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601865)_公司公告_福莱特: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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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5-018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06,602,737.08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492,787,341.67元。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400,071,368.1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并扣除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02,290,170.31元。

经综合考虑当前行业市场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建项目自有资金需求等因素,为实现公司稳定持续的发展,创造更大的业绩回报股东,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对2024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在建项目自有资金投入需求。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本年度 (2024年)上年度 (2023年)上上年度 (2022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303,348,840.731,446,834,754.14493,785,448.42
回购注销总额(元)111,901,106.97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06,602,737.082,759,690,819.782,122,780,428.43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1,702,290,170.3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2,243,969,043.2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111,901,106.9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963,024,661.7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2,355,870,150.26
现金分红比例(%)120.01%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一)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

在全球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光伏行业作为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发挥着日益关键的作用。随着传统化石能源的逐渐枯竭以及环境问题的日

益严峻,太阳能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且分布广泛的能源,其开发与利用成为全球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国际能源署(IEA)预测,到2030年,全球光伏市场规模有望达到5000亿美元以上,2024-2030年期间的年复合增长率将保持在15%左右。

随着光伏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成本的持续下降,以及各国政策的大力支持,光伏市场需求在前几年迅速增长,企业纷纷加大产能扩张。2024年,由于终端市场由迅猛增长转为平稳发展,同时,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产能扩张远超市场需求增长速度,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产能过剩,市场供需关系发生了逆转,供过于求的局面逐渐显现,产品价格大幅下跌,企业利润空间受到严重挤压。

(二)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1,868,260.2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0,660.27万元。公司目前正持续推进安徽基地,南通基地以及海外印尼基地的光伏玻璃项目,尚需大量的资金投入。

(三)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4年下半年,由于行业内卷,市场呈现出供过于求的严峻态势,光伏玻璃价格同比大幅下降,严重压缩了公司的利润空间。公司考虑当前行业市场情况,实际经营情况、在建项目自有资金需求等因素,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大的业绩回报股东。本次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在建项目自有资金投入需求。

(四)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净资产收益率是反映股东权益的回报水平的重要指标。最近三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4.55%、15.49%和16.27%,公司资本运营效率维持在较高水平。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在建项目自有资金投入需求,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也有利于长期回报投资者。

(五)公司历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将广大股东利益放在重要位置,持续以现金分红的形式回馈投资者。公司2022年至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2,243,969,043.29元,占该三年年均净利润的120.01%。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

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审核委员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当前行业市场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建项目自有资金需求等因素,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而制定,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暨2024年年度监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当前行业市场情况、实际经营情况、在建项目自有资金需求等因素,为维持公司营运资金的正常周转,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

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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