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601811)_公司公告_新华文轩: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新华文轩: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0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成都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6名。监事王焱女士主持了会议部分议案,邱明先生在当选监事会主席后主持了其他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邱明先生为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邱明先生已于2023年8月29日由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监事会同意选举股东代表监事邱明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新华文轩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于2023年8月29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报告并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23年半年度报告》(A股)及其摘要、《2023年中期报告》(H股)及《2023年中期业绩公告》(H股)已于2023年8月29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新华文轩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新华文轩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材料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披露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新华文轩2023年中期报告》及《新华文轩2023年中期业绩公告》。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于2023年8月29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认为: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