) | 中国浙江 | 人民币 11,077,000.00 | 制造及销售智能设备 | 100 | - | 设立 |
南通福莱特港务有限公司(“福莱特港务”) | 中国江苏 | 人民币1,000,000.00 | 港口经营 | 100 | - | 设立 |
嘉兴昆仑福莱特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嘉兴福莱特 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福莱特能源管理”) | 中国江苏 | 人民币10,000,000.00 | 能源管理 | 100 | - | 设立 |
福莱特(广西)光能有限公司(“广西福莱特”) | 中国广西 | 人民币100,000,000.00 | 制造及销售光伏玻璃 | 100 | - | 设立 |
福莱特光能有限公司(“福莱特光能”) | 中国浙江 | 人民币100,000,000.00 | 新兴能源技术及设备的开发与销售 | 100 | - | 设立 |
浙江福来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福来泰”) | 中国浙江 | 人民币400,000,000.00 | 光伏组件发电及销售 | 82 | - | 设立、收购 |
福莱特(宜宾)光能有限公司(“宜宾福莱特”) | 中国四川 | 人民币100,000,000.00 | 非金属矿物制品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 | 设立 |
FLAT SOLAR TECHNOLOGY PTE. 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币 10,000.00 | 投资 | 100 | - | 设立 |
PT FLATSOLAR ENERGY INDONESIA | 印尼 | 印尼盾120,000,000.00- | 制造及销售光伏玻璃 | - | 100 | 设立 |
嘉兴福联物流有限公司("福联物流") | 中国浙江 | 人民币2,000,000.00 | 港口经营、货物装卸搬运 | 100 | - | 设立 |
福莱特(山西)光能有限公司("山西福莱特") | 中国山西 | 人民币 1,000,000,000.00 | 非金属矿物制品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 | 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12,469,977.19 | 100,912,760.4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8,629,460.08 | 18,159,670.48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综合收益总额 | 18,629,460.08 | 18,159,670.48 |
其他说明:
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玻璃生产线项目补贴 | 51,630,418.17 | 165,041,300.00 | 13,740,274.05 | 202,931,444.12 | 与资产相关 |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 | 3,345,600.00 | - | 334,560.00 | 3,011,040.00 | 与资产相关 |
设备补贴 | 1,500,000.14 | - | 200,000.00 | 1,300,000.14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56,476,018.31 | 165,041,300.00 | 14,274,834.05 | 207,242,484.26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14,274,834.05 | 12,059,550.23 |
与收益相关 | 25,890,009.33 | 51,300,696.10 |
合计 | 40,164,843.38 | 63,360,246.33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中的银行定期存单、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衍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债券及借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 年末数 | 年初数 |
金融资产: | ||
以摊余成本计量 | ||
货币资金 | 5,294,894,127.46 | 6,616,387,667.80 |
应收票据 | 1,106,217,189.54 | 1,593,420,392.78 |
应收账款 | 2,595,254,216.48 | 3,685,519,572.47 |
其他应收款 | 130,072,141.34 | 110,981,841.18 |
其他流动资产(银行定期存单) | 357,000,000.00 | - |
债权投资 | 143,768,000.00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20,018,576.54 | 230,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698,070.40 | 623,194.84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应收款项融资 | 1,566,522,584.04 | 2,006,375,691.99 |
其他债权投资 | 223,712,827.25 | - |
金融负债 | ||
以摊余成本计量 | ||
应付票据 | 874,305,689.59 | 914,048,358.15 |
应付账款 | 4,023,960,176.25 | 4,520,361,509.42 |
其他应付款(不含应付利息) | 118,885,071.18 | 104,007,619.84 |
应付债券(含应付利息) | 3,941,696,068.93 | 3,768,497,475.59 |
借款(含应付利息) | 10,345,356,628.79 | 9,759,128,241.05 |
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这些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1市场风险
本集团业务导致其面临由于利率和外汇汇率变动带来的财务风险。本集团认为,本年度面临的上述风险或其管理和衡量风险的方式与以前年度相比并未发生变化。
1.1.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主要业务活动均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本集团位于越南的子公司主要以越南盾计价结算。本集团部分交易以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及澳元等功能性货币以外的货币结算,并承受由此造成的外汇风险。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外币货币性资产及负债如下表列示,该等外币余额的资产和负债(具体参见本节(七)、81)产生的外汇风险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人民币元
项目 | 年末数 | 年初数 |
货币资金 | 1,504,158,054.99 | 1,269,081,381.14 |
应收账款 | 623,411,657.94 | 690,717,533.42 |
其他应收款 | 51,878,150.84 | 3,597.69 |
债权投资 | 143,768,000.00 | - |
应付账款 | 64,529,510.59 | 23,468,801.31 |
其他应付款 | 3,085,899.70 | 5,806,942.05 |
借款 | 584,509,737.60 | 792,921,984.00 |
本集团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并制定相关政策,以降低外汇风险。本集团通过外汇远期合同、外汇期权合同降低外汇风险。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将等值于人民币129,391,200.00元(等值于美元18,000,000.00)的外币货币性资产签订了此类合同。
外汇风险敏感性分析
下表详细说明本集团以相关主体的功能性货币(包括:人民币、越南盾)兑换各种外汇时5%变动率的敏感度。内部向高级管理层汇报外汇风险时使用此5%的比率,其代表管理层对外汇可能变动的估计。本集团报告日期外汇风险敏感度分析仅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性项目,未考虑所购买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影响。正数表示因汇率变动导致的税前利润的增加,负数表示因汇率变动导致的税前利润的减少。
人民币元
项目 | 汇率变动 | 本年 | 上年 | ||
对税前利润 | 对股东权益 | 对税前利润 | 对股东权益 | ||
的影响 | 的影响 | 的影响 | 的影响 | ||
本位币为人民币的实体 | |||||
美元 | 对人民币升值5% | 88,997,873.48 | 88,997,873.48 | 31,614,723.17 | 31,614,723.17 |
美元 | 对人民币贬值5% | -88,997,873.48 | -88,997,873.48 | -31,614,723.17 | -31,614,723.17 |
欧元 | 对人民币升值5% | 2,873,160.75 | 2,873,160.75 | 1,708,827.10 | 1,708,827.10 |
欧元 | 对人民币贬值5% | -2,873,160.75 | -2,873,160.75 | -1,708,827.10 | -1,708,827.10 |
日元 | 对人民币升值5% | 174,208.52 | 174,208.52 | 234,538.54 | 66,272.06 |
日元 | 对人民币贬值5% | -174,208.52 | -174,208.52 | -234,538.54 | -66,272.06 |
港币 | 对人民币升值5% | -23,021,738.69 | -23,021,738.69 | 17,096,589.49 | 17,096,589.49 |
港币 | 对人民币贬值5% | 23,021,738.69 | 23,021,738.69 | -17,096,589.49 | -17,096,589.49 |
英镑 | 对人民币升值5% | 1,738.95 | 1,738.95 | 1,749.81 | 1,749.81 |
英镑 | 对人民币贬值5% | -1,738.95 | -1,738.95 | -1,749.81 | -1,749.81 |
澳元 | 对人民币升值5% | 59,128.30 | 59,128.30 | 66,272.03 | 66,272.03 |
澳元 | 对人民币贬值5% | -59,128.30 | -59,128.30 | -66,272.03 | -66,272.03 |
本位币为越南盾的实体 | |||||
美元 | 对越南盾升值5% | 12,237,379.99 | 12,237,379.99 | 23,121,977.51 | 23,121,977.51 |
美元 | 对越南盾贬值5% | -12,237,379.99 | -12,237,379.99 | -23,121,977.51 | -23,121,977.51 |
1.1.2.利率风险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及浮动利率银行存款有关。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浮动利率借款金额为人民币8,983,041,024.82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6,420,362,000.00元)(详见本节(七)、32及45)。本集团认为利率变动风险对浮动利率银行存款影响不重大。本集团管理层密切监察利率风险,本集团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目前并无利率互换等安排。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下述敏感性分析根据非衍生工具于各报告期末面临的利率风险。在向管理层汇报利率风险时,对带有浮动利率条款的银行借款采用100个基点的增加或减少的假设分别代表了管理层对于银行借款相关利率可能发生合理变动的估计。
如果银行借款市场利率上升100个基点,并且其他所有变量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净利润增减情况(不含利息资本化的影响)如下:
人民币元
年末数 | 年初数 | |
净利润减少 | 72,903,862.58 | 45,910,401.35 |
股东权益减少 | 72,903,862.58 | 45,910,401.35 |
如果银行借款市场利率下降100个基准点,并且其他所有变量保持不变,则年度净利润及年末股东权益将增加上述相同金额。
管理层认为,上述敏感性分析不代表利率风险,因为年末风险敞口不反应该年度的风险敞口。
1.2信用风险
2024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信用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集团承担的财务担保(不考虑可利用的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具体包括:货币资金(附注(六)、1)、应收票据(附注(六)、4)、应收账款(附注(六)、5)、应收款项融资(附注(六)、6)、其他应收款(附注(六)、8)、其他流动资产中的银行定期存单(附注(六)、10)、债权投资(附注(六)、11)、其他债权投资 (附注(六)、12)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附注(六)、2)及衍生金融资产(附注(六)、3)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由信控部门专门人员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逾期债务。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信用损失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货币资金、银行定期存单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货币资金、银行定期存单的信用风险较低。对于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因银行违约而产生的信用风险较低,详见本节(七)、4及本节(七)、7。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结合其他应收款性质并经过评估后,认为其他应收款无重大预期信用损失风险,详见本节(七)、9。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本节(七)、5中披露的本集团应收账款前五名外,本集团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1.3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紧密监察流动性状况并预计会有充分的融资来源,为本集团的营运提供资金,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集团不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人民币元
项目 | 1年以内 | 1至2年 | 2至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现金流量合计 | 账面余额 |
短期借款 | 1,030,735,949.26 | - | - | - | 1,030,735,949.26 | 1,020,422,329.02 |
应付票据 | 874,305,689.59 | - | - | - | 874,305,689.59 | 874,305,689.59 |
应付账款 | 4,023,960,176.25 | - | - | - | 4,023,960,176.25 | 4,023,960,176.25 |
其他应付款(不含应付利息) | 118,885,071.18 | - | - | - | 118,885,071.18 | 118,885,071.18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 | 2,546,448,202.03 | 1,451,063,075.12 | 4,116,982,825.35 | 1,747,949,648.34 | 9,862,443,750.84 | 9,324,934,299.77 |
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 | 39,999,260.00 | 59,998,890.00 | 4,553,230,832.16 | - | 4,653,228,982.16 | 3,941,696,068.93 |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 | 49,440,000.00 | 49,440,000.00 | 98,880,000.00 | 93,846,651.81 |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 | 银行承兑汇票 | 7,944,435,454.93 | 整体终止确认 | 承兑银行信用等级较高,被追索的风险极低 |
贴现 | 银行承兑汇票 | 2,344,252,211.45 | 整体终止确认 | 承兑银行信用等级较高,被追索的风险极低 |
背书 | 银行承兑汇票 | 389,625,048.27 | 未终止确认 | 承兑银行信用等级一般,存在被追索的风险 |
贴现 | 银行承兑汇票 | 8,886,467.84 | 未终止确认 | 承兑银行信用等级一般,存在被追索的风险 |
合计 | / | 10,687,199,182.49 | / | /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 | 7,944,435,454.93 | - |
银行承兑汇票 | 贴现 | 2,344,252,211.45 | 10,060,836.65 |
合计 | / | 10,288,687,666.38 | 10,060,836.65 |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 | 18,576.54 | - | - | 18,576.54 |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 | - | - | 520,000,000.00 | 520,000,000.00 |
(三)应收款项融资 | - | - | 1,566,522,584.04 | 1,566,522,584.04 |
(四)衍生金融资产 | - | 698,070.40 | - | 698,070.40 |
(五)其他债权投资 | - | - | 223,712,827.25 | 223,712,827.25 |
(六)衍生金融负债 | - | 767,714.98 | - | 767,714.98 |
2、 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持续以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为权益工具投资,其公允价值为股票二级市场中的报价。
3、 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主要输入值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 698,070.40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远期汇率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 | 767,714.98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远期汇率 |
4、 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 | 范围区间 |
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产品 | 520,000,000.00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预期收益率 | 1.43%-3.00% |
应收款项融资 | 1,566,522,584.04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预期贴现率 | 0.5%-1.55% |
其他债权投资 | 223,712,827.25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预期收益率 | 2.50%、2.55% |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 | 转入 | 转出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 | 2024年 | 对于在报告期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 ||||
1月1日 | 第三层次 | 第三层次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购买/增加 | 发行 | 出售 | 结算/减少 | 12月31日 | ||
交易性金融资产-银行理财产品 | 230,000,000.00 | - | - | 13,035,235.49 | - | 3,291,281,096.00 | - | - | 3,014,316,331.49 | 520,000,000.00 | - |
应收款项融资 | 2,020,283,851.74 | - | - | - | - | 12,320,693,777.73 | - | - | 12,774,455,045.43 | 1,566,522,584.04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 319,753.42 | - | 223,393,073.83 | - | - | 223,712,827.25 | 319,753.42 |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财务报表中除应付债券以外的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接近该等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财务报表中应付债券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916,928,685.43元,公允价值为人民币4,371,903,816.00元。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凯鸿福莱特 | 联营企业 |
嘉兴燃气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嘉兴义和投资有限公司 | 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 |
凤阳鸿鼎港务有限公司 | 受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 |
其他说明:
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嘉兴燃气 | 采购原材料 | 226,475,764.30 | 395,233,618.55 |
凯鸿福莱特 | 接受劳务 | 420,932,519.91 | 339,499,473.4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凯鸿福莱特 | 提供劳务、销售低值易耗品 | 2,519,271.60 | -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凯鸿福莱特 | 房屋租赁 | 352,210.79 | 322,924.48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嘉兴义和投资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8,499,629.28 | 8,499,629.28 | 9,016,599.84 | 9,016,599.84 | - | - | - | - |
凤阳鸿鼎港务有限公司 | 码头租赁 | 1,651,376.15 | 1,651,376.15 | 1,800,000.00 | 1,800,000.00 | - | - | - |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0,828,731.06 | 9,607,586.02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凯鸿福莱特 | 381,802.92 | - | - | -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凯鸿福莱特 | 82,027,841.95 | 63,608,501.48 |
应付账款 | 嘉兴义和投资有限公司 | 270,035.99 | 270,616.47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预付款项 | 嘉兴燃气 | 205,119.72 | 3,902,913.28 |
其他应收款 | 嘉兴燃气 | 1,500,000.00 | 1,500,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凤阳鸿鼎港务有限公司 | 412,844.04 | 412,844.04 |
其他应付款 | 凯鸿福莱特 | 500,000.00 | 400,0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高级管理人员 | 160,000.00 | 3,041,600.00 | ||
核心员工 | 840,000.00 | 15,313,200.00 | 120,000.00 | 2,281,200.00 |
合计 | 1,000,000.00 | 18,354,800.00 | 120,000.00 | 2,281,200.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高级管理人员 | 人民币44.02元 | 约1.9年 | 人民币6.23元、人民币14.23元 | 约0.7年、约1.4年 |
核心员工 | 人民币44.02元 | 约1.9年 | 人民币6.23元、人民币14.23元 | 约0.7年、约1.4年 |
其他说明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计算 | 授予日公开市场报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对可行权人数的最佳估计 | 根据对可行权人数的最佳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23,399,521.01 | 92,451,215.35 |
其他说明: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公允价值使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输入至模型的授予日相关数据如下: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 44.02元/股 |
股票授予日的市场价格 | 42.89元/股 |
标准差-年化波动率 | 14.73%~18.71% |
无风险利率 | 1.50%~2.75% |
预期存续期间 | 5年 |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5,270,770.28 |
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6,942,371.73 |
合计 | 12,213,142.01 |
其他说明无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本承诺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集团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购置长期资产合约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年末数 | 年初数 | |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购建长期资产承诺 | 4,324,867,408.98 | 4,492,127,667.04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若干个经营分部。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集团确定了若干个报告分部,分别为光伏玻璃分部、家居玻璃分部、工程玻璃分部、浮法玻璃分部、采矿产品以及发电收入分部。这些报告分部是以产品类别为基础确定的。本集团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分别为光伏玻璃、家居玻璃、工程玻璃、浮法玻璃、采矿产品以及发电收入。本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评价时不审阅经营分部的资产和负债。分部间的转移交易以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分部收入和分部费用按各分部的实际收入和费用确定。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光伏玻璃 | 家居玻璃 | 工程玻璃 | 浮法玻璃 | 采矿产品 | 发电收入 | 其他业务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分部营业收入 | 16,816,104,203.15 | 308,338,949.63 | 502,124,378.61 | 282,820,423.59 | 311,476,723.57 | 421,258,696.03 | 40,479,103.78 | - | 18,682,602,478.36 |
分部营业成本 | 14,186,517,014.81 | 267,232,244.36 | 465,934,478.67 | 292,959,618.69 | 262,339,421.38 | 290,656,450.91 | 21,967,289.46 | - | 15,787,606,518.28 |
分部利润(亏损) | 2,629,587,188.34 | 41,106,705.27 | 36,189,899.94 | -10,139,195.10 | 49,137,302.19 | 130,602,245.12 | 18,511,814.32 | - | 2,894,995,960.08 |
调节项目 | |||||||||
减:税金及附加 | 196,311,824.63 | ||||||||
销售费用 | 51,974,447.60 | ||||||||
管理费用 | 327,558,607.22 | ||||||||
研发费用 | 604,788,932.74 | ||||||||
财务费用 | 407,493,717.54 | ||||||||
其中:利息费用 | 569,813,716.98 | ||||||||
利息收入 | 126,044,839.70 | ||||||||
加:其他收益 | 121,137,364.75 | ||||||||
投资收益 | 51,804,613.2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8,629,460.08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020,354.15 | ||||||||
信用减值利得 | 71,532,046.19 | ||||||||
资产减值损失 | -356,220,611.54 | ||||||||
资产处置损失 | -65,984,014.24 | ||||||||
二、营业利润 | 1,130,158,182.88 | ||||||||
加:营业外收入 | 4,730,625.24 | ||||||||
减:营业外支出 | 6,380,288.33 | ||||||||
三、利润总额 | 1,128,508,519.79 | ||||||||
减:所得税费用 | 112,378,810.76 | ||||||||
四、净利润 | 1,016,129,709.03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78,314,856.43 | 1,014,270,332.29 |
1年以内小计 | 578,314,856.43 | 1,014,270,332.29 |
1至2年 | 26,240,441.65 | 9,315,203.92 |
2至3年 | 1,748,061.11 | 13,488,437.14 |
3年以上 | 13,568,007.32 | 6,136,680.33 |
合计 | 619,871,366.51 | 1,043,210,653.6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625,272.00 | 2.84 | 17,625,272.00 | 100.00 | - | 17,462,566.89 | 1.67 | 17,462,566.89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02,246,094.51 | 97.16 | 10,565,048.71 | 1.75 | 591,681,045.80 | 1,025,748,086.79 | 98.33 | 28,769,333.71 | 2.80 | 996,978,753.08 |
合计 | 619,871,366.51 | 100.00 | 28,190,320.71 | 4.55 | 591,681,045.80 | 1,043,210,653.68 | 100.00 | 46,231,900.60 | 4.43 | 996,978,753.0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低风险类 | 201,563,652.36 | - | - |
正常类 | 394,063,950.73 | 6,935,525.53 | 1.76 |
关注类 | 6,618,491.42 | 3,629,523.18 | 54.84 |
合计 | 602,246,094.51 | 10,565,048.71 | 1.7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8,769,333.71 | 17,462,566.89 | 46,231,900.60 |
本期计提 | -18,022,467.63 | - | -18,022,467.63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三阶段 | -181,817.37 | 181,817.37 | - |
本期核销 | - | -19,112.26 | -19,112.26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0,565,048.71 | 17,625,272.00 | 28,190,320.7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9,112.26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于本年末,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公司前五名的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413,992,608.23元(上年末:
人民币730,653,810.70元),占应收账款总余额的比例为66.79%(上年末:70.04%),前五大应收账款单位的信用损失准备为人民币5,155,537.01元(上年末:12,859,507.07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14,030,000.00 | - |
其他应收款 | 2,460,959,297.15 | 5,061,996,708.25 |
合计 | 2,474,989,297.15 | 5,061,996,708.2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子公司股利 | 14,030,000.00 | - |
合计 | 14,030,000.00 | -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078,073,745.23 | 5,044,396,670.83 |
1年以内小计 | 2,078,073,745.23 | 5,044,396,670.83 |
1至2年 | 366,251,319.11 | 38,785.16 |
2至3年 | - | 246,000.00 |
3年以上 | 16,634,232.81 | 17,315,252.26 |
合计 | 2,460,959,297.15 | 5,061,996,708.25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子公司款项 | 2,447,774,613.58 | 5,055,699,951.73 |
押金、保证金 | 8,719,930.00 | 5,887,000.00 |
备用金 | 45,000.00 | 55,000.00 |
其他 | 4,419,753.57 | 354,756.52 |
合计 | 2,460,959,297.15 | 5,061,996,708.25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南通福莱特 | 747,767,467.62 | 30.39 | 关联方往来 | - |
福莱特(香港) | 560,358,622.35 | 22.77 | 关联方往来 | - |
浙江福来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422,002,846.14 | 17.15 | 关联方往来 | - |
浙江嘉福 | 309,284,790.34 | 12.57 | 关联方往来 | - |
福莱特光能 | 256,266,931.43 | 10.41 | 关联方往来 | - |
合计 | 2,295,680,657.88 | 93.29 | / | -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488,807,360.10 | - | 3,488,807,360.10 | 1,827,397,343.00 | - | 1,827,397,343.00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3,845,769.04 | - | 33,845,769.04 | 24,462,629.86 | - | 24,462,629.86 |
合计 | 3,522,653,129.14 | - | 3,522,653,129.14 | 1,851,859,972.86 | - | 1,851,859,972.86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宣告股利 |
追加投资 | ||||
浙江福莱特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50,000,000.00 |
浙江嘉福 | 150,000,000.00 | - | 150,000,000.00 | 600,000,000.00 |
上海福莱特 | 70,000,000.00 | - | 70,000,000.00 | - |
安徽福莱特玻璃 | 1,030,000,000.00 | 1,500,000,000.00 | 2,530,000,000.00 | - |
福莱特(香港) | 66,137,343.00 | - | 66,137,343.00 | - |
福莱特新能源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 |
福莱特进出口 | 7,000,000.00 | - | 7,000,000.00 | - |
南通福莱特 | 59,130,000.00 | 145,240,017.10 | 204,370,017.10 | - |
福莱特港务 | 100,000.00 | 200,000.00 | 300,000.00 | - |
福莱特智能装备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14,030,000.00 |
广西福莱特 | 1,000,000.00 | - | 1,000,000.00 | - |
福来泰 | 328,000,000.00 | - | 328,000,000.00 | - |
福莱特光能 | 86,030,000.00 | 13,970,000.00 | 100,000,000.00 | - |
福联物流 | -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
合计 | 1,827,397,343.00 | 1,661,410,017.10 | 3,488,807,360.10 | 664,03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
追加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 |||
二、联营企业 | |||||
凯鸿福莱特 | 19,962,629.86 | 3,200,000.00 | 10,183,139.18 | -4,000,000.00 | 29,345,769.04 |
嘉兴能源 | 4,500,000.00 | - | - | - | 4,500,000.00 |
小计 | 24,462,629.86 | 3,200,000.00 | 10,183,139.18 | -4,000,000.00 | 33,845,769.04 |
合计 | 24,462,629.86 | 3,200,000.00 | 10,183,139.18 | -4,000,000.00 | 33,845,769.04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007,372,325.27 | 3,605,465,957.76 | 5,098,394,466.16 | 4,186,778,464.89 |
其他业务 | 244,558,569.88 | 179,304,021.78 | 307,651,732.91 | 227,448,326.93 |
合计 | 4,251,930,895.15 | 3,784,769,979.54 | 5,406,046,199.07 | 4,414,226,791.82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XXX-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光伏玻璃 | 3,049,100,538.00 | 2,675,172,962.05 | 3,049,100,538.00 | 2,675,172,962.05 |
家居玻璃 | 133,945,856.83 | 129,011,663.20 | 133,945,856.83 | 129,011,663.20 |
工程玻璃 | 508,252,408.64 | 473,264,562.26 | 508,252,408.64 | 473,264,562.26 |
浮法玻璃 | 316,073,521.80 | 328,016,770.25 | 316,073,521.80 | 328,016,770.25 |
其他业务 | 244,558,569.88 | 179,304,021.78 | 244,558,569.88 | 179,304,021.7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 | 4,237,595,467.80 | 3,777,748,003.30 | 4,237,595,467.80 | 3,777,748,003.30 |
亚洲其他国家及地区(不包括中国) | 4,333,368.81 | 2,703,513.30 | 4,333,368.81 | 2,703,513.30 |
其他 | 10,002,058.54 | 4,318,462.94 | 10,002,058.54 | 4,318,462.94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销 | 4,086,978,353.31 | 3,609,796,752.77 | 4,086,978,353.31 | 3,609,796,752.77 |
经销商 | 164,952,541.84 | 174,973,226.77 | 164,952,541.84 | 174,973,226.77 |
合计 | 4,251,930,895.15 | 3,784,769,979.54 | 4,251,930,895.15 | 3,784,769,979.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衍生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 19,285,985.19 | 11,209,22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183,139.18 | 6,763,400.00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64,030,000.00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 | 11,156,614.48 | 43,957.3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损失 | - | -23,447,125.12 |
合计 | 704,655,738.85 | -5,430,547.75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5,984,014.2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4,052,914.9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4,195,507.2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49,663.09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881,947.2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5,288.90 |
合计 | -8,528,596.8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详见本节(十一)、3。上述补助金额不包括与集团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款人民币1,837,094.43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14,274,834.05元。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55 | 0.43 | 0.4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59 | 0.43 | 0.4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阮洪良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